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匆匆赶至顾恺之所住的地方,天色虽早已是到了正午时分,但顾恺之并没有回来,依然是早上的大叔将红袖引进了门来。【百度搜索Www..Com会员登入无弹窗广告】那老伯见到红袖手上的鸟笼,便面露诧异之色问道,“这是怎么说的,丫头为何又将这凤歌儿给送还了回来?”
红袖还待回话,那处在两人中间的鹦鹉却又叫上了,“姐姐,饿,人家饿,臭老头,臭老头。”话音十分有气无力,精神也很是萎靡。
那老伯听了也不以为意,仿佛早就已经习惯,立马喊人前将这鹦鹉给提了下去,并吩咐下人好好的喂食,不可有丝毫怠慢。显然,这鹦鹉虽不被原先的主人待见,却也是被人照顾的妥妥当当的。
这样想的红袖更是难受异常,自从这凤歌到了她的手里,自己竟还从未想过喂他一些吃食,只顾着逗趣好玩,全没将他放在心上。且观凤歌原先的言行,也是对自己信任异常的,自己不但辜负了这种信任,还将他当个乐子到处显摆,我果然人品没有下限了吗?
内心里虽是陷入了各种自我厌恶,脸上也是羞囧异常,红袖却还是不得不将上午所发生之事,一五一十地说给了大叔听,甚至还将火灾致使一女孩毁容之事也一并说了出来。
红袖并不想让人误会自己等人皆是些蛮横无礼之人,却也不想将凤歌儿说的多恐怖非常,只是用轻松不在意的语气将事情再现了一遍,就连陆宇冷不丁的摔倒的糗事也没放过。言语间皆是对凤歌的喜爱,只是碍于月华院里还住着别家的千金小姐,而且厨房里着火伤得还是人家的人,这才迫于无奈将凤歌给送了回来。
只希望顾公子不要误会我们才好,误以为我们,一开始觉得鹦鹉伶俐可爱,就愉悦的接受了赠送,等到之后发现原来是个大麻烦,又忙不迭的给人送回来,说实在的,就连红袖也觉得此种行为很不地道。
那大叔自称银伯,看着就是个好说话的,听了此事,非但没有怪罪大家的意思,还一个劲的问到红袖自己有没有受伤,看着很是紧张的样子,对自己没将凤歌的特别之处指出来,显得内疚异常。
最后反而是红袖回过头来安稳大叔,劝说道,“管家大叔,这事又怎能怪你,一切皆是我的错,没事偏来你们这里说什么灵雀,否则也就不会引起后面送鹦鹉之事了,大叔又何必强将责任推到自己身上?”
不揽着这事不行啊,少爷目前对此事还不知情,若是让少爷知晓凤歌差点害得红袖姑娘被火烧伤之事,别说这鹦鹉的鸟命了,就连老仆自己也是要跟着倒霉的,谁叫之前这倒霉的鹦鹉一直皆是由他喂养的呢?
恺之少爷定是会想,若是之前这鸟就被他不小心给喂死了,这后面也就不会有这许多的事发生了,又是一个办事不利的罪名啊。自家少爷自家了解,最是护短不过了,所有的错事注定都是别人的,关红袖姑娘啥事?这还是银伯最乐观的猜想,再凶残些,就连少爷的师傅,华山派的掌门,可能皆会遭了少爷的埋怨。
觉得此事必须得兜着,至少禀明少爷的时候,要技巧性地委婉些,这手段咱是熟的,只不过红袖姑娘这里可不能给说漏了。想到这里脸上就愈发显得痛惜兼和蔼,恨不能以身代之的表情,对着红袖解说道:
“不是银伯我倚老卖老,我也算是将少爷从小看着长大,少爷他的脾性我还是了解一二的,最是公正严明不过了,若是被他知道凤歌引起了这偌大的祸事,怕是难以善了,估计到了晚上,这鹦鹉就会被炖成了汤。”说完老脸上还满是不忍的神色。
红袖本就十分喜爱这鹦鹉凤歌,又怎肯容忍将其做成汤此种事情发生?也知道大叔说的定是不假,顾恺之确实是那种只要心里不顺,就会迁怒与人的人。好在虽是一副自大的脾性,对于亲近之人,多少还是能听人相劝,并不一味刚愎自负,也是难得的优点了。
红袖明白大叔的意思,就是想让自己相劝一二吗?至少也能让可怜的鹦鹉逃过被煮的命运,想通之后,红袖爽快开口道,“对于凤歌我自也是十分喜爱的,若是能够帮上些忙,保得凤歌的平安,更是义不容辞之事,只是我也不能一直待在这里,也不知你们少爷何时能够回来,这可如何是好?”
看这姑娘很是上道,银伯一脸笑呵呵的表情,觉得自家少爷的眼光就是好,挑的媳妇果然是个心善明事理的,然后接着出主意道,“也不用非得留下等人,只红袖姑娘走之前留下一封书信予少爷,想是效果也是一样的。”
红袖一听也不是多难的事情,便爽快的点头答应下来,之后就被银伯给引进了外书房。进得书房来,红袖举止上立马变得谨慎起来,眼神只看着自己脚下,不敢乱瞄,毕竟书房算是极私人的地方,今日若不是有事,自己断是不能够进来的。而一旁的银伯瞧得红袖的此番做派,更是连连点头,是个知礼的好姑娘。
等到红袖开始写信,瞧着又有一股书法大家的气势,笔走龙蛇是一气呵成,硬是将笔画分明的楷体,写出了清新端丽的感觉。之前银伯是知道红袖认字的,但也只以为一个丫头罢了,了不起也就多认得几个字,书写上定是不行的。
其实今日里,银伯临时将红袖拖进这书房里来,也是存了考究一番的心思。少爷即是喜欢上丫鬟,也不能是那小家子气的短视女人。自家少爷在情感上是个单纯的,确切的说是几乎无知的,要是被那些狐媚的女人给勾坏了,别说是老主人,自己也定是不会答应的。哼,让一个女人无声无息消失的办法可是多了去了,别以为我老人家退出了江湖,手里就不沾血腥了。
手里面拿着红袖写的书信,一副仔细研究的样子,颇有看字相人的架势。红袖早在写完书信之后就告辞回去了,她定是想不到,自己这前脚刚走,那封被密封好,带着浓浓墨香的书信,后脚里就被和善的大叔拿在了手里反复地查看。
字体上自然是清新隽永的,虽比不得一般的大家,却也让人看了舒服异常,可见书法上是得了真味的,流于自然,况现年纪还小,若是再过得十年八年,说一声书法大家也并不为过。
再从红袖的遣词用字上,银伯就断定此女是个内里有乾坤之人,就是一般的大家闺秀也是难以比拟的,更是对红袖满意异常。可见自家少爷还是眼光不错的,至少比起当年的老主人也并不逊色什么。
就在银伯拿着那信认真乱琢磨的时候,就有下面之人来禀,说是凤歌又在欺负别的宠物了,问是否要将其单独放在一处?老头拿着信,很是不耐地挥手将人给打发,真是的,区区小事也要劳烦我这个大总管,要你们还有何用?
想到鹦鹉就又想到了自家少爷,内心里是长长一叹,若说武功学识上,咱少爷当真是没得挑的,只在这男女之事上,还不如后院里的那只鹦鹉。至少那只鸟还知道隔三差五的勾引个母鹦鹉过来,他家少爷从小到大,除了老夫人之外,就没见搭理过别的姑娘。
真是的,一把年纪了,还要重出江湖帮着自己少爷追姑娘,若是被他那一帮老朋友知道了,还不得活活给笑死,保密什么的,真是太有这个必要了。
且不说银伯这老头是如何胡思乱想,等到顾恺之从外面回来,被告知了关于那只鹦鹉这一上午的历险记,又仔细瞧看了红袖留下的书信,便直接让人将那只鸟给提上来。银伯怕少爷一个冲动坏了事,只得寸步不离的跟在少爷的身边,忠仆难做啊。
看着桌上鸟笼里,傲娇的站在横木上的死鸟,顾恺之的目光漆黑瘆人的厉害。只不过想着用这只鸟来讨好心上人罢了,这么简单的任务才一上午的功夫,就被丢脸的给遣送了回来,可见是个没用的。若是放在以前,直接就给煮了,那是完全没商量的。
只是看红袖的书信,字里行间皆是对这鸟的喜爱之情,维护之意,居然能让红袖如此上心,还专门写信威胁他绝对不能苛待了这只鸟(难道不是请求吗?),他顾恺之难道是会虐待动物的残暴之人吗?(其实大家都是这样认为的)造成红袖对自己如此的误会,可见更是个该死的。
不过既然红袖喜欢,也是万不能扫了自家媳妇的意的,这鸟虽然怎么瞧怎么各种废材,不过只一条,他家红袖喜欢,饶恕他也就足够了。这只鸟只要一天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能力,就不能被风光的拿出手,好去讨好老婆,顾恺之是一向信奉□万能的,看来这只鸟势必要经过一番全新的改造才行。
阴深深的盯着一只鸟的顾恺之,化身来自地狱的恶魔,脑海里已经将任何能让这只鸟听话的手段一一用在它的身上,果然不听话的宠物是要鞭打才会听话吗?顾恺之表示让他这么一位谦谦的君子,行如此暴虐之事压力也是很大的。
动物们感觉都是很敏锐的,虽然主人自己不常见,可也不用如此深情的看着我吧,还有那把挂在主人身边的长剑,你倒是激动什么,抖啊抖的,看主人重视我,所以你嫉妒啊?难道还想要杀鸟灭口不成?别以为我感觉不到周围满满的杀气。
好吧,对于一只另类的鹦鹉,理解力与想象力当然也一定是非同一般的,那个,对于一只自我感觉极好的鹦鹉,可以想象顾恺之今后的□之路也必定是一条充满艰辛之路。
作者有话要说:看文的兄弟姐妹们记得留爪啊,作者默默飘过,求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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