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孩看到余晓东的一刻,浑身就是一颤,将自己的手从顾大生的臂弯里抽了出来。
顾大生明显感到了自己女朋友的异样,死死盯着两人问道:“莎莎你认识老六吗?”
名叫莎莎的女孩儿,从呆愣中清醒过来,对着顾大生勉强的一笑,“大生我有点不舒服,我先走了你们吃吧!”
顾大妈见自己儿子的女朋友要走,赶忙上前准备挽留,“莎莎,这是大生的师门,来的都是一家人,你就留下……”
余晓东拉住顾大妈的手,打断了她接下来的话,“莎莎没想到在这里又见面了,我尊重你,请你也尊重我们,五哥就是我的亲哥,我不希望你再出现在他身边,你知道我和你们老板的关系,另外你有什么要求可以跟我提,我会尽可能的满足你。”
莎莎的眼泪流了下来,点点头向跤场外面走去。
顾大妈甩开了余晓东的手,上前去追莎莎,“东子你这是在说什么,莎莎是个好女孩,还是研究生,你为什么要她和大生分手?”
顾大生则是没那么客气,抓住余晓东的衣襟,“老六你丫喝多了吧,怎么跟你嫂子说话哪!不想好好过年了吧!告诉你明年莎莎研究生毕业后,我就跟她结婚。”
余晓东甩开顾大生道:“我知道她在京城商学院读书,你丫知道她是干什么的吗?”
顾大生怒道:“她是干什么的,她是大学生!”
余晓东对着正在向门外走去的莎莎说道:“你给我站住,有些话我说不方便,你亲口跟我五哥吧!”
莎莎突然转过身,盯着顾大生和余晓东,眼神中有失望、有落寞、有愤怒、有决绝也有无奈。
余晓东竟然有些不敢和这个女孩对视,他心中突然升起一种感觉,难道我错了吗?
莎莎突然发出了笑声,这笑声比哭还要让人心碎,“东少您是金字塔的顶端,您是高高在上的人,天上凡间的天字第一号房里,是你们这些人的天堂,而对于我们这群蝼蚁一样的人,那里就是地狱,我们只配做你们的玩物。”
顾大生拉住莎莎,“你在说什么?什么天上凡间?什么玩物?”
莎莎甩开顾大生,“大生是我骗了你,我不是个好女孩,是天上凡间夜总会的********!”
顾大生如同五雷轰顶,抬起手来,狠了几次心,还是没有落下。“莎莎你走,就当咱们做了一场梦吧!”
莎莎点了点头,向门外走去。
这场面有些似曾相识,余晓东在自己的脑海中不断的翻检着记忆的碎片。他想起来了,在那个夜晚,乔小晴在大国手的小楼外面,也是这样落寞的走了,她远赴藏地,当余晓东发现自己心中爱着她的时候,这才狂热的想要追回她。如果在那天晚上,他有一个承诺,或是有一个拥抱,恐怕乔小晴早已属于自己,也就会少了叶轩后来的纠葛。
莎莎这次离开,会去向哪里,这次转身会不会是和顾大生此生的诀别,把一段感情捧在手心,维系住会是千难万难,但如果想要溜走,也许只是在指缝滑落的一瞬间。
余晓东突然叫道:“别走!”
不知他的这声别走是在挽留莎莎,还是偿还乔小晴的那个夜晚。
莎莎脚步停顿了一下,并没有回头,说道:“东少您就别挽留了,欢迎您去天上凡间捧我的场。”
余晓东说道:“刚才是我冒昧了,莎莎我想听听你的解释。”
莎莎摇了摇头,“没有什么好解释的,顾大生再见!”
顾大生喉结动了两下,想要说话却忍住了。
“姑娘别理这两猴崽子,有什么话能不能和我这个老头子说说?”说话的正是金七爷。
徐老也走了过来,“小七我要考教你一下如果看得出这女娃娃是个好孩子?”
金七爷笑道:“前辈,我一生混迹在天桥这鱼龙混杂之地,别的本事没有,看人的本事倒是有几分的。这女姑娘相貌端庄,眼神透彻,不应是个坏孩子。“
徐老点头道:“女娃娃的眉心聚而不散,腰胯之间浑然一体,应该是个处子之身。”
金七爷佩服道:“前辈不愧是小林人物高明高明!”
徐老洋洋得意道:“我最见不得别人欺负女孩子了,小姑娘你深陷红尘却能洁身自好,是个奇女子,要是有什么委屈就跟爷爷说,刚才我那臭孙子说了你的不是,我回头打断他的狗腿。”
余晓东也是一阵无奈,这徐老爷子高兴起来,一口一个乖孙子,这一旦不爽,自己立刻就变臭了。
莎莎见两位老人和蔼可亲,便停下了脚步,说道:“我确实不是好女孩,在天上凡间坐台,每天迎来送往的伺候男人,我也做过东少他们的台,东少说得对,我不配做大生的女朋友,谢谢两位老人家的厚爱,我这就告辞了。”
顾大生突然上前拉住莎莎的手,莎莎挣脱了几下,并没有挣脱开,“顾大生你放手,我配不上你,你是东少的师兄,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
“莎莎我很生气,我不是气你在天上凡间做事,我是气你为什么不和我说实话,我喜欢的是你这个人,我不在乎你做过什么,只要你把我当成最亲最近的人,什么事情不瞒着我就好!”
莎莎突然扑在顾大生的怀中大哭起来,多少年的委屈,一齐宣泄了出来。顾五爷的肩膀厚重结实,值得她去依靠。
在天桥跤场的正厅中,莎莎和众人讲起了她的经历。
她出生在苏杭的一个小镇中,那里安静沉寂。君到姑苏间,人家皆枕河.故宫闲地少,水巷小桥多。
她的父亲和母亲都是民办教师,在这吴头楚尾之地教书育人。
莎莎的母亲最喜欢苏唱弹词,她在闲暇时,会用吴侬软语的演唱,抚琴一曲弹拨心弦,只献给自己最爱的人。
每当这个时候,莎莎就会坐在爸爸的身边,沉浸在弹唱之中。
偶尔她的父亲也会拉上一曲二胡,她最喜欢听的是那曲空山鸟语,灵动缥缈快乐。
幸福满满地占据了她整个童年,如果没有那场变故,她的家也许会是这个世界上在温暖的。
在她十岁的那年,母亲经常会牙疼,而后是接连不断的感冒,起初并没有放在心上,但是莎莎的父亲发现自己的爱妻逐渐憔悴了下来,便带着她去了沪市,做了一次全面的检查。
惨白的诊断书上,赫然写着三个大字白血病。莎莎的母亲拉着丈夫的手,转身就要回家。她并不怕死亡,但是却怕将这个家庭拖向万丈深渊。
从哪之后,莎莎的母亲便失去了笑容,她拒绝任何的治疗,只想静静地死去。
莎莎记得自己的父亲发了很大的火,这个温文尔雅的男子几乎用尽全身的力量咆哮着,“我们不是说好了今生要一起走完吗,你一定会治好,我害怕孤独,害怕没有你的日子!”
从此之后莎莎幸福的时光,画上了句号。由于父母都是民办教师,他们享受不到公办教师的待遇。父亲卖了自己家的房子,四处举债默默地坚持着。
为了看病方便,家也由小镇搬到了喧嚣的沪市,她们租住在一间十平米的小平房,她的父亲每天需要打四份工,用来筹措母亲看病的费用,无论多忙辛苦,他坚信只有拥有生命,才能看到希望。花草树木一岁一枯荣,不断的更迭,但妻子的命只有一次,一旦失去就永远回不来了。
莎莎的母亲做了四次化疗,基本控制住了病情。这个家的希望之火,也在逐渐的升腾。
莎莎的父亲偶尔也会带着心爱的二胡,去过街天桥上卖艺。灵动的空山鸟语已经很少可以听到,他拉的最多的是阳关三叠。红绽樱桃含白雪,断肠声里唱阳关,凄婉哀怨和不舍的离愁,在过街天桥上飘荡,也许有人欣赏,也许有人鄙夷。
莎莎放学之后也会陪着父亲在这里,听着风雨喧嚣的都市,看着停停站站的人们。她会想这红尘世界中,是否有一个人会像父亲一样坚持。她也会望着忙碌的人,思索这些人究竟在寻找着什么?是金钱、权利、爱人、还是自我。而在寻找中,会感受到了什么?是爱恨疑惑是离合。
在莎莎十六岁的时候,她母亲的病突然恶化,眼睛渐渐模糊,最终看不到了任何东西。她父亲心急如焚,到处去借钱准备为妻子做骨髓移植手术。在那一年中,莎莎突然觉得自己的父亲老了,虽然只有四十岁的年纪但是背已经有些驼了。
他无论有多忙,每天还是会抽时间陪在妻子的病床旁,给她讲黎明的晨光,给她讲大海的波纹,给她讲夜空的深邃,妻子看不见了,他要做妻子的眼睛。这个男人在用他的生命诠释什么是海枯石烂风的诺言。
那天早晨,莎莎的母亲精神突然好了很多。她在丈夫的搀扶之下,来到了病房的阳台,她说自己很幸福,就是那种没有被红尘污染的幸福,两个多灾多难的夫妻,呼吸着早晨清冷的空气,他们远望着,安静平淡,在平淡中释放着彼此的爱,莎莎的妈妈就是这样甜蜜安详的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