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航看见了我,眼神一愣,那位漂亮的女人也顺着他的目光朝我望过来。
这么快就开始二次相亲了?这是我的第一反应。
而事实是我还没有打算跟路航打招呼,Alston就突然来了一句,“Ohmygod!Ohmygod!Edgar!”
一句话刚说完,Alston就朝路航大步走去,热情的抱住他,“Mygod,IneverthinkIcanseeyouagaininmylife!”
我有些发愣,没搞清楚这到底又是什么情况!
“Alston,howareyou?”路航的发音很纯正,是非常优雅的英式口音。
“Thereisnobettertimethanrightnow!”Alston几乎是感激涕零,都五十多的人了,居然还如此感性,“WhydidyouleaveLondon?Younevertoldme!”
“IhaveimportantthingswhichIneedtodo,Ihavetoback.”
Alston很注重个人隐私,路航说有重要的事情他就没继续问下去,而是转头看向我们,对我们做了一番介绍。
路航看着我,笑得深沉,用了一句非常纯正的英文说,“Iknowyou.”
这下轮到Alston张嘴吃惊了,潘总也看向我。
“真巧啊…”我感到非常尴尬。
“身体好些了吗?”他问。
“嗯,好多了。”我不由自主想到昨晚的那场梦境,羞愧顿时上脸,烧得厉害,还好这个酒楼的灯光是暗色系,祈祷没被人发现异常。
而对于坐在他对面那位美女,Alston打趣儿的问是不是girlfriend,路航笑着说是一位病人的家属,做了简单介绍。
我特意多瞄了她一眼,觉得有猫腻,路航就笑得不怀好意起来,那笑容似乎是在说,亲,你又想多了哦。
路航与Alston又聊了几句,得知Alston是我们的客户,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可能再让我们坐下来一块儿吃了。
因为要谈一些生意上的事情,我们被服务员带去了二楼预定好的包厢。
一顿饭吃到九点多,Alston喝得有点多,潘总也没少喝,结果就是我来送他俩回去。
当我将Alston和潘总送到酒店之后,刚出酒店大堂就看到路航靠在一辆黑色的越野型沃尔沃车旁,冲我招手。
我很惊讶,也注意到那个年轻的漂亮女人并不在,但面部并没有表现出好脸色朝他走过去。
“不是说还没有国内驾照吗?”我满口讽刺,这人可真会装。
“申请通过了,今天刚拿到手。”他并没有介意,照旧笑着很绅士的将车门打开,“我送你回去。”
“你跟踪我?”我直截了当。
他哑然失笑,“你说是,那就是。”
我没有拒绝他的好意,就上了他的车,因为很好奇他跟Alston是怎么认识的。
要知道,与海外朋友不期而遇,这样的概率是有多小啊!
“我在伦敦的时候,给Alston看过病。”他回答得很爽快。
“病?”我吃了一惊,Alston身体可比一般五十多岁的人要好,“他能有什么病?”
路航笑了笑,轻声说,“Venerealdisease.”
“这病你都能治?!”我惊呆了,不得不佩服,多瞄了他两眼。
听老妈说他也才三十六岁啊,真是英年有为!
他在这种时候一般笑容都很浅,语气也稍淡,“有段时间比较沉迷这个研究。”
沉迷性病的研究?!
看来留过洋就是不一样啊,思想都开放到如此地步了。
我睁大两只眼睛看他,就差掏耳朵误以为听错了,还小声重复了那句话中的俩字儿,“沉迷?”
他不以为然的点头,“起初接触的是艾滋病,后来牵涉到SEX,所以…”
见他这样所以就收尾了,我用了六个字来补充他未说出口的话,“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他的嘴角深陷,笑意跟着深起来,看了我一眼问,“怎么?又接受不了了?觉得恶心了?”
我轻咳两声,淡定如他,“还好。”
车内进入第一阶段的沉默,我微偏着头看窗外,车窗映出我的脸,同时也有他清晰的侧脸,是坚硬的轮廓。
城市的夜在五彩斑斓的灯火下变幻莫测,就像我现在的心情,不知道接下来会带来怎么的波动。
“跟Alston做生意,应该去过伦敦吧?”他的声音又一次飘飘响起。
“去过几次。”我如实回答,因为生意上的关系,潘总出国总会带上我,不仅仅是伦敦,巴黎、纽约、洛杉矶等都有去过。
忽然想起他一直都在伦敦学习,便打趣儿的说,“说不定咱俩还见过面…”
见他微微一愣,我继而又补充说明,“就像陌生人与陌生人迎面擦肩而过那样。”
他突然停下车,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我,并不说话。
我没觉得哪里说错了什么。
两秒钟之后,他脸上的微笑渐渐绽开,语气颇为愉悦,“我怎么就没想到。”
说完,车子继续前行。
车内迎来第二阶段的沉默,我继续看着窗外,他的半个轮廓好像陷入了沉思。
按道理讲,从酒店开到我家也就二十来分钟的路程,可能是与路航相处,觉得度秒如年。
气氛越来越沉,压得我有些难受,便打开了他车内的音乐,猛地传来,“给我一只雄鹰,一个威武的汉子,给我一个套马杆,攥在他手上…”
我真没忍住,噗嗤一笑,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看着他,半天说不出话。
他哽了哽喉咙,淡定如神,嘴巴一张一合,“回去听了几遍,还不错。”
“套马的汉子你在我的心上,我愿融化在你宽阔的胸膛…”
我直接给关掉了,想必是因为要与我做朋友才这样勉强自己。
“我是因为开车容易走神才听,这跟喜好没有关系。”我平静的说。
他却笑着说,“我看你是听与不听,都容易走神。”
“是吗?”我挠了挠脑袋,大概是上次高速跟车跟丢的缘故才对我有这样的印象,“其实我妈都不太放心我开车,不过,我正在努力的克服。”
他看了我一眼,幽幽的问,“是因为受过创伤而留下的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