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果再吐,就只能到外面的厕所去吐了,我怕你到时忍不住。”林云冷笑道,言辞中满是嘲讽之意。
对待自己的敌人,林云从不心慈手软,哪怕对方的修为和自己不是一个档次的,他也会斩草除根,绝不能给他们丝毫翻身的机会。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男生被林云的狂傲激怒了,反正早吐也是吐,晚吐也是吐,索性表现得男人一点,仰起脖子,屏住呼吸,将瓶口塞进了嘴里,大口吞咽起来。
林云见到这副惨状,忍不住摇了摇头,怎么看这都不像是在喝酒,而是像在喝药……
或许是有了心理准备,这个男生的酒量比先前两人略好一些,在第二瓶酒快要喝完的时候,才扔下酒瓶跑出包间,不等跑到外面的厕所,就在走廊里翻江倒海了。
南山高中的四个男生,就只剩下最后一个了,这是一个身材矮胖,体格结实的家伙,看这样子,酒量应该不错,唯一遗憾的是,他遇到了林云……
之前的种种悲剧,这个男生都看在眼里。
他现在若是服软投降,势必对不起那三个朋友,今后在南山高中也别想混下去了。
可是当他看见林云双眸明澈,神智清醒,完全没有一点醉意的时候,他心里就告诉自己:毫无疑问,他这次也要当炮灰了。
果不其然,在喝到第二瓶酒的时候,这个男生就跑去走廊,和之前那位兄弟作伴了。
至此,这轮以一敌四的酒量比拼,以林云大获全胜而告终,包间里笑声最响亮的,非雷杰莫属,此时他最能感受到,什么叫做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南山高中,这就是一群笑话!”雷杰一边欢呼,一边与另外几名同学,把南山高中这四个人抬出ktv。
遭遇了这场变故,时间也不早了,就有同学接连提出告辞,刚才还异常喧闹的包间里,很快就恢复了安静。
望着众人离去的背影,林云却没有丝毫欣喜,这件事情来得太突然,让人毫无准备。
但是南山高中竟然能够一次出现这么多练武者,可见他们还是有一定实力的,至少不像雷杰所说的是个笑话。
“你在想什么?”方雅婷买完单回来,看到林云独自坐在沙发上发愣,不由关心的问道。
“我在想篮球队的事,我是不是应该退出篮球队?”林云抬起头,看着方雅婷的眼睛问道。
“为什么呢?”方雅婷有点吃惊。
“因为我的存在,给篮球队带来了不少麻烦,原本这些事情都是可以避免的。”林云望着一地的空酒瓶,略有些沮丧的说道。
方雅婷不知应该怎么劝说林云,她本就不是一个善于宽慰别人的人,此情此景,让她感到很为难。
因为方雅婷心里清楚,林云对篮球队是有感情的,无论他过去经历过什么,他毕竟只是一个与自己同龄的男生,他也需要正常的社交和朋友,这些人类的天性是无法改变的。
让林云退出篮球队,等于剥夺了他的正常校园生活,这对一个本就与同龄人没有太多交流的人而言,无疑是太残酷了。
方雅婷想得很明白,却不知该如何表达,主要还是担心触及到林云心底的痛楚,斟酌了半天,还是不知该从哪里说起。
“你不能退出篮球队,篮球队的人也不会责怪你的。”突然有一个声音从角落想起,吓得方雅婷立刻把视线转了过去。
只见王晔从沙发上站起身来,走到林云跟前,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笑着说道。
王晔向来都是一个存在感很低的人,所以当大家尽皆离开的时候,也没有人注意到他还坐在原地,这才把方雅婷吓了一跳。
“如果下次他们再来,或者去找别人呢?又或者其他高中的人再来呢?”林云神色迷惘道,少年老成的他,有时也会陷入困顿当中。
“你别忘了,你们是一个团队,团队的主旨不是谁对谁错,而是心齐。”王晔说着,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轻抿了一口,这是他来到这里以后,喝的第一杯酒。
林云听他这么一说,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王晔接着说道:“人人都有可能犯错,你也不例外,团队的责任,就是把个人的错误纠正过来,续而往一个共同的方向前进,你如果离开篮球队,这个团队就散了,你既得不到支持,也无法帮助他们,而这将是一个无法弥补的错误!”
“说得好!”林云幡然醒悟,当即与王晔碰杯,两人一饮而尽,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这个看似懦弱胆小的男生,对各种事物的悟性之高,有时就连林云都望尘莫及,有朝一日,他有可能成为林云最得力的帮手……
就在林云消除顾虑的同时,雷杰也大大咧咧的推门而入,刚一进门,就听见了林云和王晔的笑声,不由摸着脑袋嘀咕道:“有什么开心的事情吗?”
林云没有过多解释,只是微笑着问道:“他们四个都走了?”
“当然,老大,我办事你放心,把他们送到该去的地方去了,绝对没有后顾之忧。”雷杰拍着胸脯,得意的说道。
“该去的地方?”林云不太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嘿嘿,那还不简单,对付这样的醉鬼,只需要直接打电话叫救护车,把他们送去医院就可以了。”雷杰坏笑道,难怪他回来的这么快,原来是走了这样一条捷径。
对于雷杰的自作聪明,林云哭笑不得,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眼下最省时省力的办法,别看他平时头脑简单,有的时候也会耍点小聪明。
总体来说,林云这两个朋友,还算给力。
朋友这个词,对林云的意义比较特殊,由于自幼就与那几个老家伙待在山里,林云的朋友不多,所以他特别珍惜被自己认定为朋友的人。
小别墅里的这几个女孩,算是林云较好的朋友,与她们朝夕相处了这么久,经历的事情,远要比有些人一辈子都多,这当中的患难与共,外人很难理解。
从小和林云一起长大的毒刺,也算是他的朋友,尽管中间有一段时间真空期,但是这位师兄在林云心中的地位,还是普通人无可替代的,
然后就是雷杰和王晔了,作为同班同学,他们每天和林云待在一起的时间很长,彼此也建立了一定的友谊,纵然不像那几个女孩那样,时刻牵动林云的心绪,却也值得林云为之肝胆相照了。
除此之外,还有糖糖,一想到这个远在南城市的女孩,林云就忍不住有点心酸。
这是林云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女人,男人对于第一个献身给自己的女人,总有一种别样的情愫,她的一眸一笑,时常会浮现在林云脑海中,只可惜两人相隔两城,很难经常见面。
如果有一天,两人能够考上同一所大学,亦或者搬到同一座城市生活……
这个念头在林云脑中一闪而逝,最终只留下一道淡淡的痕迹,因为他心里清楚,这种要求仅限于幻想中的奢望,能够实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更何况,眼前这三个女孩都不是省油的灯,糖糖如果过来,她们如何和平共处,才是林云需要面对的大问题。
思及此,林云就感到一个脑袋有两个大,立刻就打消了这个可怕的念头。
再往后,还有余元,这个余家的纨绔子弟,总给人一种混沌的错觉,也说不好是大智若愚,还是大愚若智,有时很精明,有时又愚蠢至极。
大致而言,余元只能算林云的半个朋友,林云对他的了解实在有限,再加上江城市近期家族纷争太多,林云也不想再把余家牵扯进来,引起更大的风波。
想到余元,林云不禁问道:“对了,余元今天怎么没和你们一起来?记得之前在学校里,他不是还号称,自己是周小柔的忠实粉丝吗?”
“他本来说要来的,不知为什么,今天竟然爽约了。”王晔眼神中闪过一丝担忧,包括他之前给余元打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难免让人胡思乱想。
“不用管他,这家伙总是这样,说不定在和哪个小女生风流快活呢!”雷杰气呼呼的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抹了抹嘴角的酒渍说道,“人怎么都走光了?老子还想再喝两杯呢!”
雷杰嘴上这么说,用眼角余光瞥了一眼林云,发现林云在喝下这么多酒后,依然没有什么醉意,顿时放弃了趁机向他挑战的想法,随即把目标转向了王晔。
王晔在班里的男生中,是出了名的不擅长喝酒,刚才又意气风发,和林云连干两杯,整张脸一直红到脖颈处,自然不再理会雷杰的挑衅。
雷杰倍感无趣,随手打开手机,翻阅起了今天的新闻。
然而,首当其冲的一则新闻,就把雷杰的大脑,一下调到了兴奋状态:“哇,本市发生枪战了!”
众人正准备起身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