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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市长说出了一句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的话。
那一刻,我发现,让将军当大哥是对的。因为,熊市长他不配。
如果是唐五,这个时候,一定不会这么说。
唐五会带着和蔼的微笑,柔声说:
“朋友,你喝多了,早点回去!”
“老子管你是哪个?妈了个逼,你是不是瞎哒?”
看着对面牯牛刻意的挑衅,我无声无息地站在熊市长背后,将杀猪刀从怀里抽了出来,
(这个两天遇到了一点事,没能上网,不好意思,迟了两天。抱歉)
“妈了个逼的!小麻皮,你晓不晓得老子是哪个?我哥哥又是干什么的?是不是想死啊?”
熊市长色厉内荏地说出了第二句让我鄙视的话。
我真的完全没有想到一个威名赫赫,以心狠手辣被人称道的黑道大哥,在遇到事情的时候,居然和一个在学校里面被人欺负的小孩子这么相似。
唯一不同的只是,小孩子搬出的是家长和老师,此刻,熊市长吓人的是名气和权力。
也许,他真的是和场面上的朋友混多了,才染上了诸如“老子北京xx部的”“我爸爸是xx”之类的习气。
本来,对于熊市长以及那些和他一样的大哥,我有着本能的畏惧。但是那一刻之后,我真的一点都不再害怕了。因为,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再大的大哥,也是人!
“是的,老子是想死,还想钱!”
模仿着他们市的方言,说出这句话的同时。我一只手从后头伸出捂住了熊市长的嘴巴,另外一只手,向前一送,些许的阻挡之后,手里的杀猪刀被两层温软湿热的物体紧紧吸住,很难动弹。
我一刀插进了熊市长的大腿。
“不许喊!不许喊!喊一声,弄死你!”
癫子的斧头也架在了熊市长的脖子上,熊市长的眼神中冒出了极度的惊恐,沉闷不清的呼叫和热气一起从我捂住他嘴巴的指缝间冒了出来。
“搜身,拿钱,拿钱!”
癫子非常聪明,忙里偷闲,继续演着戏。边说,边一把抢过了熊市长手里的小包,牯牛则装模作样地搜着口袋,我死命将挣扎不休的熊市长往更为黑暗的花坛后面拖。
三个人合力把熊市长摁倒在地上,牯牛拿着铁锤对着额头上就是两下,熊市长的呻吟开始变小,人已经有些晕乎,双腿的剧烈踢腾变成了轻微抖动。
趁着这个机会,我一只膝盖跪在熊市长的肚子上,双手将他的大棉袄往上掀起,紧紧裹住了他的脑袋,死死压着,故意对癫子说:
“快点,拿钱,差不多了就走!”
熊市长一动不动,任凭牯牛和癫子两人收着身。
黑暗中,我看见癫子的眼睛明亮得有些吓人,我对着他点了点头,他说:
“等下这个杂种报警怎么办?废了他?”
“快点!”
本来已经像是晕厥过去的熊市长再次剧烈抖动起来,从他的呜咽声中,我甚至清楚的听到他说:
“不会,不会!求求你们!你们拿钱走吧!我不报警,啊~~~~~~~~~~”
一声虽然模糊,却让我心惊肉跳的闷哼之后,熊市长真的晕厥了过去。
很喜欢吃狗肉的人会知道,杀狗和杀猪杀牛不同,杀狗的时候不能泄了血气,血气一泄肉就不好吃了。所以,要不就是将狗淹死,要不就是先把狗腿打断,再装在麻袋中,用重物砸死。
牯牛干得就是这一行,他砸断了无数的狗腿。
所以,那天废熊市长的人也是他。
就用废狗一样的方法,摁住了,对着膝盖和脚踝,一铁锤一铁锤地砸,直到关键处的骨头砸成很多的小片。这没有挑脚筋那样高的技术含量,但是却可以保证,被砸的那个人永远都不再可能靠着自己的双脚站起来。
如同雷震子是一个天生的司机一样,牯牛应该也是一个天生的屠夫。
前前后后,他只用了不到一分钟。整个过程中,他的脸上都是那种青筋暴起,咬牙切齿的表情。举着铁锤,先是两边膝盖各三四下,一摸,然后把脚踝摆过来搬过去,正正反反又是各三四下,就已经收工。
我不太放心,用手摸了摸靠我最近的那个膝盖。
我没有摸到膝盖。
我摸到的是一个被衣服包裹住的类似于已经碎成了很多片的瓷盘的物体。
小将军办事的水平根本就不亚于他的哥哥。
当我们赶到那个约定的地点时,他已经等在了那里。换上了他准备的另外一辆车,沿着那条几天前来时的路,我们踏上了“归途”。
坐在车上,我无惊无喜,没有痛苦,没有内疚,更没有对于同类的怜悯和悲伤,心底只有完成了一件很艰难的工作之后的那种疲惫和茫然。
我知道我已经变成了一个衣冠禽兽。
正如当初,那个亲手将他同胞哥哥推下四楼的熊市长。
现在,他和他哥一样,变成了残废。
那我呢?
也许,我们都只是在各自的宿命中造各自不同的孽,最后再等着各自不同的人来给我们那个相同的结局。
自古江湖,有鬼途,无人归!
出来混,终归要还。
办熊市长的这几天,就像是半睡半醒间的一场昏梦,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为什么而做,可偏偏又有着明确意志所赋予的目标,还按着既定的步骤走了下去。走完之后,犹如梦醒,浑浑噩噩,记不起梦境,却有片段不断闪回。
所幸的是,这一切终归还是结束了。
它一定会给我们所有参与者的未来造成巨大的影响,只不过这种影响何时到来,是好是坏,我们一无所知。
那天晚上,在城郊的一个垃圾场边上,告别了小将军,我们兄弟四人没有片刻的停留,直接驱车赶往了本市。
就在连夜回去的路上,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这是一件确确实实曾经发生在这个世界上的,由我本人和雷震子、牯牛、癫子三人,一起亲身经历的,并且至今回忆起来都绝对不会有半点误差的真实事件。
关于这个事件,我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解答。因为,它实在是太过诡异,已经完全超出了我从小所学习到的知识范围,超出了我对于这个现实世界的理解能力。
我唯一能够事先说明的只有,这件事情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我们四个人对于身处的现实世界的看法。
前文中就曾经说过,我们省地处中国中南部的山区。自古道路就极为崎岖坎坷,交通非常不便。而将军所在的那个市,更是位于大山的深处。
在高速没有建成之前,通往他们市有两条道路可以选择。一条是道路状况更好,更省时的国家公路;另外一条是解放初期,炸山掘坡,沿山而建的省级公路。
除了看风景之外,无论哪一点来说,后者的便利条件都比不上前者。但是,那天晚上,我们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我们当然不是想要欣赏风景,我们是为了后者位于崇山中的荒无人烟。
因为,我们怕!
法国人萨特曾经说过一句话:他人就是地狱。
这句话背后所代表的某层含义是每一个手上沾过别人鲜血的人,都会有的那种如影随形的怕。
二十年前的公路没有如今这么便捷,二十年前那辆破车的舒适性也远远比不上如今属于我的这辆雷克萨斯。
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山路的每一处颠簸与坎坷,都透过脚下只隔一层铁皮的轮子清晰传来。控制台上扇风口的开关已经开到最大,阵阵暖气带着发动机里面的铁锈味、机油味、燃烧的火气味一起钻入了我的鼻孔。在这个刺骨的重山冬夜,温暖了我的躯体,也折磨着我的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