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朝晖轻柔的穿透了浮于花草间的薄雾。
在歌府的东北角,有一处四季皆有景的花园,数百竿翠竹错杂的遮掩着石子甬道。
只见一个身着藕荷色裙纱的小女孩穿过竹丛,步态轻盈,恍若从浅绛山水中走出来,清玉气质,容颜灿烂。
小女孩步入曲折游廊,驻停在鲫塘,望着微光粼粼的水中倒影。
她看上去尚未到金钗之年,粉颊水润,本该是黑白分明的纯澈眸子,却似笼了一层迷离的纱。
应是十岁?歌细黛浅浅的叹了口气,数不出的寂寥与薄凉。
竟然重生了。
上一世都还历历在目,蚀骨的疼痛还在心间缭绕。景世开,一想起他,她那令人恍惚的眼眸里顿时惊涛骇浪的,唉……
良久后。
歌细黛微微一笑,神色中瞬间绽放出流光飞舞般的清艳。既然能重活一世,歌细黛便想要活得精致一些。
忽闻一声极力压抑着的低泣自假山后传来,是谁在哭?
歌细黛随手拈起垂在胸前的一缕青丝,在指间缠着,信步向假山走去。
假山的后面很隐蔽,杂草丛生,连太阳都懒得光顾,倒真是一个能躲起来的好地方。她探头瞧去,原来是娘的小丫环绮云。
只见绮云抱着双腿缩成一团,埋头轻声的抽泣着。
上一世,绮云是歌细黛的陪嫁丫环,在政变失利后,陪着歌细黛四处奔逃。当他们藏匿于荒山中时,寻不到食物,眼看主子受饿了数天,绮云便从大腿与胳膊上割下几片肉,生火烤熟了给景世开与歌细黛解饿,并用水壶接住割伤处流出的鲜血,给他们解渴。由于伤口感染,她葬身于荒山。
歌细黛犹记得绮云与府中的庖丁情投意和,怎奈当时绮云是娘指定的陪嫁丫环,误了那份姻缘。这一世,她要让绮云有好归宿。
绮云哭声还在继续,她也是十岁,从哭声中透出的无助与害怕那么强烈。
歌细黛迈步绕到绮云面前,抿嘴一笑,声音清脆的道:“有人笑着玩,有人闹着玩,你倒是奇怪得很,一个人坐在这里哭着玩。”
“大小姐。”绮云受惊的跳起来,下意识的低着头蜷靠着假山。
“哭很好玩?”歌细黛玩味儿般的皱了下眉,定睛的瞧着她脸上的泪痕,那副怯生生的单薄模样甚惹人怜。
“奴婢……”
“把泪抹干了,好好的跟本小姐说说你哭什么。”
绮云一怔,诧异大小姐今日怎么了,她从不主动跟谁搭过话,与仆人们更是保持距离。
提起大小姐,歌府的人除了知道她平日里喜欢清静,还知道她的贴身丫环换了一个又一个,原因就两个字:话多。在前些日,夫人实在没辙,为她找来一个哑巴作丫环,仅一天就被她遣去了别处,原因是她在提墨绘画时,墨汁滴进了她的雪色素瓷茶杯里,她应是不知,端起要饮茶时,哑巴丫环连忙用手指着茶汤里正在散开的墨汁,示意她别喝。于是,哑巴丫环被遣了,原因自然不是话多,而是:事多。
因此,大小姐身边一直没有固定的丫环。夫人便选了一些丫环,每日轮流服侍大小姐。
不得不说,大小姐只对‘贴身丫环’苛刻,说她随遇而安也不足以体现她有多好伺候。
“过来。”见绮云表情中的思量,歌细黛的神色中泛出令人熟悉的索然,缓步走向了纳凉亭台。
绮云顺从的跟在大小姐的后面,唯唯诺诺的低着头,有种摸不着头脑的茫昧,
“说。”半晌,歌细黛开口,声音温和,却透着一股坚韧的力度,令人无法抗拒。
“奴婢笨,奴婢把夫人最喜欢的凤尾鱼喂得撑死了。”绮云眼泪汪汪的哽咽,“夫人说不想再看到奴婢,要把奴婢赶出府去。”
“你笨是笨,却比那把自己吃撑死的凤尾鱼了得许多的,”歌细黛微微露出一丝笑意,“我娘若真要赶你出去,你还有机会在歌府里哭?”她半眯起眼睛,偏头看绮云,带着些思索的口吻说:“若是你此时去厨房,请庖丁帮你做一份桂花甜酒酿,捧着夫人家乡的传统甜品,在夫人面前赔个不是,夫人会不会消消气?”
绮云一怔,天啊,大小姐平日里可是对凡事都漠不关心,今日儿,她是被那门子的福气砸中了,竟能得到大小姐的宽慰和点化?
在绮云的震惊中,歌细黛的身影不疾不徐的出了花园,因为她想到了一件事。
就是在娘最喜欢的凤尾鱼被撑死的当天,她的师傅死了。
师傅犹其贪酒,更是贪恋躺在树上喝酒,结果喝醉后便睡得很沉,被夜雨中的雷击毙了。
谁又能想到天性风流潇洒,出身武林显贵,令无数江湖少女倾心而竞相追逐,貌似嫡仙、神似明月般笼罩万千星辉的武林奇才,却在英年早逝,竟是被雷劈死的。
也就是师傅的死,歌细黛伤心的再不肯拜别的师傅,本应该是有一身武艺的她,仅会一些够强身健体的。
既然能重新来过,歌细黛不仅要赶去提醒师傅,还要悉心习武。不奢侈像师傅那样轻功与剑法天下无二,能自保足矣。
她心道:人生在世,依靠不得别人,唯有自己有本事自保,方能过得安稳。
歌细黛回闺房换了一身蓝衫少年装,唤来立在院中像石刻般不敢乱动的丫环,为她梳发髻。顷刻间,铜镜中俨然出现一个翩翩少年,似神风清癯俊美,不经意间闪烁着山泽秀骨般的姿质。
丫环很简短的确认道:“大小姐出城?”
府中的人都知道,每当大小姐换男儿装时,便是要出城见她的师傅。大人叮嘱过,只能远远的跟在大小姐后面,别在她面前晃悠惹得她烦。
歌细黛点点头。忆起方才在绮云眼里看到的惊讶,她提醒自己要像以前一样的寡言,免得府中的人起疑,扰了她的清静。
丫环先急步通知府中管家,再去马厩备马。管家即刻派了几名壮士陪同。
歌细黛将装有碎银的荷包塞进了怀里,并没有等丫环将马牵来,而是自顾自的朝府外走去。她要先去街上的酒馆买一壶好酒带给师傅。
由于父亲是禁军指挥使,身居护卫皇宫的要职,需时刻待命,酒会误事,父亲便一直自持的滴酒不沾。但凡有宾客来府中,也客随主便的饮茶。故府中无酒。
穿过枝叶繁茂的紫藤花架,沿着青石阶,她在思量去哪家酒馆。
正走着,她耳畔响起一声愤声厉喝:“畜牲,瞧我不让你尝尽苦头。”
歌细黛驻步,淡暼了一眼,只见姨娘的贴身丫环芷风拎着一只老鼠的尾巴,气喘吁吁的从储物间走出来。
芷风甩着衣袖擦汗,就是这只可恶的老鼠咬坏了黎姨娘的胭脂,捉得她累坏了。
“大小姐。”芷风刚迈过门槛,便撞见大小姐,连忙垂头问安。
歌细黛的手指捏了捏,斜视着那只在打着转儿的老鼠,不禁想到了它的下场,芷风把它关在笼子里用针扎个半死,然后被活活烧死了。
她伸出手,道:“你若不要,就给我。”
芷风低头看了看老鼠,又看了看大小姐的纤长洁净的手,不禁愕然。
歌细黛神色不变的将手掌稍向前伸了伸,没有再重复。
大小姐一直是与世无争、无欲无求,黎姨娘还曾私下开她的玩笑,说她把歌府当作尼姑庵了。今日儿,大小姐竟是对老鼠感了兴趣?芷风愣生生的把老鼠放在了大小姐的手里。
歌细黛不轻不重的握着老鼠,继续径直向府门走去。
走出府后,她瞧了眼老鼠,它调皮冲她眨着眼睛,逗得她不由一笑。既然有缘,就留着它吧。她从怀中取出荷包,倒出了里面的碎银,把老鼠塞进了荷包里。
街上行人如织,一片太平景象,她穿梭于人群中,不免想起那些年政权动荡,百姓闭门不出……,如一场恶梦,莫再想了。
她抬头看了一眼“酒居”的匾额,信步走了进去。
“客官里面请。”店小二带笑迎上。
“一壶二十年陈的女儿红。”歌细黛把碎银放在案上。
“小的去酒窖取,劳烦客官稍等。”
“等多久?”
“一盏茶的时间。”
歌细黛在柜台旁的桌前坐下,店小二捧上了一盏茶。
这是京城生意最好的一家酒馆,店面不大,装饰并无考究,酒味纯厚浓郁,酒价却比别的酒馆便宜。曾有别的酒馆暗中派人来此闹腾,均被摊平后,再无人敢来滋事。可见这家酒馆非同寻常。歌细黛漫不经心的瞧了一眼坐在柜台中的掌柜,怎么瞧都不像生意人,倒像是打发日子的。
半盏茶的时间已过。
忽地,有一股清幽的异香袭入鼻息,带着冰凉的芬芳,似是凝结着露水的荼蘼花香,不经意,却能侵入肌骨。
此香来自何处?
歌细黛不由得低敛眼眉,凝神去嗅,只觉一抹珍珠般的光彩飘入余光中,伴随着香气渐盛,转迅跃进她视线里的是个男子的衣袂翩飞的背影。
男子一袭月白色锦衣,似被一阵风送来的。
当歌细黛的眼神触及到他的眉宇时,不由暗惊:竟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