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故太突然,唐千鹤来不及举枪,只能僵在原地。心跳加快,血液冲入双腿。
但她不能逃。
“放下你手里的枪和袋子。”枪口后的女人说。
唐千鹤直想叹息,那小子一定是乌鸦嘴。
“别紧张。”唐千鹤没动,面色平静,“我只是来找点吃的。”
她不着痕迹地打量对方……突然心中一动,微微眯眼。
“别让我说第二遍,放下所有的东西,不然我打爆你的头。”女人哑着嗓。
……原来如此,被感染了。唐千鹤垂眼看着:小腿上有半个巴掌大的伤口,伤口附近已经开始浮肿。受伤的她动弹不得,因此靠坐在货架上,这里正好是视觉死角,自己一时不察,让她抢了先机。
被感染的人往往疯狂,一个应对不好,可能真的会死在这女人手里。
“好,都给你,反正我被咬了,也活不了多久。”
让自己的嗓音充满苦涩,意料之中,唐千鹤到对方表情变了。大约她此刻苍白的脸色很有说服力,那女人将枪口稍稍挪开了些,盯住她:“你也是?……伤口让我看看。”
她哪儿来的伤口?
“伤在肩上。”唐千鹤抬手,慢慢解第一颗扣子:“被咬到地方像被火烧一样,头一直疼,我好困,可是疼得睡不着。”
这些描述完全符合女人的感受,那是当然的,唐千鹤曾两次死于信息素感染,未来也许还有第三次。
“我给所有的朋友打电话,可是都打不通。”她的手在抖,声音也是,“我想我可能撑不到明天。”
午后日光透过落地窗,在地上打出一片斑驳。
女人的枪口垂下,眼里渐渐漫出泪。
第一颗扣子已经解开,唐千鹤的手移向第二颗扣子,停住,抬眼望向女人:“我不想死。”
谁会想死?
女人颤抖着唇,握着枪的手开始不稳。
电光石火间,唐千鹤猛抬腿,一脚踹中女人的小臂,手|枪飞出,伴着女人愤怒的尖叫——局势彻底逆转!
指腹贴着扳机,她盯着女人:“我不喜欢被人用枪指着头,所以我也不会用枪指别人的头。”
不过,人的致命处可不止大脑而已。
“你骗我!”女人的眼睛仿佛要射出毒蛇。
枪口指着女人的左胸,唐千鹤说:“迫不得已。不过我的确骗了你,抱歉。”
“你竟然骗我!”女人已经歇斯底里,“我要让你和我一样!”
这女人竟然打算就那么扑过来狠狠咬她一口,如果真的让她得逞了,自己搞不好又要回复活点。
唐千鹤赶紧往她脚边打一枪,结果枪法太差,直接打到了她的脚背,女人顿时发出凄厉嚎叫。
她叫得又尖又响,早就站在货架另一边的少年眼神微沉,右手扬起……
“别嚎了,想招来游荡者然后被吃掉吗?!”唐千鹤喝道。
女人哑了,但她的眼里的毒焰几乎把唐千鹤烧干。
从小到大,第一次被人用这么怨毒的眼神瞪视。
唐千鹤不寒而栗。
货架另一头,少年垂下手。忽然他侧头,仿佛倾听,而后抬步向外走去。
路过收银台时,他随手取走了台上的某样事物。
少年的脚步非常轻,犹如某种大型猫科动物,直到他走出商店,店内的人也没半点察觉。
他走向保时捷,不久,马达声遥遥响起,又过数秒,一辆半旧的吉普出现在视野中。
吉普发出的动静引起店内人的警觉,唐千鹤一面提防着女人,一面侧眼朝外望,顿时又惊讶又不安:惊讶的是少年已经在外头等着了,不安的是他只有一个人,而那辆吉普里恐怕人数众多。
在唐千鹤暗自忧心的时候,吉普停下来,里面跳出两个人,他们大咧咧地站在风里,冲着少年:“小子,车挺不错,哪里偷的?”
少年站在原地,单手插在裤袋里,笑容灿烂:“先生们呢?车上好像有很多食物,哪儿‘买’的?”
那两人一愣,而后其中的白人壮汉呸一声,大踏步朝少年走来。
那架势,宛如豺狼迈向一只小黄鸡。另一人抱胸在后头看,笑容残忍。
少年还是一副好脾气的模样,明快的嗓音轻得几乎听不清:“真是的,我赶时间呀。”
微微侧脸,望了商店玻璃墙内正与女人对峙的少女一眼,目光流转,他撇回头,视线掠过正朝自己走来的白人,直视五十米外的吉普车。
主副驾驶上都有人,看样子都是喽啰。
这伙人的老大嘛……
笑容更深,少年扬手,正朝他走来的白人大汉条件反射地一顿……
“轰!”
骤然炸响的爆裂声与玻璃落地声令白人大汉骇然回头,毕生难忘的景象刺入瞳孔——
吉普的整面挡风玻璃都碎了,驾驶者的脖颈上血糊糊的一个洞,脖子后的椅靠不知所踪,露出一个人头……
那是他的老大。
一只水笔正扎在老大的右眼里。
老大一动不动,血顺着他的脸滑下,渗入他最引以为豪的大胡子……
“喂。”
白人惊恐地回头,始作俑者的微笑钻入眼底,犹如死神镰刀上的幽光,他笑眯眯的:“不去换一下裤子吗?”
白人低头一看,裤腿和地面一片深色……
说不出话,白人扭身,用比来时快十倍的速度拔脚狂奔——
“站住。”身后的恶魔说。
白人刹住脚,脸上漫起绝望。
“把车开走,给你一分钟。——哦,现在只有半分钟了。”
白人没看到他身后的少年正望着加油站商店的玻璃窗,他只知道自己还在死神的阴影里,而他只有半分钟拯救自己……
这次,白人跑得比来时更快。
吉普车迫不及待地启动,瘸了腿的痩狼般仓皇离去。
唐千鹤匆忙从商店出来,就只看到一辆吉普以刹车失灵的姿态,义无反顾地冲向公路外的斜坡……
“……”狐疑地走到少年身旁,她望望已经空无一人的斜坡,又望望临时队员,“他们没为难你?”
“为什么要为难我?”少年一脸不解。
“……我刚刚好像听到什么东西碎掉的声音……”当时她正被女人纠缠,没能及时查看情况,后来终于脱身,来不及细看就冲出来了……结果却只看到车的背影。
上下打量少年一阵,唐千鹤放了心,忽然瞟到他头上新登场的波点帽,再一垂眼,看见他空空如也的双手,“你什么都没拿?”
少年一顿,挠挠下巴:“忘了。我现在去拿。”
“……算了。”唐千鹤脸色微妙,“我拿了很多,我们走吧。”
少年瞅了眼她手里的尼龙袋,“都是吃的?”
“大部分。”
“去中国的路还很长哦。”
“我知道。”
唐千鹤转身,在少年的注视中她走到加油罐旁,抓起一个木制告示牌,回到商店门口,放下,接着从包里摸出荧光笔,在告示牌上写上——
【注意!内有游荡者!!】
荧光笔十分醒目,唐千鹤满意地正要收笔,又顿住,神情踟蹰。
方才在商店里,那女人身后的货架,她没动。
也许那女人不会变成游荡者,也许她运气好成为变异人或者异能者,又或者变成一个具有免疫力的普通人,谁知道呢。
但不论未来如何,她现在都是脆弱的……一枚子弹就能要她的命。
大风忽起,玻璃门前一个空可乐瓶咕噜噜地滚动。
薄云离开太阳,向西流去。
终于唐千鹤再次落笔,添了一个词……然后她盯着修改后的标语,叹气。
“唉,这根本是一句废话了么。”摇摇头,她不再多想,收起荧光笔,一转身,却对上少年的目光。
唐千鹤一怔,正要开口,对方却已经弯起眉眼:“好了?”
“……嗯。”
“那走吧。”
唐千鹤当然无异议,她跟在少年身后,脑里反复地浮现刚才少年看她的眼神……
那是一种,她描述不出的眼神。
不似恶意,但也并不亲和。
一种……仿佛游客坐在观光越野车上,看着非洲草原上藏羚羊奔跑的眼神。
日光炎炽,仿若烈酒。
保时捷马达声响起,将加油站与商店一起抛在身后。写着“注意!可能内有游荡者!!”的告示牌,在微风中静静伫立。
保时捷的副驾驶上,黑发少女拧开一罐可乐,递给少年,又给自己也开了一罐,慢慢地抿着。
她不喜欢可乐,但这种时候,能补充糖分的可乐,比矿泉水实用。
道路两旁乔木林立,唐千鹤观察了一阵,没发现魔蔓的踪影。
收回目光,她取出酒瓶和几个小玻璃瓶,开始把药酒分别灌进小瓶。
少年打开车载音乐,班得瑞的小夜曲流泻出来,在封闭的车厢中飘飘荡荡。
保时捷开得颇稳,唐千鹤得以专心进行手头工作,当她灌到第二瓶时,少年出声了。
“你是哪里人?”
“广州。”
“去过香港吗?”
唐千鹤盯视着酒液,据实以答:“没有。”
“真可惜。”
唐千鹤想他大约是指即使她以后有机会去香港,也看不到末日前繁华的香港了。
广州离香港并不远,其实她原本打算毕业后工作一阵子,就去看看香港的。
唐千鹤的视线从药酒转到他脸上:“你是香港人?”
“唔,不算吧。”少年偏过头来,笑容柔软,“但我的奶奶是香港人,十岁以前,我每年都会去香港住半个月。”
为什么是十岁以前?唐千鹤心里打了个问号,试探:“老人家现在身体还好吗?”
“精神得能追着我打呢。”
唐千鹤很高兴自己没不小心踩到别人的地雷,嘴上打趣:“这种时候你该乖乖蹲下来主动奉上家法才对。啊,对了,我叫唐千鹤,‘千纸鹤’的千鹤,你呢?”
少年眨了眨眼,忽然扬起个大大的笑脸:“北归。”
“北归,很高兴认识你。”她顿了顿,“你打算怎么去香港?飞机都停了。”
“啊,我不去香港。”
唐千鹤很惊讶,隐隐还有点自己看错人的愤怒。
“为什么不去,不担心你奶奶吗?她在香港……”将剩下的话吞回去,她有点懊恼,问得太多了,交浅言深是交往大忌啊。
北归正抬手将音乐调到最大,仿佛正好错过了她的质问,他收起手来望向她时面色如常,甚至连笑容都与先前一般无二。
“快到机场了。”他兴致勃勃,“你说,机场上会有多少‘游荡者’?”
他说“游荡者”这个词时,自然得好像他也读过那些密室里的书似的,明明只是从她嘴里听过一次而已。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注意力转得太快,轻松地就跳到游荡者身上,像是一点都不在乎家里的老人在这场浩劫里会遭遇什么不测。
唐千鹤看了他一秒,扭头:“谁知道。……反正肯定不少。”
正暗暗生自己闷气的唐千鹤并不知道,机场上不止有游荡者,还有要命的劫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