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1 / 1)

剥夺一个人生命的权利不应该属于另一个人,属于法律的的那份也是出于无奈,既是由于人的丑陋也是出于人对清洁和善美的向往,连耶稣和佛祖也不能妄为强制任意修改人的生命期限。为什么对于杀人犯关于剥夺生命的判决是大家可以接受的唯一例外?因为法律是大家商定的,不是由什么人来强制大家商定的,并且是事先商定,由不得谁见机行事。但法律既为人订就别指望它没有一点问题,无法无天一直未曾完全退隐,甚至有可能妄图擦着法律的边躲过应得的惩罚。——隐藏证据,杀人灭口,是凶手让自己置身事外的优质手段还是将自己最终送上审判的蹩脚花招,大部分取决于刑侦人员所做的工作。杨万的肩膀感到一种无形的重量,他必须承担起来。

杨万想起出现在原生墅火场的那辆指挥车,车里的人有可能是去接应杀人放火的同谋,但是不是还有一个可能:他同时是要亲眼确认陈全已死?就和确认郭文飞的死一样。——如果杀了陈全的是郭文飞,他会不会是出于某人的授意?而这个人在意识到郭文飞暴露后又杀了郭文飞——就是那个人,那个坐在指挥车里的人!

杨万把所有的疑点都对局长作了汇报,但一直沉默的局长说了一句:“还有什么证据,一起说出来。”他强调了“证据”两字,意思就是说杨万之前所说的都不是证据。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证据。”杨万说。

“你对案件的分析是很有一套的,这个我们都知道也引以为荣,但是——”一说到“但是”局长的官腔就出来了:“证据是整个刑事诉讼的基础和核心,任何一起案件都需要通过搜集证据来还原和再现已经发生的事实真相,在查明事实后,才能使用法律。记住,是‘查明”,不是推断。你的推理合情合理,但是对于破案意义不大,而且,你所说的嫌疑人不是一般的人。”

“您不赞成我去消防大队调查主要原因就在于嫌疑人不是一般的人?”杨万有点断章取义,但不这样说实在对不起自己准备了半天的汇报。

“不是,当然不是——杨万,只要有了证据,随便嫌疑人是什么样的大人物我都不会阻止你的调查。”

“那我回去找证据了。”杨万站起来。

看着杨万离去,局长揪着眉心的部位:有能力的人一旦让人头疼也是格外的疼。这个杨万是谁的脸色也不看的主,如果不压着点随着他性子来恐怕就像孙悟空没取经前的模式。——自己和消防大队的人也不是很熟,杨万怀疑的会是谁呢?局长不由琢磨起来,还真有点好奇。

“有心事?”李金龙问,他看杨万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杨万把自己想要进行的调查不得不中止的情况说了:“早知道我去汇报什么,直接去差了看他能怎样!“

“嗯,当然还是手里有些证据再查比较合适。我们都认同陈全的死是在他来这里之前埋下的伏笔,那么嫌疑人就是在那时和陈全认识的。也许,和陈全一样那人也不是本地人。我们可以着手从这个查起,比如谁的祖籍是广东,那么他和陈全认识的可能性就大些。”

“只能这样了。原来想豁出去一棒子打到老家的,又得悄没声的跟做贼一样。”

“做贼?你当自己是在做侦探的工作会不会心里平衡些?”

“哎,还真是的!地狱天堂一念之间啊。”杨万露出孩子一样的笑脸,像是老师说课间操不做了改为自由活动。

作为杨万的线人,李金龙再次出马和他在消防队的朋友一起吃饭,目的当然是打探某些消息。

这两天的新闻焦点是天津滨海新区的爆炸事故,人们讨论最多的问题是为什么消防员伤亡惨重。杨万坐在家里的沙发上看着新闻,关于消防员的话题一直在继续。那些年轻的生命从此定格在最美的年华,让人心疼不已,杨万的母亲抹着眼泪:“让他们父母可怎么活啊?”——在烈火中永生,是杨万当时想到的,他同时想到的还有李金龙打探到什么情报,除了这些英勇的消防员,在那个群体里还可能隐藏着凶手。

人群是复杂的,却不是因为复数而复杂,人,单个的人本身就是复杂体。撇开犯罪不说,不能看透人的复杂让杨万觉得了解一个人有多艰难,何况是去爱一个人。当你以为他人是天堂的时候,也许正是你的地狱。那儿有语言排布的迷宫,有笑颜遮盖的陷阱,还有防御的目光铸成的刀剑——那样的情景,你还会不顾一切地要赌一把吗?对于爱,杨万习惯知难而退,但是对于案件里的人,他没有后退的权利,那些人甚至是和他不同极的磁石,步步吸引。

“队长。”是李金龙的电话。

“有消息了?有没有谁是广东那边的?”杨万的心跳加快,他希望听到“有”。

“不,没有。”

杨万没好气地说:“那你还打电话干嘛?”

“真是,不是你让我打电话的吗?话还没说完呢,你知道他们的政委是哪里人吗?”

“你不要卖关子了,懒得猜。”

“和陈全的老家离得不远哦,说不准就是我们上次呆的那个县城。”

——这也不是写书,非要这么巧吗?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目标基本锁定!杨万问:“你今天吃饭花了多少钱?到我这里报销吧。”

“切,就你一人是警察想破案?”李金龙挂了电话。

杨万接过电话从阳台上过来,脸上笑眯眯的,他父亲问:“中奖啦?”

“差不多,只是没钱好拿。”

真的和中奖差不多!完全是用砸的,还一砸一个准!那接下来怎么办呢?去和那个政委说:“你和陈全是同乡,因此你有重大作案嫌疑。”然后再加上一句:“案发当晚你就坐在指挥车里对不对?”想到对方会像看白痴一样看着他,杨万的思路戛然而止。

——死人是最好的替罪羊,他永远不会反驳,郭文飞再也不可能说出他因何而死。如果是杀人灭口,会不会制造出自杀的假象更有利?像郭文飞的死,想让警察不查都难。那人没有考虑到会被扯出吗?还是他有足够的自信认为警察不会找到确凿的证据?那么局长的阻拦还是对的。

现在假设那个政委就是杀死郭文飞的人,首先是要调查他的不在场证明。杨万想如果自己就是那个人会怎么做呢?还有同党当然最好,对方可以证明两人是在一起吃饭喝酒什么的,就像何忠强给郭文飞做的证明。如果没有呢?即使他说是在家睡觉也没什么不对。问题不在于他当时是在什么地方,只要没有证据证明他在现场一切假设都是白搭。

还有一点关于枪的问题。——凶手为什么如此自信?因为他所使用的枪的来源是警察无法掌握的。——但是,如果他是在老家买的枪,情况会是怎样呢?他永远不会知道杨万亲历过枪的交易。霞姐,还有那个阿胜,最重要的是那个坐在宾利车里的老人都有可能见过那个人……杨万的心情像《桃花源记》里说的: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

就在杨万为自己掌握着假想中的嫌犯不知道的情节暗自得意的时候,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不知道的那才是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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