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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永福(一)(1 / 1)

第一章永福(一)

夜已深,周氏回屋睡了,莫敌也早就拉灭了厅堂里唯一的那盏电灯,莫敌的经济一直不宽裕,省得一分是一分。来到门廊里坐下,在如水的月光里,看看在云中漫步的弯月,看着隐隐约约的星星,思绪,又回到了三十多年前。

面前的这幅场景,是第几次出现在莫敌的脑海中,莫敌已经记不清楚了,只知道有一段时间,只要一闭上眼睛,出现在面前的就是这个画面。那是桂林百寿一个叫坳上的小山村,坐落在山谷之中,四周青山环绕,山脚下一垌肥田,一条小西河从村子边流过,把自己家那几十亩土地变成了旱涝保收的粮田。不知道是何年何月自己的祖先来到这个地方,更不知道自己的家族在这里生活了多少年多少代,只知道,靠着这几十亩田地,养活了一代又一代莫家人,也使得莫家成为了坳上村的大户人家。

自己就出生在这条小河边,在这条小河边长大,游泳捉鱼,追逐嬉戏,一直长到十五岁离开家乡。

离家那天早上的情景还历历在目,父亲那天很生气,只因为自己没有把父亲布置的作业完成,那篇可恶的《出师表》,成了自己学童时代的最后一课。

父亲莫明华算是当地的名人,而且是当地读书最多的人,在担任百寿县县长的族叔莫需庭的关照下,父亲担任着百寿县城的小学校长,受到当地所有人的敬重,按照莫县长大人的说法,县长大人出门,没有人敲锣清道就没有人回避,校长大人出门,虽然没有鸣锣开道,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恭敬的让道见礼,这就是文化的威力。莫敌从小聪慧,读书过目不忘,在父亲的四个儿子中最得看重,父亲也希望莫敌在儒学上多下功夫,将来接过自己的衣钵。

然而事与愿违,莫敌虽然读书颇有天赋,然而他更愿意跟着叔叔莫少华练武功,他认为太平盛世习文,乱世更宜习武,如今之天下,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更应该练出一身功夫,往小了说可以保自己出入平安,往大了说为自己搏出一个光明的前程。叔叔莫少华身手强悍,在永宁州一带,少有敌手,三十五六也不成亲,每天在河边练棍打拳,当地人称之为莫打手。莫敌还没有开蒙读人之初性本善之前,就已经成了叔叔的跟屁虫,十五岁练了十年功夫,刀枪棍拳均有涉及。虽然个子一直不高,人也长得瘦瘦弱弱,力量却是不差,功夫更是惊人,打架斗殴在百寿一带少有敌手,永宁一州,没有人胆敢叫他的小名莫永福,更没有人愿意叫他的大名莫天纵,只是叫他的匪名莫敌。

头天晚上,变态的父亲留了作业,让莫敌第二天一早背诵出《出师表》全文,只因为当县长的族叔要求中午去永宁州背诵给前来百寿征兵的桂军军官听,以图显示一把百寿一地的文化氛围。莫县长的拍马遛须把莫敌气个够呛,想显示文化这些东西,读个唐诗宋辞也就足够,长长一篇《出师表》,岂是一个早上就能背完的,于是干脆把书本扔在一边,一大早,又跟着叔叔去了河边。

从河边回来,迎面看到的是父亲那张黑得滴水的脸孔,紧接着就是手里那条棍子,分明是大门上那条长长的门栓,这条足有十几斤重的木头,一旦打到人身上,不把脊梁骨打断才怪。

“永福快跑!”叔叔高叫。

儒家教育是很有规矩的,在长者责罚后辈时,并不需要后辈完全忍受,弟子曰:小杖受之,大杖走之,眼看情况不对,跑路是必须的。莫敌立即醒悟过来,转身就跑,看着气极败坏的父亲把门栓当成拐棍,站在门口直跺脚,继而破口大骂:“你个小崽子敢跑,怎么时候回来,我怎么时候打断你的狗腿。”

莫敌这一跑,就是二十五年。

叔叔拿过父亲手里的门栓,劝说着父亲,拉着父亲进了院门,莫敌才放慢了脚步,走回到河边。练了一早的功夫,早就饿得肚皮贴背心,再跑了这一阵,更是感觉到饿意攻心,在河边的红薯地里掏了两个红薯,在河边洗洗,三口两口吃了下去,然后信马由缰沿着小河向下游走去。莫敌知道,每次父亲发了大火,自己照例应该躲出去几天,在母亲的劝解下,父亲渐渐就会气消,只要过后自己再诚恳的承认错误,父亲就会不再追究。

只是这几天的日子怎么打发,是个麻烦事,白天要吃,晚上要住,平时还可以在县里族叔家跟几个族兄弟混,这次,事件就是从族叔那里引起,可不敢再去找他们的麻烦。

河水转了两个弯又下了两个滩,穿过一片稻田,古称永宁州的百寿县城出现在了面前。走进南门口,莫敌发现,今天的永宁州与往常有点不同,平时很热闹的菜市场静悄悄,反而是平时静悄悄的县衙前的广场人头攒动,热闹非凡,走近一看,原来是在招兵。

县衙大门口,扎了一个简单的棚子,木头柱子上面,弄了一张竹垫,挡住了东升的太阳,棚子下面放着一张书桌,县衙里的师爷正在抄录着什么,已经有人报名投军,县上的捕头正在给投军者换上军装,还给投军者的家人几个大洋,只说是安家费,有人说是买命钱。

“莫敌也来投军啊!”有人对他叫。

莫敌楞了楞,投军,自己可没有想过,今年自己才十五岁,即使要投军好象也还早了点,朝跟他叫喊的人笑了笑,没有说话,此时此刻,他更感兴趣的是能不能找到一个熟悉的人,请自己去菜市场门口吃一碗热辣辣的肉米粉。

“莫敌本领高强,永宁州上下无敌手,当兵最合适。”又有好事者在叫喊。

或者是好事者的叫喊声太大,吸引了坐在竹棚下一个人的注意,只见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军官从抄写的师爷身边长身而起,对着下面闹哄哄的人群高声问道:“永宁州上下无敌手?请问哪位壮士是莫敌?”

莫敌走近几步,来到军官面前站定,点了点头。

“你就是永宁州上下无敌手的莫敌?”军官圆瞪怪眼,一脸的惊奇看着面前的小个子,光头突眼,黑面细脖,浑身上下没有一块肥肉,全身加起来毛重不过八十来斤,就这样一个一只手就能摁死的家伙,居然敢号称永宁州上下无敌手,莫不是李元霸裴元庆再世。那是传说中的人物,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军官几乎第一时间确定,面前这位,估计就是传说中的混混,在永宁一州,欺男霸妇无恶不作,飞天遁地为祸一方,以至于永宁州上下无敌手。想到最后,军官的眼光里已经充满了鄙视,眼光全是从眼角透出。

“正是莫敌,至于永宁州上下无敌手,那是乡亲们抬爱。”莫敌笑着说。

“就凭你这个小身膀,也敢号称永宁州上下无敌手,这永宁州上下,也太过无人了吧!哈哈哈哈!”军官大笑出声,声音十分宏亮,听得出来,一口下江口音,估计就是桂林行政督察区一带的人。

全场静肃,广场上,只传荡着军官的笑声。也许是感觉到了环境的不对,军官的笑声嘎然而止,定睛一看,全场老少,都用一种不友好的目光看着自己,再一看距离自己最近的莫敌,一双突眼差不多可以冒出火来。

“这位军爷,所谓不是猛龙不过江,既然来到永宁州来招兵,必然有过人之处,不向永宁父老显示一下手段,又如果能够服众,带走永宁州的子弟。”说到这里,莫敌转过身子,对着广场上大声叫道:“请军爷为我们展示一下无敌神功。”

“好!”广场上轰然回应,立即圈出了一个演武场,还有好事者,把不远处耍猴的一套家当弄了过来,敲敲打打,好不热闹。

军官当即神色大变,脸涨得通红,时光已经进入到二十世纪,冷兵器时代早已过去,滑膛枪被来福枪所替代,前装枪被后装枪所替代,火器已经进入到每一个社会阶层,这个时候的军官,能够玩出一手好枪法就算不错,再能够有一身武艺的可谓凤毛麟角。军官姓张,叫张光玮,是定桂讨贼联军的一个排副,西河下游永福人,桂林甲种工业学校附读生,因为桂北内战,学校停课,为了混口饭吃,才不得不投笔从戎,走进了沈鸿英建国军的部队。1925年6月,李宗仁白崇禧黄绍竑在南宁奉张一气为广西省长后,联络沈鸿英驱逐陆荣庭,占领桂林。为了与陆荣庭在兴安全县最后决战,沈部到处招兵买马,扩充队伍,张光玮得上司同意,回到老家永福百寿一带招兵,已经说好,如果招回三十个人,就当排长,招回五十个人,就当连长,如果招回一百个人,就升为营副。张光玮并不会武功,甚至连枪都打得不是很准,让自己去到广场上演武,除了丢脸还是丢脸,除了丢人还是丢人。

“来一个,来一个!”广场上的叫声一浪高过一浪。

“哐哐哐哐!”耍猴的锣声更是一阵比一阵激烈,敲得张光玮的心里乱跳。

“张排副,露一手嘛!”完蛋的是,跟着自己来招兵的士兵也一脸的唯恐天不乱,想看自己的笑话。

最恶心的是,面前的小个子男孩,一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还在恭恭敬敬的请自己下场,问题是自己这个水平,又如何下得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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