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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5章 杀了刘璋(1 / 1)

其实精绝女王是被乌孙人赶出来的,精绝财富都被乌孙人掠夺一空,精绝女王不得不借住在一户普通百姓家里。

因为民居中条件简陋,精绝女王又爱洁,不愿在大白天一个春光四溢的破屋子里洗澡,所以大半夜悄悄出来沐浴,这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了,没想到今晚竟然碰到了偷摸而来的川军。

精绝女王这个样子被抓出来,本是觉得又羞又丢脸,可是对方是一支军队,还是来赶走乌孙侵略者的大汉军队,精绝女王知道这时候不是自己小女人的时候。

更何况刘璋,兀突骨,好厉害等人没一个色眯眯的,口气和黑暗中的脸色都严肃无比,也去除了她的尴尬。

精绝女王穿好刘璋的衣服,里面什么也没有,不过脸色恢复了平静,反而是精绝国即将得救的喜悦升腾,让精绝女王兴奋占据了内心。

精绝女王系好衣服带子,立刻对刘璋道:“王宫的路我熟,我带你们去。”

刘璋想了一下,本来没人带路,只要藤甲军出来了,那就大事定了大半,不过有人带路自然更好,不过刘璋道:“陛下不用带我们去王宫,去城门。”

刘璋要将骑兵弄进来,而且城门才是乌孙的主力所在,那些笨重的乌孙兵,刘璋倒想看看他们在骑兵的追击下怎么跑,光靠步兵实在难以全歼乌孙军队。

“好。”精绝女王答应一声,当先开路。

川军不断从洞口出来,接着无数蛇蝎跟着爬出来,就像流水一般,不断向外面扩散,藤甲军与蛇蝎军向城门悉悉索索进发。如果是白天,任何一个人看到从地下冒出这么多毒物,都会瞬间血液凝固。

精绝外城,乌孙兵除了岗哨,大多数士兵都在藏兵洞和瓮城兵营歇着,乌孙军的警觉性还是很高的,藏兵洞都是石门,瓮城兵营也防护严密,毕竟都知道对方可以不用人进攻。

已经快要天亮。一般来说黎明是人最松弛的时刻,但是弥天早已下过命令,最多一个月,川军就会粮草耗尽而败,这一个月是他们乌孙崛起最关键的一月。

等了这么多年。现在剩下最后一个月,这些士兵自然不会懈怠,每一批岗哨都警觉无比,严密监视着城外动静,对城墙和各个角落都不放过,这比单单防备人的偷袭困难多了。

但是不可否认乌孙军做到了,现在距离山口之战已经过去半个多月。拉提亚也试过半夜用毒物偷袭,还是空中毒蜂和地上蛇蝎一起,结果都失败了。

“兄弟你看,那是什么?”一名乌孙兵突然指着城内的一处黑暗地带。用乌孙语对身边的同伴说道。

“难都,你敢偷懒,敌人都在城外你看城内干什么,专心点。最后几天了,你这样对得起王子殿下。对得起我们兴盛乌孙的大业吗?”另一名乌孙士兵严肃责备道。

“不是啊,你看啊,好多闪光,那是什么?”

另一名士兵终于回过头来,顺着难都所指的方向看去,只看见一片阴暗处,一点点像星星一样的闪光不断闪现飘过,两名仔细揉了揉眼,眼中互相都露出了惊骇。

“射箭。”难都拿出一把弓箭,火箭绑定,一箭向亮光闪现的地方射去。

火箭一下子照出了黑暗大地的轮廓,所有乌孙士兵都在奇怪难都为什么将火箭射到城内,可是看过去才和难都一样大惊失色。

只见火箭的光亮之下,一队队的影影绰绰的士兵涌来,那盔甲他们太熟悉了,正是藤甲军,而那星星一般闪耀的光点,正是远处火把几次反射后打在藤甲军斧头上的亮光。

“敌袭,敌袭。”

乌孙士兵惊叫,同时铜锣和战鼓都敲了起来,无数火把被点燃,城门外一下子火光映透,锣鼓喧天,藏兵洞的乌孙士兵迅速整军,一队队开出来。

“好强的反应能力。”

隔着三百米,还是从内部突袭,竟然这么快被发现,而且看那些藏兵洞和瓮城兵营出兵的速度,这支乌孙军真可谓训练有素了,刘璋不禁说了一句。

“既然被发现了,那就没说的了,先攻瓮城,杀。”刘璋喊了一声,白杆兵在萧芙蓉率领下当先冲了出去。

刘璋料定乌孙军在瓮城里面藏了无数火油,如果直接去开外城的城门,进入瓮城那一片沟壑区域,不管是藤甲军还是其他军队,都会陷入火海。

而从内向外进攻瓮城,也必然面对火油进攻,派藤甲军会伤亡很大,而白杆兵善于攀爬,在没有攻城器械的情况下,白杆兵无疑是最强的攻城部队,最快速度拿下瓮城的内城防,损失才会最小。

萧芙蓉挥舞红缨枪,率领白杆兵向城墙杀去,从内往外进攻要好进攻太多了,因为兵道和城梯都在里面,根本算不得什么城墙。

当白杆兵冲到城梯外,乌孙兵已经涌了上来,守住了城梯,却发现白杆兵根本不从城梯正面进攻,而是甩出攀城钩,从城梯边沿的各处攀爬而上。

后方东州兵迅速前移,拉弓放箭,无数利箭向防守的乌孙兵射去。

乌孙将领看到川军突然进城,已经大骇,再也没有保留,无数弓箭手仓促向白杆兵放箭,无数火油瓢泼而下,城梯下烧成一片火海,这还只是匆忙间移过来的火油,可见乌孙人的火油之多。

但是乌孙军的抵抗并没有多大作用,就算乌孙人反应再快也是仓促迎敌,加上白杆兵的爬城速度超过了乌孙人想象,只要攀城钩抓住了上沿,那爬墙就如履平地,后方东州兵射箭又无比精准,很快就让白杆兵全面杀入城梯。

无数蛇蝎被烧死,无数蛇蝎前仆后继,这些蛇蝎对乌孙兵的细沙甲几乎没有作用,但他们的真正作用在于让乌孙军不得不穿他们那一身笨重的盔甲。

白杆兵上城,后面藤甲军跟进,一上了城楼,乌孙军那一身笨重乌龟壳,成了被任意屠戮的所在。

…………

精绝王宫,弥天王子除了最初几天在城门口与士兵过夜外,后面的夜晚都回了王宫,因为他已经觉得刘璋不配成为他的对手,用不着自己守在那里表达作为对对手的尊重。

弥天王子也相信就算自己不在,乌孙兵也不会放松警惕,他在王宫还有许多事要做。

“莫达尔汉,父王派出的援兵应该快到了,等到了以后,我不想看到那些酒囊饭袋军纪涣散,你给我全部收编了,有什么困难吗?”

乌孙全军,包括上层在内在乌孙崛起的路上都是勤奋的,弥天王子很早就起来了,特别是已经过去二十天,弥天给士兵说一个月,但是弥天肯定川军的粮草支撑不到一个月,最多二十几天就会耗尽。

也就是说与川军的战事就要结束,实际上要不是弥天将莎车军全灭在了瓮城内,刘璋占用了莎车的辎重,只能坚持半个月,几天前就该粮草告罄了。

弥天计算本国的军队即将到了,月氏的军队也会在一月之内到达莎车,那要处理的事情就多了,所以弥天最近都在和部下研究战后事宜。

“收编那些人倒不会费多大功夫,我们只要先没收了他们的后勤补给,再武力威胁,那些软蛋没人敢不低头。”

莫达尔汉显然已经摸透了乌孙其他军队的心思,很是瞧不起那些乌孙兵,完全有信心很快收编,只是莫达尔汉还是很忧虑:“殿下,收编本国军队没什么,但是月氏帝国那边的军队不好处理,王子殿下想好怎么划分战后的势力范围了吗?”

“葱岭河以西归月氏帝国,葱岭河以东归我们乌孙辖制。”弥天说道。

“据最新情报,月氏这次胃口不小啊,他们的主战派好不容易争取来一次扩张机会,而且出动了多达四万军队,他们想的是更大战果,葱岭河以西比葱岭河以东贫瘠太多,恐怕满足不了他们。”莫达尔汉小心地说道。

“放肆。”弥天猛地一拍桌子:“岂有此理,他们说多少就是多少吗?本王子马上就要杀了大汉的最大诸侯蜀王刘璋,我会怕他一个月氏帝国吗?他月氏帝国比得上大汉的一根手指头吗?”

弥天王子忽然冷笑一声:“恩,哼,好啊,要是月氏帝国贪得无厌更好,等几天后击败了川军,杀了刘璋,正好报我乌孙与月氏数百年的大仇。”

四百年前,月氏和乌孙都是游牧在西凉一带的少数民族,后来就是月氏人击败了乌孙人,导致乌孙直接亡国,还是后来匈奴人帮助乌孙复国击败月氏,因为乌孙本身亲汉,畏感念匈奴复国却不愿托庇于匈奴麾下,所以举国迁移到今天的乌孙地带。

月氏与乌孙有灭国大仇,虽然时隔几百年,可是许多乌孙人还是记得这个耻辱。

“殿下。”莫达尔汉想了想,似乎有些犹豫,最终还是道:“殿下,川军败后,王子真的决心杀了刘璋吗?那可就是与大汉为死敌了,到时候我们又得罪了月氏帝国,恐怕处境艰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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