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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爷爷是农民(1 / 1)

逛街对唐信而言并不是一种折磨。

坐在夏奈尔店中,唐信看着从试衣间中走出的程慕,嘴角微弯忍着笑,微微摇头。

刚入秋,夏季时装还没下架,程慕穿着一条性感v领无袖连衣裙,羞羞答答地站在唐信面前。

唐信抬起手来遮住自己的视线上方,恰好挡住了程慕那展露期待欣赏的面庞。

长腿细腰苗条曲线一览无遗,即便是v领低胸隐隐露出她白色的文胸边缘,在白皙肌肤下看到的是一副诱人风光。

可是,唐信把手放下,见到她那张清纯可爱的脸蛋后,推倒了先前一切观点。

完全不搭调!

换了叶秋,肯定性感艳美,但程慕穿上性感女装,反差太大,接受不了。

程慕发现唐信忍俊不禁摇了摇头,自己转过身对着镜子照了照。

风采过人不假,人靠衣装,但也好像和她的气质不相符。

沮丧地走回试衣间把衣服脱掉,程慕又换了一些其他服装试穿,唐信笑得前仰后合,她穿上英伦风的时装,要是冷艳逼人或成熟风韵,那还好说,可她嘴角一翘,就出卖了她纯美的本质。

“性感?No,成熟?No。程慕,你还是适合青春靓丽的服装,试试这件。”

唐信挑了一件高领无袖白色连衣裙,虽然是连衣裙,但上身和下裙设计不同,上身镂花带扣做装饰,下裙齐整如绸,拿起来一眼瞧去,还以为是上下两件。

程慕已经彻底被打击地没信心了,失落地走进试衣间,不一阵走出来后,兴致不高地问道:“怎么样?”

她没有看见,唐信在她走出的瞬间,微微失神。

站在唐信眼前的姑娘。

宛若谪仙!

说她是纯洁的天使,唐信绝不质疑!

程慕没听到唐信的评论,抬眼看他,发觉对方怔怔地望着自己,转身一瞧,程慕自己都有些恍惚。

看着镜中自己在洁白装束下一尘不染的样子,她愣愣的眨眨眼。

唐信站在她的身后,双手将她的脑袋扶正,接着双手从她额头和耳鬓将短发向后压,没有刘海与鬓角发丝之后,她整个人看起来更加出尘。

“程慕,你知道我想到了什么吗?”

唐信在她耳畔低声问道。

程慕呼吸急促,呆呆地望着镜中的自己,仿佛挪开视线后就会消失,她耳根发软,口气绵软地反问道:“什么?”

“缪斯女神,现在的你,就像艺术品。”

程慕忽然身子一软像是要跌倒,唐信扶住她双肩,她扭头近距离凝视唐信,无邪地笑道:“这回我可不相信你啦。”

让她身子站稳,唐信笑而不语。

世上有再多比她可爱美貌的女人,也无法阻挡唐信将她视为最极致的那一个。

“穿裙子怕不怕冷?”

唐信忽而问道。

程慕抱一抱自己的胳膊,想了想说:“还好。”

唐信打个响指,当即买单。

衣服,当然是用来穿的。

“唐信,这很贵,我不要。”

程慕按住他的手,语气很坚决。

唐信对她微微一笑,说:“难道你要和我保持距离吗?我们以前出来玩,购物,不都是这样吗?”

程慕张了张嘴,不再坚持。

以前,大家你出五十,我拿三十凑在一起出来玩。

可现在,唐信出手就是上万块。

程慕深呼吸一口气。

不去想钱。

只因为唐信喜欢,所以珍贵,要好好珍惜一辈子。

唐信低头看着她穿的女运动鞋,和这身衣服不合衬。

在店内女鞋货架前,唐信让她自己挑选合适的。

结果,她倒是胆大,直接选了一双鞋跟超过十厘米的高跟鞋。

在店员帮忙好不容易穿上后,唐信先她之前站起身,来到她面前。

程慕刚站起身,瞬间失去重心向前栽倒,脑袋撞在唐信胸口上,唐信没取笑她,她自己反而耸肩羞笑起来。

没穿过高跟鞋,头一次就要鞋跟那么高的鞋,穿上后和踮着脚差不多,她哪适应得了?

唐信算是早已预见这个状况,才没让她出大糗。

高跟鞋,女人美丽的天敌。

万人迷贝克汉姆的老婆维多利亚几十年如一日穿着鞋跟恐怖的高跟鞋,结果双脚走形,如果不穿高跟鞋,走路都有问题。

“还要试吗?鞋跟扭断不要紧,万一你脚扭伤可就麻烦了。”

唐信低头嗅着她身上的芬香,打趣地问道。

程慕掩嘴低笑不断摇头,埋首在唐信胸前似乎羞于见人。

旁边还有店员呢,真丢死人了。

扶着她坐下,店员面带微笑地过来帮她把高跟鞋脱掉,唐信选了一双低跟黑白相间的女鞋,店员选好尺码送来让程慕穿上。

3,4厘米的鞋跟对于一贯穿平底鞋的程慕而言适应起来不难。

但头一次穿前低后高的鞋子,走起路来还是有些动作别扭,她一边行走自我感觉,一边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适应一段时间就好,起码现在走路不会跌倒。”

唐信说完就付钱结账。

走出夏奈尔店,程慕走路不敢走快,挽住唐信的胳膊还是有些担忧,头也不抬地盯着地面,生怕一步不慎出了洋相。

“自然一些,不要把注意力都放在脚下,要不然你会越来越紧张。”

唐信建议完,程慕笑眯眯地靠在他肩上,说:“刚才真是丢死人啦,不准笑话我,也不准嫌我笨。”

翻个白眼,唐信没搭腔。

走出假日广场,看看时间,该吃午饭了。

程慕想吃麻辣烫,唐信便带着她去了附近小吃街饱餐一顿。

午饭后,程慕一手挎着大大小小的购物袋,另一手挽住唐信的胳膊,而唐信手上拿着一个超大的饮料瓶,插着两根吸管,二人来到市内一间有名的珠宝行。

柜台分布依照珠宝类型,一些钻石黄金铂金之类的首饰,唐信一眼扫过便没了兴趣。

要给谢婉玲挑一件礼物,唐信自然全情投入。

程慕见唐信神色专注,把他手里的饮料瓶拿了过来,趁唐信不注意,一口咬住唐信之前一直用的吸管,大大的吸了一口,咽下饮料之后还偷偷看一眼唐信,见他没发现,嘻嘻一笑。

直到走到宝石专柜这边,唐信才停下脚步,玛瑙,梅花玉,红宝石,紫晶等等看得人眼花缭乱。

唐信忽然目光锁定在一个吊坠上。

轻轻敲了敲专柜上方,唐信对女服务员说道:“这件,拿出来瞧瞧。”

女服务员讶异地瞥了眼唐信,又隐讳地看了看珠宝行正门,确定保安站在门边神情戒备,才打开专柜把唐信看上的吊坠拿了出来。

“先生,这是18K白金镶钻祖母绿吊坠。”

唐信看着令人愉悦的祖母绿宝石,闭上眼睛幻想母亲戴上它之后的样子。

说实话,唐信觉得母亲要是戴黄金首饰有些俗。

钻石首饰又太过耀眼。

祖母绿,像是沉淀后的美丽,无暇清澈。

唐信向女服务员咨询了一些信息后,看过了相关证书,略微放心。

不管怎样,他购买后,还要找人鉴定。

“多少钱?”

“三十万零八千。”

唐信从钱包里取出银行卡,不罗嗦就让服务员去刷卡。

女服务员还是真没想到唐信能眼也不眨就买下三十万出头的东西。

这一点没什么可犹豫的。

哪怕唐信买来不是送母亲,留着也是铁定过几年能升值的投资。

钱货两清,唐信把珠宝盒塞进程慕的皮包里,程慕挽住他的胳膊,说:“饮料我喝完啦。我们去看电影吧。”

唐信讶然道:“你一个人喝完了?这等下要跑多少趟厕所啊?”

程慕满不在乎,说:“不管,反正我去一次,你要陪我一次。”

正说笑着走出珠宝行时,腿刚迈出门,擦肩而过两女一男,喊住了唐信。

“呦,唐信?你这大包小包的不会是假货吧?”

唐信和程慕扭头一瞧,程慕疑惑地看向唐信,而唐信面带冷笑。

马欣楠挽着一位西装革履的中年人,她身旁还站着何嫣。

唐信很纳闷。

她那一脸鄙视是为了个什么?

何嫣头扭向另一边似乎不敢与唐信对视。

而那位被马欣楠挽住的中年人目光几乎就没离开过程慕的身上,人模狗样贼眉鼠眼的,令人厌恶,却还挺直腰板强撑气势。

“你这条疯狗能闭嘴吗?”

唐信冷笑一声扭身就要走。

马欣楠怒发冲冠,指着唐信破口大骂:“你以为你穿马甲西裤就是贵族?你顶多骗一骗犯傻的小女生罢了,唐信,你这种自以为有钱的小人物,我见多了!”

程慕顿时满面煞气转过身,唐信拉住她的胳膊,双手轻轻捏捏她的脸蛋儿,微笑道:“3分钟,教训一条狗。”

程慕看着唐信手指马欣楠,气道:“她太过分了!我也要骂她!”

唐信一瞪眼,说:“我滴神,这你就真犯傻了!脑残一向的手段就是先把你的智商拉到她同水平的位置,然后再用经验击败你。”

程慕顿时晕乎乎的,仔细思索唐信的话。

而唐信转身走到昂着头盛气凌人的马欣楠面前,展露一个微笑,扭头上下打量一番她挽住的中年男人。

西装革履还是名牌,不过,唐信笑问道:“华伦天奴?仿的不错。”

一句话后,这位中年男人满目错愕,心里有些发虚。

唐信再扭头望向马欣楠,今天打扮很时尚嘛。

LV从衣服到手袋,全套啊!

只可惜,都是假的。

唐信微笑道:“先声明一点,我爷爷是地地道道守庄稼地的农民,我父亲考军校后分配进了城,我唐信,光明正大的普通老百姓,不是你用羡慕嫉妒恨说的那两字:贵族。我不是,也不想是,更不打算朝那方向努力。好了,既然你用这么大的口气说我,那你倒是说两件贵族的事情让我听听,开开眼界长长见识。”

唐信话音一落,马欣楠身边的中年男人就隐讳地拽了拽她,但她没有发觉,何嫣扭头过来望着唐信,满目好奇。

往上数三辈,九成九都是农民,别他妈装高贵。

现在的人,充其量装个文艺。

马欣楠张嘴就要说话,唐信竖起一根手指头挡在她面前,补充了一句话。

“别从你嘴里说出来的话,动不动就是1869年拉菲,养马在中东,买包选Birkin,挂职在投行,男人天天开sex-Party,女人天天喝茶扮贵妇,这他妈小学生上网一搜张口就来。”

梦想口袋的第二卷天震地骇第十四章我爷爷是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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