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野小路
一名书生背着个书搂拄着根探路杖在山野间一步一挪地走着。
书生名叫宁采臣,来自郭北县隔壁,因需赚钱来为考取功名,因此托了个地主去收账,读书人嘛,这字那是看得懂的。
地主老财是没指望能收的回账了,这年头兵荒马乱的,世道险恶,翻个山越个领,说不定路上被个妖魔鬼怪给吃了呢。
尸骨无存。
这书生读书读傻了,就知道书本上那一套,相信浩然正气伴身,子不语怪力乱神。
让这书生去收账,收到了,那自然是赚到了,收不到,也无所谓。
无本买卖啊,那地主老财这般想着,似乎又觉得有啥不对劲的。
书生宁采臣翻山越岭的,路上遇到了数次打劫,数次充当杀人现场的观众。
都快到郭北县城了,还能碰到一起劫杀,那面相凶恶的人看起来凶狠,动起手来更凶狠,杀得那是人头滚滚。
虽说后来那人吓得书生胆战心惊的。
这杀人盈野的魔头啊。
入了郭北县城,又是另一番场景。
到处都是恶斗,随处可见的抓捕令,大街小巷充斥着可见的厮杀。
路上行人司空见惯般,无视了这种存在,容忍了这种存在。
至于属于秩序一方的朝廷与官府,也只有在告示栏上彰显存在了。
书生的账簿被雨淋湿了,原本清清楚楚的账目被雨水侵染成一团黑墨。
欠账方不认这化成磨团的账簿,书生只得暂时放弃,先找处居住的地方,奈何囊中羞涩,客栈是不可能住客栈的了,这辈子没钱都不可能的了。
只好找个荒野居所凑合一晚上了。
“不花钱借宿?兰若寺咯。”某店老板直言道。
兰若寺在本地很有名气了,不是因为某个得道高僧而扬名,而是因为兰若寺里的妖魔鬼怪。
郭北县的人都知道,兰若寺里面闹鬼,去那里,过一晚上必死无疑。
再凶恶的人都不敢去兰若寺居住。
书生觉着自己这杀人砍头啥的都见识过了,一处山野小居,又哪能让自己害怕呢。
于是,书生壮着胆子独自上了兰若寺。
没想路上运气极佳,遇上了好心人,竟然也是去兰若寺。
“易兄,你怎不去郭北县住宿一晚?”宁采臣打量着身旁这人,从着装和姿势都能看出来,贵气逼人。
不用说,来人自然是易小晋。
快速掠夺完紫川世界后,易小晋再次穿越来到倩女幽魂的世界。
一处朝纲混乱,妖魔显世的世界。
重要的是,天道同样不显,这有益于易小晋去行事,而不用担心这世界的天道来干扰什么的。
作为三阶顶尖的世界,这世界的巅峰很可能会有合道级存在,
易小晋本身是化神期修为,返虚这一步还差一脚,离合道期还差得远。
来到这世界,没想运气还不错,还没特意去搜寻主角的踪迹呢,书生宁采臣就踩着点过来了。
上兰若寺?没问题啊。
兰若寺里面有养鬼踞寺的树妖姥姥,有吸人精血的美女小鬼,有降妖除魔主持正义的大胡子燕赤霞,再加上个马上要抵达的书生宁采臣,这出戏,所需的角色齐了。
易小晋作为外来者,无非就是捞点好处。
面对书生宁采臣的询问,易小晋随意道,“初来乍到,见识一番。”
这话说得神神道道的,宁采臣没懂到底啥意思,也不好再询问,低头赶路。
兰若寺在山上,原本为佛家寺庙,后因天地大变,仙神隐匿,导致佛门僧众退出兰若寺,此后一颗大树妖盘踞于此,成为了兰若寺新的主人。
寺在半山腰,走上去,也得大半时辰。
书生临傍晚才出城,一路摸索着在山林中走向兰若寺,那更慢。
以至遇到易小晋的时候已经天光将暗。
兰若寺外一片荒芜,将入夜时吹的风都让然感觉有点阴森。
“阴气阵阵的,这有点厉害啊,外围都这么浓烈的阴气了。”易小晋打量了一下四周,这大胡子燕赤霞是怎么在这里面生活下来的?这么重的阴气,对于修道的人损伤还是有点的。
除非...里面有什么好玩意,可以让修道之人避免受到阴气侵蚀。
一想到这,易小晋眼睛一亮,看来有点意思。
宁采臣紧了紧身上的书搂,以免在这大风中将里面的重要东西丢掉。
这穷书生也没个灯什么的,进了林子,可视距离都不到五米,两三米开外基本就是一抹黑了。
好在还勉强有条路可以走,不然方向都把不住。
易小晋随手拿出个手电筒,白亮的灯光照着前方的道路。
书生都给这亮光刺地眼都有点睁不开了。
“易兄,这是何物?为何如此明亮?”眼睛舒缓后,宁采臣才好奇地询问。
他虽是书呆子,可也不是没点见识的,书中可没说过有这玩意。
“手电筒。”易小晋将手电筒递给他,“夜晚照明用的,很方便,不怕雨水。”
宁采臣没去接,摆手摇头拒绝,“此等奇物,愧不敢当。”
在他见识中,这玩意简直是神物一般,易小晋给他,虽然很想要,可以他所学,却不能去拿。
易小晋也不介意,不要就不要吧,顺当行走就好。
不多时,鬼影没见着一个,倒是听到了打斗声和兵器撞击的声音。
在感知范围内,易小晋见到了那印象中的大胡子燕赤霞和一名剑客在打斗。
“有人嘛?”宁采臣壮着胆子上前询问,他也听到了这打斗声,想来应该是有人在的,总不会是鬼打架吧。
易小晋拿手电筒照了照,入眼两人正在一破烂的房顶上打斗,你来我往的,似是生死厮杀一般。
想想荒野破烂的寺庙前,两名一看就不像是个好人的人在拿着刀剑比斗,宁采臣会觉得他们是在玩过家家?
肯定不可能的,要不是易小晋在旁边,他肯定转身就想走。
房檐上比斗的两人见有外人来,几招过后,便落下来不再动手。
看得出来,大胡子稍胜一筹,他呼吸没对面那个人急促。
再者,对面那人,身上挨了大胡子一剑,不深,却也皮开肉绽。
“夏侯兄,你和我打了七年,你也足足输了七年,不过你倒真有耐性,我躲到哪,你就追到哪。”大胡子持剑对着那人道,
那剑客道:“燕赤霞,想不到你在兰若寺半个月,把这把剑磨得更锋利了。”
输人不输阵,哪怕对方没长进,自己输了,也不能说是自己没进步,而是对方进步太大,这关系到面子问题。
没想大胡子却不给面子,当场抽脸,“不是,只不过你浪费了青春,野心太大,不求上进,为了天下第一剑客的虚名,锋芒太露,居心不正。用招形神不定,燥火太大,出剑快而不准,你再不修心养性,就算给你赢了也是侥幸。”
这话说得那剑客面上无光,很是恼怒,我是来和你比武的,你在这逼逼叨叨的说那么多干啥?显示你很牛逼嘛?于是愤怒地怼了回去。
书生宁采臣觉得两人说的都没错,只是现在天晚了,大家不该休息了嘛?何苦在这扯这么多事情呢?
当个和事佬,让两人不要再斗了,安安静静地去休息多好。宁采臣就是这样干的,只是这书呆子说的话,简直有点太直了。
一边说大胡子说得对,又说大胡子不该这样说那剑客,这样让人很没面子的。一边又说剑客人家大胡子都已经避开你了,你还跟着人干嘛呢?
要不这样,大家放下剑,一起喝个小酒什么的,以和为贵嘛,真爱永恒。
说着说着就转到了爱上面去了,易小晋听得目瞪口呆。
我的天呐,这书生嘴皮子战斗力不是一般的厉害。
大胡子和剑客听着书生在那乱扯,也没心思再打第二场了,下回再说,这书生太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