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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逃往开原(1 / 1)

后金斥候哨骑其实刚才早就发现一名探头探脑的女真人骑兵了。后金兵见那女真人打扮的骑兵一看到他们,远远的转头就跑,便明白这个人肯定有问题。

“追上去!肯定是叶赫部的家伙!杀了他!”领头的一名巴牙喇壮达喊道。

三十名后金斥候哨骑就要追赶,却听到那壮达喊道:“且慢,派一人回去报信!”

壮达点了一名哨骑,令他火速回去向黄台吉禀报,其余的斥候哨骑跟着壮达一起追击那个逃走的叶赫部女真兵。

后金斥候哨骑追赶了一阵,只见前面那名女真骑兵一个拐弯,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追上去!不要让这个叶赫部的家伙跑了!”壮达大喊道。

后金斥候哨骑冲了上去,刚刚过了山路的拐弯处,只听见一排弓弦绷动的声响,两边山坡上乱箭下雨一样射了下来,那名巴牙喇壮达当场就被射成了刺猬,紧跟其后的八名后金斥候哨骑也被连人带马射翻在地上。

山坡上射来的这些箭可都是以后金弓射出的破甲重箭,被这些箭在二十步之内射中,绝不可能出现身上挂着十几支箭还能活蹦乱跳的现象。后金兵身上的三重铠甲,也挽救不了他们的性命,射下来的破甲重箭太多了,被射成刺猬的壮达和八名斥候哨骑倒在地上,身子还在一下一下的抽动,只剩下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

埋伏在山坡上的弓箭手射箭,还有几十名身披厚甲的壮汉手里拿着大斧、铁锤、钉头锤和页锤之类的钝器,往山下冲了下来,而那些射箭的弓箭手也站了起来,紧跟着前面的壮汉,向后金兵杀来。

“快走,有埋伏!”带队的分得拔什库大喊道。

对手的人数是他们的三倍以上,又被人偷袭射杀了九个人,剩下的二十多人根本就没办法同一百多人抗衡,对手前面是战士,后面是射手,一旦近身,前面的战士扛住,后面的弓箭手近距离准确射面门,白甲兵再厉害也挡不住。

剩下的二十一名后金兵立即调转马头,转身就要逃去。就在此时,前面一支重箭呼啸而至,准准的扎入分得拔什库的左眼中,箭镞射穿了颅骨,从后脑勺穿出。不用说也知道,这名分得拔什库连惨叫声都没有发出,就从马背上一个倒栽葱跌落。

“快杀出去!”后金兵大喊道。

可是说来也怪了,这些后金兵发现他们胯下的战马根本就不听使唤了,纷纷停住脚步,不敢往前迈动一步。

这时候,后金斥候哨骑才发现,在前面的大道中央,有一只庞然大物站在路中间,战马见到这个庞然大物,就不敢往前迈开马蹄了,纷纷嘶鸣着,要往回退。

“熊罴!”一名斥候哨骑惊叫了一声。

难怪战马走不动路了,都要往回逃跑,原来前面有个这种家伙堵路!

可是熊罴并不稀奇,稀奇的是这畜生的身上居然披着厚厚的棉布,看起来像是把棉甲给剪裁开了,挂在这畜生的身上。

“快,射死那畜生!”一名后金兵大喊道。

后金兵纷纷下马,取下步弓,向棕熊走上去。要射死这大家伙,只能靠近了射眼睛,否则这家伙就算是中了十几支箭也不会倒下,反而会暴怒的冲过来反杀好几个人。更何况,这家伙身上还有披甲,想射死它就更难了。

谁知道那棕熊后面突然跳出一人,一支箭矢闪电一样飞来,一名后金兵咽喉中箭,仰面向后倒下。

那人射箭的速度极快,一支紧接着一支箭飞来,转眼之间就射翻了七名后金兵!

后金兵拉开弓箭,要向那人反击,可是那人十分狡猾,就躲在那披着甲的庞然大物后面,使得后金兵很难射中他,更重要的是,那人身上也是披着多重厚甲,后金兵只能接近道十步之内才有机会射杀他,可是他射来的每一支箭,都能在五十步之外夺走一条后金兵的性命。

残存的后金兵只剩下不到十人了,前有堵截,后面的袭击者也杀了过来。

那巨熊也跟着动了起来,撒开四条腿,快速奔跑而来,后面的那名弓箭手跟在巨熊后面,连连射箭。在弓箭手的掩护下,巨熊冲到后金兵跟前,熊掌一挥,就像铁锤一样,把一名后金兵的连盔带脑都给打扁了。

残存的几名后金斥候哨骑转眼就全部被杀光了,一个都没能跑掉。

高士信牵着巨熊,同满桂他们会合。

被明军缴获的那些战马见到巨熊走了上来,都焦躁不安的扬起马蹄,发出惊恐的嘶鸣声,使得人们难以控制住它们。

“你们先走,我和熊大留下来断后。要不然熊大会惊到你们的马。”高士信道。

满桂担心的说道:“兄弟,刚才有一个建奴回去报信了,建奴大军很快就会杀过来,你留下来断后太危险了。”

“不怕,有熊大在,建奴来了,我可以跑掉。”高士信笑着拍了拍熊大说道。

“那你小心些!”满桂说了句,便转头喊道,“我们走!”

现在这一百余骑都已经有一人三马了,虽然两匹副马上都携带了粮食和各种战利品,但要安全跑回开原,根本不成问题。

满桂带着一百零一名骑兵先走了,高士信牵着熊大,缓缓的走在后面。这头巨大的棕熊,现在乖得就像哈士奇一样。为了减轻负担,高士信身上的铠甲和熊大的铠甲,都让满桂的骑兵带走了,现在他身上没有任何铠甲防护。不过无所谓,他不会让后金兵靠近自己的。若是被靠近了,别说三层重甲,就算是十层重甲,也挡不住几千人马的围殴啊。

高士信走几步路,就弯下腰来,耳朵贴着地面听一听声音。

走出了大约一里路后,他听到了远方地面传来的马蹄声,这就意味着后金骑兵距离自己已经不会太远了。说是不太远了,但他的耳朵异常灵敏,听到声音的时候,建州骑兵距离这里也还有二十多里。高士信不慌不忙,取出了饼和肉,先让熊大给吃饱了,然后他突然猛拍了熊大一下,大喊道:“熊大,快跑!”

棕熊像是听得懂他的话一样,撒开四腿飞奔起来。高士信则徒步跟在熊大后面,两条腿就像高速转动的风车一样,快得快看不清楚了。这是敏捷加满的他,徒步奔跑的速度已经不输给四条腿的战马了。虽说耐力还有些不足,但有熊大在,根本不用担心。实在跑不动了,就骑在熊大的背上,保证可以逃出去。

高士信心里很清楚,事实上步兵急行军的速度一点不输给骑兵,抗美援朝的时候,志愿军冒着大雨,在泥泞的道路中创造了连续急行军十四小时,奔走七十公里的记录。在抗日战争期间,八路军日行六十公里都不是稀罕事。

骑兵的正常行军速度为日行百里,蒙古骑兵日行可达一百七十到一百八十里,那是一人三马的情况下才能做到的。这时候的后金明显还没有那么多马匹,不可能每一名后金兵都能装备上一人三马,所以说后金骑兵的行军速度也就是日行一百五十里是极限了。

至于熊大,那个耐力就更不用说了,棕熊能以四十公里的时速连续奔跑半个小时,战马根本就做不到这一点!马的冲刺速度可达八十八公里的时速,但那是欧洲的高头大马才能做到,而且持续时间极短,只能维持几秒钟。马匹以五十六公里的时速奔跑,也就维持几分钟。

熊大又是饿了一个冬天了,体重下降了不少,瘦了许多,跑起来就更轻松了。

以高士信的行军速度,后金骑兵其实很难追的上他。

一人一熊同时飞奔,后面的后金骑兵被远远甩在五里之外。

高士信感觉自己还能跑得动,就没有骑熊大,也是为了减轻熊大的负担。

从辉发到开原,也就只有一百余里路程,高士信以一日时间,完全可以赶到开原。

后金骑兵在后面紧追不舍,眼看着就要追上了!因为高士信忽略了最重要一点:步兵急行军日行一百五十里,那是连续十四个小时的急行军!而骑兵的急行军,日行一百五十里,根本就用不了十四个小时,战马也没办法连跑十四个小时。所以跑完同样的里程,骑兵比步兵要快。只是战马耐力没有人好,但速度肯定比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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