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1 / 1)

一九八五年的夏天,纳市西郊的小街上弥漫着一股挥之不去的暑气。

十五岁的张志强站在永昌杂货铺的后门,目光落在妹妹那双已经磨破的布鞋上。

那一刻,他攥紧的拳头里,揉碎了最后一丝犹豫。

父母双亡后的日子像是一把钝刀,日复一日地磨着这个少年的心。

苦力、扫街、捡垃圾,能糊口的活计都干过。

可这些来之不易的钱,连弟弟的学费都难以为继,更别说让妹妹过上像样的生活。

永昌杂货铺的后巷是他的转折点。

那天,他看见几个混混在收保护费,老板娘颤抖着递出一叠钱,而那些人却笑得张狂。

这个画面像一把锋利的刀,剖开了他对这个世界的认识。

“要么被人欺负,要么学会欺负人。”

说这话的人叫老五,是纳市里出了名的混混头子。

张志强还记得那天,老五递给他一支烟,目光里带着一种沧桑。

就这样,他开始跟着老五混。

从替人传话开始,渐渐接触到更深的水域。

那时候的纳市,地下赌场、五号泛滥如雨后春笋,每个角落都藏着见不得光的交易。

他学会了在白天和黑夜之间自如转换,像一条在泥沼中游走的鱼。

第一次动手是为了保护弟弟。

几个地痞在街上正在欺负张建,他提着一根钢管就冲了上去。

那天晚上,他浑身是血地回到家,看见弟弟妹妹害怕的眼神,他却笑了。

因为从那天起,再没人敢再欺负他的家人。

一九八七年,他遇到了项民风。

那时的对方已经在道上小有名气,看中了这个敢打敢拼的同龄人,和他称兄道弟。

在项民风的带领下,张志强开始接触更大的场面。

从地下赌场到走私生意,从街头械斗到商业谈判,他像一块干渴的海绵,疯狂地吸收着黑道的规则。

“记住,”少年老成的项民风常说,“在外面混,要有脑子。光会打架,那是小混混。要成大事,得懂人心。”

这句话成了他后来创建翰海的根基,可说这话的人却并没有悟出其中的道理。

一九八八年,张志强十八岁。

他已经在纳市站稳了脚跟,手下有了一批死心塌地的兄弟。

他把弟弟送进了最好的高中,给妹妹换上了新衣新鞋。

但他知道,这远远不够。

那些年,他见过太多人倒在半路。

有人死于火拼,有人死于出卖,更多的人死于自己的贪婪。

他告诉自己,要活得久,就得活得强。

他开始疯狂赚钱,只要有利可图,他都不择手段。

“哥,你为什么要这样?”有一天,懵懂的张静问他。

那时她还在上小学,对这个世界还保持着单纯的想象。

张志强没有回答,只是摸了摸妹妹的头。

他不能告诉她,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好人往往活不长。

他选择了一条不见天日的路,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这条路能让他的弟弟妹妹看见阳光。

随着年岁渐长,他越发明白一个道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错,只有生存的必然。

那些曾经让他夜不能寐的选择,渐渐变成了一种麻木的习惯。

他开始明白,有些路一旦走上,就再也回不了头。

这就是张志强,一个被生活逼上黑道的大哥,一个为了守护至亲而不得不弄脏双手的兄长。

在那个物欲横流的年代,他用最原始的方式,写下了自己的生存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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