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娜!怎么是你……看着这个羞涩不已的女孩,陆易很是意外。
对于哈娜,陆易还是非常熟悉的,可以说是和陆易,提曼沙一起长大的,从十岁起,基本三人就形影不离了。不过虽然三人天天在一起,但是哈娜其实是提曼沙最好的朋友,小根班,和他的交情只是一般。
说起来,哈娜是陆易这一代的少女中,最为娇艳的一朵花,单说容貌的话,即便是提曼沙也比不了她。小姑娘白白嫩嫩的,脸蛋非常的娇媚,而且极易脸红,陆易几乎没有看到她和任何人对视过,不管男女,似乎只要一见面,她就把头低下了,少女的羞涩,总是那么的动人,引人遐思。
陆易之所以会意外,是因为他知道,哈娜的性取向上大概有点问题,总是和他争提曼沙,他和提曼沙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在旁边监视着,两人一旦有亲密的举动,这小妮子总会第一时间跳出来破坏掉。
在陆易看来,这个丫头肯定是喜欢上了提曼沙,用地球的话说,那就是百合,蕾丝边,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却是他成人后,第一个来看他的人。
说起来,除了提曼沙外,陆易基本没什么朋友,毕竟……两世加在一起,他活了三四十年了,哪有精神和十来岁的孩子交什么朋友。
至于大人,虽然陆易很感兴趣,可是同样的,哪个成年人,愿意和一个十来岁的小屁孩交朋友?因此一直活到现在,陆易在村里竟然没什么同性朋友,现在……随着提曼沙的离开,异性朋友也没了,真是好不悲惨。
正疑惑间,哈娜悄悄抬起头,羞怯的道:“我……我是来帮你收拾新家的。”
听到哈娜的话,陆易皱了皱眉头,心里越发的疑惑了,不过很快就放弃了猜测,不管怎么说,这哈娜最少也算他半个朋友了吧,这么多年相处下来,感情毕竟不比其他人。
点了点头,陆易真诚的道:“真的太感谢你了,来……快进来吧。”说话间,陆易侧过身来,将哈娜让进了房间里。
进入房间,哈娜好奇的朝四周打量了起来,其实村里用来分配给成年人的房子,格局都是一样的,一个上百平的大厅,一个五十多平的卧室,一个三十多平的厨房,再就是后院了。
正观看间,小小的金刚大概清除完了卧室的灰尘,从卧室里跑了出来,在宽敞的大厅里转了起来,所过之处,所有的浮灰都被吸了过去。
见到这一幕,哈娜眯眼一笑道:“你的小召唤兽好可爱,好能干……接下来,让我也帮帮忙吧……”
说话间,哈娜伸出那双嫩白到夸张的小手,朝前一按之间,蓝光闪动,一条人腿粗细,五六米长的怪蛇,出现在客厅的地面上。
从形状上看,这种蛇很象是地球上的眼镜蛇,但是那双眼镜般的蛇翼,却大的离谱,比得上飞禽了,而且事实上,这双蛇翼确实是可以让这条怪蛇飞起来的。
这种怪蛇的名字叫翼蛇,并非是陆生物,而是海洋中的生物,属于水系神秘类别的怪兽,和泥沼怪一样,都是非常稀少的,想要得到,需要强大的运气才成。
翼蛇可以在水里游,也可以在天上飞,只是速度不如风系召唤兽,但是却比风系召唤兽灵活百倍,毒性更是非常的剧烈,算得上是战斗力超强的召唤兽之一。
在哈娜的指挥下,翼蛇那长长的身体一阵游动,迅速进入了卧室,随后……翼蛇张开了嘴巴,一道淡蓝色的水流呼啸而出,朝着卧室的天棚,墙壁,以及地面冲刷过去,强大的水流,绝对可以比拟消防队的高压水**,水流过处,所有灰尘瞬间便被冲的一干二净。
这个世界的习惯,和地球的欧洲比较类似,建筑风格如此,建筑的材料也一样,都喜欢用石头做,一是坚固,二来保存的时间也可以无限的长,最起码千八百年不成问题,如果是木制的话,怕是百年都难撑过去。
剧烈的水流冲刷下,整个卧室很快就一尘不染了,看着那强悍的翼蛇,陆易不由的直摇头,这召唤兽真的太好用了,如果不是有着自己完美的设想,怕是他也会羡慕的流口水。
金刚和翼蛇的配合下,整个房间很快便打扫好了,随后两人一起去了村公所,领回了被褥和炊具,人家帮了这么半天的忙,陆易自然不能让她就这么走了,邀请她一起吃晚餐。
虽然是在陆易家吃饭,但是事实上,饭却是哈娜做的,吃过了饭后,哈娜温柔的和陆易告了别,转身离开了陆易的家。
看着哈娜渐渐远去的身影,陆易真的很疑惑,很不解,今天一下午相处下来,虽然哈娜话很少,但是在陆易的感觉里,哈娜对他,就好象是对待多年相处的朋友一样。
想了半天,陆易也没能想明白事情的究竟,摇了摇头,陆易回到了房间,现在可没时间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接下来……该是快速提升金刚实力的时候了。
关好了房门,陆易再次召唤出了金刚,随后直接下达指令,示意金刚解除融合状态,很快……一绿一白,两道光芒渐渐的亮了起来,光芒散去时,泥沼怪解体成了绿液怪和白土怪!
陆易并不担心会有人突然闯进来,一来是门插上了,二来……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如果你不是想攻击这家人的话,就绝对不允许私自闯入别人的住宅,否则的话,对方有权利将其当场杀死,而不会有任何人责难。
元素核是非常珍贵的东西,同阶的元素核,可以缓慢提升同阶幻兽的实力,这个法则对人类也一样管用,因此……元素核就相当于这个世界的黄金,属于这个世界的第二流通货币!
当然,零阶的元素核是绝对无法流通的,根本没人会要,其价值大概相当于一分钱,陆易这里足有四五千颗,也只相当于四五十块钱,好做什么?
虽然零阶元素核不值钱,但是一阶的元素核就值钱了,最起码相当于十块钱左右,二阶则相当于二十,三阶五十,四阶一百……
太远的暂且不想,对于现在的陆易来说,零阶元素核就足够了,召唤兽是无法越阶使用元素核的,毕竟……阶位提升了,能量就发生了质变,根本就不是同一种能量的,怎么吸收?
做为零阶的绿液怪和白土怪,也只能用零阶的元素核,这些元素核除了能缓慢提升他们实力外,还能补充他们的能量。
做为召唤师,不管他幻化的召唤兽是什么阶位的,一旦幻化成功,就都是零阶的,必须从新培养才可以,就算你把一只十阶巨龙给幻化了,幻化出来的幻兽也一样是最初始的形态——绝对零阶!
所谓的绝对零阶,指的是零阶的最原始形态,能量几乎是零,需要补充大量的能量,才可以成为真正的零阶召唤兽。
从床角拖过出发前村长发的那个皮制背包,此刻……里面已经装满了元素核,绿的,蓝的,无数元素核混杂在一起,这就是金刚分别从白土怪和绿液怪那里得到的元素核。
提着背包的底部,陆易将所有的元素核倒在地上,随后……在陆易的示意下,小绿和小白慢慢蹭了过去,不断的将那些黄豆大小的元素核吸进体内。
虽然两只召唤兽没可能同时消化这么多元素核,但是却可以暂时将他们放在身体里,吸收完一颗,再吸收另一颗。
接下来的三天,陆易足不出户,不断将金刚召唤出来,吸收元素核的能量,幻兽在幻兽空间内,是无法吸收这些元素核的能量的。
每次持续半个小时,等精神消耗到一定程度后,陆易便收回金刚,倒头大睡,恢复精神,等精神恢复的差不多了,就再次召唤出金刚,继续吸收元素核。
三天三夜,陆易完全按照这个顺序进行着,三天之后……绿液怪和白土怪的个头不断变大,实力也不断增强!
就在陆易练的神魂颠倒,欲仙欲死之际,哈娜又来了,将哈娜让进屋里,顺便朝外面看了看,陆易才知道现在到底是黑天还是白天,由此可见他练的痴迷到什么程度了。
陆易刚一关上房门,哈娜便低声道:“提曼沙马上要走了,你怎么还在这里,你不去送送她吗?”
“提曼沙?”听到这个即熟悉,又无比陌生的名字,陆易不由的一愣,这几天练的太投入了,完全忘记了身外的一切事物,猛然一听到提曼沙这个名字,罗倪竟然感觉好遥远,遥远的有点陌生了。
是陆易薄情吗?不……其实不是,做为一个活了三十多岁的人来说,拿的起放的下,是最起码的素质,既然已经无法挽回,他也不想挽回,那就要坚决的放弃,纠缠来纠缠去,那不成了毛头小子了?
所谓三十而立,四十不惑,活了这么久,还有什么看不开的?还是学不会放弃的话,那这么多年岂不是活到狗身上了。陆易非常欣赏一句话——失去的不会回来,回来的不再完美,所以每天都要有新发现!
陆易径自走到椅子上坐了下来,懒懒一笑,他真的有点疲惫了,刚才收回金刚,刚打算休息呢,没想到哈娜立刻就来了,精神上着实有点萎靡。
摇了摇头,陆易淡漠的道:“她没有告诉你吗?她已经和我分手了。”
“什么!”听到陆易的话,一向胆怯羞涩的哈娜猛的站了起来,双目精光闪烁的道:“你说什么!你们分手了?这怎么可能……难道说,这么多年,这么多年的感情……”
抬起手,陆易制止哈娜继续说下去,懒懒的道:“感情算什么?多少钱一斤?和金钱,财富,权利比起来,那就是垃圾,不是吗?”
双目放光的看着陆易,哈娜张了几次口,最后却都咽了回去,好半天……哈娜才谨慎的道:“难道……难道没有办法挽回了吗?”
揉了揉越发眩晕的额头,陆易站起身道:“挽回?我不知道有没有办法可以挽回,问题是有没有人想要挽回。”
摇了摇头,陆易疲倦的道:“好了,你是她最好的朋友,她就要走了,你去送送她吧,我就不去了,她也未必想看到我,我去睡觉了……”说话间,陆易摇晃着朝卧室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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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释过多的问题,其实也是无奈的事情,我从来都是尽量把小说写的详细一些,容易理解,读起来轻松,通俗易懂,虽然会让那些老书虫感到有点烦躁,但是对于大部分读者来说,却是一种便利。
没有任何的作品,可以让所有人满意,大家必须带着包容的心,去看待每一本书,不喜欢的略过去,只看喜欢的就好了。
尤其是开篇部分,解释多也是再所难免的,尤其是涉及到设定,不说清楚的话,后面写起来比较混乱,没想到,只介绍了一章,就有人耐不住了,多点耐性吧,其实那玩意我也不想写,可是不写的话,我下面怎么写?
所谓长痛不如短痛,与其让后续的文章也继续纠缠在这些内容里,不如集中在一两章里,不是吗?
至于提曼沙,有人说是抄袭斗破!我的妈啊……我实在无话可说了,只是一个简单的分手而已,就成抄袭了?那是不是所有写分手的就都是抄斗破?。
其实这个桥段,并非是抄袭谁,而是来源与生活,试问各位,你们周围的分分合合,都是因为什么呢?不外呼这三点吧。
虽然老云现在人气散的差不多了,书也扑了两本,不过要说老云抄袭谁,那就太过了,怎么说我也是出版过一千好几百万字的写手,有什么情节,有什么桥段没码过的呢?
可以说,还没网络文学界这个概念时,我就已经在这个圈子里了,一直到现在,我不知道有什么桥段是我没用过的了,就说开篇分手这个桥段,我零六年的一本都市作品里就用到过啊,和现在这个基本有九成相似吧。
一直以来,我都是被抄袭的份,还是第一次有人说我抄袭,打击实在是太大了,过去十年来,我真不知道,有什么桥段是我没用过的,或者说大家帮我想想?
所谓天下文章一大抄,这话不假,可是老云来的太早,把该写的早就写完了,所以不要再说老云抄袭了,早几年之前,老云就把能用的桥段基本用光了,从此之后,怎么写都只能说是抄袭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