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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佳期误,疾风暗卷楼南树(1 / 1)

听见沈思睡梦之中竟然呓语着卫悠的表字,晋王不觉一愣,手上动作也僵住了。他微微眯起凤目,一脸玩味地凝视着眼前少年,脑海深处慢慢浮现出了那个沉默寡言、心思莫测的侄子……

是啊,遥想当日宁城被围,沈思不惜违背军法、皇命私自领兵出征,那可是掉脑袋的大罪,若他与卫悠二人仅仅是同窗情谊,又何必拼死相救?及至他单枪匹马潜入京师刺杀了顾明璋,更是宁愿风餐露宿、东躲西藏也不肯轻易求助于卫悠,究其根源,还不是害怕连累对方?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小舟飘飘摇摇,划开暗绿色的江面,向一派云蒸霞蔚的天际尽头驶去。晋王缓缓起身,负手站上船头,遥望着两岸连绵起伏的峰峦,脸色被粼粼水波映照得忽明忽暗。风势迎面而来,鼓满袍袖,吹散了他鬓角过早浮现的细碎银丝。

几时飘萧霜满头?几番遑遑语未休?几曲衷肠随逝水,几重空山水急流……独自伫立良久,他轻轻叹了口气,再回头时神色已平静如初,就好似什么也没听到、没看到、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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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睡过去没多久,就被颠簸起伏的小船给晃醒了。梦里那场足以乱真的生离死别令他心有余悸,愣怔着好半天没能缓回神来。暮色四合,凉意顿生,宽大的外衫底下倒还残存了几分温暖。他懒懒缩在那,目光呆滞着,不知想些什么。

这功夫牛黄端了刚刚煎好的草药汤走过来,嘴巴还闲不住地唠叨着:“公子公子,快趁热喝了吧,看你今日气色愈发好了,小人心里实在欢喜。”

“有劳了。”沈思将碗接到手里,憋住气一仰头灌了下去。那药汤热热的,麻麻的,滋味又酸又苦,留在舌头上久久消不掉。若不是晕船的滋味更加难捱,他真恨不得悉数吐掉才好。

幸得晋王细心,知道他嗜甜,上船之前特命人预备了几包京城才有的芝麻白节糖,每次喝过药他都迫不及待想丢一块到嘴巴里。只可惜晋王管得严,生怕糖会冲淡了药性,吩咐牛黄需隔上一阵子才准取给他。

此刻沈思被那药呛得愁眉苦脸,五官纠结在一处,脸孔活脱脱成了捏满褶的肉包子。牛黄看得实在于心不忍,左右没人注意,便从匣子里拣了颗小块的白节糖,飞快塞进他嘴里。沈思尝到甜味,眉眼渐渐舒展开来,还朝牛黄轻笑了一下,以示谢意。

“想不到公子你外表高大英武,却喜欢这种香香甜甜的吃食。”牛黄生在山野农家,性子开朗话也多,因同沈思年纪相仿,很喜欢与他闲聊,“可惜几位行程太过匆忙,不然真该在我们村子里暂住上几日,我们那有种特产的果子酥糖,是拿松子、核桃、芝麻、瓜子一起炒熟,和着麦芽糖做的,咬上一口是又香又甜又爽脆。小时候过年我宁可不穿新衣裳,也要央我娘亲买上几块酥糖回来吃。”

噩梦带来的恐惧和悲愤还萦绕在沈思心头,他本就兴致不高,更加无意去听牛黄大讲特讲什么家乡的风土人情,因此只是敷衍地笑笑:“是啊,可惜了……”

牛黄丝毫没察觉出对方态度中的冷淡,犹在絮絮叨叨讲着:“公子你出身富贵,吃惯了各色山珍海味,想必是瞧不起我们这种乡野小食的,但若你吃上一次,保管这辈子都忘不掉……”

正说得口沫横飞,晋王从背后走了过来,不动声色挡在牛黄跟前,笑着对沈思说道:“念卿,日头落山了,随我进去歇着吧,万一着了凉,只怕又要多喝上几日苦药汤了。”

沈思略为迟疑片刻,也不多说什么,兀自起身转回了船舱里头。他看得真切,晋王本意是不想他与牛黄相处得太过亲近。

因为动作急躁,他肩头披着的外衫险些滑落,还是晋王急忙伸手过去扯了一下,才不至被风卷入水中。谁知这毫无恶意的触碰竟被沈思下意识闪开了。

晋王的手虚悬在半空,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他讪讪搓弄了两下指腹,最终稀松平常地笑道:“还好你早早醒了,不然这一觉睡得太足,晚间就该要失眠了。”他本是在没话找话,借以缓解尴尬气氛,可看到沈思一张脸紧紧绷着,稚气之中无端端添了几分傻气,他又忍不住想去逗上一逗,“念卿我来问你,方才熟睡之中为何接连唤了几声‘守之’,可是梦见本王了?”

“你……”沈思像被人窥探去了什么惊天秘密一般,眼珠瞬间瞪得溜圆。他既羞且怒,却无法反驳,因为梦境里头,他确实心心念念满脑子都是卫守之。

见他几次欲言又止,脸孔憋得通红,晋王只觉又是好笑又是心疼,再舍不得继续捉弄下去了,赶紧岔开话题道:“晚间我命人准备了清粥小菜,喜不喜欢都多少用一些,且忍耐忍耐,明日午时咱们便可下船。等回了岸上,你胃口恢复了,再把这几日所受的辛苦全都补回来。”

沈思听着晋王的话,有些心不在焉,他朝船舱外忙碌的牛黄瞥去一眼,没头没脑地问道:“你打算……怎么处置?”

晋王见他问起,知道自己的打算逃不过沈思眼睛,所以也不多做隐瞒:“兹事体大,不仅关乎你的安危,还关系到晋原无数百姓的生计。在没做好万全准备之前,我决不能容许一丝一毫的破绽存在。对于无法确定能否可以保守秘密之人,只好选择封口。”

晋王的语气波澜不惊,听在沈思耳朵里却并不轻松。晋王向来是上位者,掌生杀予夺之权,绝不会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一个小小的山野郎中身上。他固然有温柔宽厚的一面,但那只表现在某些人面前,更多的时候,他精于算计,心思狠决,手段残忍。对他而言最直截了当的封口办法,就是让一个人再也无法开口说话。

沈思很清楚,晋王骨子里是不想打仗的。一旦发生了战争,无论胜败,他在晋原地界上苦心经营出的风调雨顺、安民乐业就都将化为乌有了。

归根结底,小皇帝,顾明璋,晋王,都是一类人。他们为了保住所拥有的一切,会不惜任何代价,包括牺牲掉几条不相干的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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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晌午,船行到德州卫境内终于靠了岸,指挥佥事张世杰早早带领一支精锐人马等候在了那里。这些人都穿着便装,三五一群乔装成商队、镖师模样,警惕地扫视着周围动静,手掌片刻不敢离开随身武器。

晋王从容下船,面对走上前来恭敬施礼的张世杰从头到脚打量一番,心下已有了几分推断。他避开众人,压低声音问道:“怎么,可是城中有变?”

“禀王爷,晋阳城内一切安好。只是……”张世杰谨慎地观瞧过左右,贴近晋王小声回道,“小皇帝先您一步派了钦差大员过来,明里说是‘查察晋冀地区兵备事’,实则成日紧盯着王府内外一应动向,光是求见您的拜帖,已经递上来好几回了。”

晋王略一思索,微微笑道:“无妨,既是派了耳目过来试探,就说明京师那一位还没抓到任何把柄。只告诉你的人谨言慎行就是了。”

张世杰当即拍胸脯保证:“王爷放心,莫将所率部众都经过精挑细选,尽可信任……”

晋王余光一瞄,发现沈思幽幽张望了过来,似在留意着二人的对话,他不想沈思因了这等琐事忧心,故而朝向张世杰轻轻一摆手,示意无需再说下去,其余种种自己皆有分寸了。

牛黄随同众人下了船,看哪里都觉新奇,面对着前来迎接晋王的车架也要对沈思大发几句感慨:“天老爷,我本以为公子您家是个普通的商贾富户,如今一见竟是高官权贵也万万不及。且不讲别的,只这几匹高头大马吧,啧啧,怎会如此威风!”

沈思想要截住他的话头,已然迟了。他不嚷嚷还好,一开口反倒更坚定了晋王的必杀之心。

晋王唤过两名侍卫,指着牛黄对其吩咐道:“去,将此行的诊金结算与他,再安排一艘小船,送他上路。”

牛黄听说银子就要拿到手了,急忙与晋王、沈思几人拱手道别,兴高采烈一路小跑着追向那两名侍卫。谁知临要上船的一刻,他不知何故又折了回来,气喘吁吁跑到沈思面前热情地问道:“公子公子,可否留个府上的地址给小人?我想着,若是哪日我乡里有兄弟叔伯远行来此,便可托他们稍上一包酥糖送给公子。虽不是什么值钱东西,到底也是份心意。”

几句话说得沈思愧疚万分,无言以对,幸好晋王及时替他解了围,教牛黄只管去向侍卫们讨要住址。牛黄得了令待要转身离去,没走出两步,又站住脚啰啰嗦嗦地对沈思说道:“对了公子,我想了想,若是夏季炎热,那酥糖走不到半路定会化掉,不如我向人讨来制作的配方,写成书信寄给公子,由您府上的厨子做出来,味道想必也差不到哪里。”说着还露出个无比得意的笑容,好像自己想出的主意有多聪明一般。

沈思胡乱点着头,竟是看也不敢看向牛黄,只管低垂眼眸朝马车走去。他一只脚踏上车板,另一只脚却犹如陷进了沼泽地似的,留在原处抬也抬不起来。沉着脸踟蹰片刻,他终是狠狠一转身叫住了牛黄:“喂,牛黄兄弟,不知为何我突感身体不适头晕目眩,你可愿意再多照料我一程?”

问完这句话,沈思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长气。他也想学着顾明璋或晋王那样,将所有人都视做弈局中的棋子,一步一步筹谋算计,予取予求……可惜终究没办法做到。

牛黄完全没发觉到自己正徘徊在生死边缘,他反倒有些为难,站在那翻着眼皮想了半天才勉强答道:“那……好吧,反正我孤身一人,家里也没个牵挂,早一日、晚一日回去又有什么要紧。”

没想到计划好的事情会节外生枝,两名负责动手的侍卫有些不知所措,纷纷向晋王投去探询的目光。而晋王那一双黑白分明的凤目则直笔笔落在了沈思身上,先是审视,再是琢磨,最后他无奈地苦笑了一下,对着侍卫打出个不易察觉的手势。侍卫们心领神会,彼此飞快交换过眼神,退去了各自的位置。

从始至终,沈思都没对晋王做出任何回应,他不善于说谎,又懒于解释,想想干脆就装傻算了。他也知道这一举动会令晋王感到为难,可他受不了良心的谴责,也只能硬起头皮将烂摊子丢给晋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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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两天之后,队伍终于风尘仆仆赶回了晋阳城。因半路杀出个钦差大员,为免人多眼杂,晋王特带着沈思伪装成杂役,于凌晨时分打从后门悄悄溜进了王府。直到踏进门槛那一刻,他绷紧的心弦才总算稍微松懈了下来。

府中上下早已讲明了规矩,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别看王爷一张俊脸时常带着三分笑意,威仪却不容侵犯,哪个若真触怒了他,只怕是如来佛祖也救不了的。

王妃一得到消息,就带着贴身侍女们将晋王与沈思的住处里里外外全部清洁一新。及至二人回府当日,她更是天不亮便亲自守在了门口等候。一见面,她迫不及待拉过二人左看看、右看看,满脸疼惜之色:“瘦了,都瘦了,此一番定是吃了不少苦头吧,回来就好!都平安回来就好!”

踏进曾经居住过的院落,沈思竟生出一种回家般的亲切感觉。院子正中青砖地打扫得一尘不染,东南角立着几株光秃秃的梅树,西面是兵器架子,上头刀枪剑戟都被擦拭得明光锃亮。

一晃数月,金葫芦长高了不少,嗓门也比从前洪亮了,干瘪瘪的骨架子上生出好些肌肉块,总算像个男子汉的模样了。见到沈思去而复返,他激动得两眼通红,嘴唇死死抿着,生怕一张嘴就会哭出声来。小狐狸听见动静,也“嗖”地窜了出来,甩动着大尾巴直往沈思怀里钻。不知这段时间金葫芦偷偷喂给它多少好东西,搞得它一颗狐狸脑袋还是小小尖尖的,身体却鼓胀成了名符其实的肉球,捏上去松松软软,骨头都寻不着。

见到这一人一狐,沈思难得浮现出了由衷的笑意:“多寿,你真是长大了,倒有几分未来将军的样子了。琉璃老弟,许久不见,你也变化不小,简直是……呵……”

晋王离开多日,府中积压了大小事务无数,自他一回来便忙得马不停蹄,实在挪不出空闲陪着沈思。

当晚沈思与金葫芦、牛黄一起在自己的小院用了晚膳,虽然只有三个人,各色菜肴却琳琅满目摆出好大一桌,且都是按照沈思口味烹制的,只可惜山珍海味吃在沈思嘴巴里也味同嚼蜡,他身体疲乏,心绪烦闷,只胡乱吃过几口,便推说想要休息回房去了。

牛黄因身份特殊,一入府便被重重看管了起来,不但不许在府中随意走动,就连出去小院都要有人看着。可不知该说他心宽还是蠢钝,竟丝毫未把这囚徒般的处境放在心上,还和金葫芦一起风卷残云吃光了所有饭菜,然后又一起拍打着滚圆的肚皮回房去睡大觉了。

这几日不是乘船就是闷在马车上,沈思浑身脏乱不堪,可因腹部剑伤还未愈合,尚不能沐浴,只好用清水仔细擦洗了身体。等他更换好干净衣物走进卧房,正看见一个身着罗裙的背影在殷勤忙碌着帮他铺床。沈思还当是晋王指派过来的侍女,为防突然开口吓到对方,他走进门时故意加重了脚步。那人应声回头,竟是晋王妃!

沈思的母亲若还在世,年纪应是与王妃相仿的,故而在沈思心中,向来把王妃看做是长辈。他虽对晋王心存着怨恨,对王妃却仍是敬重有加的。现在要一个长辈亲自来伺候他这小辈,他无论如何过意不去,赶紧上前阻止道:“夫人,这种小事我自己来就可以了,怎能劳烦您动手呢。”

王妃笑着推开他挡在面前的胳膊,语气温柔:“不瞒你说,我也是受人所托而来的。今晚守之实在分不开身,才将你暂交给我照看一日,稍后我可是要向王爷千岁复命去的,怎能有半点马虎。”

沈思莫名有些气恼:“王爷也太没分寸了些,随便派个小丫头不就得了,怎能随意支使您呢?”

王妃将他拉到桌边坐定,又随手倒了杯热茶给他,轻声细语道:“你也怪不得他,听说从前他指派来伺候的使女都被你撵走了,他又岂会再做无用功?想来只有我这样的身份与年纪,才不会被念卿赶出门去吧。”

沈思听了愈发过意不去:“夫人哪里话,我只是习惯了军中生活,不喜欢别人帮忙做这做那。”

王妃深深望了他一眼:“你需不需要是一回事,他有没有心又是另外一回事。以你二人之间的关系……”

沈思一掌拍在桌案上,生生截断了王妃的话,语气冰冷:“夫人且听了,我与他并无任何关系!”

王妃讶异地眨眨眼,不觉轻叹:“唉,难道你不是认了守之做义父的?”

沈思张了半天嘴,哑口无言。方才那反常的举动,不恰恰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他发现平日里自己明明有几分头脑,可不知怎的,一对上王爷、王妃这些人,就立马变得简单幼稚,愚蠢至极了。

桌边一只空杯被他震得翻倒,咕噜噜滚下地去,摔成了两半。门外侍女听见响动,小心请示着:“夫人,可有何吩咐吗?”

王妃淡淡答道:“没有,都下去吧。”待脚步声渐远,她亲手拾起碎成两半的茶杯,满眼惋惜,“念卿,这段日子发生的一切我都有所耳闻了。事情因守之而起,你恨他、怨他我都理解。他叫我一声‘阿姐’,我便是他仅有的亲人,弟弟犯下过错,做姐姐理应与他共同承担。你若想骂他,我陪他一起听着,你若想打他,我陪他一道扛着。但你若还想像在京城里那样,要出手杀他,我定会先一步跟你拼命。”

沈思眼望着桌案上跳动的烛火,凝眉苦笑:“是啊,我是真的很想杀了他……”

“念卿啊,这一夕之间亲人尽丧的滋味,我很能体会。”王妃站起身来,缓缓走出两步,遥望着窗外夜色陷入了回忆,“同乐二年朔州一役,我的父亲、哥哥,还有欲相守一生的爱人青哥都没能活着回来。他们走的时候,每个人都胸有成竹,大哥还拉着青哥胡闹打赌,说此番上阵杀敌,青哥所立战功若高过他,他便将我这个小妹输给青哥为妻。我听了心里其实是欢喜的,可毕竟女儿家脸皮薄,为了面子,只好假装闹脾气,几天没同他们说话,连出征都没去送行,谁知这一别,竟再不能相见了……”王妃声音几欲哽咽,眼里泛起斑斑泪光,“他们离家的那段日子,我还在偷偷准备着嫁妆。依照当地风俗,新媳妇过门之前要为相公亲手做一双鞋。我知道自己女红不好,又生怕做出的鞋子青哥穿了会不合脚,故而一针一线缝制得极慢,但凡有一根线歪了,都要拆掉重来。就这样缝了拆,拆了缝,我以为等鞋子缝好,父亲就会带着哥哥和青哥凯旋而归,可鞋子终于完工了,等来的却是几套染满鲜血、残缺不全的盔甲。”

沈思听王妃讲述着过往的伤痛,一时不知该如何安慰,只小声轻唤着:“夫人……”

王妃惊觉自己的失态,擦擦眼睛凄然一笑:“更可悲的是,厄运至此还未结束。因朔州之战太过惨烈,太祖皇帝下令要问责相关人等。废太子卫吉为了推卸责任,排除异己,竟颠倒黑白,将罪状推到了守之一系的几名老臣头上。因他信口雌黄,暂时蒙蔽了皇帝,使多名忠臣饱受不白之冤。时任参知政事的辜大人被判了满门抄斩,兵部侍郎卓大人、莫大人砍头示众,家中男子全部流放充军,女子贬入贱籍。都督同知屠大人不服判决,与前来抓人的官兵动起手来,官兵一气之下纵火烧毁了屠府,守之闻讯赶到,只来得及从火海中救出屠家最小的一个儿子。可怜那孩子从前生得唇红齿白风采翩翩,又天资聪颖文武全才,谁知天降横祸,不待被大火灼烧得容颜尽毁,连嗓子也熏哑了,更因是戴罪之身,从此后再不能以真名实姓示人……”

“那位屠家幼子难道是……”同乐二年沈思还未出世,当年发生的一切自然无从知晓。至此他才恍然大悟,怪道晋王身边几名亲信俱是无官无职却忠心耿耿。辜卓子,应是辜家与卓家的子孙,屠莫儿,自是屠家与莫家的后代了,晋王是在用这种特殊方式还他们以真实身份。

见沈思眉头紧锁,王妃慈爱地笑笑,伸手在他额头上轻轻碾过:“念卿,世间之事有得必有失,或许你只看到守之他身居万万人之上,享尽齐人之福,看到他为保权势地位而不停地使手段、耍诡计,可你又知不知道,他其实是输不起啊。在他身边,还有许多像我们这样的人,要依附于他而活着。他是晋王一日,我们才能平安一日。”

沈思倔强地别过脸去:“夫人所言我都明白,但请恕我无法抛开父兄至亲的冤屈,反替别人着想。卫守之总有千般万般的苦衷,做了就做了,若非他伪造书信陷害家父,若非他暗中泄露布防机密给叛军,又怎会发生之后的诸多惨祸!”

“唉,世上多得是良善的蠢材与奸险的小人,念卿你贵就贵在心思通透坦荡,可也正因为如此,你才更加难以容身于世。”王妃无奈地摇了摇头,“我说的话或许并不中听——好比那冬去春来冰雪消融,乃势之所趋也,与凿冰求鱼之人又有多大关系呢?”

“夫人不懂……”沈思沉默片刻,缓缓开口道,“我虽年纪尚轻,却也并非不谙世事,那些个官场倾轧、尔虞我诈就算没亲身经历过,总也听过看过略知一二。家父脾气耿直铁面无私,这些年领兵在外得罪了不少朝廷中人,被人在背后使阴损招数暗害也在所难免。我只替他不值,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对个昏君狗皇帝忠心耿耿!但我恨皇帝、恨顾明璋,与怨恨卫守之不同。你可知就在变故的前一晚,他还对我说……他竟然说……算了……”沈思没能再说下去,他憋闷得气息粗重,胸膛剧烈起伏,委屈的模样竟有些可怜。

王妃心头一阵难过,又不便再多说什么。见夜色深了,她起身告辞道:“念卿你早些休息吧,切莫胡思乱想。无论你存了怎样的打算,首先总要照顾好自己。”临出门前,她又忍不住回过头语重心长地劝道,“生而为人,何曾有什么十全十美呢?希求长乐,便须学会知足。若只盯着自己未曾得到的,只能终生失意。相亲相爱与反目成仇,不过是一念之差,唉……”

夜里沈思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想到汝宁城下的尸横遍野,想到王府佛堂里那一块块无名牌位,不禁深深迷惑,他这种人活得不快活,晋王那种人也活得不快活,天地之间,到底什么人才能活得快活呢?是不是只有唯我独尊的皇帝,才能真真正正体会到快活的滋味呢?

大约四更时分,迷迷糊糊地,沈思发觉有人进了他的卧房,并摸黑径直走到了床边。他闭着眼,动也没动,倒要看看那人想做什么。很快,一张温暖的手掌覆在了他的额头上,轻触片刻,又转而向下,帮他拉好被角,就再没声息了。

沈思能感觉到那人并没离开,就站在黑暗里静静注视着他,许久许久,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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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沈思就被毛茸茸的狐狸尾巴给抽醒了。琉璃老弟不知从哪儿钻了进来,还堂而皇之跳上了床,趴在他枕头边睡得香甜,睡梦中还不老实,尾巴时不时来回甩着,一下一下扫过沈思的鼻孔、脸颊,痒兮兮直想打喷嚏。

沈思正打算捏着后脖颈将小狐狸丢下地去,就听见外间书房传来了隐隐约约的对话声。貌似一男一女在互相问答着什么。

那女声调门极高,叽里呱啦响铃一般,不用问也知道是绯红郡主:“呆子金葫芦,我且问你,百战奇略之中何谓‘亲而离之’?”

金葫芦的嗓音已有了几分男人的浑厚粗糙,只可惜面对着郡主,总显得唯唯诺诺、底气不足:“嗯……凡与敌战,可密候邻国君臣交接有隙,乃遣谍者以伺之,彼若猜贰,我当以精兵乘之,必得所欲。”

绯红郡主似很满意,轻快地笑了一下:“那我再问你,何谓‘不战在我’?”

金葫芦想了半晌,迟疑着答道:“这个……这个……凡与敌战,若敌众我寡,敌强我弱,兵势不利,彼或远来,粮饷不绝,皆不可与战,宜……宜坚壁持久以敝之,则敌可破。”

不待他喘口气,绯红郡主又连珠炮似地发问道:“再说说何谓‘用众进止’?”

这次金葫芦老半天没有吭声,绯红郡主倒得了意,趾高气昂地训斥道:“笨呐,名字叫做葫芦,还真是个木瓜脑壳!”

沈思被二人聒噪得睡意全无,只得披了衣服走出来,斜倚在书架子上随口提点道:“不可战于险阻之间,须要平易宽广之地,闻鼓则进,闻金则止,无有不胜。”

目标终于现身,金葫芦飞快瞄了眼绯红郡主,郡主则将手藏在袖筒里偷偷朝金葫芦竖起拇指比划了一下。

沈思瞬间明白过味来,看这二人你来我往煞有介事地问对了一早上,哪里是在探讨什么兵法?分明是费尽心思想哄自己多说些话!

看着两个不甚精明之人在耍着不甚精明的小伎俩,他竟心头一热。抛开晋王不说,这府中众人他是无论如何恨不起来的。先有冯卓生因救他而死,后有孙如商、张世杰等人为保他性命连日奔波劳碌,尊贵如王妃也在亲自动手照料着他的一应饮食起居,现在连绯红那刁蛮的小丫头也在绞尽脑汁逗他开心了,这还教他如何冷眼相对呢!

金葫芦并不知道自己的小计谋已被拆穿了,犹在卖力表演着:“还是公子于兵法上头足够纯熟,这段日子我也将架上的兵书看去不少,可脑子太笨,能记住的委实不多。”

沈思牵起嘴角勉强笑了一下:“器械者,因时变而制宜适也,死记硬背是没用的。就算将前人的兵书典籍都装进脑袋,也不过是个纸上谈兵的赵括而已。”

见“背兵书”的法子并未起到预期效果,金葫芦可怜巴巴望向郡主求助。郡主转转眼珠,又有了主意,一番挤眉弄眼暗示之后,金葫芦终于拍着脑门顿悟了:“诶呀公子,差点忘记,前日詹将军偶得了一把宝刀,说要赠予公子。那刀又窄又长,也不知使起来是否趁手。”

说着话他跑进厢房,很快取来一把银光闪闪的佩刀交给了沈思。那刀刃长三尺,柄长四尺,握起来沉甸甸分量十足。沈思持刀在手细细打量着说道:“此乃斩马刀的一种,由唐代横刀演变而来,锋利异常,精于劈砍。”

只随意甩动了两下,竟是龙吟虎啸,凛凛生风,果然宝物。所谓剑走轻灵,刀行厚重,与剑相比,刀更显亢直阳刚。所谓“城头铁鼓声犹震,匣裏金刀血末乾”,那曾是怎样一场激动人心的胜利……

兴之所至,沈思不自觉施展起了少时修习过的一套刀法。不想一时大意,挥手劈砍间用力过猛,直觉腹部一阵钻心的疼痛,随即有股温热缓缓化开。他心里暗道不好,赶紧收势将刀递给金葫芦,又借口体力不济要喝茶歇息歇息,而匆匆回房去了。

到房中解下外衫一看,缠在腰间的布带果然被血晕湿了,看来定是方才舞刀舞得忘形,挣裂了伤口。他不想给人知晓了再添什么麻烦,当即衣服一遮,打算去向牛黄讨些止血的药粉,只胡乱涂抹在伤口上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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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晋王回到王府,大大小小各色难题便已摆在了眼前。

且不提别的,单说那小皇帝派来的钦差吧。钦差大员入境晋原,当然要先拜会拜会镇守一方的晋王爷了。可真的王爷千岁明明还在水上飘着,整日窝在府中饮酒行乐那个只是容貌相近的西贝货,远看还似模似样,一说话可就要露陷了。辜卓子、孙如商当然不敢拿他出去见人,因此只能想尽各种借口一味拖延着时间。

钦差大人被晾在行馆好几天,耐心就快了要磨光了。如今晋王总算赶了回来,这一面越早相见越好。可见面之前,晋王还需将这段日子以来王府内外发生的大小事宜熟记于心才行,哪怕细枝末节也不能放过。否则万一言语之间出现纰漏,难保会给对方顺藤摸瓜探到虚实。

除此之外,还要遣人去彻查这位钦差的身家背景、脾气秉性、所属派系,诸如此类林林种种。只有知己知彼,才可万无一失。在晋王看来,没人绕得开“*”二字。有人嗜酒,有人好色,有人见钱眼开,有人贪图虚名……搞清楚对方想要什么,收服起来就不难了。京城与晋原间隔着千山万水,是相安无事也好,是剑拔弩张也好,这钦差所说出的每一个字,传到小皇帝耳朵里都至关重要。

花费掉两日功夫,总算准备得差不多了。晋王特在城中最富盛名的鸿宾酒楼大排筵宴,正式为钦差大人接风洗尘。

鸿宾楼周围早早驱散了闲杂人等,士兵们十步一岗、五步一哨守卫森严。时辰还未道,晋王的车架仪仗便已浩浩荡荡来在了酒楼门前,也算是给足钦差面子了。可也恼人,那钦差年岁不大派头倒不小,劳着晋王坐等多时,他还迟迟未到。

就在晋王面露愠色,打算派人前催促之时,一名校尉跌跌撞撞跑了进来:“禀报王爷,大事不好,钦差大人在赴宴的途中遭遇行刺……”

晋王长眉一簇:“人呢?伤得重吗?本王派去的护卫都是做什么吃的?”

来人不敢抬头,一气答道:“行刺者根本没有现身,只是于半途之中暗箭突袭,钦差大人他、他被一箭穿心,当场就死了。至于那凶手……那凶手……”

晋王冷冷喝令:“快说!”

校尉狠狠咽了口吐沫:“护卫们一路追赶,发现那凶手竟是逃进王府去了……”

晋王脑中一道电光划过,凶手难道是……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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