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见他这幅模样,有些忍俊不禁。
“倾城姐说明珠这边需要人手,就过来帮帮忙。”藏锋说。
林晓天很头疼的模样,半晌后才开口道:“那大地集团怎么办,她可是大地集团的负责人。如果她来明珠,那边岂不是群龙无首。”
“这点倾城姐也考虑到了,她说大地集团最近基本上没什么事情了,大方向和往后一段时间的发展路线她都已经事先规划好,交给其他各个部门的负责人了。如果细节上有些问题,用电话或者电脑远程操控调整就可以了。”藏锋说着,若有深意的看了眼林晓天,继续道:“天哥,倾城姐为了赶来明珠,之前可是连续加班了很多天。”
林晓天闻声更加头疼了。
“天哥,你懂的。”金鹰难得的调侃了他一句。
林晓天翻了个白眼,随后道:“去你的!”
藏锋和金鹰同时哈哈大笑。捍卫者的兄弟都知道,林晓天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舞倾城这个女人。
这倒不是说舞倾城可怕,而是刚好林晓天就怕她。就好比说,一物降一物。
舞倾城就是林晓天的克星。
而最开始,林晓天遇到舞倾城时,他也没有想到过,舞倾城有朝一日居然会成为自己的克星。
那段故事,还得从几年前说起。那个时候,舞倾城还不叫舞倾城,而是叫做赤木久晴,身份就是血色樱花佣兵团中的一名优秀佣兵。舞倾城这个名字,是后来她决定用一切报答追随林晓天后,林晓天给她取的名字。
林晓天之所以给她取那个名字,就是在看到她的瞬间,陡然冒出的感觉。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或许只有这三个字,才是最最匹配他的姿色、气质、身材的。
舞倾城,人如其名,娇媚无双,娉婷的身姿总是有如世间最为动人的舞姿,无需更多言语,便足以让人刹那失魂,沉迷其中不可自拔。倾城的容貌,配上绝世的身姿,成就了这个近乎妖孽般的女人。
那时候,血色樱花佣兵团接受雇佣,派出了两位优秀队员刺杀林晓天,其中有一个便是舞倾城。
两人刺杀失败后准备自杀,结果却被林晓天救下了。
林晓天救下她们后,并没有趁她们两虚弱,占她们便宜。相反,他帮舞倾城和另一名佣兵治好了伤势,然后放走了她们。临离别之际,只是让她和另一名队员一起,给血色樱花的负责人带句话。
舞倾城回去后,原封不动的将林晓天的话传达给了血色樱花的负责人,让ta意识到了捍卫者的强大,撤销了一切可能会引起捍卫者不满的任务。
不过由于血色樱花佣兵团中的特殊规则,舞倾城和另一名成员因任务失败,还是要自裁谢罪。
同舞倾城一起执行任务的成员的信念坚定,秉承着“生时轰轰烈烈,死时绝不拖泥带水。悲壮,无悔”的血色樱花精神,在接到负责人的自裁要求时,毫不犹豫的剖腹了。
而就是这个时候,舞倾城的信念动摇了。她怀疑起血色樱花的精神,并没有马上自裁。
血色樱花的负责人知道她没有执行判决后,勃然大怒,当即下令,在佣兵团内的其他成员间发下必杀令,发动其他成员去杀掉她。
舞倾城本来就有些犹豫,在得知负责人只因自己稍微有些犹豫便发出必杀令要杀死自己后,她对于血色樱花精神的信仰彻底崩塌了。
她选择了逃离组织。而那些收到必杀令的成员几乎在她开始逃离的同时,便开始对她的疯狂追杀。
那一次逃亡,舞倾城杀得非常辛苦,无数次险象环生,无数次险些丧命。尤其是最后那次,她遭到了血色樱花中四位高手的围杀。
而颇具戏剧性的是,就在她遍体鳞伤,几乎看不到希望的时候,林晓天又一次出现了。
他如天神下凡般,轻松的击退了血色樱花的高手,并对血色樱花负责人发出警告,说舞倾城从此归属捍卫者,谁敢动她,就是与整个捍卫者为敌。
血色樱花的负责人虽然心有不甘,可是摄于捍卫者的霸气和能量,终于还是撤销了对于舞倾城的必杀令。
而舞倾城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真正爱上林晓天的。
在她的眼中,林晓天几乎就是真正的天神,就是她的第二次信仰。
于是乎,她在伤势恢复后,毅然选择了留在他身边。为了更多的帮助林晓天,她自学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等等大量对开办公司集团有用的课程,甚至还不辞辛劳,没日没夜的去一些公司实践学习。
她对于商务似乎也格外有天赋,不到两年时间,就完全化身干练的职场女强人。当捍卫者正式开始打造属于自己的产业链时,她一路高歌猛进,不到两年时间,就打造出了市值达数百亿的大地集团。
当然,为了这一切,她也付出了很多。比如说大量的休息娱乐时间,还有身体。而她所付出的一切,捍卫者的兄弟们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是以在捍卫者内部,无论辈分,见到她都会叫上一声“倾城姐”。
林晓天也知道她的付出和心思,可是对于她,总是会有种头皮发麻的感觉。
因为舞倾城这女人也极品,明明不惜牺牲自己陪在林晓天身边这么多年,给他当牛做马,对他的心思已经天地可鉴了。可她就是死活不表白,甚至连一些真正隐晦的暧昧的话都没有对林晓天说过。
更多的时候,她都是在挑逗、调戏林晓天,或者干脆就是毫不留情的毒舌,搞得林晓天要么是欲火焚身,要么就是心里拔凉拔凉的。久而久之,弄得林晓天基本上看到她就想跑。
“对了,你们什么时候到明珠的?”林晓天头疼后,想到了个比较重要的问题。
“天哥,其实倾城姐对你的心思,兄弟们就算是木头都能看出来了。找个机会,把她给办了吧。以后就不会头疼了。”藏锋拍拍他的肩膀,才回答道“我们是今天下午才到明珠的,倾城姐想见你,所以刚到明珠,就派我出来找你了。”
“能别提这茬儿么,我想安静会儿,做个安静的美男子。”林晓天听说舞倾城想要见自己,又有些头疼了。
旁边,张小飞注意到,藏锋搭在林晓天肩膀上的手只有三根手指,心里有些诧异,顺口就问道:“兄弟,你这只手怎么只有三根手指头,这样使用弓箭会容易一点么?”
“怎么说话呢。”金鹰闻声,狠狠瞪了眼他。
张小飞闻声身体向后一缩。
“别生气,都是自家兄弟。小飞不知情,讲话有点不好听你也别太往心里去。”林晓天拉住金鹰,随后歉然的看着藏锋,“藏锋,那两位是我们捍卫者的新兄弟,不小心说错话的是张小飞,憨厚的那个是太极拳高手张铁牛。”
藏锋淡淡的点点头。
林晓天随即看向张小飞和张铁牛:“小飞,你身上有伤,让铁牛送你先去医院处理下吧。这个场子接下来的事情,交给我们三兄弟就可以了。”
张小飞知道讲错了话,歉然的冲着藏锋点点头后,就赶忙离开了。
“很久不见,你的箭术好像又提升了不少。”林晓天看着地下正捂着被射穿的手满脸惊恐的徐腾飞,眼中带着丝难言的自责。
藏锋抚摸了下自己手中的三根手指,笑道:“或许正应了那句老话吧,祸兮福所倚。断指之后,我发现搭弓射箭更加灵敏而且轻便了。三根手指头比起以前不知道灵活了多少,箭术比起刚开始那会儿,已经提升不止一个境界了。”
“藏锋,你不用这么安慰我。”林晓天眼中的自责之色更盛。
因为藏锋的手指就是因为他断掉的。那一次,林晓天和他一起去英吉利的国家博物馆,不经意间看到了一把匕首。它就是灵狐,是一把弯刺,通体呈一种妖娆黑色,光是看着就令人心底生寒。
林晓天看到它时,不知道为什么,心底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渴望。他眼神炙热,仿佛遇到了生命中最最珍贵的东西。
而这一切,都被旁边的藏锋看在眼里。
当天晚上,他在英吉利的国家博物馆闭馆后,偷偷潜入了其中,帮林晓天窃取灵狐。而不巧的是,英吉利的国家博物馆附近正好有特种部队在军事训练,当国家博物馆发出失窃警报时,那些特种部队成员纷纷扑了上去,围杀藏锋。
藏锋虽然实力强悍,但是终归还是双全敌不过四手,一个不小心就被人斩断了两根手指头。
虽然最终还是从险境中逃了出来,可当林晓天看到浑身浴血,手持灵狐利刃的时候,心里还是出离的自责和愤怒。
他当时都想将灵狐给毁掉,因为它害藏锋损失了两根指头。
可藏锋阻止了他。
他当时脸色苍白,笑着说:“天哥,我知道你喜欢它,而且我为了它也付出了那么多,你应该更加珍惜它才对。如果就这么轻易的丢掉了,我该多难过啊。”
就是因为那句话,林晓天留下了灵狐,并且从那以后都随身携带。不仅是因为喜欢,更因为它上面还有一份沉甸甸的寄托。
说起来也奇怪,灵狐这把匕首似乎是天生形成的,通身非常光滑,且锋利无比硬度、韧性都极强,而且还是用一种人类科学能够检测出的材料制成的,别说机场和火车站的安检无法检验到它,就是最先进的仪器来分析探测,都无法检测出个所以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