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蝼蚁人生 三(1 / 1)

“叮咚……叮咚……”门铃响了,惠卿的思绪被打断,思梅走到门前,拿起对讲机问:“谁呀?”

“小梅,是我,姐姐!”

“哦,门开了吗?”思梅按了一下对讲机座上的按钮,打开了底楼楼道的大门。

“开了开了!”

“妈,姐姐来了。”

惠卿疑惑道:“她来干什么?今天又不是周末。”心里徘徊起不祥的预感。

随着“咚咚咚……”的上楼声音,思兰风风火火地走进了家门。

思梅把一双软底拖鞋放在了门口,思兰换了鞋,回身关上了门。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了惠卿身边,说:“妈,今天晚上,我要住在这里!”

惠卿没有吭声,用询问的眼光看着大女儿。

“妈,于少麟他打人……”思兰开门见山道。

“为什么呀?”思梅忍不住关切地问。

“他自己的那个女儿要回国来看他,他跟我说要给那女孩钱,我不同意,吵起来了,后来就动手了。”思兰的嗓门很大。

“你轻点,不怕邻居听见笑话吗?”惠卿有些不耐烦,“你们一个是大学教授,一个是导演,都是有头有脸的人,怎么还动手了呢?”

思兰忽然没了底气,张了张嘴,没有说出话来,一屁股坐到沙发上,忍不住哭了。

惠卿让思兰哭了一会儿,慢条斯理地说道:“你哭什么呀,别着急,慢慢说。”

思梅到卫生间拿了块毛巾递给思兰,思兰擦了擦眼泪,开始从头说起:“于少麟的女儿结婚了,要回国来度蜜月,上海是第一站。按理送点礼物吃个饭什么的都是应该的,我也没什么意见,可是他竟然要送一万美元礼金,这么多!我当然不会同意,我说最多两千美元,菲菲出国时,给的就是两千美元嘛!钱在我这里保管着,我不同意,他急了,到我抽屉里翻存单,我不让他翻,拉了他一把……然后……呜呜……”思兰说着说着又哭起来了。

“然后呢,他推了你一把,推重了,你就这么回娘家了?!”惠卿没好气地说,“你们俩也是五十多岁的人了,还火气那么大。”

“反正他即使拿到存折也没用,没有密码取不到钱。”思兰又硬气了,“妈,我今天就住这里不回家了,等他服软了再说。”

“你们俩的事,我管不了那么多,我年纪大了,吃不消。”惠卿说,“不过这么晚了,你住下也没什么问题,和小梅挤挤吧。”

“唉……”惠卿叹着气,离开了客厅,踱到自己的卧室,“我先休息了。”说罢反手关上了卧室门。

惠卿心里暗想,四个亲生儿女,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个个都让人操碎了心。还是世豪最好,虽不是亲生儿子,可远在北京的他,从没让父母烦心过,逢年过节总惦记着来个电话问候一声,鹤年去世后依然如此。要是世豪在上海就好了,很多事情都会好些,世杰也许不会跟家里闹翻,这样鹤年临死前也不会埋怨她了。

惠卿刚躺下,就听到外面敲门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大女婿追过来了。

“小梅,不要开门,让他回去!”这是思兰在客厅的声音。

“思兰,你不要这样。”于少麟在门外边敲门边嚷嚷,“小梅,帮忙开一下门。”

惠卿披着衣服走出卧室,跟手足无措的思梅说:“先去开门,这么闹腾,邻居不要睡觉了?!”

思兰急道:“妈……”

“闭嘴!”惠卿白了她一眼。

思梅刚拧开门锁,于少麟就夺门而入,一个箭步冲到了思兰跟前,一句话没说就拉起思兰的胳膊,“我不跟你走!”思兰试图挣脱丈夫的双手,未果。

惠卿终于忍不住了,很不客气地对着大女婿说:“你想干什么?是不是追过来打架的?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妈呀?”

于少麟一愣,没接上话。

惠卿示意思梅关上房门,然后对女婿说:“我知道你不会是来打架的,但是,也不是来跟我女儿赔礼道歉的。”

“妈,我怎么会是来打架的呢?!刚才是我手重了点,但绝不是有意推思兰的。”于少麟也冷静了下来,“我是怕这么晚了,思兰从家里跑出去出什么事。既然在您这里,我也就放心了。”于少麟思维一向敏捷,两句话不带隔楞地就把事情说圆了,既给了丈母娘面子,又给了自己台阶。

思兰见丈夫放软话了,反而作起来:“我是死是活不要你管!”

“好了!”惠卿有点生气了,“你们不要这么晚了还在我这里吵,给邻居听到了成何体统?你们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自己家里的事情都该自己解决,我老了,说不定哪天就去找老头子去了,管不了了。”

“妈,我知道,我就是来找思兰的。”少麟说,“思兰,跟我回家吧。”

“不,不跟你回去。”

少麟走到思兰身边,想去拉思兰的胳膊,思兰侧身躲过。

“我们先回家吧,那件事以后再商量。”

“门儿都没有,你休想。”

……

这么拉拉扯扯了一会儿,惠卿终于忍不住说道:“这样吧,今天晚上思兰就住在我这里,明天下班后自己回家。少麟,你先回家。你们两个今晚先分开冷静一下,好好想想,明天再好好商量。你们看这样好不好?”

两个人都低着头没吭声,惠卿又道:“照我说的做,行不行?”

于少麟点头应允,有点气馁地朝门口走去,出门前,转身又说:“妈,真是不好意思,打扰您了。思兰,明天下班,我去电视台接你。”

女婿走后,惠卿对着思兰说:“女儿啊,少麟对你还是不错的,自从你们结婚以来,他对菲菲如何,我们都是看在眼里的,菲菲可是跟他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说的不好听一点,是你的‘拖油瓶’。这次从美国回来看他的那个女孩,才是他的亲生骨肉啊,有些事情你不能犯糊涂,我不多说了,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思兰是惠卿和鹤年结婚后生的第一个孩子,那时家里条件较好,思兰从小又生得聪明伶俐,夫妻俩奉若掌上明珠,就连世豪和世杰对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妹也是宠爱异常。后来有了弟弟妹妹,思兰依然是习惯性地以自我为中心,久而久之,养成了自私的坏毛病。

世豪是抗美援朝时参军的,提干拿了工资后,每个月都往家里寄钱,自己只留一点必需的生活费,直到自己结婚有了孩子。世豪的女儿出生的那年,正是小女儿思筠去安徽插队落户的时候。所以,鹤年在世时总是唠叨,是大儿子世豪在帮他养家,亏得他有这么一个顾家的长子,否则哪有余钱供大女儿思兰上大学。

思兰大学三年级时,到安徽省黄梅戏剧团实习,想和几个同学去黄山旅游,但是却没有钱。她问父母要钱,鹤年没有给她。当时人们的生活都过得不富裕,弟弟妹妹们穿的衣服都打着补丁,粮油和副食品还都是限量凭票供应的,哪有闲钱旅游。于是这妮子就瞒着父母给她大哥世豪写信,说是要去安徽实习,问世豪要了二十元钱,怕父母知道,还让大哥把钱汇到实习的安徽。

后来世豪回沪探亲时,偶尔提及此事,惠卿和鹤年才知道。当世豪了解到思兰要钱是为了旅游时,非常生气,狠狠把思兰批评了一顿。世豪说,他每月只留下饭钱和少量购买日用品的钱,多出来的都寄回了家,自己没有存款,寄给她的那二十元还是问战友借的,所以第二个月只能少寄二十元回家。

鹤年当时也是很生气,手都举起来了,差点一巴掌打下去,被惠卿拦了下来。鹤年从来不打孩子,对思兰更是连重话都没有过,即便是思兰高考那件事,也是惠卿“唱白脸”。

想起思兰高考,惠卿这辈子都难以忘怀。

思兰是真的长得漂亮,身材高挑、浓眉大眼,不用化妆,就是美女。中小学时,就是学校里的文艺骨干,每次文艺汇演都少不了她。

可是惠卿怎么也没想到,她会瞒着家长私自报考上海戏剧学院。

那天傍晚,惠卿下班回家,开信箱时,看到了一封信,收信人是张思兰,信封右下角的落款是上海戏剧学院。惠卿拿着信上楼,心里犯着嘀咕,一到家就把信给了思兰,并敦促她拆信。思兰没有察觉母亲的疑惑,没心没肺地当场拆信,看后兴奋地跳了起来,抱着惠卿激动地转了好几圈。

“什么高兴事啊?至于这样么?”惠卿问。

思兰扬着信,兴高采烈地说:“妈,我考取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了,以后我可以上电影了!”

“什么?”惠卿抢过信一看,果然,“你是什么时候去考的呀?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一个多月前呗,想给你个惊喜呀!”

“还惊喜呢,简直就是惊吓!”惠卿严肃地说,“我坚决反对你去当什么戏子。”

“妈,你不是开玩笑吧?!多少人才能录取一个呀!我是经过初试、复试,过五关斩六将才被录取的呀!”

“谁让你去过关斩将了?你经过我同意吗?”

“反正现在已经录取了,你不同意,我也要去。”

“我不同意,你去得了吗?除非,哼!”

“除非什么嘛?!”

“除非你跟家里断绝一切关系,不需要家里的资助,别再说你是张家的女儿。”惠卿斩钉截铁地说。

思兰听后开始郁闷了,那天晚饭都没怎么吃。但是她还是不死心,饭后缠着鹤年闹了很久。

最后,双方都做出了让步。思兰可以选择报考上海戏剧学院,但不是表演专业,可以是导演专业、编剧专业、制片专业等等,反正一句话,今后不能抛头露面当演员。

依照惠卿的意图,思兰的学习成绩一直不错,考上大学应该没有问题。这类艺术院校的招考,都在全国统一高考之前进行。如果思兰不被艺术院校录取,考上其他大学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无论如何,她赵惠卿的女儿是绝对不能当演员的。

惠卿是从解放前走过来的人,旧上海把演员称为“戏子”,这是个被人看不起的行当。过去有钱人家都不愿意子女去学戏,女戏子的处境很是可怜,一些年轻漂亮色艺双全的女戏子,常被流氓侮辱,甚至被强行霸占。解放后,演员的地位虽然有了很大提高,其中出类拔萃者还被尊为表演艺术家,但是长久以来根深蒂固的观念,使得惠卿依然不能允许自己的女儿去当演员。

思兰的演员梦破灭后,她又去报考了导演系。导演系比表演系更难考,导演是电影创作中各种艺术元素的综合者,是电影艺术作品创作的灵魂人物,可不是徒有一副好皮囊就可以胜任的。也许思兰就是和影视戏剧有缘吧,居然又被录取。

这回惠卿和鹤年都没有办法再阻拦了,好在导演是幕后工作者,用不着在镜头前出风头。思兰长得漂亮,因为漂亮,所以往往会成为一包草的绣花枕头。既然她能考上导演系,那这个绣花枕头里装的可不会是一包草了。

就这样,张思兰踏进了上海戏剧学院的艺术殿堂,成了导演系学生。在学校的才女中,她是长得最漂亮的;在学校的美女中,她又是最有才华的。在大学的几年中,她同时被嫉妒和羡慕的目光包围着,各种各样的情书像雪花般纷纷扬扬地飞向她。

思兰收到的情书中,有本校男生直接塞到导演系邮箱里的,有外校通过邮局寄来的。外校的以上海交通大学的居多,因为交大距离上戏很近,两个学校间常有一些联谊活动。思兰对于这些情书,都仅仅是看看而已,从未当真。

大三的时候,思兰收到一封没有署名的情书,是一张水墨山水画的明信片。正面画中,依山傍水种着一株红豆杉,反面是一首王维的诗: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这是谁寄来的情书?怎么连落款都没有。思兰觉得画好、诗好、字也好,舍不得丢弃,便悄悄地收藏了起来。

半个月后,又收到一张明信片,一看笔迹便知是同一个人寄来的。这回正面的画面甚是热闹,是元宵灯会的场景,反面是辛弃疾的词: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次虽然没有署名,却留下了是从复旦大学寄出的字样。

思兰陷入了思索中,谁呢?复旦大学的哪位呢?思兰是大学生各类活动的积极分子,她记得有一次学校里办中秋露天舞会,是有一群复旦的文科生也来参加。不过那天晚上人实在太多了,邀请思兰跳舞的男生络绎不绝。她实在猜不出这个寄明信片的人究竟是谁。既然如此,不如守株待兔,思兰拿定了主意,倒也定下心来,该干嘛干嘛,不再烦恼了。

果不出所料,没过多久,又有了第三张明信片。这回的画面是芦苇荡漾的河中沙洲上,立着一位古装少女。反面配的是诗经中的《蒹葭》: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思兰的芳心被打动了。虽然这些诗词不是寄信者的原创,但是这位追求者实在是花了不少心思,明信片选得好,诗词亦是配得巧,字也漂亮。

两天后,思兰收到了一封信,信封是复旦大学定制的,右下角印有复旦的地址。拆开信封,信笺里夹了一张音乐会的票子,是星期六晚上在上海音乐厅的交响乐演出,信笺的笔迹一看便知,就是那个寄明信片的人所写的。信的内容非常简单,寄信人自我介绍名叫于少麟,是复旦大学新闻系三年级的学生,对张思兰仰慕已久,想邀她一起欣赏交响乐,希望思兰能够接受他的邀请。

由此,思兰便和于少麟开始了两年的恋爱。

祖籍浙江的于少麟大学毕业时,以优异成绩考取了清华大学外语系硕士研究生,赴京继续深造。美女张思兰没能把他留在上海,也没能阻碍他的学业和事业。读研时的于少麟,不像在复旦时那样,两天一封情书、每周一次约会,分隔两地,见面是件难事,情书也越来越少。

思兰大学毕业时,分配到上海电视台。于少麟硕士毕业后,分配到了新华社,在北京工作。两人都不愿意迁就对方,离开自己的工作单位,又不能接受两地分居的婚姻生活,只能选择分手。

失恋后的思兰,一度非常消沉,不过没有多久,就经同学介绍,认识了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曹家骏。家骏不像少麟,不会写情书,也不会甜言蜜语,是个缺乏想象力、按部就班的人,这倒也适合他在政府部门工作。但是家骏对思兰百依百顺,明显是个居家过日子的好男人,他们交往不到一年,就进入了结婚程序。

惠卿在为大女儿准备嫁妆时,思兰把一包东西交给了母亲,那是用透明塑料袋装的,有信和照片,当然还有明信片。在思兰不反对的情况下,惠卿粗略翻看了那些信和照片。那三张图文并茂的明信片,惠卿就是在那时看到的。惠卿告诉思兰,她不能替她保管这些,她劝思兰销毁这些东西,既然打算和家骏结婚了,就一辈子一心一意跟他过日子,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思兰销毁了信和照片,留下了那三张明信片,因为那明信片没有署名,更主要的是思兰太爱不释手了。

张思兰和曹家骏结婚后,第二年就有了女儿,取名曹咏菲,小名菲菲。家骏对思兰是言听计从,所有的工资都交给思兰,思兰每月只给家骏五元零花钱,而且每个月月底,还问家骏那五元钱是否花了,是怎么花的。可想而知,家骏是怎样的“妻管严”。菲菲从小是奶奶带着的,直到三周岁上幼儿园,才回到父母身边。

家骏排行老二,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妹妹去农村插队落户了,姐姐在上海的工厂里工作。家骏的父母一直不和,虽然没有离婚,因为那个年代不时兴离婚,但早已不住在一个卧室很久。家骏结婚后,父母就协商分家,一处大房子换成了两处小房子,家骏的母亲和大女儿过,父亲和家骏思兰过。

家骏和父亲分得了一处花园洋房的两间,一间是十六平方米在二楼的房间,一间小些,在三层,只有八平方米。厨房和卫生间都在底层,和洋房里其他人家共用。三层阁的小间,自然是家骏的父亲居住,二楼的大房间,是家骏一家三口居住。思兰虽然和公公住在楼上楼下,但吃饭却是各管各的,只有逢年过节时,才会偶尔请公公到二楼来,在一个桌上吃团圆饭。

平日里,家骏和思兰工作都很忙,孩子进了幼儿园后,还得自己照顾,一忙起来,小夫妻俩常常忽略了老父亲的存在。

这年腊月二十九,家骏的姐姐打电话给家骏,邀弟弟一家和父亲第二天一起去她家吃年夜饭。晚上下班回家,家骏去三楼通知父亲,可是敲门敲了很久,父亲也没有开门,家骏以为父亲外出了,就先下楼吃晚饭。晚饭后,一切收拾停当,家骏又到三楼找父亲,可还是没有敲开三楼的房门。于是他回想这几天,似乎都没有见过父亲,他问思兰,思兰也感觉几天没有见公公了。家骏心中无比忐忑,拿了家中抽屉里备用的钥匙,他开启了三楼的房门,惊人的一幕出现在眼前,老爷子躺在地上,身体已经僵硬。

医生上门诊断,开具了死亡证明,老爷子因脑溢血已死亡近一周。姐姐劈头盖脑地骂弟弟,家骏自己也无比自责。

为了平复丈夫的心情,为了不用每天一看到三楼的小屋就回想起公公僵死的一幕,思兰把房子换了一处,这次换的是一间二十五平方米的洋房,离思兰的娘家近了很多,步行只需十分钟就到了惠卿家。

一天早上,思兰发现女儿菲菲发烧了,正好那天电视台有档节目请不出假,于是她给了家骏十元钱,让丈夫带着女儿去医院看病。

思兰上班出门后,家骏给菲菲量了体温,37.8℃,这个温度对于孩子来说不算太高。菲菲跟爸爸说,她不要去医院打针,并且赖在床上不肯起来。家骏安抚好菲菲,然后出门到路口的烟杂店,给单位打电话请了一天假。他回到家,来到菲菲的小床边,边给菲菲穿衣服,边哄着宝贝女儿。简单的早饭后,父女俩出门去医院。

在医院门口,菲菲搂着爸爸的脖子,开始撒娇,说尽好话,就是不肯进医院,还眼泪汪汪地看着爸爸。家骏对着可人的四岁女儿,一时没了辙。秋日的上海阳光灿烂,家骏用手摸了摸菲菲的额头,还好,热度不高,他忽然有了开小差的想法,中规中矩的他居然跟女儿说:“那我们两个就不去医院了,我们去红房子吃西餐好吗?但是千万千万不能让妈妈知道。”

菲菲笑着亲了爸爸一下,说:“好的,不告诉妈妈,这是我和爸爸两个人的小秘密。”

这天的午餐,父女俩在红房子西餐馆花了七块多钱,奢侈了一顿。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上海,普通工人的月收入才三十六元。对于普通家庭,吃面包都太过奢侈,别说西餐了。

没有吃药打针的菲菲,午睡起来后,居然体温恢复正常了。菲菲天真地跟家骏说:“爸爸,以后生病了就去吃西餐,我喜欢吃色拉、炸猪排、罗宋汤还有奶油蛋糕。”

“菲菲啊,等会儿妈妈回来了,可不能说我们去吃西餐了。”家骏说,“还记得午睡前,爸爸怎么教你的吗?”

“记得,我跟妈妈说,我们去医院打针了。”菲菲伸出右手食指放在嘴唇上说,“嘘……吃西餐是我跟爸爸的小秘密,嘿嘿……”

可是,四岁的孩子哪里藏得住秘密,思兰回家后仔细一盘问,就漏了馅。后果可想而知,家骏不仅挨了老婆一顿批评,还被罚了两个月的零花钱。

惠卿知道大女儿对大女婿是管得严苛了些,不过,那个年代勤俭治家是必须的。再说,男□□管严有什么关系,那是爱老婆爱家的充分体现。

可是好景不长,菲菲七岁那年,曹家骏得了肝癌,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在医院才住了三个月,就去世了。

料理完曹家骏的丧事后,思兰终于支撑不住,大病一场。菲菲被奶奶和姑妈接走,惠卿临时搬到了大女儿家,守候在思兰的床前。

躺在床上的思兰,像被掏空了一样,瘦了一圈。惠卿看着很是心疼。思兰告诉母亲,家骏在病危时跟她说的话:

“思兰,我后悔跟你结婚,其实,你并不爱我,也不爱我的家人,你只爱你自己。你只舍得自己花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对我却非常苛刻。我爱慕你的美貌,所以事事迁就你,只要你高兴,对我怎样,我都忍让着。父亲的生活,我关心得太少,他老人家死了,我住在楼下都不知道,我是个不孝子。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想我不会选择跟你结婚。我宁可娶一个爱我爱家爱我的家人的女人,即便她长得不漂亮。

“我这个病是治不好了,我知道,我死后,你一定不会为我守寡。菲菲是曹家的骨肉,我请求你不要带着菲菲改嫁,把菲菲留给我们曹家。”

惠卿一直以为女儿是因为女婿去世才一病不起,这会儿她才明白,思兰的心结在于女婿临终的遗言。

惠卿对女儿说:“孩子啊,那你当时是怎样回答曹家骏的呢?”

“我当时就懵了,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思兰已经欲哭无泪了。

“是啊,太意外了,以前一直以为他整天唯唯诺诺的好脾气,原来是压抑着。”惠卿这才醒悟,“那么,你现在想明白了吗?菲菲你还要不要?”

“菲菲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怎么会同意给他们?!”思兰既辛酸又无奈,“可是菲菲现在在他们那里。”

惠卿用坚定的口气说:“你如果还要菲菲,就快点让自己好起来,这么病者,怎么能把女儿抢回来?!”

“妈,我实在是想不通,家骏为什么会这样看我?”

“他的想法是错的,他病糊涂了。人这一辈子,我只能说,有些事是出乎意料的,有些事是情理之中的,有些事是难以控制的,有些事是不尽人意的,有些事是不合逻辑的,有些事是恍然大悟的。但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们都要有勇气去面对。曹家骏的想法现在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的想法。”惠卿在给思兰打气,“等你身体好了,让世轩陪你去要回菲菲。”

思兰其实身体没有什么大碍,是被精神压垮了。一旦想明白了,经过惠卿一周的调理后,思兰已经基本恢复。

可是要回菲菲,比想象的要困难。张世轩是个书呆子,不会吵架,更不会动粗,陪着思兰到家骏的姐姐家去了两次,连门都没有敲开过。这些日子,菲菲整天跟着奶奶在家,连幼儿园都不去了。

最后,张思兰只能向法院申请庭外调解,最终要回了女儿曹咏菲。

可是曹家并没有因此善罢甘休,他们想要回曹家骏的房子和家产。张思兰卯足了劲,打算跟曹家斗到底。

她看了看家产,除了房子,值钱的就是曹家祖传的红木大橱。大床、五斗橱、书桌、饭桌、椅子等家具,是结婚时曹家置办的;两只樟木箱和缝纫机,是思兰的嫁妆;收音机、照相机和台扇,是婚后买的。

思兰花费一百元请木匠把红木大橱重新油漆一新,卖了一千元的好价。

果不出所料,曹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房子,因为不是私房,且户口簿上只有张思兰和菲菲两人,所以由现承租人继续居住使用。红木大橱判给了曹家,因已经出售,经估价,值六百元,所以张思兰需将六百元抵作红木大橱,退还给曹家。

一切法律程序执行完毕后,张思兰对曾经的婆婆、曹家骏的母亲、菲菲的奶奶说:“从今以后,菲菲和曹家断绝一切关系,你这辈子休想再见到菲菲。”

菲菲在上幼儿园前,一直是奶奶带着的,唯一的孙女是奶奶的心头肉。张思兰说出这样无情的言语,实际上是出于对曹家的报复。

一场风波总算过去,回过头来细思量,没有谁是赢家。

曹家骏死了,曹家母失去了唯一的儿子,如果不跟儿媳抢孙女,那么菲菲终归是她的孙女,打官司虽然赢回了六百元钱,但是房子输了,祖传的红木大橱也没了,甚至传给孙女的可能性都没有了,就连那个大橱会流落何方都无从知晓。

再说思兰,即便领回了女儿,赢得了房子,赚了三百元钱,也赢的心酸。三十多岁的女人,年纪轻轻就死了丈夫,而且连公公去世时的老账也一并算在了她的头上。一个没有顶梁柱的小家庭,幸福从何谈起。

眼看菲菲下半年就要上小学了,惠卿思忖着帮帮她们母女。可以让菲菲在天平路小学读书,这样午饭可以到她这里吃,下午放学后,也可以在她这里做作业,晚饭嘛,让思兰和菲菲就在她这边吃。

思兰是个很想得开的人,在娘家人的帮助下,她带着菲菲渐渐走出生活的阴影。

惠卿不相信思兰本性恶毒。她对公公照顾不周,仅仅是不善于照顾老人,待字闺中时,都是别人照顾她,她是自私,但并不刻薄。对丈夫,她是不像古代女子那样惟命是从,钱看得紧,不是她的错,这个年代谁家不是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的呢,不算计算计,如何过日子?所以女婿临终前对女儿的评价,是有失公允的。思兰在情急之下反击,夺女儿也好,抢房子也罢,无非是不想让自己太可怜罢了。

惠卿对自己的儿女是护短的,又有几个母亲不是偏袒自己的孩子呢?!

的确像曹家骏临终预见的那样,张思兰不会一辈子为他守寡,更何况三十多岁的思兰依然貌美如花,与二十多岁时相比,更添了许多成熟女人的气质和韵味。周围为她介绍再婚对象的好心人络绎不绝,几近谈成带回家让父母过目的有过两个。

一个是离了婚的戏剧学院的副教授。惠卿觉得,对方是离婚,说不定哪天跟前妻旧情复燃、重归于好,希望思兰再慎重考虑,毕竟是再婚,考虑得周全点,还是有必要的。

还有一个是知名演员,四十岁出头,妻子病逝好几年了。这个演员,惠卿在电影里就见过,在电影《江湖传奇》中担任过男主角,形象不错。唯一的缺点,就是长得跟曹家骏有点像。这说明,在思兰的潜意识里,还是很喜欢曹家骏的。惠卿不愿意跟女儿说破这点。她让思兰不要操之过急,彼此了解得透彻点。

正在思兰和那个男演员交往之际,思兰大学时的恋人于少麟,突然出现在思兰面前。他是从留在上海工作的同学那里听说了思兰丧夫的事情,就特地从北京飞了过来。他告诉思兰,他们分手后,他和一个高干子弟结了婚,还生了个女儿。可是婚姻很不和谐,经常吵架,甚至大打出手,实在过不下去,最后就离了。女儿判给了前妻。现在前妻已经嫁给了美籍华人,带着女儿去了美国。于少麟希望和思兰重修旧好,他愿意调动工作到上海,放弃北京的一切。

就这样,于少麟离开了新华社,调动到华东师范大学,当了英语老师。于少麟和张思兰结婚的那年,菲菲已经十周岁。三十七岁的思兰,不想再生孩子了,少麟也觉得这个年龄再从头养育一个孩子太辛苦,两人在这点上达成了共识。为了让少麟把菲菲当成自己的女儿,思兰决定让曹咏菲改姓于,更名于咏菲。菲菲自己也同意了。

于少麟和曹家骏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重新找回初恋的他,对这个新家很珍惜,不仅有行动,而且还常常挂在嘴上。女人嘛,没有一个不喜欢听甜言蜜语的。大学老师的上班时间是弹性的,少麟常常会下午早早回家,变着法为晚餐烧上几个新花样的菜,有的是从书上学来的,有的是自创的,为的就是给下班放学后的母女俩一个惊喜。他还会在周末带着菲菲到大学的乒乓房打球,到公园去放风筝。他会在愚人节编两个善意的谎言逗母女俩开心,会在圣诞节点上温馨的蜡烛,会在生日时送上自制的贺卡……小姑娘很喜欢这个新爸爸。同时,他还是个非常勤奋的人,为了多赚点外快,他常常翻译资料到深夜。

惠卿真为思兰和菲菲感到庆幸。

这样平静而幸福的日子延续了两年多,直到席卷全国的出国热。于少麟的外语水平很高,TOEFL和GRE考试都不在话下,于是就产生了出国读博士学位的念头。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出国留学是件很光彩的事。也许是虚荣心的驱使,思兰也不断地鼓动少麟出国。终于,于少麟登上了飞往美国洛杉矶的飞机。

少麟走后,思兰又开始担心,担心少麟到了美国遇到前妻和女儿,会旧情复燃。另一方,看到同学朋友当中有举家赴美的,更是羡慕不已。于是,写信给少麟,希望丈夫能尽早在美国站稳脚跟,把她们母女也接出去。

思兰苦苦等了两年半后,于少麟从美国回来了。他没有拿到博士学位,带回了辛辛苦苦攒下的三万美元。

少麟希望思兰不要失望,他在美国很艰辛,拿学位和赚钱,两者只能选其一。他想过,即便拿到博士学位,回来也是当个大学老师,可是他出国前就已经是大学老师了,更何况学位也不是那么好拿的,他在那里的生活费得靠打工赚取。少麟说,他在那里端过盘子、洗过车、看过门……凡是能打的零工,他都没有放过,就是为了能带点美元回国。

少麟告诉思兰,在中国,思兰可以从事体面的工作,可是到了美国,语言不通,也许只能去别人家当保姆,说得好听点叫管家。虽然在美国一个月的收入比在中国高几倍,但是消费水平也高。

几番促膝长谈,思兰接受了少麟的观点,渐渐安定了下来,打消了出国的念头。

少麟又回到了华师大,继续当他的英语老师,并且利用业余时间在上海前进进修学院兼职,教授英语,专门辅导学员TOEFL考试。

时光一晃而过,菲菲已经上了大学,因为高考没有考好,只进了一所普通非重点院校,但是在少麟的影响下,英语成绩很好。想学经济学的菲菲,却进了法律系,可是她对法律一点兴趣都培养不起来。没到一年,就瞒着父母退了学。

菲菲私下里联系在美国的小姨张思筠,想要赴美留学。纸包不住火,思兰和少麟很快就知道了菲菲的动向。退学的事实已经无法挽回,可是去美国留学是一条艰辛的路,九十年代的中国家庭并不富裕,难以支付高昂的学费和生活费。菲菲这代人不能跟思筠同日而语,思筠是到农村锻炼过的,在美国打工的苦是吃得起的,而菲菲从小到大没有离开过家,连基本的家务都不会做。菲菲的想法遭到继父少麟的强烈反对,他想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说服菲菲,可是菲菲却总以为少麟不是亲生父亲,舍不得给她钱去美国留学。由此,父女俩产生了矛盾,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越来越深。

菲菲退学在家无所事事,就琢磨着自己找工作赚钱。由于菲菲能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在应聘一家外资公司面试时,被破格录用。菲菲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两年多,终于获得了一次赴美国总部学习两个月的机会。

临行前的一天,出于对菲菲的关爱,思兰和少麟跟菲菲进行了一次严肃的谈话。菲菲承认这次赴美,将择机离开公司,想法滞留在美国。少麟表示强烈反对,并告诉菲菲,黑在美国是件很麻烦的事情。菲菲不听父母的劝阻,执意打算非法滞留,她说她打算在美国上大学,她会去找小姨想办法。少麟为此大动肝火,并意图阻止菲菲赴美。菲菲不甘示弱,大喊:“你不是我的爸爸,你凭什么管我?!”少麟被激怒,失手打了菲菲。于是两人大打出手,思兰试图劝架,三人乱作一团……最后还是隔壁邻居劝解开的。

第二天菲菲出国,于少麟没有去机场,只是让思兰给了菲菲两千美元。毕竟,少麟和菲菲相处了十二年,不能说没有一点父女情份。

菲菲在美国公司洛杉矶总部学习了两个月,在回国前一天,悄悄离开了同行的公司同事,桃之夭夭。她乘班机飞到了小姨思筠所在的新墨西哥州的圣塔菲。是思筠找律师帮她解决了在美国的滞留问题。大半年后,她如愿以偿地坐进了圣塔菲大学的教室。

菲菲赴美的第一年,基本上就住在思筠家里,进了大学后,和同学合租了公寓,并合开了一家小礼品商店,还买了辆二手车代步。

思兰这年拍了一部反映高考的电视剧,社会反响不错,获得了人民币十万元的奖金。她把奖金都换成了美元,汇给了美国的菲菲。菲菲就是靠这笔钱,支付了第一年的学费,并跟同学合开了一间礼品店、买了辆代步的二手车。

九十年代的上海,虽然已经尝到了改革开放的甜头,但是绝大多数的工薪阶层月收入不过几百元。思兰工作二十多年,导演的电视剧才两部,第一部因为题材有争议,没有播出,这第二部总算热播,才拿到了这笔数额可观的奖金。所以,思兰在寄钱的同时,写信告诉女儿,也许这是妈妈唯一的一笔汇款了,以后的生活来源,要靠菲菲自己打拼了。

惠卿扳着手指算着,菲菲出国也六年了,这一去,就没有回来过。听思兰说,等拿到绿卡,就可以回国探亲了。菲菲已经大学毕业,在一家公司搞平面设计。

自从菲菲走后,思兰和少麟就过上了“两人世界”的生活。虽然都年过半百了,也许是没有孩子在身边吧,倒是像少男少女恋爱那样,经常吵吵闹闹的,好起来是好得要命,吵起来是离家出走。倒是成了家族中的一道风景线。惠卿摇头苦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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