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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巧合太多就是有缘(1 / 1)

<>9月17日

阳光睡到早上9点才醒来,而让他惊讶的是,都这个时候了,居然自己还是第一个起床的。当然,这要排除李行远,15号当天下午吃完火锅,李行远就回家住了,毕竟他家离学校就一条街。剩下的三人在16号狂睡了一整日后,终于决定第二天出动,分别购物。

阳光梳洗完毕,给还躺床上躺着的两人打招呼:“都醒了没?你们不去买东西啊?”

纳兰探出头:“藏会班的兄弟们还在给老师写保证书,绝不带藏刀等违禁物品出校。学校还在审批中,我只有等他们的消息。”

郝强不说话,从被窝里举起手机,放出高峰的微信留言:“光华大道到柳台大道堵死了,我还要晚点才来。”

郝强:“听到没,进城的路堵死了,要不你绕个大弯,从成邛高速进城?”

阳光拱手道谢:“谢了,我就在学校周边wj区买东西也行。”

阳光记得学校南门虽作为正门,但门外尚无繁华的商业,公路对面是其他的大学,要买东西还要绕道别人学校后面去,于是就从东门出校,李行远家就住那一片儿,听他说过小商小贩特别多,要买什么应有尽有。

于是他来到东门,一条挺窄的马路,对面大多是不超过10层楼的房子,店面种类多,但基本没有什么大品牌,沿街的小摊贩鳞次栉比,颇有上世纪90年代批发市场的感觉。

阳光本没有什么特别需要买的,从被褥到蚊帐,从水**到脸盆,学校都发放。牙膏牙刷香皂一类的,在学校超市就已经添购妥当。思前想后,发现电器类只需要买个台灯,就没啦!哦,重要的东西还有一样——内裤纳兰这小子一口气拿了自己5条内裤。

时间有的是,他慢悠悠地买齐了这两样物品,接着随便闲逛起来。路过一个旧书摊,他停了下来。书摊卖的其实大多是以前高年级同学抛售的崭新二手课本(别问为什么是崭新的,理由大家都懂),倒是旁边一本文集,吸引了他的目光。他蹲下去伸手去拿的时候,碰触到了另一只手。

那只手纤细修长,明显是一个女孩——好老的桥段,根据这样的设定,这种时候我一抬头应该就能看到一个温柔漂亮、柔情似水、热爱文学的妹子略带羞涩的微笑。阳光心里暗想着。

他举目看去,霎时间所有的幻想都破灭了——竟然是面无表情的肇千千。

肇千千本就秀发翩翩再加上短裤长腿,在平时也能算得上是美女。但此刻她的“随身配件”就有大大的问题了——她用麻绳捆绑固定了一台液晶电视背在背上,一只手扛着一个mini冰箱饮水器微波炉(三者也用麻绳和封口胶缠在一起),弯着腰,另一只手背上挂着一个口袋,却还和阳光抢着书。

“好巧。”阳光不知道在这种场合该如何和她打招呼了。

肇千千倒是先松开了拿着书的手:“你也喜欢这个?”

阳光看了一眼封面,这正是三毛的著作《撒哈拉的故事》:“嗯,从小只见过大海边的沙滩,所以很想看看大漠黄沙是怎样的风景。”

“我喜欢沙子,细腻的手感,喜欢三毛,也喜欢——文学。”说完这句话阳光就后悔了,竟然自己说出神tm的“文学”,又老套又文绉绉的。

“我一直想去撒哈拉,我喜欢旅游,喜欢三毛,也喜欢——文学。”肇千千善意地回应,让阳光放松了不少。

但他转念一想:不是吧,这一脚可以踹飞1米9高的郝强,单挑完胜五六个教官的女中吕布,竟然也喜欢文学!

“那这本书,让给你吧,不用客气。”阳光递上书本。

“谢谢。”肇千千直接收下,丝毫没准备客气。她接过书,艰难地试图从衣兜里掏钱。

阳光见状:“我来付账,算我送你的。”

“谢谢。”肇千千依旧没准备客气。

阳光边付钱边埋怨自己,真是傻啊~第一次送女孩东西,居然是送一本旧书,等等,我都17岁了,居然这是第一次送女生东西。(泪流满面)

他付完钱后,见肇千千一个女孩,扛那么多的东西,似乎也应该主动帮她一下。

“好像,挺沉的吧。要不我帮你拿这个”他指指冰箱、饮水器和微波炉三件套。

肇千千颠了颠重量,质问:“你拿得动?”

这可伤了阳光的自尊心,他心想自己好歹一个人独立生活了十多年,粗活累活干得可不算少,怎会拿不动。于是拍拍胸脯自信满满。

可当千千把东西递给他,沉甸甸的电器扛在肩上的一刹那他就后悔了,灵魂深处有一个声音在呐喊:“快把女侠和这堆破烂玩意儿送回宿舍!送回宿舍!!扛久了胳膊会断掉的!!!”

“我来帮你提口袋吧。”千千见阳光替自己拿了电器,主动抢过阳光手提袋。

谢天谢地,肇千千领着阳光往学校东门走去——是准备回宿舍了。

“能看看你买了什么吗?”千千问。

“当然可以。”而阳光转念一想里面是装的内裤啊,多尴尬啊,而那句“不可以”还没说出口,肇千千依旧打开了手提袋。

“嘿,和我的一模一样。”她喜笑颜开地吐出这几个字。

啥?她内裤和我的一模一样,什么情况?

而肇千千从手提袋里拿出了阳光大红色的台灯,仔细看了一看后,又给阳光展示了一下她的手提袋,只见里面也是一个同样款式的台灯。

“你喜欢红色?”肇千千问。

“是啊,红色给我感觉很温暖、很有朝气,我喜欢红色。”阳光回答,并且完全是出于礼貌性地反问了一句,“你也喜欢红色?”

“嗯,我从小练武,受伤出血什么的都是家常便饭,我妈怕我晕血怕血,就给我灌输红色是多么的美好,多么的炙热,象征着青春的激情,象征着一往无前的勇敢,渐渐地,我还真喜欢上这个颜色了。”

哈,竟然是这样的原因,还真出乎阳光的意料。“呵呵,现在,也没能伤到你,也不会存在晕血的可能了。”他随口寒暄。

“不一定,主要是我现在经常把别人打出血。”千千回答得很轻易,阳光脑补的画面很惊悚。

肇千千继续翻他的手提袋。

“别别别,里面只剩下”话还没说完,肇千千就已经把他的一叠内裤从手提袋里抓了出来。阳光脸色写着大大的尴尬二字。

“切,买内裤又不丢人,我的手提袋里除了台灯也只有内衣。”肇千千漫不经心地拿出她新买的胸罩在眼光面前晃了一晃。此刻的阳光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来回应。

路过校内的电话销售营业厅的时候,肇千千停住脚步:“对了,我得换一张sim卡,来cd市后一直忘了。”

这提醒了阳光,他也还是用的hn省的电话号码,长途老贵老贵的:“正好,我也得换一个号。”

阳光把扛着的电器放在营业厅门口,随着千千进入店内,店员分别给了他二人一个号码薄,请他们挑选电话号码。

“这个吧。”

“我选这个号。”

二人各自选定后,肇千千止住阳光的手:“我付钱,算是回礼。”

“可那旧书只值这电话卡金额的零头。”

“你别那么见外好不。”肇千千霸气地说。

店员小姐收下钱,然后让阳光他们拿出**录入号码完毕后,连同电话卡一并还给他们,微笑着说:“你们是男女朋友吧?不仅生日都一样,而且选的号码都这么有般配。”

肇千千瞧了瞧阳光的生日——5月25日,而且她的电话号码是135xxx52977,阳光选的是135xxx52711,前面8位数字都一样:“嘿,真的生日一样,而且我们的确挺有般配。”

拜托,人家用的可是“般配”二字,还问我们是不是情侣吗,你真不准备解释下?——阳光的心里暗想着。

二人步出营业厅,阳光又一路将肇千千送到女生宿舍梅园门口。

“男生进去还要登记,不方便,而且你也累了,我自己拿回去吧。”千千接替下阳光肩上的电器。阳光深深感谢上苍总算解脱了。

“我还是觉得让女生结账买东西不合适。”阳光仍然试图把买电话卡的钱还给肇千千。

千千挥了挥手:“兄弟间哪这么磨叽。”

“哈?”

“上回你们寝纳兰嘉措不是说过了吗——共患难就算兄弟。”肇千千笑,“对了,我俩同一天生日,你几点出生的?”

“下午6点。”

“很好,我是兄。”从千千脸上的表情看来,她很满意这个结果。

她将手中的手提袋递还给阳光:“谢谢你的帮忙,也谢谢你的书,拜拜~~”随即转身走进宿舍楼。

阳光看着背着电视机,扛着三件套还拧着手提袋的肇千千,一脸茫然地自言自语:“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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