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中央的统军机构
(一)枢密院:
全国最高军事领率机构,直属皇帝,代表皇帝施行军事统御、指挥职权。
其实质职务有掌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另外,凡侍卫诸班直、内外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戍、赏罚之事,这种偏向行政的职务皆由枢密院管理。
枢密院长官「枢密使」皆由文臣接掌,武臣不担要职。
枢密院虽掌全国军事,但是无权统掌禁兵。
(二)三衙:
宋朝分掌全国禁军的最高机构是三衙。
「三衙」分别是「殿前都指挥使司」,简称「殿前司」,掌殿前诸班,也就是护卫皇宫的禁军;「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简称「侍卫马军司」,掌侍卫司马军;「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简称「侍卫步军司」,掌侍卫司步军。
「三衙」最高主官皆称「指挥使」,前冠其衙名。
不过「三衙」虽分掌禁军,但是无统兵镇戍与征战之权。
(三)帅臣:
亦称「率臣」。
凡是有关禁军的镇戍与征战事宜,皆由朝廷临时委派「三衙」以外的「文官」担任将帅。战事结束,其职则免。
另外,又置「走马承受官」,遇事会直接向皇帝奏告,不需通过长官,职务近似「监军」。
「帅臣」虽有统兵之权,但是发兵之权却是受制於枢密院以及三衙。
(四)结论:层层的把关,就是要防止军人专权。然而这样过多分割与限制将帅权力,导致兵不识将,将不知兵,战斗力减弱。
【乙】军队区分与编制
(一)禁兵
(1)禁兵是北宋的中央军,由中央直接统辖,分别隶属三衙。主要担负宿卫皇宫、拱卫京畿、戍守边要、对外征战等任务。平时驻守京畿,或屯戍要地,战时分隶帅臣出征作战。
(2)禁兵可分戍卫京畿与地方的。
*「诸班直」:
宿卫京畿皇宫的禁兵,称「班」或「直」,总称「诸班直」。
「诸班直」由「殿前都指挥使司」统辖。下又分「殿前司马军诸班直」、「殿前司步军御龙诸职」。
「殿前司马军诸班直」辖有若干「班」与「直」,设有「都虞侯」、「指挥使」、「都知」、「押班」等统兵官。「殿前司步军御龙诸职」仅辖有若干「班」,除「都虞侯」、「指挥使」外,还有「都头」、「十将」、「将虞侯」等统兵官。
*「京都禁兵」:原则上「京都禁兵」屯驻京师,但除少数外,其余皆以「屯驻」、「驻泊」、「就粮」等三种型态出戍外地。
?竿妥ぁ梗菏芨?18莸鹊胤匠す偻诚秸撸?啤竿妥ぁ埂?p>?缸げ础梗河杀?碜芄芡诚秸叱啤缸げ础埂?p>?妇土浮梗盒?掖?煲谱げ菝?阜嶂?卣撸?啤妇土浮埂u饫锏摹妇土浮够故怯谢?峄刈ぞ┏堑摹?p>*「就粮禁兵」:长驻地方的禁兵,实质上是属於地方军。不同於「京都禁兵」中的「就粮」,「就粮禁兵」是不回驻京畿的。
(3)禁兵兵力的配制
在禁兵的部署上,大体是一半驻守京畿,一半屯戍诸州。
至於「京城」与「畿辅」(京城附近诸县)的兵力又各为一半。
而屯戍畿辅与诸州的禁兵,实行了「更戍制」,定期更换戍守驻地,以达将帅与部属之间的「兵不识将,将无专兵」。
(4)禁兵编制
分别为「厢」、「军」、「指挥」、「都」四级。
一「都」有一百人。
一「指挥」有「五都」,共有五百人。
一「军」有「五指挥」,共有两千五百人。
一「厢」有「十军」,共有两万五千人。
各级长官依次为「都头」、「指挥使」、「军都指挥使」、「厢都指挥使」。
而调动、屯戍、作战用的基本单位为五百人的「指挥」。
(5)士兵的等级之分
这部分的等级之分,是采用南宋的「屯驻大兵」,类似北宋的禁兵。其分级较为具体详细。
「屯驻大兵」的等级有三分:「使臣」、「效用」、「军兵」。
「使臣」是因战功等原因而迁升的八、九品低级武官,由於无位供职,因此仍为士兵之属,但其待遇优於一般士兵。其主要任务担任侦察、管印一类要务。
一般士兵则有「效用」与「军兵」。其分别是「效用」一级不黥面、刺臂;「军兵」一律黥刺,以防逃脱。而两者待遇自然也有所不同。
如果依任务来分,又分有「入队」与「不入队」两种。
所谓「入队」就是直接参战的士兵,约占编制员额十分之七、八。至於「不入队」是指後勤兵,约占十分之一、二兵额。
(二)厢兵
名义上是地方的正规军,但由於地方上早已有中央的禁兵屯驻,且厢兵中皆为老弱、低劣者,因此他们只担任杂役,比如筑城、制作兵器、修路建桥、运粮垦荒、任官员侍卫与迎送等任务。
厢兵以「指挥」一级为单位,分驻府、州。
由於不用参与战斗,因此大都不进行军事训练。有兵之名而无兵之实。
(三)乡兵
神宗时推行了「保甲法」。他们的职务看起来有点类似现在的警察。
一般人家中如有二丁,则出一丁为「保丁」。十家为一「保」,从中选主户强干者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设「大保长」一员。十大保立一「都保」,为地方士豪担任。
乡兵平时不脱离生产,农闲时定期集结训练。战时则守卫乡土,维持治安,也可以供诸州徵调,担负修城、运粮、捕盗、协同禁兵守边等任务。
【丙】募兵制与士兵拣选
(1)禁军与厢兵的来源:
一是招募「土人」(应该是指本州的当地人);二是募取本军的营伍子弟;三是招饥民;四是以罪犯配隶给役。
(2)士兵的拣选
太祖时,确立了「兵样」制度。选择军中精壮士卒为「兵样」,然後将此「兵样」分送各地,让各地官府如样招募。
应募者入营後,要进行「抬刺」,在面部、手臂等处刺字,标明军号,以防逃亡。一经应募,终身为兵,家属也随住军营。
(3)《禁军选补法》(太祖时制定)
按规定,每年春秋两季都要对在役士兵进行考核拣选。
壮健有武技者,可由厢兵升补禁兵。
武技达不到最低标准者,由马军降步军,再不及者降为厢兵。
年老有疾者,则削除军籍或降充剩员,领取半俸,五年後退役。
而军员通常於六十岁退役,衣粮为原来之一半。
阵亡将士则会给予抚恤,伤残也有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