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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假如世界抛弃了我(1 / 1)

不知是否还记得,我之前三番两次说过,我不怕鬼——这种自欺欺人的鬼话。鬼话虽然是鬼话,但绝对不是骗人的谣言。

大概就算记得那些发言,也肯定是饱含鄙视的目光,看着宛如小丑般说谎的我吧?看着我口出狂言却,像马戏团里撇脚的小丑那样自吹自擂,却下一刻被突然出现的鬼吓得屁滚尿流,像出拙劣的独白话剧,用低级的笑话博人一笑。

但实际上,我嘴里说的每个单词都童叟无欺,绝对不打诳语,我对鬼这种存在绝对不存在丝毫的敬畏之心,或者说完全不放在心上,

话说,有哪个对鬼心生恐惧的家伙,能和我一样,在整个公交车事件中,全程都在无所事事的打酱油呢?

没有吧?

难道还没有发现吗?除开一开始我有过出场,后来基本上都只是在一边冷静的旁白解说——像个局外人。

说起来,相较于鬼来说,我害怕的其实是‘未知’这个概念。

因为未知所以不可知,因为不可知所以害怕

鬼就是不可知中的一种现象,和黑暗死亡处于同一个领域。不知道才会害怕,知道了就无所畏惧,人类难道不就是这样的生物嘛。

就拿‘鬼’来作例子——在黑暗里完全无法感测的鬼,在白天光天化日下肉眼可见的鬼。

作为人来说,更害怕的是哪一种呢?

不问可知,暴露出来众目睽睽下的鬼绝对不是可以去恐惧的对象,不如说,鬼还会掉过头来害怕人也不定。

因为是在看不见的情况下,属于‘未知’的领域中,鬼作为鬼才是可怕的存在。而处在可知范畴内的鬼——看得见的鬼,知道它能力和弱点,同样是鬼,却除了让人感到莫名其妙,就没有其他能力了吧?

不管你们是不是这样认为,反正对我来说,就是这样。

所以我废话连篇了这么久,其实就只是想巧妙的解释我之前被吓到差点失禁的滑稽表演——说是掩盖真相混淆视听也不错。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被我说服,但是,我不怕鬼,这绝对是很认真的一个命题。

所以说,我会像现在这样提起女鬼小姐的后颈脖——像提起一只撒娇猫咪那样的提起女鬼,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好疑惑了的吧?

如同家里猫咪被主人提起后颈脖,女鬼被我用手提起来了。

想要崇拜的话,就尽管冲我来好了。

女鬼小姐被我提到眼前——如同宠物猫面对它的主人,我和她面对面,就是眼睛对着眼睛的那种姿势,她丑陋的六只眼睛除了疑惑就是迷茫,现在发生的事情足以让她否定自己存在的价值,完全搞不清楚情况究竟发生了什么样转变。

是足以改变世界的超级巨大的变化哟——我很想这样提醒她。

因为女鬼小姐自从我一脚把谏山的头踩碎之后,便完全摸不着头脑,像一头撞进迷宫的苍蝇,四处乱飞嗡嗡叫个不停,可惜就是不知道出去的方法。

一脸懵逼,能想到的词,只有这一个。

如果说还有比女鬼小姐更困惑,更一无所知的存在的话,应该就是躺在地上脑浆四溅的谏山青河先生了。

他铁定比女鬼小姐迷茫程度更深一些,应该说已经到根本不可能弄明白发生什么事情的地步,毕竟…他的脑袋都被我踩成了浆糊。

真是可悲,明明是作为保护我的保护者,却被我从后面会心一击,这种喜闻乐见的桥段,简直丧心病狂。

其实,我是因为谏山先生太过痛苦与绝望,所以才像介错人那样帮他结束苦难和折磨,毕竟已经是那样的身体了,即使救治及时也多半全身不遂,比起痛苦的枉度余生身来说,相信谏山先生肯定会明智的同意我免费送他度过三途川。

——这种话,有人愿意相信吗?

话说,这根本就不是愿不愿意的事情吧,这明显就是十成十的谎言。

那么,到这里了,我的本性几乎也暴露无遗,所以我透露出的信息中多少是真心诚意,又有多少是故弄玄虚,老实说,我自己大概都不清楚——实际上这句话也是假的。

事情貌似告一段落,车上的人也全部死光,司机先生,老太太,山田君,幸海小姐,最后还有阴阳师谏山青河,全部都命丧黄泉魂归离恨。

连作为罪魁祸首鬼物,女鬼小姐也被我轻而易举收入囊中,而她即将自吞苦果,因为女鬼小姐的处理方式我已经想好,就在刚才。

对于即使被提在手里仍然不忘对我龇牙咧嘴,手舞足蹈的妄图反抗的女鬼小姐,既然不能和平交流,那么就先让她反省反省。

我愉悦的决定把她塞进手机作为标本——就像小孩子抓到稀有的独角仙会装进透明的玻璃罐子里欣赏,我也决定把女鬼小姐塞进智能手机。

当然,我说的塞并不含有物理层面的蕴意,与其说是塞,不如说是封印。

我决定将女鬼封印进手机,做成一个APP,类似桌面精灵的APP,三头身的女鬼桌面精灵,听上去就很值得期待。

就是这么回事儿。

那么应该怎么把她塞进去呢?形象点说,就是灌腊肠,接近三米长的巨大女鬼最后被挤成酱汁一样塞进了手机里面,还好作为材料的是鬼这种不可名状的东西,不然我还想不出这样天才的好点子。

看上去似乎有点残忍血腥,但想要投诉什么的还是免了,因为我就是这样冷酷无情的人。

接下来,该怎么办才好,这一车的血和尸体。

我作为午夜公交车事件的唯一幸存者而存在,是不是太麻烦了点?因为是唯一的活下来的存在,无论如何也会被爱管闲事的警察先生逮到警察局去的吧。

虽然,从根本上来说,我也的确算是一个凶手,毕竟可怜的谏山先生是被我亲脚踩死,被抓进派出所绝对不算冤假错案。

可惜,我打算死不认罪。

那么这样一来,矛盾就出现了,我拿什么解释,为什么我会在一场死了五个人的特大凶杀案件中,作为唯一生还者幸存下来?

凶手是谁?凶手在哪儿?怎么样行凶?

虽然这些问题我都能对答如流,可是——凶恶的女鬼杀残忍的咒杀了车上五个人,而英勇无畏的我捉住了恶鬼并把她变成了手机APP…这种话讲出来真的会有正常人会毫不犹豫的相信吗?

这种鬼话你去骗鬼,鬼都不信!——警察先生肯定会这样认真的回复我。

不管怎么想,我都和凶手脱不了干系,这样一来,普通高中生的普通生活就要和我挥手道别了。

干脆,复活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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