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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不准拍照(1 / 1)

2008年10月22日。

“陈可,等下演讲,你准备好了吗?”说话的是陈可初二时候的班主任,陈可不喜欢他,就叫他邓老鬼吧。

这个时候的陈可还不讨厌邓老鬼,陈可对他笑笑,说道:“嗯,老师放心吧,我都背好了,可以脱稿。”

邓老鬼说:“还是要把稿子带上,万一忘了还能看看。你可是代表了咱们班,不能出岔子,要为班级荣誉争光。”

“嗯呐。”

陈可上身穿着POLO衫校服,下身穿着橙色边边的蓝色校服裤子,站在主席台上,面前立着话筒。

这条校服裤子本来是很长的,裤腰也大,王女士怕陈可觉得穿着难看不高兴,就帮她把裤腿裁短了些,裤腰也收紧了点。因此,在一群裤腿松松垮垮快要拖到地上的学生中,陈可穿着这一身,显得很服帖,也显得很特殊。

陈可从小就是美人胚子,稍微一打扮就很好看,为了这次演讲,王女士帮她编了个好看的发型,要不是衣服规定了要穿校服,王女士可能会让陈可穿着白色长裙上去。

陈可笑容灿烂,站在主席台上,丝毫不露怯,早已背熟的演讲稿,在她甜美的声音中通过话筒传到台下的老师及学生的耳朵里,她们初中音响很多,所以,在陈可的演讲时间里,她的声音在全校回荡,直至演讲结束。

陈可只知道,她为她们班拿了一等奖,却不知道,她也为自己带来了麻烦。

漂亮的人要么受欢迎要么受排挤,陈可介于两者之间。

在那次演讲后,她算是一夜成名,之前也有点小名气,不过只限于自己的年级。

这次之后,她被初三的学长们盯上了,也被初三的学姐们针对了。

不知道什么原因,演讲过后,她的生活被迫改变。

她开始频繁地收到情书,以前也收过,但没那么频繁,同年级的人被拒绝后也不会再自讨没趣。

再加上有苏锴在后面帮她威胁别人,也给她减少了不少困扰。

这次情书一封一封地往她桌屉里放,就像是在比赛一样,比谁先追到陈可,也像是追到了陈可就能证明什么一样。

陈可起先觉得这没什么,他们愿意放,她也愿意扔。

直到有一天,她们班上的一个女生嘲讽陈可,说陈可假清高。

这个女生叫姜筱薇,也是日后那场“两校大战”的幕后推手。

排挤一个人很简单,只要有人带头就行。

于是,她们班上除了顾热还有个别跟陈可关系不错的男生以外,其它人站队孤立陈可。

陈可挺想不通的,后来,班上的一个女生偷偷告诉她,“她嫉妒你,你这段时间收到的情书比她从小到大收到的都多,关键是你看都不看就扔了,显得她很垃圾。

其他女生也是这么想的,你吸引了很多男生的目光,甚至有些还是她们暗恋的男生。

咱们这个年龄段,嫉妒是常态。”

陈可讽刺地笑笑,“嫉妒是常态?这是心理有问题。都特么有问题,男生是,女生更是。”

别以为她不知道,学校贴吧里放了她那天演讲的照片,下面有人顶贴说:“谁追到陈可,谁就当初三老大。”

陈可不怎么逛贴吧,顾热就更不逛了,这条帖子还是别班的朋友给陈可看的。

陈可和顾热初一的时候也被放到贴吧里议论了一番,不过顾热性子冷,看着不好接近,他们就集中火力到了陈可身上。

陈可虽然平时是嬉皮笑脸的,但要是碰到她不喜欢的事,她能比顾热还冷,顾热的冷是气质清冷,而陈可的冷是冷漠,带着刺。

陈可的初中不太.安定,各个年级都有老大,还分性别,比如初一有男老大也有女老大,初二同样,初三更是。不过,不管有多少老大,最终的boss还是只有一个,那就是初三的男老大,别名:校霸。

这种事情就像是约定俗成的一样,不论你混得多牛逼,你都得称呼初三的大哥大一声“大哥”。

苏锴跟陈可同级不同班,除了这个普通的学生身份,他还是初二年级的老大。

陈可她们初中,很多人都知道苏锴喜欢陈可,但很少有人知道,苏锴跟陈可还是朋友。

苏锴虽然混了点,但心细,他知道自己结仇很多,为了不牵扯到陈可,就装作跟她不认识,只是一个追求者,仅此而已。

陈可觉得其实没必要这样,但苏锴坚持,他会在初二放话,说陈可他罩着,却不会在别人面前提起他跟陈可其实不只是追求和被追求的关系。

他总说,要是被人知道陈可跟他是朋友,会有很多麻烦的。陈可想想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人罩着自己何乐而不为呢。

陈可的初中,学生们分为四类:只顾学习——成绩好的,中等成绩的,成绩差的,再就是混混。

而混混也分为三类:纯混,半混,喽啰。

苏锴就属于纯混,打架斗殴基本都会有他。

但最大的那个boss,那堪比社会小流氓,远不是混混这个词能配得上的。

不过,尽管陈可跟苏锴是朋友,她还是一直觉得那群人很中二,她不太能理解把学校当社会混的行为,也接受不了有些混混欺负弱小的行为。

但与她无关,看不惯,不招惹就行了。

只是,那些小混混们没这个自觉,陈可不惹她们,她们自己找上了陈可。

介于在男生堆受欢迎和在女生堆受排挤之间的陈可,经历了一次“校园暴力”,严格来说,是还没能被实施的校园暴力。

在十月份的后几天,陈可不再是收到情书那么简单了,会有初二初三的男生来堵她,陈可再狠,狠不过那么多人,就跟植物大战僵尸一样,无穷无尽的感觉。

陈可知道,他们根本就不是喜欢自己,只是一时兴起,也是一时的胜负欲。

她跟他们说:“你们现在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你们要是再这样,我只能告老师了。”

陈可这话说的很没底,告诉老师,告诉哪个老师?她连追她的这些人名字都不知道,人也认不全,就算告诉了老师,也指认不出来。

他们像是想到了这一点,哄笑着说道:“陈可啊,你连我们给你写的情书都没看过,你还能认得出来我们是谁?再说了,情书你也扔了,你哪有证据说我们骚扰你。”

陈可突然后悔直接把情书扔垃圾桶了,那个人说的没错,这是证据,她应该当时直接搂着那一堆情书去办公室,让老师处理。

如果,当时这么做了,现在说不定事情早就结束了。

陈可向来出行都是跟顾热在一起的,这天,为了甩掉那些人,陈可让顾热留在班里,营造一种,陈可只是出去有事的感觉。

陈可想从学校后门那里出去,她沿着小路走了过去。

然后,她被初三的几个女生堵住了。

之所以认出来是初三的,那得多亏了她们几个人中有人穿了初三的校服。

陈可的初中,初一到初三的校服款式是不一样的,初三的校服颜色蓝色多,初一的校服颜色白色多,初二的校服介于两者之间。

她们本来不是要堵陈可的,虽然有过这个想法,还没来及实施,谁知道,陈可自己送上门来了。

陈可:呵呵,老子要是知道走小路会碰着你们这帮人,我还不如走前门被男生堵呢。

梳着非主流发型的那个女生可能是老大,因为她站在最前面。

要是只有一个人,一对一,陈可说不定还能有点胜算,但是一对七,这就很难为陈可了。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陈可掉头就要跑。

得,被拦住了。

陈可:“我跟你们应该没仇吧?”

非主流女生后面的波波头说:“你抢了我们菲姐的男朋友,这就是仇。”

陈可脑瓜子嗡嗡的,什么什么,男朋友?

陈可力证自己清白,说道:“不可能,我单身,也没早恋的打算。”

有个女生过来直接推了陈可一把,陈可瞬间火气就起来了,妈的,说话就说话,动手动脚的算什么本事,但是这股子火气暂时只能憋着,人多,她打不过。

陈可说:“那个,学姐,我真没抢你男朋友。我可能都不认识他。”

非主流说话了,“你还敢不认识他!”

陈可:艹,他是谁啊他,还非得认识。

陈可脾气已经快耗尽了,说道:“学姐,你们拦着我到底想干嘛?”

波波头说:“看你不爽,想揍你。”

陈可勾勾唇,说道:“为什么看我不爽?”

非主流:“姐几个看你不爽还需要理由?”

她说着就要招呼几个姐妹上手打陈可。

与其被动挨打,不如主动出击。

擒贼先擒王!

陈可趁她们不留神,冲到了非主流女生后面,一把薅住她的头发,往下压,让她的头被迫仰起,怕她马上还手,陈可的另一只手的手肘压着非主流的肩膀,还抬脚踹向她膝弯,她往前踉跄了一下,似要跪下。

陈可手上的劲一点没松,表情冷漠,开口道:“我也不想招惹你们的,但你们真的过分了。今天你们放过我,我也放过你们,大家以后还是井水不犯河水。

但要是,你们还是想找我麻烦,我奉陪,我这人处理事情很简单,从源头斩断,既然你们当中有人找我麻烦,那今天肯定得死伤一个,你们人多,我应该是出事的那个。

但,你们放心,就算是我出事了,我手里抓着的这个肯定比我早出事。”

像是怕她们不信,陈可压着非主流的手,以手肘为中心,手臂为轴,将手掌转到了非主流的脖子处,用力捏紧。

非主流女生瞬间眼睛瞪大,脸色难看,喉咙发出细碎的声音。

她的那些小姐妹应该是被陈可这副模样吓到了,她们只会威胁人,小打小闹,伤及性命的事,她们是不敢的。

呵,她们跑了,丢下这个菲姐跑了。

小喽啰们都跑了,陈可慢慢松了掐着非主流的手,嘴巴凑近她的耳朵,威胁似地说道:“我不是吓唬你的,你应该感受到了,所以,学姐,以后就当没见过吧。”

那个菲姐从喉咙里发出“嗯嗯嗯”的声音,陈可看她这样,松了手,而后依旧从小路走掉,反正这条路上的人已经被她吓跑了,也没什么不能走的了。

陈可其实很害怕,她刚刚也是在吓唬她们,至于掐非主流脖子也是为了显得她说的话真实,她没敢掐太狠,但是还是用了能够吓到她们的力度。

其实,要是那些人再狠一点,胆子大一点,陈可现在可能正被揍的满地找牙。

所以啊,气势这种东西,比武力值还重要。

即便是虚张声势,也好过拳打脚踢。

陈可不知道原来那群小喽啰那么大嘴巴,就那么半天功夫,学校贴吧又掀起了一股热潮——“宅男女神的真面目是杀人不眨眼的小太妹”。

陈可从朋友那看到这条帖子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形象是彻底挽救不回来了。

也是从这时起,“可哥”问世。

陈可怕那些人回过神来,还要找她麻烦,就跟苏锴说了这件事,苏锴拍着胸脯保证,绝对不会再有麻烦了。

然而,麻烦比想象中的来得快。

本来以为这场追求者的战争可以结束了。

不料,11月5日,星期三。两拨人打架,为了陈可。

陈可作为当事人很懵逼,她连打架的两拨人姓甚名谁都不知道。

而且最憨批的是,明明就两个人挑事,干嘛来两拨人,咋地,一对一不爽还得整啦啦队啊。

陈可这个“可哥”的名声出来之前,他们把陈可当小仙女,觉得遥不可及。这个名声出来之后,瞬间就觉得仙女下凡了,以为唾手可得了。

于是,暗斗变成了明争。

他们跟疯了似的,嚷嚷着谁打赢了,陈可就是谁的,陈可只觉得他们脑子有病。

她,陈可,只属于自己,不属于别人!

打架得到她的所有权,呵,痴心妄想。

这场架,打出了事,见了血。

有个男生被磕破了头,去医院缝了针。

这场架,以争吵开始,见血结束。

陈可虽然不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但她是根本原因。

陈可还记得,邓老鬼骂她的话,“你一个小姑娘让男生为你打架很光荣是吗?这下好了吧,见血了,人家家长来学校讨说法,你说说你,好好学习不好吗?勾引男同学干什么!要点脸吧。别说自己长得好看,他们就来追你,这个世界漂亮的人多了,你以为你天仙啊。

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自己肯定也有问题,不然为什么那些人不追别人就追你。

你跟顾热关系那么好,她怎么就没惹出这种事,她长得也漂亮吧,怎么就没人去勾搭她。

你该从自身找原因……”

邓老鬼骂了陈可将近半个小时,各种难听的话反复地说,说来说去就是陈可犯贱,不要脸。

陈可印象最深的一句是——“你能不能有点班级荣誉感,因为你一个人,整个班都出名了。”

也是从这一刻开始,陈可对他再无好感。

学校没有给陈可处分,但让她当众做了检讨。

2008年10月22日,陈可第一次踏上学校的主席台;

2008年11月10日,星期一,国旗下讲话过后,陈可开始上台检讨。

陈可已经不记得自己当时说了些什么了,但是最后一句是“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两句话真恶心。”

记忆中的女孩眼神冷漠,手里紧紧攥着检讨纸,站在主席台上,只觉人心悲凉。

她明明是受害者,却要扛着施暴者的骂名。

而这一切的起源,是10月22日那天贴吧上放的她的照片。

照片中的女孩笑靥如花,与11月10日面无表情眼神冷漠的陈可形成强烈对比。

那一年,她12岁。

在那次检讨后,苏锴背地里找了那两个男生的麻烦,以他自己的名义,没有提及陈可。

所以说,那些年,追过陈可的人里面,只有苏锴是真真切切地会为陈可考虑。

……

了解陈可的人都知道,她有个禁忌,不准偷拍她的照片,就算拍了,也不准放到公共平台上。

这次的照片事件将陈可不愿记起的记忆再次勾起。

当晚,她又做梦了。

梦到那个头被磕破的男生带着他的家长找陈可算账;梦到学校的老师,一个个对她指手画脚;梦到她没能从非主流手下跑掉,被按住一顿乱揍;梦到她站在主席台上做检讨,台下的人对她指指点点;梦到回到班上,班里人孤立她。

梦做的很乱,但都是陈可最害怕的事情,陈可已经很久没梦过这些了。

以前刚出事的时候,看到那个男生的脑门,看到地上的血,陈可吓得好几晚睡不着,一闭上眼睛就是淌着血的脑袋,还有一地未干的血迹。

老师们骂她的时候,她没有回嘴,不管怎么难听,她都受着了,她就当是欠那个头破了的男生的。

不管她多么不想承认,但,那场架,是为她打的。

她也内疚过,只是,时间久了,这种内疚就埋在了记忆里,不被人提起,她就不会疼。

但是她没想到,只是单单看到了贴吧里的照片,她就能完全想起那年的事。

那些她不想去回忆的事,原来,如此清晰。

受害者有罪论,原来,她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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