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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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陈越之空降剧组。

他的豪车座驾后面跟了一辆小型货车,载着一车的冰淇淋蛋糕和炸鸡饮料。

鄢慈这场戏一个小时后开拍,只见林晴晴野狗脱缰一般从片场入口跑进来,大喊道:“姐姐姐!你快去看!陈少简直是为你承包了整个哈根达斯!”

鄢慈妆化到一半,抬头问:“陈少来了?”

陈越之穿着休闲西装,站在片场中间和导演寒暄,看她回头便冲她轻轻挥挥手。他今天没喝酒,在这里倒也没酒桌上那些架子,叮嘱工作人员让他们随意吃,又跟导演说了几句话,便满脸是笑冲鄢慈走过来。

鄢慈没起身,朝他点点头:“陈少。”

陈越之也不在意,这不是男人的酒局,没必要万事顾着他的面子,鄢慈这时候站起来欢迎一番,反倒像个等皇上临幸的小主了。

更何况,他本来就是特意来看她的。

“化妆呢?”陈越之脸上挂着英俊的笑意,递给她一个精巧的抹茶冰淇淋,“你最喜欢的。”

鄢慈偷瞥林晴晴,没接。

陈越之像是看穿了她心里的活动,笑道:“我让你吃的,恺撒他不敢管这么宽。”

程允舒坐在后面凳子上等上妆,她从陈越之从车上下来那一刻起就一直盯着看。她拉拉一边场务小王的衣边,小声问:“这是谁?”

小王附在她耳边:“耀星的陈少,鄢慈的金主。”

程允舒诧异地问:“鄢慈有金主?”

她长得漂亮,又喜欢经常对这些男人撒娇,以前做临时助理的时候收服男人的手腕就很有一套,小王看样子也被她迷得五迷三道,说话毫不避讳:“你不想想,鄢慈出道第一部戏就是《青梧桐》,没点靠山她一个新人凭什么?陈少喜欢她,给她好资源,让她一步登天,懂吗?”

“这圈子里龙头老大是谁?耀星啊!耀星现在基本陈少说了算,只要他保驾护航,鄢慈红到老都没问题。”

程允舒眼神变了变,不知在想什么。良久,她捋了下及腰的长发,站起来倒了两杯水走过去,轻轻放到化妆台上:“鄢鄢,喝点水。”

她早前换上了晚上拍戏用的旗袍,此时白皙的大腿根顺着宝蓝色开叉的裙边微微露出,撞似不经意地冲陈越之笑了笑:“陈少,您也喝。”

鄢慈抿着嘴唇,没搭理她。

陈越之倒是淡淡瞥了她一眼,目光顺着旗袍边向下探了三分,但只限三分,又一脸索然无味地挪开,讥笑:“不喝。”

程允舒尴尬地站在原地,臊了个红脸。

小王过去把她拉到一边:“你疯了吧?陈少和鄢鄢说话,你插什么嘴?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陈少他缺女人?”

程允舒面有不甘,嘴唇蠕动了两下,最终没说什么。

“现在吃吗?我帮你开。”陈越之拿着那个冰淇淋在空中转了转,把注意力落回到鄢慈身上,像个小孩一样伸出手指戳了戳她的脸颊。

“不吃,要拍戏了。”

鄢慈没动程允舒送来的那杯水,闭着眼睛画眉毛,软软地说。

陈越之也不勉强她,转身去找方煜抽烟。

工作人员在分发冰淇淋和炸鸡,方煜吃完晚饭回来,远远走着就注意到了剧组的阵仗。

鄢慈等到陈越之走了,悄咪咪睁开眼,往后瞥了一眼,却正好和方煜相对。方煜直愣愣看了她一几秒,别扭地挪开眼睛。

鄢慈忽然心里发慌,一阵莫名其妙的情绪涌起,从脚底板到天灵盖,浑身上下都徜徉着一股被亲夫捉奸在床的感觉。

真是奇怪。

她最近和方煜走得近,不仅在剧组天天见,还一连一个周待到半夜一起吃宵夜对戏,要“捉奸”也该是陈越之捉她俩,她这迷一样的错觉哪里来的。

鄢慈挠挠头,冲方煜吐了吐舌头。

方煜的回应就是转过头狠狠瞅了她一眼。

陈越之揽着方煜的肩膀,笑着问:“去哪儿了?”

“吃饭。”方煜把眼神收回来,露出平常那副臭屁的表情,“来干什么?”

陈越之理了理衣领:“来这边参加活动,十一点的飞机回北京,我就抽空来看看鄢鄢。”

☆☆☆

夜,八点。

《浮萍》第五十八场一镜一次。

温柔悠扬的舞曲鸣奏,舞池里成双的富商名媛偏偏起舞。

青缇一身高雅绣花的宝蓝色旗袍,挽着李成则自侧门而入。

她笑得温软,目光左右流连,眼里渗着的是透骨的妖媚。

“cut——”导演皱眉喊停,“没看到机器在哪个方向?你不会走位?刚才的动作是怎么回事,剧本写了让你到处乱看?镜头对着的是李成则,他是这镜的一番,你乱动什么?怕别人注意不到你?重来。”

程允舒第一次拍戏,被导演毫不留情地骂了一顿,脸色也不好看,她小声道歉,重新回到起点。

方煜倚在工作人员背后的白墙上,悠悠盯着这边的动静,嗤笑:“把老子这当什么了?什么歪瓜裂枣都往这塞,再这样没下次合作了。”

陈越之拧眉:“什么意思?鄢慈给你添麻烦了?”

这像是护着自家孩子的口气让方煜很不爽。

“我让她给你道歉?”陈越之四下看了看,鄢慈不在。

方煜听到这话,脑子里浮现起那晚酒局鄢慈端着酒杯的样子。她乖巧站在他旁边,不犯傻也不犯病的时候,就像个柔软的洋娃娃。

“不关她的事。”他淡淡道。

陈越之指了指片场中间正在一次次重来的程允舒,嘲道:“不知道走哪来的,你知道这戏投资商不止我一个,别人硬是往里塞我也没辙,毕竟钱才是老大。”

方煜目光轻飘飘落在程允舒那一身穿得变了味的戏服上,随口道:“鄢慈要是也把旗袍穿成这样,你可以直接把她领回去了。”

陈越之本来身体支墙站着,听到这话立马精神地直了起来,眼里带着笑:“这你放心。”

方煜一点也不放心。

都说旗袍是最能展现女人身段的东西。

一个女人是真有气质又或只是空有漂亮的脸蛋,不需要朝夕相处,一件旗袍就能检验出来。

可鄢慈有什么气质呢?除了蠢就是傻,偶尔神经病发。

平时穿着打扮也是一身潮装,要么像个十七八岁少女的穿搭。

方煜对她穿上旗袍的样子不抱半点希望。

“鄢慈刚出道拍过一组旗袍写真。”陈越之暧昧地笑了笑,手搭在他肩膀上,在他耳侧轻声说,“直接把我在办公室看硬了。”

他和方煜是大学舍友,虽然私底下经常较着劲,但明面上关系也不错。两人家境都好,那时候基本不住校,偶尔睡宿舍时也经常听那几个不相熟的舍友聊些夜间的荤段子。

表演系的谁谁谁奶大。

舞蹈系的谁谁谁腰软

这些话题,男人间私下聊聊按理说很正常,可方煜听陈越之嘴里说出来的鄢慈,却不是那么回事。

他皱着眉抖了下肩膀,把陈越之的胳膊甩下去。

陈越之也不介意,只听他又指着场中的程允舒说:“女人的外表用得好是武器,用得蹩脚是跳梁小丑。鄢慈从来不拿自己的资本当回事,但这不代表她没有资本。像这种女的是低级婊,鄢慈那叫高级傻。”

陈越之却越说却起劲:“认识她这些年,我就见她做了一件真傻事,跟你有关,想不想听?”

方煜拧眉:“我?”

“我那阵不是被鄢慈迷得死去活来吗?没忍住找人联系到她原来那家破公司,想签了她。你猜怎么着?那时候正好手里有你《青梧桐》的本子,我一开始就想捧红她,打算如果她签了耀星,我就把《青梧桐》送给她做签约礼。”

“我逗她说,你签二十年我让你演女主,她当真了。开始我以为她是想红,后来原来带她那经纪人说,鄢慈喜欢《青梧桐》喜欢得疯魔,你那本早期出过书是不是?是鄢慈的睡前读物。”

方煜身体一颤,转脸惊诧:“你说什么?”

陈越之一耸肩:“鄢慈喜欢你的本子。你俩进组第一天又是屎又是野鸡热搜挂了一整天,后来平息下去,我还以为你知道了。她这人傻,可不圣母。你那么骂她,她要不是喜欢你,闲得蛋疼去给你说话?”

他这么说,方煜想起来鄢慈对程允舒的态度:得知她是粉丝时热情亲切、看到她在楼下挨冻也会不忍心。可在知道程允舒骗她以后,她的态度冷硬而坚决,让她离开,毫无转圜的余地。

方煜在这瞬间,脑子里不断回放起认识这两个月来点点滴滴。

鄢慈总像个没脾气的奶娃娃一样,偶尔大声叫唤时也是奶里奶气。

他以为鄢慈脾气就是这样,原来是她一开始就对他抱有好感吗?

他胡思乱想着,猛然戳着了陈越之刚才那一句“鄢慈的睡前读物”,心尖陡得一颤,寒下脸问:“你睡过她?”

陈越之眼皮子动了动,颇有些遗憾:“以前年轻,想走柏拉图精神恋爱路线,没把握住机会。后来她一夜成名,反而没那个心思了。”

方煜硬着一张脸不吭声。

陈越之狐疑:“你问这干什么?你不会看上鄢慈了吧?”

方煜像是赤.裸走在街上被人围观一样,忽然一阵尴尬,他急忙把头扭过去,用荤段子掩饰心里那点难耐的波动:“你胡说八道什么?就她那蠢样,我硬得起来?”

陈越之不信任地看了他几眼,似乎是在确定他到底是不是真的没有想法。半晌,他淡淡道:“我家情况你也知道,我妈不可能让我找圈内的女人结婚。”

“鄢慈她傻但她也聪明,她最让我喜欢的地方就是她不喜欢我,也不会要求我,不像那些女人,谈两天朋友睡上一觉就以为能把我绑到地老天荒。”

“在外面她成我的面子,私下里和我划得干净着呢,我跟她呆一起舒服,她越是不争不抢,我越想把所有好东西都给她。但如果我睡了她,不说她愿不愿意跟我,这事性质就不一样了。”

“说实话,我不缺睡的,但我缺个能让我安心的,她明白自己的身份,也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方煜大概了然陈越之的心理。

山珍海味吃久了的人,对于美食就没有了迫切的想要吃进去的冲动。陈越之在圈子里一手遮天,他从来不缺鲍鱼海参、熊掌燕窝。与之相比,有时一碟普通的清粥小菜对他而言反而舒服。

在吃完彻夜的大餐以后,总要有完白粥解腻。

鄢慈性子淡不爱争抢,还没出道就被他签下,她没经历过圈里的脏事,干净得像是刚出校园的学生。

她对他而言就是那碗干净的白粥,那怕他肚子已经吃不下,但它只要安安静静地待在餐桌上,让他看着也会觉得心情很好。

可如果他非要在吃饱喝足后再勉强自己喝碗粥,一来没有必要,二来万一粥不愿意,也是得不偿失。

“你所谓的把所有好东西给她,就是让她去陪你那些狐朋狗友喝酒?”方煜对陈越之某些言语满是不屑。

陈越之品出方煜话里的火.药味,挑眉:“我捧红了她,所有好资源都给她,微博上所有风言风语我公关给她压下,我又没睡她,让她陪个酒还有错?”

方煜回视他,眼神淡漠:“鄢慈这些年给你赚了多少钱?你的资源是白给的?如果她是个扑街……

他话说到一半,蓦地卡住。

陈越之的背后,鄢慈换好衣服从试衣间走出来。

服装组的人特意为这场戏定制了一件藏青色旗袍。

素面白点,方煜见过那件衣服,普通得过眼就忘。

但此刻,他的眼睛却像黏在鄢慈身上一样,任凭他本人怎么拉扯呼唤都收不回目光。

她和刚才见到的似乎没什么不同,但又很不同。

正如陈越之说的,女人的外表是可以做武器的,但鄢慈好像对自己所拥有的这项资本毫无所知。

她的美从来都是内敛的,不扎人也不主动去放光。方煜知道她漂亮,可她平时那蔫软的性子像股粘稠剂一样牢牢糊死了她身上那团灼眼的锋芒。她不刻意外露,别人很难去剥开她美丽的外表去探寻她那外表下更美丽的东西。

那东西应该是叫风情。

这还是方煜第一次看到这样的鄢慈。

窈窕的身段,柔软的纤腰。

丰满的胸脯,挺翘的娇臀。

她脚踩一双乳色高跟鞋,脚背瘦削,隐约跳动着几条浅蓝的青筋。裙边遮到膝盖弯,露着白莹莹的腿肚,嫩色的大腿顺着叉边隐约透出一抹春.色。脖子上挂了一串细细的白珠衬着旗袍的暗色,和脚下的鞋子的颜色一压,丝毫不突兀。

鄢慈的手放在脸侧,连接着姣好的天鹅颈的那块皮肤上,她在和林晴晴说笑,转头迎着明亮的灯光。她站在那,整个人被打成一块通亮的雪花瓷,白得刺眼。她在笑,嫣红的唇角上扬,柳眉的尾巴微压。

那是方煜从没在她身上见过的模样。

从头到脚,一颦一笑,都是满满的风情。

鄢慈像是感应到了什么,转过头无误地从人海里找到方煜的身影。她脸侧的手抚平,五指纤细,伸出来轻轻冲方煜扬了扬。

甫一接触她含笑的目光,四目相对时,方煜只觉得她眼里铺撒着宇宙里亿万年来生生不息漫天辉明的星光。

他心里咯噔一下,瞬间表情古怪。

——硬了。

鄢慈以为他没看到,又朝他挥挥手:“方煜?”

方煜沉着眉眼,片刻不敢停留,逃命一样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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