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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我了个去,天了个噜(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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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李慧照还是感冒了。

病来如山倒!上午是两节语文课连上,她起初还只是喷嚏连连,不一会就清流鼻涕擦了又擦,头晕目眩眼冒金星,脑袋也耷拉在桌上,一副没精神模样。

“喂,老胡,你老婆病了。”背后庞仁用笔捅了捅胡一飞背心。

胡一飞皱眉,淋一场雨就成这样,这体质有够差的。胖子也跟着支招,“飞哥,下课带她去医务室,打一针差不多。”连隔壁不太熟的“所长”都跟着凑热闹,“别去医务室了,直接上县医院吧。医务室唯一的女医生都回家生孩子去了,现在只剩下两个男的在轮守,听说手脚可不怎么干净。碰到漂亮女生,动不动就叫人脱裤子打屁股针。”

“真的假的?”

“我说的话,那还有假。告诉你,脱了屁股随手摸两下屁事没有,就那些小女生,有几个敢声张的。”

所长一凑进来,这楼准跑题。所幸下课铃响。老班倒也不是眼瞎,毕竟李慧照是老师的宝贝。下课后主动关心,“李慧照,你一会去医务室看看吧,老师给你放个假好好休息。林玲,你陪她一起去吧。”

“是,老师。”林玲是她的同桌。

老班走后,班里又如往常般闹腾起来。只是林玲劝说李慧照她去医务室却不成功,这小妮子犹犹豫豫不想起身。胡一飞站了起来,在教室里第一次主动去找她,走过去也不多说,一副揶揄的眼神俯瞰着她,“走吧,还逞能呢。”

李慧照颇为羞恼,同样是淋雨这家伙点事没有,自己却像发瘟的小鸡似得,真是让人不忿。不过想想他壮实的胸肌就有些了然,她昨晚其实想拍一下的,没能下去手。心中气恼,别过头去趴着,不理会他。林玲在一边嬉笑看着他们。

胡一飞心里一笑,还别扭呢。不过病人总有些特权,笑道:“别逼我扛人了啊,你是知道我的,吃软不吃硬,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李慧照心中一突,这家伙反正是差生,逃课都跟家常便饭一样还有什么事不敢做的,要真把自己扛出去,就没脸见人了。犹豫再三,还是噘着嘴起身,一副不情不愿模样跟着出了教室。

他们一走,林玲和周围几个女生就喧闹起来,“好man哦,怎么以前没发现胡一飞特有男人味呢。”、“就是,笑起来坏坏的,不过很好看。”、“身材也很壮实,班里没一个比他有肌肉。”、“这么说咱们慧照眼光还不错……”、“不错什么呀,成绩太差了,高考后铁定分手的命。”有酸酸的声音冒出来。

就在一群女生叽叽喳喳热聊时,教室门口又出现一个身影,去而复返的老班李厚宇站在那里喊,“胡一飞呢,出来接收一下包裹。”

“胡一飞没在,出去了。”安静了一下,有人喊。

李厚宇道:“班长,你代为接收一下,别人还等着。”

“好的。”刘能小跑过去,看到老班脚下一个大包裹上面还黏着一封厚厚的挂号信,身后还跟着邮递员。他好奇里面装的什么东西,标签上竟然还是繁体字,邮寄地址豁然是台@湾。李厚宇其实也挺好奇的,难道胡一飞还有个台湾亲戚不成。

刘能包了包裹回去,放在胡一飞课桌上,“胡一飞哪去了?”

“当然约会去了,下两节课没准也不来。”杜子理所当然道。抱着包裹左看右看,“里面装的什么呀?”

“笨,拆了看看不就知道了。”周围已经围了一圈男生。胡一飞在班里人缘不错,大家都不跟他客气。有女生提醒,“不能私拆别人包裹,犯法的。”

几个要动手的,顿时犹豫。

“犯法个屁,我来拆。”所长当仁不让,掏出小刀就刮了起来。入目的,是整整齐齐二十本书籍。根据出版协议,每一集都会赠送作者十本书的。胡一飞提供了四十多万字稿子,够出七集的,这才只出到前两集而已。挂号信里就是回邮的合同。

“诛仙?”所长一字一顿念叨着,“这什么玩意啊,他买这么多书干嘛。”

杜子康咯噔一下,瞬间响起什么,一个激灵蹦了起来,“哇靠!”

所长吓一跳,不高兴道:“胖子,你作死啊。”

杜子康激动的胖脸都涨红了,不可思议道:“我了个去,天了个噜,这是飞哥写的小说。《诛仙》,尼玛竟然都出版了。”这一嗓门嗷的,把全班的目光都吸引过来。底下议论纷纷,真的假的,就胡一飞还出版小说。看着龙舞蛮荒的精美封面,那铁骨铮铮笔墨书写“诛仙”,大大两个字。下面还有一排竖起的小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却是用繁体字写的。一个个都有种不真实感。

“我想起来了,《诛仙》是网上很火的一本小说。不,时下最火的网络小说也不为过。”喜欢在网上看书的庞仁也惊奇喊道。

“瞧封面里面,真是胡一飞写的。还有他的照片。”

“真是胡一飞,照片好帅呀。”却是林玲挤进来,抢了一本书。封面背面有一段关于这本书作者的简介,当初胡一飞特地挑选的几张照片,也择选了其中一张印在上面。

“作者简介:胡一飞,真名胡一飞,84年3月生,中国大陆北湖感孝人,就读于悟县一中。喜欢小说、音乐、电影,喜欢创作各种新奇有趣的故事。年仅十八的他,自认在玩网络游戏的同时,无意中闯进玄幻武侠小说的网站,于是开始写作,本书为其处#女作!”

“咦,这还有一篇他们主编写的书序呢。”

是禾马主编白秋蝉写的一篇序,讲述了接触《诛仙》的投稿,深感相逢恨晚,以及与作者交流的一些内幕。繁体书写,读起来很吃力,好在林玲的文言文功底不弱,一字一顿的读了出来:

初读《诛仙》,以为是一部反传统文题的小说,作者有发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道不在天在我”的逆天诉诸,然细细品来,通过主角张小凡的种种经历,却发现似乎处处都在为所谓“正道”划着一个个的问号,提出一个个的质询。

相信很多读者与我一样,在一开始是为这种“反传统”精神所震撼的,以为,作者志在“推翻”。然而合卷冥思,并非如此,许多关键的环节足以证明,这是一部“反传统”外壳下的传统小说。

起初与作者胡一飞接洽,完全没想到他竟是一个十八岁大男孩。年龄太小,也曾让我生出不信任感,然而接下来的深入交流,才让我幡然醒悟,这世上真的有那么一些人,不能以年龄论之。

之后与他交流小说,我习惯性以固有经验加以指导,才发现自己又错了。胡一飞先生的思想很成熟,有许多方面自己独到的见解。他清楚自己所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也清楚自己要表达什么样的思想诉求。也许每个人的起初,都是固执笃定的,岁月溅逝,淋湿谁的坚持。如同本书主角张小凡的命运,多歧路,归途何在?

喜欢书中的幻觉,古迹。不管是如同仙境般的青云,还是深不见底的死灵渊,从无尽的蛮荒到十万大山,再到后面出现的神兽:黑水玄蛇,黄鸟,饕餮之类比比皆是。太多了,原谅我无法一一描述,而这些的出处都是中国古典文集,《山海经》《搜神记》等便能找出。

喜欢书中的字眼,一个个细腻温婉的铅字,组成幽魅的词语。岁月抹去的还珠楼主,经典的金庸,古龙,到如今各种泛滥的西方奇幻小说,少了东方的深厚文化情感。

而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我们的主人公,也如所有这般故事的一样,感情格外的多,只是过程太过坎坷,读之不忍。也许美女多,但到底谁又能属于他呢。情路坎坷,爱与被爱,又能说被伤害了,或许只有情才是诛仙的线索。大体上也就三个女子。

“自春来、惨绿愁红,芳心是事可可。”

如今想来,如果当初本书中多了我的固执己见,那还能叫《诛仙》吗?

这注定是胡一飞的《诛仙》。

一部大气磅礴,堪称奇幻小说开山巨作,后金庸时代的武侠圣经。

……

林玲一字一顿的读着繁体的书序,众人不知道白秋蝉何许人也,但字里行间对本书的推崇,连傻子都能听出来。真是太多惊讶。然后瞬间,二十本书,全被一抢而空。

“给我看看”,“我这是第二集,谁拿了第一集。”

杜子康急的大吼,“卧槽,你们不要弄坏了,赔得起吗你们这群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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