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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沈小姐还真是一次比一次令人意外(1 / 1)

庄严去见傅伯雍的那个下午,又下了场雨。

……

陆承初和庄严一样,都是今年六月份毕业,但跟庄严不同的是,庄严靠成绩进的明华大学,陆承初靠的是老爹砸钱。

陆公子喝酒打架,惹是生非,样样不落,气得他老爹托关系把他送到明华最严厉的老教授手底下。

苦熬四年,终于毕业,他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自由,他老爹一个转头,又把他送来陆清臣身边。

说是叫他来当助理,其实就是给孙悟空找了个如来佛。

这天下午,他随陆清臣陪华清控股的几个合作商在郊外的高尔夫俱乐部打球,突然下雨,只得提前散场。

陆承初是坐陆清臣的车回去的。

他这位堂叔,明明只比他大了八九岁,却像大了几十岁,一张冷脸严肃得比明华那个古板老教授还唬人,又沉默少言,陆承初跟他同坐一辆车,压力大就算了,还无聊得很。

他偷偷掏出手机想开局游戏打发一下时间,但触上陆清臣投过来的视线,手一抖,差点把手机给丢出去。

陆少爷一边骂自己真是个怂货,一边默默扭头,假装看风景。

车子途经明华大学附近,他的余光忽然捕捉到一道熟悉的身影。

但车玻璃被雨水模糊,又隔着重重雨幕,看得不是很真切,他赶紧降下车窗。

真的是沈奴。

女孩没撑伞,狼狈地在雨中奔跑,一边回头拦出租车。

可能是大雨突至,出租车都载了客,没有一辆为她停下。

“停车!”陆承初急急开口,尤其是注意到沈奴手臂打着石膏,脚上还没穿鞋,更急了,“快快,靠边停!”

司机缓缓把车靠边停了。

陆承初拿了把伞,推开车门出去,没一会儿,拽着沈奴回来了,他二话不说,把沈奴塞进后座,等她坐好,自己才坐进来。

车门嘭地关上,阻隔了大雨冲洗地面的噪声。

“你胳膊怎么了?”

“这么大的雨,你出门都不知道带伞啊?”

“你鞋呢?”

陆承初喜欢她,从庄严第一次带她出现在金融系的大课上,他就喜欢她。

见她把自己搞成这副模样,有些生气,口气冲了些。

“陆师兄。”沈奴一开口,声音克制不住地发颤,“我想去第一人民医院……”

陆承初这才发现女孩眼眶通红,脸色惨白得难看。

他也不问为什么,直接就吩咐司机:“去第一人民医院。”

司机却扭头看向陆清臣。

陆承初一下就炸了,在喜欢的女孩面前,必须硬气:“看什么看,还不快走!”

但陆清臣一看过来,他又立刻怂,龇牙一笑,讨好地说:“五叔,你看这么大的雨,她没伞又没鞋,怪可怜的,我们也不赶时间,不如送送她吧。”

陆清臣交叠双腿坐在那儿,白衬衫黑西裤,挺括熨帖,一双长眉斜飞入鬓,瑞凤眼凉薄,俊极雅极,也冷极淡极。

他居高临下,目光沉沉压下来,从沈奴湿漉漉的头发,扫到赤着的双足之上。

女孩双脚踩在柔软的脚垫上,浅浅的银灰色,衬得她一双小脚如白玉雕成,两个大脚趾不安地交扣在一起。

片刻,陆清臣淡淡移开视线,对上沈奴的眸子,语调微凉地开腔:“沈小姐还真是一次比一次令人意外。”

陆承初一脸问号,不懂冰块脸堂叔这话何意。

沈奴听出陆清臣话里的深意,可眼下顾不上难堪,她看着陆清臣,开口的声音依旧带着颤意,说出的话却条理清晰:“庄严出事了,在医院。”

“陆先生觉得麻烦的话,把我带到前面的地铁站就可以了。”

瑞雅小区外面就有公交站,但是去第一人民医院要绕很远的路,还要转车,耽误时间,坐地铁可以直达,而且快。

她虽着急,头脑却还算冷静。

被陆承初拽上陆清臣的车,是个意外。

但既然已经发生,不如好好利用。

陆承初在一旁殷勤地帮她求情。

不知道是不是看在堂侄说好话的份上,陆清臣难得的发了善心,吩咐司机:“去医院。”

得了他的命令,司机才把车重新开上路。

陆承初不知道从哪儿掏出一块干净白毛巾,递给沈奴:“擦擦水,别感冒了。”

“谢谢。”沈奴接过来。

陆承初盯着她看了会儿,忽然语气酸溜溜地道:“你是接到庄严出事的消息,来不及穿鞋拿伞就跑出来的?”

“他有什么好,让你这么喜欢!”

沈奴:“……”

……

抢救室外,冯明瑞先到。

庄严对数字极其敏感,任何号码,他只需扫一眼,就能记住,所以他从不存号码。

幸好他把冯明瑞和沈奴设置成了紧急联系人,要不然医院都不知道通知谁。

冯明瑞从初中就跟庄严认识,关系好得可以穿一条裤衩,此刻他眼中布满血丝,两手在身侧紧紧握成拳。

忽然,抢救室的灯熄了。

医生一出来,他几乎是扑过去的,“我朋友怎么样了?”

医生摘下口罩,叹了一声,“尽快通知死者家属,准备后事吧。”

准备后事……

沈奴猛地刹住脚步,呆呆地站在原地,浑身的力气仿佛一瞬间被抽干,再也抬不动脚了。

“冯明瑞。”良久,她喊了一声,声音轻飘飘的,“医生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你听懂了吗?”

冯明瑞转头,眼泪在空中划出弧度,落在医院苍白的地板上,见沈奴浑身湿透的狼狈模样,又见她鞋都没穿,冯明瑞用力搓了把脸,走过来。

他脱了鞋,弯腰捡起来放到沈奴双脚前,“快穿上,被老庄看到你这副德性,又要心疼。”

这时,一架推床从抢救室里推出来。

轱辘滚在地板上,叮当作响。

推床上躺着一个人,那人看起来很高,把推床撑得满满的。

“冯明瑞。”沈奴的神色出奇地平静,眼睛睁得大大的,就这么一眨不眨地盯着推床上的人,抬手指了指,声音放得很轻,像是生怕吵到那人休息。

“那是谁呀?为什么要盖着白布?”

“沈奴。”冯明瑞抬手捂住她眼,一个大男人带着哭腔,“别看了。”

沈奴任由他捂着,一动也不动,十分乖顺的样子。

推床轱辘滚在地板上的声音越来越近。

快要从沈奴身边过去时,她忽地扒开冯明瑞的手,拦下了推床。

冯明瑞来不及阻止,沈奴飞快掀开那块刺眼的白布。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

白布下,是一张俊秀精致的脸。

庄严安静地闭着眼眸,长长的睫毛在骨相柔和的下眼睑投下漂亮的剪影,生动如初,好像下一刻,他就会睁开眼,温柔地看着他心爱的姑娘和最好的朋友,笑一笑,然后说:

“嘿,跟你们闹着玩儿呢,别哭啊。”

沈奴没哭,静静地看了他片刻,忽地笑了,“哦,原来是你啊。”

“还记得你出门的时候,我跟你说,等你回来,告诉你一件事么?”

她缓缓俯身,靠近庄严耳畔,用只有他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其实我没跟陆云谏上过床,我还很清白。”

说完,她起身,顺着庄严的手臂摸到他的手,牵住,笑眼盈盈地问他:“庄严,你高兴吗?”

他的手好冷。

沈奴慢慢蹲在推床边,捧着他的手,嘴唇凑过去哈了哈热气。

还是很冷。

她又把庄严的手贴到她的脸上,捂了捂他的手心,又捂了捂他的手背。

还是很冷。

如此反反复复,庄严的手依旧一丝温度也无。

沈奴渐渐急了,急得眼前模糊起来,她拼命往他手上哈热气,“庄严,你的手好冷,可我捂不热……”

眼泪滚烫,颗颗都落在那只苍白冰冷的手上,可再滚烫的眼泪,也不能暖它一丝一毫。

“为什么我捂不热你啊,庄严……”

“沈奴……”冯明瑞扯住沈奴的手臂把她拉起来,紧紧抱住,“你冷静点,你这样,老庄会难受的……”

他把白布盖上,示意医生赶紧推走。

“冯明瑞你放开我!”沈奴挣扎,可冯明瑞搂她那样紧,她挣不开,只能眼睁睁看着庄严越来越远。

他们不久前才分开,他们说好了要同心协力,一起面对困境。

他们说好了的。

“庄严!”

沈奴这一声近乎哀绝,这世上再也没有那个眉眼温柔的青年了。

喉间忽地涌出一股腥甜,鲜红的血从她苍白的唇间缓缓溢出,滴滴答答落在医院惨白的地砖上,触目惊心。

“沈奴!”这一声是冯明瑞的。

“沈奴!”这一声是陆承初的。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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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敲下庄严这个名字,就注定了他悲剧的结局。

这一章我写了三天。

工具人从郑宏换到傅昀堂,最后定为陆承初,一共写了三个版本,这个可能不是最佳的,但是我改了又改后自认为比较好的。

一开始我还写过陆总路上遇到沈奴,主动叫司机停车,但后来想了又想,实在不合陆总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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