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w:483|h:331|a:c|u:file1/chapters/201011/11/1761971634251091418448900885768jpg]]]其实,这件事说起来很意外,也许遇上,那是我命中注定的吧。
那是在我大一下学期开学的时候,正是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春天里来百花香,郎里格朗里格朗里格朗。(咳,过了。)按照惯例,学校在去年的时候决定了今年五月去法国考察的人员名单,出乎意料的是,我居然也在名单里面。教导主任给我的答复是,什么为了促进我校学生的文化水平提高,加大我们行业的发展,刺毫无印象,听了我的话后反而哈哈大笑,他把我带到了我所说的那条小巷,眼前的景象让我十分震惊,哪里有什么很长的小巷,那条让我几乎跑断气的巷子用走的话才十几步就能走完。
眼前的情形让我很诧异,而菠萝却在一旁扇风点火,说什么子不语怪力乱神也之类的话,真想踹他丫的屁股!难道真的是我喝醉了?但是那恐怖的沙沙声是那么地真切。
······
两天后的夜里,我又梦到了血奴凌风,学长李云飞自然也出现了,我知道这是学长的分身,自然把前些天的事情跟学长说了一下。
李云飞默默点头:“我是这两天觉得要出什么事,看来是真的。你把我给你的行李箱打开,那个红色小木盒里面有些东西能助你一臂之力,但是必须在要使用时再打开哦,切记切记!”
我醒来以后就把那红色小盒子翻了出来,当即想打开看看,哪知道用尽力气那盒子也没给我吐出点什么东西。正郁闷着,我把盒子翻过来一看,却是学长给我留的字“就知道你小子想打开,我给施了咒,等到要用的时候你咬破中指把血滴在上面就是,别怪我没给你说,你要是没事擅自打开,到时候飞出什么怪物来我可不管。”
看了学长留的字我不尽苦笑,知我者,学长也!
······
时间过得很快,一个月的学习就要过去了,虽说心有余悸,但是自从带了那小盒子之后晚上和菠萝出去喝酒还真没出什么事。
临行前的一天,我决定和菠萝出去大醉一场,(带队老师又不知道哪里鬼混去了)当然也是去我们常去的老树酒馆。老树酒馆的老板是个和蔼的老头子,长得白白胖胖的,对谁都乐呵呵的,听说明天我要走,还特地送上一份菠萝包,我不喜欢吃这东西(在国内吃够了)。顺势推给了菠萝。菠萝倒也不在意,三两口就给干掉了。不过我特地留意了下,那菠萝包居然做得略略有些像人形,不是做东西最忌讳做成这样么?难道马赛这边好这口?我也不管那么多了,往茴香酒里面加了些果汁,又饮了一杯。
······
我和菠萝又畅饮到半夜,相互搀扶着往学校走。一路上我很轻松,因为就要回到我那可爱的祖国了。在途经那小巷时,我显得格外地愉快,因为现在风头正盛,什么什么的我才不怕呢!
俗话说,乐极生悲,正当我和菠萝唱着真心英雄时,只见菠萝脸色一变,对我说,“星辰,我记得那天你对我说过,在这条小巷上有什么不对劲的东西?”
听菠萝一说,我的脸色微微一变这才发现周围的异象,这条平日里几步就能走完的小巷,今天居然显得格外地长,居然好几分钟了都还没走完。
“星辰啊,你有没有听到什么怪声?”菠萝战抖着说。
“沙······沙······沙······”
“不好!”我大叫一声把菠萝往前一拉,“快跑!”
人的潜能是无限的,这句话看来没有说错,胖子菠萝平日看来不怎么动,这时候居然比短跑超人博尔特有过之而无不及。亏伊那身肥肉居然跑得这么神速。不多时,居然渐渐把我甩在了后面。
“胖子,你怎么跑那么快呢?”我气喘吁吁地说。
“呼······呼······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还没生小孩呢!”胖子菠萝像打机枪一般吐了一串字出来。
“我那个草啊,你无耻的样子很有我年轻时候的神韵!”
“晕,郭师傅的词你也拿来用!”
我和胖子一边打闹着,一边往前跑。跑了几分钟,都不见出口在哪。
“沙沙沙沙”我们跑得越快那东西追得越紧,眼见着都要追过来了。但是奇怪的是,那鬼东西一直在胖子后面穷追不舍!
“胖子,你丫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那鬼玩意儿好像是冲你来的!”
“天地良心,我菠萝连蚂蚁都不踩的,谁会来害我哦?”胖子眼睛忽然滴溜溜地一转,“星辰啊,你们中国人不是都会功夫么?既然他是冲我来的,那你把他给挡住,我先撤。”
听胖子这么一说我差点气得吐血,自从和血奴凌风一战,我元气大伤,至今还未痊愈,平日里重体力活都不能怎么做,更别说跟这种鬼玩意儿去拼命了。对了,那东西!这下有救了,我猛然想起了学长给我的红色盒子。
只见我咬破中指,往红色小盒子上一抹,那东西好像突然具有了生命一样,漂浮在空中,绽放出夺目的光芒。盒子在空中剧烈地抖动着,不多时,只听得一声轰然巨响,一条赤练直扑我们后方而去!
“烈焰飞蛇!我们有救了!”我暗暗地松了一口气。手型立即换为结印状,口中默念祷文。这是龙虎山的灵兽师们说豢养的灵兽,以吸取天地纯火之气为生,最一厌恶邪灵之物,平日休眠于红岩血木盒中,只要一吸取操纵者之血气,立即与操纵者心神一体,驱赶邪灵!
“嘶!”我们听见了一声凄惨的吼叫!那吼叫声是那么地刺耳,让我顿时心神一震。循声望去,我见到了那头一直纠缠我们的异物!
那是一个类人型的怪物,身上呈金黄色,但是不是什么黄金的颜色正和烈焰飞蛇打做一团。我用鼻子使劲嗅了嗅,一股烤小麦的香味。这东西,难道是?
“胖子,你看那东西像什么?”我向胖子大喊道。
胖子已经被这突如其来的一连串变故吓呆了,被我一喊,回过神来,往怪物方向一看“上帝啊!那是我刚才吃掉的菠萝面包!”
果然,看来老树酒馆的店主不是什么好鸟,我正想着,突然觉得浑身乏力,烈焰飞蛇的红光也越来越黯淡了。不好,快脱力了:“胖子,快跑·······”话未说完,我已经一口鲜血狂喷而出。
“ananas!”千钧一发之际,一个洪厚的中年男声从巷外传来,只见一个矮胖的中年男人,拿着一杆散发着紫光的鱼叉,冲了过来。
“père(爸爸)”胖子哭喊着向那男人跑了过去。
卫道者?这下没事了。这是我昏过去之前的最后想法。
······
等到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2天以后了,我正躺在当地的一家医院里面,由于消耗过大,我只能哼哼,动都不能动了。
听胖子菠萝说,老树酒馆的老板娘其实是一个麦妖,因为自己的丈夫患上了恶性脑瘤,故而把制作出人形菠萝包给一些人吃,然后迷惑他们,吸取他们身上的一部分精力供给自己的丈夫,希望他能生活得更长久。胖子的爸爸是梵蒂冈的一名卫道者,自上次出事后就发觉了不对,一直在暗中保护我们,今天如果不是他即使赶到,胖子估计也会被吸走一些精力。等到他追查到老树酒馆时,却发现夫妇两双双过世了,店主是脑瘤破裂,老板娘是自然死亡,也许,麦妖是因为自己的爱侣的离去而选择了追随而去吧。
听完了胖子菠萝的话,我的眼眶微微有些湿润了,因为我自他们想到了血奴凌风和女鬼小兰,其实他们都是一类人啊,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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