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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巴黎(4)(1 / 1)

巴黎地下迷宫

在绝对的黑暗里,一盏灯能照到多远?

李竺没估算过,她希望百叶窗可以挡住大部分光源,但这希望怎么看都很渺茫,有谁会在这骚乱的夜里到这儿来?

希望是在巡逻的警察,但即使如此也不是什么好消息,他们的身份可见不得光——有签证,但没入境章,在这个敏感时刻恐怕禁不起盘查,即使可以用躲避袭击为借口,只要有人稍一上报情况,恐怕他们还没上到地面就会被带走。敌人和法国警方有联系,是已知的事实。

最好的结果都是这样,差一点的就不好说了。李竺越想越紧张,找到傅展的手询问地捏了一下,傅展在她手心写了一个字,‘枪’。

下水道里日夜不停,总是响着各种各样的声音,机械运转声、潺潺的水声和开阔管道不可避免的风声,傅展制造的声音并不太刺耳,他悉悉索索地在桌上摸索着什么,过了一会又摸过来,捏了一下她的手,带她一起移到门边,在微开的门后安下身来。

靠在门边,听得更明显,人声越来越近,李竺的心也越来越沉:来人明显很兴奋,正在互相对话,他们说得绝不是法语。

好在人数应该不多,大约是两三个人,手里拿着手电筒找路,圆圆的光圈在地上划来划去,偶尔划过窗户,让傅展和李竺可以借着光看看对方的脸,不过还没来得及用眼神沟通,光就又划走了。这帮人听声音很年轻,他们不断地聊着天,时而唱着歌,时而喊着口号——这些口号让人对他们的身份不会有任何的误认。他们毫不怀疑地就经过这间黑漆漆的小屋——看起来,小屋朦胧的光源被误认为是水面的反光,又或者是通路里偶然放置着的常明灯。

他们经过的时候,从门口传来一股刺鼻的血腥气,这种味道很难描述,不过闻过的人就忘不了,即使在扑鼻的阴沟味中也能辨认出来。

傅展等他们走远了,又捏捏她的手,把门拉开了一点,无声无息地闪出小屋,李竺感觉自己的心跳又快了起来,她甚至好像能听到肾上腺素被泵出来的声音,不过她不再腿软了,也没有犹豫,很容易就把所有杂念都摒除出大脑,跟在傅展身后,蹑着他们的脚步追了出去。

喧闹的歌声和欢笑声在地下道里很吵,三个年轻人勾肩搭背,宛若酩酊大醉的酒客踉跄前行,他们身后,有两个人无声的跟着,越走越近,这场景很像是恐怖片——但事实上身处其中的当事人,一方一无所觉,另一方则并不觉得恐怖。

在黑暗中跟人是什么感觉?也许这是门技术活,不过其实下水道是很理想的练习环境:这里很幽暗,目标们是唯一的光源,这里也很嘈杂,足以遮掩他们的脚步声,目标的情绪很兴奋,自动步.枪被扛在肩上,他们正有说有笑,满载而归。谁也没想到在工人全部下班之后,还有人蹲在这里跟踪他们。李竺一开始还拉开一段距离,后来索性越走越近,她体重轻,穿着质量良好的运动鞋,跟到十步以内他们都没任何感觉。

傅展就在她身后不远处,他很谨慎,不会跑到前头——昏暗环境下,跑在枪手前头只会让两人都陷入危险,她的枪法可能相对更好,他也够大胆,居然就让她做前锋,不过话又说回来,她只会用枪,傅展还能用点别的武器,他是比她细心,可能本能地总在观察四周环境,刚才那么短的时间都发现桌上有东西能用来当武器。这个优点她得记住学习。

十步是很近的距离了,对方也是在大摇大摆的走路,对于射击爱好者来说这也不存在任何难度,李竺举起□□,瞄准三人中排在最左的那个——他的步.枪还拿在手里平持,另两个都扛到肩膀上去了。

‘咻’!

猛烈的击发声在密闭空间里击出阵阵回音,沉闷的后坐力让她往后锉了一下,目标一声不吭就炸开了——左半边胸膛一下就空了出来,刚才被遮挡的手电筒灯光立刻穿透过来,映出了一个大空洞——这么近,不可能只是击穿的,整个左胸被打出巨大的空腔,左手和手持的步.枪一起沉重跌落,人也跟着像一袋豆子一样扑倒在地。

新鲜的血腥味窜了出来,另两个人发出惊叫,第一反应竟然是往前奔远,而不是拿下步.枪,李竺枪口急挪,凭感觉再开一枪,应该是射空了,她要追上去再扣扳机,但傅展按住她的肩膀说了声,“别着急!”

第二句话是,“掩护我。”

他一下从她身边蹿出去,像是一道朦胧的影子,速度几乎超越她的视线,但李竺也只是瞄了一眼,她用眼角余光注意傅展的动作,追到他身边凭感觉对十几步以外的目标又放一枪。

‘嗷!’

惨叫声,又是步.枪落地的声音,手电筒也跟着掉落,原本乱晃的光线现在倒平稳了,在地面射出一道锥形的光环,这个距离,子弹只要击中人体,不管哪个部位,一般都能让人丧失战斗力,这也是和电影不一样的地方。

两个人倒地,第三个人更丧胆,他手里分明有枪,但却想不起来用,狂叫着直接往前逃跑——这是最愚蠢的选择,因为他跑进了手电筒的光环里,一双脚被光照亮,身影若隐若现,成为了最明显的目标。

但他也跑得有些远了,李竺眯起眼,举枪瞄准躯干,手指下压——

‘咻啪’!

在她击中前,一声更强烈的抽响响彻整个圆拱,第三个人一声不吭地栽倒了下去,李竺往左边看了一眼,傅展拿着步.枪站起来,拍拍膝盖,对她摆了摆头,“上去看看。”

三个人都没价值了,第一个不用说,第二个没死,但活不了多久,血流得超级多,肚子空了一块,应该是击中了腹部大动脉,已经陷入失血性昏迷。李竺用手电筒在第三个人身上晃了晃,“你的枪法也不错啊。”

“只能说是还行,还是射偏了,瞄准的是肚子来着。”

第三个人照样是没了半边肩膀,血流了一地,李竺看他几眼就失去了兴趣。“他们没经过多少培训,有一点相关知识的人都知道,不应该直线跑。”

“对这种炮灰棋子有什么好培训的,他们就是被毒.品和狂言煽动起来的平民,教会他们用枪应该都废老大劲了。”傅展拿枪口拨拉了一下第三个人,把他翻过来。“运气不错。”

他弯下腰捡起手机,“没被打碎——我还真担心这个,所以特意瞄准下腹部。”

手机还亮着,一副被放大的图片闪烁着微光——是下水道管线分布图,“刚就发现他一边走一边看手机,这里又没信号,不可能是在聊天,我就猜他是在看地图。”

“眼神这么好?”

“过奖过奖,也就和听力一样。”

“你这是在炫耀吗?是在邀功吗?”李竺有点不可思议——当然了,傅展的神耳是他们获取主动的关键,不过,之前他绝不会邀这个功,这种举动对他来说应该很愚蠢才对——“等等,你该不会是因为自己只杀了一个,不服气吧?”

傅展没回答,只是拿手电筒晃了晃她的脸,李竺不可思议地瞄过去,看他理直气壮回瞪的样子,她忽然忍不住笑起来:虽然这样说有点变态,但不知为什么,杀了这几个人以后,她非但没有沉重感,反而和出了一口恶气似的,沉郁的心情都轻快了不少。

不过,站在血泊里开玩笑终究不妥,傅展说,“枪拿在手里,别犯他们的错误——对了,帮我抓住他的手。”

“要干嘛?”

“你马上就知道了。”

……

十分钟后,又一个岔路口,两个模糊的人影停了下来,他们一直在黑暗里走,就靠隔远一小段,闪着微光的应急灯看路。只有这种时候才会点亮手电筒分辨方向。

傅展把一根孤零零的大拇指按到home键上,“还好他用的是新手机,如果是iphone5,一路就不能让手机休眠,会增加很多危险——行了,我们已经出了第九区了,你等我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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