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致宇踏进老爷子的院落时,一抹穿着素色旗袍的身影已经坐在石桌边,正在悠然的倒茶。
耳边传来轻微的脚步声时,她将手上的茶壶放了下来,抬起脸,露出一张清瘦的脸。
“致宇,好久不见。”声音清雅迷人.
“你是怎么认识梦梦的,把她的照片卖给别人是什么意思?”
岑致宇没有心情跟她叙旧,一开口就直奔主题。
“这么多年不见,过来喝杯茶。”卢云仍旧不动声色道。
“不必了。我时间不多,希望你尽快回答我的问题。”要不是看在爷爷与她爷爷交好的面子上,她以为她还能坐在这里随意地喝茶?
“这么紧张做什么?怕新婚娇妻赶来撞见跟你跟旧情人会面?”卢云浅浅地喝了一口茶后,仍旧漫不经心地说着话。
当年,他们两家的家长是老交情,正有意联姻,本来让她与岑致权见见面的,结果岑致权直接跟她爷爷说对她不感兴趣,不要浪费双方的时间。
岑老爷子又将岑致宇给推了出来,当时正在英国读书的她便被爷爷强逼着跟他见面。
谁知,她对他一见倾心,将本来交往中的男友甩了要追求他。
面对她的主动追求,他不反对,但也没说同意要与她在一起,时间一久,圈子里的人都知道他们是一对。
其实他从来没有给过她任何形式上的承诺,甚至一丁点亲密的举止也没有。
他只是不想跟不相关的人解释太多,只是给双方家长一点面子,想让她知难而退——
可是,她怎么会甘心呢?
听说,他曾经交过一个女朋友,分手的原因是因为那个女孩还与前男友纠缠不清,或许是想激怒他,她顶着他女友的名号开始跟不同的男人约会,包括同时对她有意的肖飞龙,他的一个远房表哥。
可结果便是他越发疏远她,很久以后她才肯相信,他对她,真的一点意思也没有。
不甘心,太不甘心了!
就算得不到他的心,嫁不进岑家,她也要拿下他的人。
那天晚上,正好是他们岑家年轻一辈的聚会,她是以肖飞龙女友的身份前往的。
她就是想要看看,若是第二天他们两个在酒店的房间里醒来,他那张面对她时永远一号表情的脸会不会变色呢?
呵,睡了表哥的女朋友呢!
所以……
“你我的关系,谈不上是什么旧情人。”岑致宇撇了撇嘴,“肖飞龙在香港出车祸的事情,肖家派去调查这件事的人收了你两千万……”
“你什么意思?”卢云脸色一僵,手中的茶杯差点没掉落在地。
“什么意思,你心理明白就好。”
“我不明白。”
“肖飞龙的死,真的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吗?”
“会跟我有什么关系?”卢云激动地站了起来,“你把话说清楚。”
“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岑致宇冷冷道:“肖飞龙为什么会出车祸,肖太太你应该最清楚。”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肖太太难道真要我把话挑明?何必,就算你存心要躲,肖家的人恐怕也不会轻易了事。”
“肖家人没有证据,又能怎样?”
“是吗?”他忽然从口袋里拿出一支录音笔,“如果肖太太听了这段话,还能夜夜能安枕无忧的话……”
“岑致宇,你威胁我?”卢云脸色惨白地冲了过来,岑致宇后退两步,将录音笔丢到地上,“想听,随便拿回去听,我那里还有备份。”
“你到底想怎么样?”她没有捡起地上的录音笔,既然他这么轻易地丢到她面前,手里一定有备份的啊。
“很简单,刚才进来的时候我已经跟你说清楚了。”
他不想再复述一遍了。
“我——”卢云咬了咬唇,正想着要怎么开口,眼角的余光处却看到了一抹白色的裙角,她的嘴角轻轻地扬了起来——
“我问你最后一个问题.”
“我不接受任何威胁。”岑致宇冷笑一声。
“七年前我们在一起的那个晚上……你喜欢吗?”
岑致宇的耐心已经用完了,无视她的问题,直接掏出手机,电话很快接通,“之南,将那份录音及资料传到……”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卢云冲了过来,想要夺过他手里的电话,结果瘦弱的她反而被岑致宇钳住双手,一手掐着她的脖子,“卢云,你到底说不说?”
他手上的力道很重,掐得卢云脸色一片涨红,连话也说不出来,一只手挥舞着指着门口——
在岑致宇终于放松力道后,她连连咳咳了好几声,咳得眼泪都飙了出来——
“再不说,你信不信我掐死你!?”他低沉地威胁道。
“你敢!?”
她的话音刚落,手上力道又加重了一分,让她知道,不管是七年前,还是七年后,他对她毫无半点怜惜之情的。
她好恨啊,好恨啊!
“想、想要知道,你、你去问她啊!”
她憋着一口气终于将话说了出来。
她相信,那个与他结婚的女孩,一定知道那天晚上的人就是他。
可是,为什么没有告诉他呢?
竟然还让他来找她问?
不是很恩爱吗?连这么重要的事情都没有与对方坦白呢?
说不出口吗?
不管是什么原因,这下,她可是好心地给他们造成了一次坦承相告的机会呢!
问她?什么意思?
岑致宇回头,看到那个白色的身影站在黑色的大门前,整个人看起来纤弱得像是风一吹就会走一般的,而她那双水水的大眼里尽里说不尽的欲语还休。
“梦梦——”
他掐着卢云的手松了下来,站直身体,就这么与站在门边的她对视着。
还真是一对有情人呢!
卢云后退好几步后,靠在桂树上喘着气,“你不是想要知道我为什么会有照片吗?她还能告诉你,那天晚上的那个男人是谁呢!”
岑致宇一听,怒意又上来了,愤然转身,“你敢再提一次试试看?”
“提一百次我也不怕,七年前,高街区79号,路易斯酒吧,顶楼的套房,那天晚上,不仅是我和你,她也在……”
卢云的话,几乎要冻结了他全身的血液,脑子里乱哄哄的只有这句话——
她也在……
她也在……
她也在……
这中间到底哪个环节出错了?
一定是那杯下了迷幻药的酒!
某个念头从脑海闪过,他觉得自己快疯了!
“致宇——”
阮梦梦看着他背对着她,不停摇头的模样,开口唤他——
可是,他似乎陷入自己的迷思里,他听不到她的声音。
“致宇……”
她的声音加大了一半,抬脚要走,眼神却在那一瞬间与卢云对上了——
是她——
是她——
那天晚上,她惶然不安地从那个套房里出来,在房门打开那一瞬间时,出现的就是这张纯东方的脸孔,还有她嘴角上方那颗小小的痣——
“这里不是1106号房吗?”
当时,看到她,她也很惊讶,还特地后退一步看了一眼房号。
望不了的!
就是她!
那天晚上,原本要与他在一起的女人是她,结果阴差阳错……
她不想让事实的真相以这样的方式让他知道,可很多事情,不是她能掌握的。
“发生什么事了?”
程之南冲了进来,看着这怪异的场面,焦急地问道。
他原本已经要驾车离开的,却看到阮梦梦一个人开着车回来,他急忙掉头回来。
她刚才站在老爷子院落大门外的时候,他一直远远地看着,不敢向前打扰。
可是,她忽然冲了进去,让他不得不担心这是发生什么大事了。
“我……致宇……”阮梦梦实在是无法解释眼前这场面.
“二哥,你……”程之南大步走到情绪有些狂乱不断地揪着自己头发的岑致宇面前,手刚要搭上他的肩膀,却被他一把挥开。
脸色一片惨然的他,直直地朝阮梦梦走了过来,一言不发地牵起她的手便往外走。
“致宇,你慢点……”
远远地,还听到阮梦梦的声音。
一分钟之后,小院里恢复了往日的安静。
程之南看了一眼桌上还冒着热气的茶壶,视线移开,看向脸色惨白的卢云,最后什么也没有说转身离开。
卢云靠着桂树的身子瘫软下来,终于忍不住潸然泪下。
那天晚上,她在套房门口与衣衫零乱的阮梦梦碰上了,她便记住了她的脸。
进到房间后,因为药效,他已经倒在浴池边。
将他的人拖到床上后,她换上睡衣,静静地坐了一个晚上。
翌日,他醒来时,看到她,当作影子一般从她的身边走过,然后拿着电话打了出去。
她至今还记得他用冷然的声音道:“飞龙,昨晚我跟卢云在酒店开房。还要不要跟她在一起随便你.”说完后他直接扔下手机进了浴室。
出来后,他当着她的面穿上衣物,又是那个温文尔雅的男人,可是说出来的话一点也不温文,“相信你不止跟我一个男人睡过,所以,负不负责任这种话就不必说了。”
她彻底地心灰意冷,明明知道肖飞龙是个双性恋,却还是选择跟他结婚了。
婚后,她与他来到了香港。
她以为,她可以与他慢慢地培养感情的,没料到的是,肖飞龙在那里已经有了一个感情深厚的同性伴侣。
他顶着已婚的身份,与他出双入对,而将新婚的娇妻丢在家里独守空闺。
她不甘寂寞,自己在外面也找了情人。
这种各过各的日子持续了几年,却在前年的时候,被肖家人发现了,爷爷过世之后,已经四分五裂的卢家,就连肖家也不再给面子。长辈们出面警告她别再做出丢脸的事情,甚至朝她的情人施加压力,最终还是散了。
可是,肖飞龙与他的情人依然双宿双飞,她不甘心,于是精心设下陷井离间他们的感情,在她又一次出现在他们的爱巢时,他的情人愤然离开,而肖飞龙则是在开车出去追他时,出了车祸死了.
他的情人悲伤欲绝,在一次醉酒后来找她,将她狠狠地骂了一顿,说她害死他了。
而她,看着他颓废的模样,冷眼相看,一言不发。
最后,他走了,却开车到了肖飞龙出车祸的地方,将车子直接撞过隔离栏,与对向的一辆大货车撞上了。
都走了!只剩下她一个人。
每当天黑下来,她一闭上眼,总能看到那两个人活着的样子……
她不敢在香港呆下去,怕他们死后也不放过她,更怕肖家的人来追查他们之间的事情…
她换了身份证与护照,先是去了英国,然后又去法国。
三个月前,因为之前的房子需要处理掉,她回了一趟香港。
却没料到,无意中,看到当年曾经深深恋慕过的男子,手里牵着一个年轻女孩在逛街。
那个时候,她才知道,原来只要他愿意,他也是可以对一个女人如此的温柔,笑得如此的开怀。
而那个女孩,明明还是七年前的那个啊!
明明,那天晚上的事情他什么也不记得了,为什么他们还会在一起?
回了法国,因为失眠愈发严重,她不得不去看心理医生。
在他那里,意外的看到了他妻子当年在英国无聊时无意中拍下的照片,其中有几张竟是阮梦梦大着肚子进入医院产检的照片——
这引了她的极大兴趣,便回英国调查了她的事——
结果真是大出她的意料之外。
之后,马上也有人去调查她的事,最后,还出高价从她手里将那几张唯一的照片给买了去。
她,其实不缺那些钱。
但是,她心里阴暗地想着,最好这些照片让他们一拍两散,再加上怀孕的照片与产检记录,就算不分开,将他们闹个鸡犬不宁,也是好的。
她知道,她坏啊!
可是,心里不甘心啊!
为什么别人的幸福都是这么容易呢?
可是,到最后,她仍然只能是看着别人幸福罢了。
——
车子一路狂奔回海边别墅,两人都没有说一句话。
车停了下来,他没有开锁,而是静静地坐在那里,目前直视着远处的海平面。
“致宇……”
阮梦梦抿了抿唇,叫了他的名字。
“那个男人,是我……”
他的声音,很轻很轻,听在阮梦梦的心里,却沉重无比。
“是不是?”
他又问。
她张了张嘴,没能成声。
“梦梦,那个该死的混帐,是我,对不对?”
他的声音加大了几分。
“告诉我,是不是?”
“……是……”她点了点头,声音轻得似乎只有自己听得见,可是——
她的亲口承认,让他的胸口泛起一阵阵剧烈的刺痛,针针直插心头。
他的心,刺痛得几乎停止跳动。
难怪,在她被刺激得恢复记忆后,她害怕看到他,一看到他就落泪……
原来,事实的真相是这样的。
原来,他是那个最该死的人。
泄愤地垂了一下方向盘,他面如死灰地趴了下来。
这个傻姑娘,为什么要原谅他?为什么什么也不说?
她怎么可以这么傻?
“致宇,我……”
她伸手想要摸上他,原本趴在方向盘上的人却忽然抬起头来,看着双目垂泪的她,看着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脸——
为什么?
那个人偏偏是他!?
他下了车,快速地绕过车头,帮她将车门打开,依然无言地将她从车上拉下来。
“我出去一会。”
说完后,不等她回神,他便上了车,发动车子狂奔而去。
“你要去哪里?”
她望着他绝尘而去的车子,心里说不出的酸涩。
她知道他心里一下子无法接受自己就是当初那个伤害她的人,她怕他会做出什么不理智的行为。
可是,她也知道,他现在可能需要一点点时间消化这个事实。
她打了程之南的电话,让他去找他。
——
天色暗了下来,乌云越来越密,黑压压的给人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受。
阮梦梦站在窗前,望着已经开始落雨的天空。
他出去半天了,还没有回来,到底去哪了?
电话打不通,程之南那边说,已经发现他的车子在森巴旺码头那边,正在赶过去……
可她,还是好担心,好担心!
没一会,瓢泼的大雨洒了下来,迷糊了所有的视线……
海边无人的码头,一个男人跪在海堤边,无视于落在自己身上的大雨,脑海里尽是刚才,伦敦那边传来的那个久远的录相视频——
记录了他当年的罪行!
当年,虽然表明不会对卢云负责,但是怕她用手段让双方家长都难堪,他曾让人去了那家酒店,将有可能被录下的东西都找出来销毁。
没想到,办事的那人,却因为看到了那个女人不是卢云,怕有什么意外而留下了这段有可能有用的视频。
他记得,当时,那人还给过他电话,问他要不要看看当晚的视频,他直接甩了一句给他:“没必要。”
要是,他看了……
他一定会去找到那个女孩,不管是道歉,负责还是什么都好,总比让她一个人承受那么沉重的心理负担,甚至还生下了孩子——
要是,这辈子,他没有再碰上她;
要是,她碰上的是别的男人,在知道她这样的遭遇后嫌弃她怎么办?
他无法想像太多太多的若是!
可是,这个傻姑娘竟然还能原谅他!
傻姑娘,你怎么可以这样便宜我,怎么可以!岑致宇一拳打在海堤的铁栏上,哇啦啦地雨声也掩不住那荡起的“嗡嗡”的回音。手背上泛起一团青黑,他却似乎无知觉,锤了一拳又一拳……
一把黑色大伞罩到他头上,一只有力的大手按住他的肩膀,“二哥,回去吧,小嫂子很担心你。”
“之南……”
他抬起头,天怎么这黑呢?是之南的伞吗?
他站起来,推开他的手,让雨滴在自己脸上,想开眼,却火辣辣的疼——
“我怎么可能这么混帐!怎么可以!”
时光为什么不可以像电脑一样,一键恢复到原值,至少让他可能在那个时候做些什么都比现在这样好。
雨还在持续着,整整一夜。
他一夜未归,而阮梦梦则是在蜷缩在沙发上等了他一个晚上。
天亮了,细雨还在持续。
她揉了揉眼,看着毫无动静地手机,起身,拨了他的电话,依旧是关机。
拨了程之南的电话,在听到他说一句话后,她直接丢下手机就往外冲。
——
阮父阮母知道岑致宇在楼下,在雨中跪了一夜的消息时,是从邻居那里得知的。
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的他们匆匆忙忙地下楼来。
他,确实还跪在那里,全身的衣物都湿透了,脸色苍白。
而另一个同样没有撑伞的年轻男子正倚在车门边抽烟,身上的衣物同样湿透了。
“致宇,发生什么事了?快起来。”阮母焦急地向前,拿着伞撑在他头顶。
“有什么事我们回家里说。”阮父牵着绵绵出来,小女孩今天穿着校服,大概准备去上学了,看到他,晶亮的眼神先是闪了闪,然后又充满了担忧。
“绵绵,过来。”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他第一眼看到她,就会这么的喜欢她。
她是她给他生下的孩子啊!
怎么可能不爱呢?
阮绵绵乖乖地走了过去,他不顾自己身上已然湿透的衣物,一把搂住她软软的小身子,将脸埋在她小小的肩膀上。
“姐夫,你哭了吗?”
小女孩敏感得感觉到肩头上的湿湿热热的感觉,不是冰凉的雨水,而是,眼泪。
姐夫,她还叫他姐夫!
又是一个小傻姑娘啊!
跟她妈咪一样。
他抬起头,双手捧着她的细致的小脸蛋,细细地端详她的五官,每一分每一寸几乎都是他的梦梦的翻版啊!
他摇了摇头,“不,以后不能再我姐夫了。”
“那要叫什么?”
前些天,这个话题还没有结果呢。
要叫什么,阮父阮母的心也担到嗓子里,不敢要叫做什么,这事还是应该关起家门来说吧?
这,毕竟是公众场合。
只是,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委婉地提醒,他已经开口了。
“我才是你爹地。以后,要叫爹地!”
“致宇——”
阮梦梦乘坐的出租车停下来,她连钱也没有付就冲下车。
“小姐,车费——”
一边的程之南打开车门,拿出钱包。
这等小事,还是他来处理吧!
他们现在比较适合坐下来谈谈,嗯,家事。
重大的家事。
——
阮家。
“啪”的一声巴掌声在安静的房间里响起来。
岑致宇不言一语的承受着,这一巴掌,是他该受的。
“你这个混帐东西,梦梦当年还没十八,你知不知道?你怎么下得了手?你、你……”阮父本来想骂他强奸犯,该去吃鞭刑,但想想有些不妥,于是打了他一巴掌后,只能‘你、你……”的指着他。
“爸,妈,对不起。那时候我神智不清,我不知道梦梦她……”
他闭着眼,怎么解释都是他的错。
“不要叫我们爸、妈,我们担不起。”阮父硬着声音道。
就算知道,以他的人品性格,若不是神智不清,绝无做出这等事,可是,女儿受了这么多年的委屈,他这个罪魁祸首忽然出现在他面前,他怎么可能一下子就谅解呢?
“爸、妈,他又不是故意的。”被父母赶回房间的阮梦梦还是不放心地跑了出来,正好看到他脸颊边的明显的五指印。
想也知道是谁打的,心下一疼,她冲了过来,“致宇……”
她想看看他脸上的伤怎么样了,却被阮父一把拉住了,“不许过去.”
真是女大不中留。
在她恢复记忆以后,她就知道当年的人是他了,她竟然连父母也一起瞒着。
真是——
胳膊往外拐到这个程度了,她还要不要脸了?
“我没事。你先回房间。”
岑致宇朝她微微一笑。
“走吧走吧,我们回房。”
阮母决定还是把问题留给两个男人来解决。
阮梦梦心不甘情不愿地被阮母拉回了房间。
客厅里剩下阮父与岑致宇,但是阮父却没什么跟他说的了。
打也打过了,骂人嘛,他也不太擅长,难道真要把告他强奸?
这会不会迟了一点,重要的是,他们已经结婚了,再闹出岳父告女婿的新闻,实在是不好听。
不管是对于阮家还是岑家来说都一样。
但是,让他像以前一样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跟他聊天,也不可能的。
所以——
他挥了挥手,“你走吧。”
“好。”
岑致宇低声回应,这个时候,大家都需要时间冷静,不管是他,还是阮父阮母,甚至他可爱的女儿,不,是他们的女儿。
他走出去的时候,脸色虽然苍白,嘴边却带了一抹笑意。
——
房间里。
阮绵绵坐在床边,双腿晃动着,看了看妈妈,又看了看‘姐姐’,抿着小小的嘴唇——
“姐夫说,他才是爹地,那、那,到底谁才是我的爹地?”
“绵绵,过来。”阮母朝‘小女儿’招了招手,小女孩便从床上跳下来.
阮母将一大一小女儿各搂在一边,努力平息心情后,才温和地对着小女孩问道——
“绵绵,若是你有姐夫一样的爹地,你喜欢吗?”
小女孩遵循内心的意愿点了点头。
“那我们现在开始讲故事……”
——
新加坡这一场大雨终于停了,而十一月的巴黎,却依然细雨缠绵。
虽然没有去上班,但是庄琳还是习惯每天早早起来,给他做早餐。
试婚的生活才正式开始,除了热切的身体交缠熟悉之外,新的生活都是挺新鲜的。
这阵子,他们都在努力适应对方。白天,他去公司,她便呆在家里,专心地侍弄一日三餐,把家居打扫得一尘不染,衣物洗烫得一丝皱折也没有。
关以辰一直不是个爱说话爱聊天的男人,在他们真正在一起之前,他对她来说,就是一个极难触摸的人,内心世界如海洋般深不可测,不但惜话如金,笑容也是出奇的少。
住在一起后,他也不会变得很多话,回到家吃完东西后,大部分时间也是呆在书房里处理公事。她有时会担心他没日没夜地工作会累坏身体,但又不好说他,于是用尽心神给他补充营养。
每天傍晚,两人吃过饭,她会勤快地收拾桌面,洗刷碗筷,而他则会在客厅看一会时政新闻,厨房清理干净后,她会端着一碟水果出来。
庄琳很喜欢吃水果,每天去不远处的超级市场买菜时,都会带回各式各样的水果,晚饭后会在厨房用专用刀具把它们切好各式各样的好看的图案,有时候是花,有时候是动物造型,整整齐齐地摆进与他一起选的水晶果盘里。
在他看新闻的时候,摆到面前的茶几上。
最初的时候,他连看都不看一眼桌上的东西,有一次,她坐到他的身边,壮着胆子拿起一块切得正好的苹果块递到他唇边,“试试看,很脆很甜的。”
他盯着她的脸许久许久,盯得她脸都红了,以为他真不想吃,正要拿开,他才张嘴咬了进去,连同她的手指头。
有了一次不被拒绝之后,他在看新闻时,她便一块一块水果地往他嘴里搬,一边看着他吃,心里会泛起难以言语的快乐。
有时在路过花店的时候,她会买回两把鲜花,插进水晶花瓶,在客厅和书房各摆上一束。
家里所有的琐碎小事,他一向全权交给她处理,虽然他不是很喜欢花,特别是她在他书房也摆上了,可是看到她愉快的小脸,他最终什么也没说。
两人在家的时候,就算不言不语,但却都颇享受这种家庭式的平和与安逸。
有时候,偶尔间不自觉地碰上对方的目光,她还会觉得有些害羞。
这天,弄好晚餐后,她脱下身上的小围裙,翘着小屁股趴在落地玻璃窗前等他回家吃饭。
看着窗外迷迷蒙蒙的雨雾,她手里捧着香甜的花茶,静静地哼着她喜欢的英国乡村小调,就连他什么时候进门的都不知道。
关以辰一进门,就闻到空气中淡淡的花香。
而一向都会坐在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等他回来的女人今天却不见了。
将外套脱了下来与公事包一起随意了放到沙发上,便往里面走。
没走几步,耳边便传来她轻轻柔柔哼着歌的声音,循声而去,映入眼帘的却是那一晃一晃的小屁股。
没到十二月的巴黎,天气本来就不冷,更何况屋里温度正好,她身上就只穿着一条及大腿的家居裙,如今趴在窗口那里的姿势及动作,让整个裙摆往上撩,露出裙底的诱人风光。
男人喉结滚动了一下,一边走一边解下领带,扔到地上,然后是衬衫扣子——
庄琳男人从身后搂住的时候,手上握着的茶杯差点没掉下来。
“在看什么?”
他的气息热热地喷在她柔嫩的颈后,让她整个人软软的。
“等你回来吃饭。”
“不急。”他空出一只手,将她手中的茶杯接过来,放到一边,她已经在沙发上坐下来。
他坐到她身边,两只炽热的大手握住她的腰肢,将她半个身子抬了起来。
“干嘛啦。”她娇娇地捶了一下他结实的手臂。
“像刚才一样趴着——”
他的声音低了好几分,话音刚落,动作极快地将她摆成了刚才的姿势,整个人也贴了上来。
“以辰,你——”
“别说话!”
吃饭前,先上甜点也是不错的。
“被人看到怎么办?”
她惊呼一声,这真是太OPEN了!
就算是在狂放浪漫的巴黎,也不要这样吧?
他们还没有试过,这样来的!
“试试看,刺不刺激。”
这一试,便是一个小时。
他抱着她全身虚软的她回去沐浴,才出来一起用晚餐。
因为餐前甜点时间,晚餐过后,他没有看新闻,而是直接进了书房办公。
若不是她在家里等着,他会在办公室呆到公事处理完毕,时间太晚的话便直接留办公室。
当然,做个准时下班回家吃饭的老板,饭后加班是再正常不过的。
这感觉,也还好。
庄琳收拾好厨房后,泡了一杯参茶进去。
“我今晚要很晚才能睡,你先回去休息。”他头也不抬地道。
“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她放下参茶后,她坐到他对面的椅子上,双手托着下巴看着他认真的表情问道。
她法文很好,也做过秘书工作,虽然无法帮他做决策,但打打字,发邮件什么的这点小事,她还是可以做好的。
“不用,我的事情你做不来。”关以辰一边敲着笔电一边回她。
他其实一点也不习惯在工作的时候,有人在耳边吵他,所以,语气有些重了,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从椅子上站起来,一脸歉意的道:“那我不吵你了。”
要说看人脸色,庄琳还是会看的。
虽然他脸色没有很黑,但语气嘛,多多少少有点不大耐烦。
嗯,她很识趣的,也知道有些人全心投入工作的时候不喜欢有人在耳边吵的。
“我——”他停下手中的动作,看了一眼手边还冒着热气的参茶,清了清喉咙,尝试着解释,“我没别的意思。我正在拟定一个重要的案子。”
“好啦,我知道你忙。等会记得喝了它,冷了就不好喝了。我回去休息了。”
她微笑着翩然而去。
看着那离去的娇俏身影,再看一眼那杯参茶,想到她刚才说的那句话,他伸出手,将茶杯拿了过来——
喝了一口后,那味道还真是,不习惯。
有种想要直接倒掉的感觉,但最终,还是硬着头皮喝下了。
当然,他还得起身去倒了一杯开水漱口,才能继续回来工作。
回到卧室的庄琳,压根不知道自己一杯参茶,可是多浪费了他五分钟的时间呢!
她钻在柔软的被窝里,想到他刚才解释的样子,心里又是一甜。
将他的枕头搂进怀里,闭上眼,在他熟悉的味道里,安然入睡。
翌日清晨,她早早地起来给他准备了丰盛的早餐。
“我想出去找工作可以吗?”
她一边喝着牛奶一边问道。
本来昨晚端着茶进去给他的时候,是想顺便提一提这事的,可他太忙,算了,而他什么时候回来睡觉的,她浑然不觉。
只能趁这个时候跟他谈谈。
她来法国的目的之一,是以为他真的缺一个助理。
既然他用不着了,她也可以找其它事情做啊。
“你不喜欢这种生活?”他放下咖啡,取过餐巾拭嘴,才慢条斯理地问道。
“也不是。”
每天呆在家里整理家务,给他料理三餐,她很乐意的。但是,两个人的家事,其实没有多少啊。
她大半的时间都是看看书,发发呆,确实有点,无聊的。
“工作的事情,再说吧。”他站了起来,给了她另一个建议,“如果你觉得无聊,可以去读书。”
总比出去工作给别的男人看的好,学校虽然也不可能少得了男人,但环境至少单纯一些。
关总裁基本上了否认了她出去找工作的事情后,便忙着大事业去了。
读书,她也不是没想过。
但是毕竟结婚了,她还是想以家庭为主,而且她没有特别想念的科系。
可他既然这么说,她可以尝试去看看学校方面如何。
简单地收拾好后,她正要打开笔电,找找这方面的资料,门铃响了起来。
她穿着拖鞋去应门,“是不是忘了什么东西?”
“你怎么在这里?”
关媛媛一脸惊讶地看着她,她身后的柳女士也是瞪大眼睛。
而庄琳,同样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题外话------
好了,真相了!亲爱的们,你们还想怎样呢?嘿嘿……月底了哦,有票没投的,别化了,么么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