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这一连串的出手发生在很短的时间里,前后也就几秒钟,就跟那次被李木打趴下时一样的短。
等观众们反应过来,纷纷张大了嘴巴,十分不敢相信战局居然会这样发展。
一连被打的退了好几步,李木这才勉强站稳身子,没有摔倒,揉了揉右肩和右肋,眼中同样满是惊讶。
“阿万公子,你的进步蛮快嘛,居然学会了利用对手的攻击防守盲区,这次是我大意了。”
“嗯,在武功台看了十几场比斗,学了些东西。”万安笑道。
李木点了点头,对万安这个公子哥越发钦佩了,心里暗道:“年纪轻轻就这么有修养也就算了,还这么努力,若是世上的贵族都是这个样子,那我们这些平民和奴隶的日子怕是要好过得多!”
甩了甩头,李木甩掉了脑子里杂七杂八的想法,决定还是用最好的状态来迎战阿万,不再留手,否则他害怕自己可能会输掉这一场。
二人随即再次战在了一起,你攻我挡,打的十分热闹。
越打,李木便越是惊骇,因为他发现之前那个战斗时十分笨拙的阿万公子已经成长了不少,出拳时的力度和距离控制的也很准确,有时候一拳打出,见到没法建功,便会快速收回,再也没有把拳力用老的时候,攻防之时称得上十分稳妥,虽然很多动作还是显得稚嫩,但早晚都会改过来。
最关键的是,在整体力量上李木是弱于万安的,所以当万安开始注重攻防皆备时,李木能够得手的机会便不会多,如果硬拼,吃亏的只会是他。
他便只能凭借超强的战斗经验来跟万安周旋,虽然像刚才那样被万安阴了一把的情况没有出现,但李木的攻击也大多被万安化解掉了,偶尔能够攻击到万安几次时,也都没有让万安受伤太重,并不足以将万安打败。
这样的改变让李木颇有些受打击,作为一名打架打了二十来年的人,眼见着阿万才用了几天功夫就成长了这么多,他感觉自己这二十多年的架都像是白打了一样。为何同样是人,差距就这么大呢?
周围观战的人们论起观战的经验来比万安还多,自然眼力也都不俗,眼见着万安和李木斗了好一会儿,居然也没露出败势,大家都很是惊讶。
“看来我们之前猜错了啊,这才几天没见,阿万公子居然长进了这么多!”
“看情况的话,这一次李木就算能赢,怕是也不容易,等再过段时间,搞不好他就不是阿万公子的对手了。”
“这几天我倒是见过阿万公子两次,他好像没少过来观战,估计从别人的对战中学了不少东西吧。”
“真是个厉害的年轻人!”
“……。“
擂台之上,眼见着再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搞不好自己会被拖垮,李木当即加大了攻势,出手的速度越来越快,凭借着多年战斗经验练就出来的超快反应力,对着万安便是一阵般的攻击。
他这一变,万安的处境可就艰难了。
毕竟这才是万安有史以来第二次打架,纵然通过观战学了些打架技巧,但学成的时间比较短,所以学会的东西也不多,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更是有待磨练,在李木的快速攻击中,万安渐渐的跟不上李木的节奏了,被打中的次数也就越来越多,有些疲于应对。
不过他通过战斗来提高自己的目的还是达成了,在这种高压攻击下,万安的战斗经验快速累积着,就好像一个篮球,拍动它的力气越大,它弹跳起来的高度也就越高,只要不是一口气把它拍爆,它反弹起来的力量只会更加惊人。
某一刻,当万安又因为反应不及时,被李木打中了一拳后,已经自觉在这一次战斗中受益匪浅的万安果断往后退了几步,笑道:“不打了,我认输。”
“这是个明智的选择,如果又被打趴下,伤得太重,得好几天才能恢复,还不如果断认输,然后继续战斗。”李木回以一笑,有些气喘吁吁的说道。
万安点头,他也是这么想的,并且非常不想再体会伤重到喝口水都浑身疼的感觉,对着李木抱了抱拳后,隔空丢给了裁判五枚钱币,便径直转身离开。
他这一认输,今天下午的比斗便算是正式结束了,因为他和李木这场本就是第三场比斗,观众们领了各自赢的钱后,便纷纷离开了。
裁判他们给观众们分完钱,再一算,万安给的五枚银钱居然还多了一枚银钱和十六枚铜钱,加上观众们的门票钱,总体而言是赢利了的。
“这个公子哥挺有意思啊。”武功台院子后的木屋中,当武功台的老板得到了裁判关于今日赢利的汇报,喝了口茶,拖着残废的右腿走到窗边,摸了摸下巴,笑道。
裁判赞同的点头:“是的,听两个小屁孩说,他第一次来的时候,以为两个小屁孩是要饭的,还一人给了五枚银钱呢。”
“还有这样的事儿?”跛子老板闻言更加觉得万安有趣:“这样的贵族可是很少见啊。”
“是的,其他贵族都是恨不得把平民和奴隶榨出油来呢。”
“呵呵,贵族!”
……
自那日在武功台和李木第二次战斗后,万安依旧每天都会去武功台两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每次都是观看两场比斗后再在第三场上台,从不间断。
如此一来,他便几乎相当于是整天都在武功台待着了,搞得武功台的老客人和比试者们都记住他了,有时候他过去时,还会有人主动跟他打招呼,客气的一批。
不知不觉间,不少人似乎已经忽略了他身上华贵的衣服,只是将他当做了一个普通人看待,有些像是华夏梨园的戏迷似得,不管男女老少,只要都好这一口,便能聊到一起。
一次次的战斗中,万安的战斗经验自然累积了不少,虽然依旧是每场都输,但能在场上坚持的时间更长了,更是从只能被动挨打变成了偶尔也能打打别人。
最能直观证明他进步了的人,自然非李木不可。
在万安这些天的对战中,便又经常会和李木打一架,他在李木手下能坚持的时间是越来越长,李木再想打赢他,也是越来越吃力,甚至稍不注意便会被万安打上一拳或是踢上一脚,每逢这个时候,观众席上总会响起一阵’吁‘声,搞得李木面红耳赤。
不过李木终究还是老前辈,万安就算灵魂来自于华夏现代社会,接触的知识面广,脑袋更灵活,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就超过李木,若不是他天生就在力气上大于李木,二人之间的差距只会更大。
一次次的战斗,万安都会受些伤,不过在他学会了果断认输后,便再没有受很重的伤,这些伤在金手指泡过的灵水的治愈下,倒也不算什么,尽管该疼还是疼,但恢复起来还是挺快的,时间久了,万安的身体甚至变得皮糙肉厚起来,等闲的伤已经很难让他眨眨眼睛。
“虽然说妖精的资料就跟功法、武技一样不为人所知,等闲根本就打听不到,但妖精终究属于生物,如果是野生的,更是会到处跑,所以知道妖精的人也不少,很多书中更是都有详实记载。
从这些记载中,我可以肯定的是金、木、水、火、土、风、雷、雨、雾这九系妖精中,只有水系妖精可以直接将灵气加持在水中,把水变成灵水,供人服用。
其余八系妖精则没有这个功能,哪怕是木系妖精,虽然种出来的果实也有这种作用,但却需要依靠植物来转换成人体能吸收的物质,土系妖精则只能给土壤加持,让生长的植物拥有这种特质,金系、火系、风系、雷系、雨系、雾系的妖精更不用说,直接连这种物质都无法产生。
或者说,它们能产生的物质是人体无法消化的,比如金系妖精所能加持的金属,人就是胃口再好也吃不下去。
所以据我的推测,九系妖精虽然都很珍贵,是战略性资源,但在帮助人体修炼这一块,水系妖精是最有用的,当初决定带着金手指一起从东新男爵的领土逃跑,真是一个正确的决定。“这天,结束了今日份的战斗后,等到了晚上,万安一边和金手指泡澡,一边暗暗想道。
末了,他微微思考了一下,喃喃道:“怎么感觉随着最近的战斗时间变长和身体素质的增加,我的力气又大了不少?难不成是又要突破了?距离上次突破也才过了几天时间而已,不会吧?”
……
众所周知,在被称作’冬雪‘的节气里,太州国、平州国、安州国一带是一定会下雪的,这种气候现象持续了不知道多少年,从未误差过。
因此人们才将这一天定为了冬雪气节,对于万安来说,这一天则不仅意味着要下雪,更意味着安州国要开始搬迁了。
所以在这一天之前,他必须见到太州国大公,并且说服他发兵安州国,否则他很担心迟则生变。
这一晃,距离冬雪那天只剩下二十天,距离上次万安见到忠勇伯时也已经过去了二十来天。
虽然每天万安都会去武功台对战,积累战斗经验,磨练自己,日子过得很是充实,但他也没忘了自己的任务,眼见时间已经很是紧迫,却还连太州国大公的面都没见到,万安微微有些烦躁。
于是乎,这天下午在武功台结束了战斗后,他没有回客栈,而是来到了距离武功台没多远的忠勇伯府,打算和忠勇伯探听一下情况。
经过忠勇伯府里下人的通报,万安被请进了府里,刚一坐下,沈红菱就迎了出来,笑道:“万大才子来了呀,好久不见。”
万安笑着点头:“嗯,有二十来天没见了,沈小姐一切安好?”
沈红菱在万安旁边的凳子上坐下,仅仅扫了他一眼,便发现了他刚才在武功台上被人打出来的伤痕:“我倒是好的很,可你……这脸是被人打了?”
万安有些尴尬的咳嗽一声:“确实是被人打了,我最近在武功台那边跟人比武切磋呢。没事儿,练武之人,挨打还不是家常便饭嘛。”
“好吧,你这觉悟还真是高。”
偷笑了一声,沈红菱抬头看了看天色:“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也是在这样的黄昏时分,待会儿三色龙鱼就又要回游了,要不咱们去江霞滩头逛逛吧。”
佳人有约,万安本不该拒绝,但他来这里是有正事的:“好的,可是我……。”
沈红菱娇哼了一声:“怎么?让你陪我逛逛而已,委屈你了?”
“不是,只是我那个……。”
“不用只是了,我爹在军营还没回呢,你暂时见不着他。”
“好吧。”
“走,陪本小姐看鱼去。”
“哦,在下遵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