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冕觉得农妇是面冷心热之人,不然一般之人哪肯舍饭与路人吃。
在这个时代,并不是所有的人家都有富裕,从刚才小孙子的一席话里就可见一般。个把月不闻蛋味,更枉谈肉食了,即便是这些山野美味,也十分难得。看的出妇人很是上心了。
“坐,两位少侠请坐。乡村野地,也没什么好招呼两位了,还请不要客气。”
于冕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唐惊染却一屁股坐下:“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没事。”妇人看着大伙坐下,倒也非常高兴,一边热情的帮着于冕夹菜,一面陪着说话。
这让唐惊染很是好奇,为什么于冕这么受欢迎,难道自己不漂亮?还是同性相斥?
其实这很正常,只是唐惊染自己想不开而已。这村子里没有壮劳力,老妇无子,自然会对差不多岁数的于冕格外的好,这也是人之常情罢。
正在思索间,却见远处有人影过来,唐惊染一看,竟然是一美艳少妇。
其实这女人也说不上美艳,穿着还算朴素,但是因为天生一副勾人样,一身红裙头,确实能让许多男人心动。
“母亲!”小项见到美妇十分高兴,小鸟归巢般扑在了她的怀里。
老妇人急忙介绍,唐惊染和于冕这才知道,原来老农妇叫黄幺妹,这是她的儿媳甄氏。倒也不是为了吸引外人或者多么风骚,是因为觉得红色穿着喜庆,所以着一身红。又因为大红过于惹眼,所以换成了胭脂红,看起来别有一番韵味。
本来在这里是没有小伙子能欣赏到的了,却不想今日来了个,如何不让这妇人侧目。
“原来来了位相公,真是失礼了。”她对着于冕做了一楫,然后进了屋子,有许久不层出来。
这让唐惊染很是不爽,很明显那女人眼里只有于冕没有自己,如何不生气啊。
不过江湖儿女,习惯了也就习惯了,过会就会渐渐的消了气,不会有事。
“那是儿媳,儿子不在,家里多亏了媳妇。如今这孤儿寡母的,真是难为她了。但是眼下又没有好人家,不然我是愿意将她许了出去,找个好人家,也好给我孙儿个保障,免的衣食不济,将来遭人白眼。”说完老妇显的有些伤心,于冕急忙安慰于她。
“老人家,何出此言啊。有媳如此,至感至孝,就好比女儿一般,乃是人生一大快事。”说完他顿了顿,看到老农妇似乎觉得他说的在理,于是接着茬道:“你想啊,一般女子,生的如此美貌,纵然你想留她,可人家愿意么?好端端的一个年轻女子,却得在这荒村野地孤独守寡,能有这份心思,您真应该感到幸运。换成一般女子,跑了也就跑了,哪还顾得婆婆和儿子。”
他说完这话,却不知甄氏在屋内听的真切。原本想出门的她却止住了步,只将儿子放了出来。
老妇被他这么一说,倒也愈发觉得这儿媳孝顺,先前的阴霾一扫而光。
“吃,这里没啥好吃的,就些蘑菇还能入口。”说完又为两人盛了一碗汤。
这时候小项从母亲那里得到了足够的温暖,过来吃鸡蛋,却被老妇一筷子给打了回去。
“多喝点汤,这鸡蛋先给客人吃,真不懂规矩。”
小项双目含泪,眼看豆大的泪珠子就要滚落下来,唐惊染急忙将他拉到身边,抱了起来:“来,姐姐给你夹蛋吃。”
他有些畏惧的看了看奶奶,却是惹的唐惊染哈哈大笑:“你这刁钻的小滑头,想吃又怕奶奶做甚。姐姐做主,今儿的鸡蛋啊,全归你。姐姐在外面吃多了好多,倒是可怜了你这小娃娃,在这里吃苦。多吃点吧,不然如何长高。”
听了这番话,甄氏扶着墙思索良久,然后竟然默默的回房去了,似乎根本不饿。
小项吃的可香,老妇也颇感无奈:“这娃儿甚是命苦,如今这日子难过,哪家能天天吃的起肉啊,唉。”
“不妨事,老人家,这孩子正长个呢,如何不能吃肉,会长不高的。”说完唐惊染从怀中摸出一锭银钱来:“这是五两银子,给孩子多买点肉食吃吧,莫要饿坏了。”
看着小孩子狼吞虎咽的模样,莫说唐惊染,就连于冕都停下动作,饶有兴致的看了起来。
而这时候,甄氏出来,对着两人行了一礼:“小女子多谢两位恩公了。”
“哪里哪里,与人方便,就是与自己方便,出门在外的,这是应该的。”唐惊染拍了拍胸脯,表示没有问题。
而于冕只是笑笑,同样很有礼貌的回了一礼。
相较唐惊染而言,于冕更加细致有礼,温闻而雅。
女子一见,顿时一脸绯红,急忙转过身去匆匆回房:“小女子还有事要做,失礼了。”
不过其他人似乎并未瞧见,任由着女子回去。
于冕确实算的上一表人才,又得识大体,看样子就是个读书之人,也不似穷酸迂腐,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一般而言,是个女人都会喜欢这样的风流才子吧,那个女子也不能免俗。然唐惊染不计算在内,因为她的线条有些粗大,根本没有发觉眼前的男人有哪里好得托付的。
唐惊染喜欢的是那类大侠之流,文治武功,样样精通,力拔山河,成就伟业的类型。
很快饭菜就被一扫而空,这家人家似乎保留了良好的习惯,就是不剩饭剩菜。
老妇收拾完毕,见天色也晚了,于是对着两人说:“先前儿子有房一间,不如就将就你两住下,且看如何?”
“不可不可,我与他可是清清白白,莫要坏了我姑娘之名。”唐惊染有些无奈,看起来是被人误会了。
“哦?是如此么?”甄氏小声的问到,问的时候笑的像朵花一般灿烂,不得不说,山村里确实也有土凤凰。
就是不知先前是谁有这么好运娶到这女子,如今虽然撒手人寰,但是却留下妻儿再这。
“我与唐姑娘只是萍水之交,确实不好住在一起,那样会毁了人家的声誉,于某是万万不敢担责的。”于冕有些诚惶诚恐,不过好在甄氏帮他解围:“公子不必过于忧虑,此间其他没有,就空房最多,婆婆是以为你两天造之合,故而有此一问。如今既然知晓,自然不会将你等安排在一起的。唐姑娘,请随我来。”
唐惊染点了点头,便跟着甄氏来到了一处空房去住。
此间主人似乎早已不在,不过看的出,房间定期会有人打扫,还算整洁。
“谢谢你。”唐惊染认为自己今晚是有个安静的住所了,因此也就宽下心来。
“恩,唐姑娘夜晚如果无事就不必随意走动了,这里的人如今都有些不太正常,如果摊上什么麻烦事那就有些不太好说了。”
“那是自然,多谢提醒。”
“那么,我就走了。”
看着甄氏离去,唐惊染心里总觉得有股异样的感觉。
甄氏走到半路,忽然觉得眼前一黑,有什么人捂住了她的嘴巴和眼睛,顿时将她拖到了一边。
于冕被老妇带到了自己儿子之前住的房间,如今儿媳已经搬了出来,那屋子自然也就空了。
于冕在夜晚微凉的夜风吹拂下,一个人在窗口对月出神。
自己不过是一书生,却被卷入了如此暗潮,不知何日才得脱身。
如果当初自己安逸一些,不接受什么官职,直接要求带着亲人回老家种田,想必不会是这种结果。
果然百无一用是书生,自己如果不是有唐惊染的保护,恐怕现在已经成了无主亡魂,不知该往哪去。对于那些身怀武功的人,比如唐惊染,于冕觉得自己似乎应该更加尊重他们一些。
“恩?”感觉似乎背后有人,于冕吓的急忙转身,这才看到站的直直的甄氏。
一个女子半夜出现在自己房内,怎么的都会让人误会,尤其是此女还是有夫之妇,连儿子都生了下来。
“姐姐半夜来此,不知所为何故,若是无事,小可想早些歇了,姐姐若不想惹人非议,还是早些回去吧。”
人家是主,自己是宾,不好把话说的太重。但是如果达不到效果,人家这么站在自己房内许久,却又是一件值得担忧的事。
“于公子,先夫本是一猎户出生,免不了打打杀杀的。我今日见你肩头有伤,故而将先夫所存一些伤药拿来,还望…”
“哦,倒是我唐突了,请坐。”于冕知道越描越黑的道理,按理说自己不应该打断人家说话,不过这会既然无事,那么自己就开门见山点好。
“姐姐长我几岁,却已然生为人母,如此端庄贤淑,倒是让人钦佩。”
“于公子过奖了,这里是一瓶药酒,可擦于伤口之上,很有效果。”
于冕面色有些难堪起来,因为之前自己一直未提,但是肩头确实隐隐渗出血色,这也说明眼前女子心细如尘观察入微。
“这大半夜的始终不好,孤男寡女的,只怕会对姐姐造成不利。”
“既然你唤我一声姐姐,我也不矫情了。弟弟若是怕疼,大可说出来罢了,何必如此讥讽于我呢?我原本是一片好心,却不想遭了白眼,算我自做多情吧。”说罢欲走,却被他一把拉住。
这一拉,倒是让对方红起脸来,于冕急忙撒手,避免尴尬:“姐姐莫怪,小弟不是那个意思。”
“我是见你伤在肩头,加之此酒需要火烧,怕你不便罢了。”
于冕感激的点了点头,确实伤处自己是够不着的,唐惊染个性又比较直,自己一直未曾提及,她也没有多问。
“弟弟还是将衣服蜕下吧。”她让于冕坐在凳上,然后准备帮他处理一下伤口:“伤口怕是伤了好一会了,若不及时处理,化了脓,那就不好办了。”
“在下只是一介书生,哪懂得如此许多,还劳姐姐多多费心了。”
本来是有些不愿的,但是对方都如此大方,自己又怎好意拒绝。因此于冕虽然有些不愿,还是将衣服煺到胸腹。露出膀子来。
于冕本身长的就俊,一身肌肤细腻光滑,完全不是这种地方的男人能拥有的。
只是肩膀那里有些肿了,可以看到箭头依旧卡在肉里,隐隐渗着血丝。
“不知弟弟可否忍主疼痛,若是大叫,只怕…”
“我明白的。”于冕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不能大吼,万一招来了人,这大半夜的一男一女,自己再如何舌辩群雄都是毫无意义的。
“来吧!”于冕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张口咬住了桌子的边丝,准备默默的承受一切。
“弟弟,还是到床上去吧,你趴在床上,我整起来也方便一些。”
于冕想想也对,于是躺到了床上,只把头露在外面,搁在凳子上。
好在伤口不是很大,甄氏的手在他肩胛处轻柔的抚触着,让于冕感觉到有些异样。
“姐姐,是否有不妥之处?”被人如此摸来摸去,于冕觉得这有些过于暧昧了。虽然自己不是处理伤口的老手,但是也没听说这样处理的,明显不太正常。
“哦,我这就好。”
感觉忽然一阵火辣辣的疼,几乎钻到了心眼里,让于冕感觉浑身抽动,几乎要晕眩过去。
“你没事吧?”甄氏面带关切之色。
“没…没事。”虽然面色惨百,但是于冕还是感觉去了一大心冰,不然自己整天带着伤到处跑,还真有些另人担忧。
“这酒能消毒伤口,弟弟可要再忍忍了。”
“恩。”
接下去的步骤就是拿筷子夹着棉花沾满药酒燃烧,然后一下按到伤口上。
肉几乎有发出一阵焦糊的味道,但是于冕知道这对自己的伤口还是很有好处的。比如说止血啊,消毒啊,所以他只是竭力忍耐着,没有牢骚。
处理完一切,甄氏呆呆的望着他。
“多谢姐姐。”于冕急忙谢过。
“还没好呢,你得将那药酒喝上一壶,不然效果不是很明显。”
“我…我不会喝酒啊。还是算了吧。”于冕有些打退堂鼓,大半夜的还得喝酒,确实不好。
“这…我也是为了你好,你和先夫有些神似,我只是想你快些好而已。”
看到女人落泪,对于冕而言无疑是比刚才感觉更加难熬。因为刚才只要忍一下就好了,如今,自己却束手无策起来。
“我喝就是,这真的有效果?”他有些半信半疑。
“先夫的药酒,在附近可是出了名的,别人要买平日里还不卖呢。此酒只要喝上两碗,再歇上两天,伤口基本就会无事,可行平日里十几日养伤之功效,甚是神奇。”
于冕点了点头,没想到这里竟然有如此神奇的东西,这还真是难得了。
就算是看在这女子的面子上,今天自己也得多喝上几口了,因为似乎自己已经逃不掉了。
“来,喝上几口,身子热一热,对伤口有好处。”
于冕有些尴尬,气氛如今甚是奇怪,但是人家一片好意,如何能拒?
这也就是那些书生之流的通病,自以为高风亮节,但是耳根子却很软,做事有些优柔寡断。于冕面对如此热心之人心中说不出的感激,又怎会多想。纵然知道有些暧昧,但是他坚持认为只要自己行的正,自然不会有事。
酒,最终还是喝了,这酒性烈,喝了两口他就有些呛着了。
“公子还是将它喝完吧,喝完之后妾身也要回房歇息去了,不然在此停留过久怕是对公子声誉有损。”
甄氏这番话非常之高明,本来说什么都不会再喝的于冕一听自己喝完她就走,他巴不得这女子速速离开。
自己大不了明日多睡上一会,失态比失身好,这就是他的想法。
对于甄氏所做一切他也是由衷的感激,因此一捏鼻子,咕噜咕噜的就一大碗药酒下了肚,整个人也飘了起来。
“酒已喝完,…还是早些回去吧。”
喝下了太多的酒,原本就有些不胜酒力的于冕保持着最后一丝清明,准备送她离去。
方一起身,却因为牵扯到箭伤顿时龇牙咧嘴起来,那疼的,一步都走不动。
“瞧你,喝酒就和喝药似的,怎么你们读书人喝酒就好像毒药一样。”甄氏笑了几句,丝毫没有离去的意思。
“姑娘还是请回吧,若不然我倒也罢了,姑娘这么多年清誉,若是毁在于某手中,我便是万死也难心安。”
看着于冕赶自己走,甄氏也不生气,起身将东西收拾一下:“好啦好啦,我走就是了,哪有你这样赶人的,唉。”言语中透着一股子媚劲,不由的让于冕打了个机灵。
他清醒许多,眼前的甄氏对自己似乎有些不一样的暧昧成份,自己说什么都不能犯错。
姑且不论自己现在算是带罪之身,纵然不是,也断然不会对一个有夫之妇动了凡心。这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事实,于冕不会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看到于冕坚决,甄氏还是走了。
于冕看着甄氏离开,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渐渐的,酒劲上来,他感觉有些不支,逐渐昏睡过去。
而另一边,唐惊染睡的正香,却闻得外面似乎有些动静,遂醒了过来。
原本在人家屋里睡就不会很塌实,虽然她也经常在外,但是这是她们行走江湖之人必有的习惯。睡觉半梦半醒,总是保持着一丝警觉,还能活的更久。
因为江湖上很多人都喜欢用下三烂的手法,如果经验不足,就算武功再高,终究还会被人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