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等他们往里走,警车车门同时一开,从里面走下六位着装的警察,腰间胯枪,挡在夜总会门前,其中一位三十多岁的红面警察喝道:“你们干什么?拿着武器,要打劫吗?”
警察毕竟是警察,虽然只有六个人,但一声断喝之下,二百多号青年没有一人敢上前的。众人面露怒色,站在原地,冲也不是,退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好。
风真分开人群,走到最前面,在几位警察近前停住身形,打量几个人,心中一动,暗叫奇怪,他对开发区的警察不能说全都认识,但至少也应该见过,混个脸熟,但这六人他却毫无印象,脸生得很。他笑眯眯道:“几位大哥,行个方便,把路让开!”
红面警察面容一冷,沉声道:“你是什么人?你和你身后那些人是什么关系?”
风真又上前几步,几乎快与红面警察贴在一起,他从口袋中掏出一沓钞票,偷偷往警察手中一塞,笑道:“我和马副局是好朋友!这一点心意,算我请几位大哥喝茶。”
红面青年将手摊开,瞧瞧掌心的钞票,环视左右的同伴,哼笑一声,道:“我可以把这看做是贿赂吗?”
风真一震,暗吸凉气,感觉眼前的警察似乎与其他警察不一样,他呵呵一笑,说道:“大哥,何必那么认真呢,大家都在开发区混饭吃,低头不见抬头见的……”
不等他说完,红面警察挥手将钱摔在他胸口上,冷道:“别和我来这一套,告诉你,我们在这里执行公务,你要是想找麻烦,别说我们不客气!走开!”
风真脸色一变,目中凶光顿现,他点点头,脸上笑容不减,道:“看起来哥几个是不给我风真面子了?”
红面警察怒道:“我管你是谁?再罗嗦,小心我就把你带回到局子里!”
风真深吸口气,强压怒火,笑问道:“哥们,你们是哪个警所的?”
红面警察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斜眼撇了撇他,哼笑一声,道:“是分局的,你有什么意见吗?”
“好!很好!”风真挠挠头发,后退两步,转过身,牙关咬得咯咯作响。光头青年来到他身旁,问道:“风哥,我们怎么办?”
“妈的!”风真低骂一句,拿出手机,拨打一串号码。时间不长,电话接通,风真言语客气地说道:“马局吗?我是小真啊!……啊,真是不好意思,这么晚还打电话叨扰您!……呵呵,是有件事,马局,我想和我的兄弟们到福运来夜总会里‘玩玩’,但是你的人在外面不让我们进去,说是在执行公务,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是啊!他们说是分局的。……好,好,好,我明白!”
风真手拿电话,走到红面警察面前,笑吟吟道:“马局长找你!”
红面警察凝神看了他一眼,接过电话,问道:“喂?……哦,原来是马局啊,我是小徐!……我们是奉孟局长的命令守在这里的。……是,孟卫星局长!……他只说这里最近不太平,有不少居民打电话投诉治安不好,让我们几个在这守几天。……马局,我没有阻拦顾客进夜总会的意思,他们这些人,都拿着凶器,如果不是有任务在身,我早把他们抓起来了。……是啊!他们大概有二百多人吧,每人手里都有武器。……恩!我明白!……呵呵,不辛苦,不辛苦!……马局,再见!”
说完,红面警察将电话递回给风真,表情阴冷,黑着老脸冷冷注视他。
风真接过电话,走到一旁,小声问道:“马局,怎么样?……哦,这个,我明天再向您解释,我现在能不能进去?……哦,这这样啊,好的,我明白了!……谢谢马局长!……再见!”
把电话挂断后,风真回过身,对手下众人道:“把家伙都收起来!”
众人互相看看,垂下头,默默收起武器。
风真问红面警察道:“现在,我们手里什么都没有了,那么,我们可以进去了吧?!”
他把电话打到副局长那里,红面警察已心中不爽,现在又见他有待无恐的模样,更是恼火,怒道:“风真,你当我是瞎子吗?你认为我们不存在吗?把凶器带在身上,同样是违法的,告诉你,如果你再在这里胡闹,嘿嘿,我不介意把你铐回分局去!”
风真的怒火**脑门,他自从与魏广凌成立鬼飘堂以来,哪受过这样的窝囊气,可是真要明目张胆的对警察动手,他还真不敢!
呼哧、呼哧!风真喘息好一阵,手点红面警察的鼻子,笑眯眯道:“你好样的,不过,我要提醒你,以后走路的时候小心一些,不要被车撞到,也不要被天上突然落下来的石头砸到!”
红面警察哈哈大笑,毫无畏惧道:“风真,谢谢你的提醒,我会小心的,不过我也奉劝你一句,希望你能永远别犯在我的手里!”
“哼!我可以很直接的告诉你,不会有那么一天的!”说着话,风真转头对身后的众人道:“我们走!”
鬼飘堂来时冲劲十足,气势冲天,浩浩荡荡好不威风,本来以为可以和无忧社大干一场,结果在无忧社未现身一人的情况下,自己连夜总会的大门都没进去,这种事,简直比吞下一只苍蝇还让人恶心。
回去的路上,风真一口气踢翻路边十三个垃圾桶,然后停住身,望向众人,大声咆哮道:“你们跟着我干什么?都给我到夜总会附近等着去,我就不相信,他们这几个警察能在那里守一辈子,等他们一走,你们就动手!明白吗?”
在风真歇斯底里的吼叫声中,下面人大气都不敢喘,一各个吓得暗流冷汗,等他一句话喊完,周围再看不到一个人。
“气死我了……”风真喘粗气,仰面道:“杜小凤啊杜小凤,可真有你的啊!”
那六名警察确实不能守在夜总会门口守一辈子,不过,在他们离开时,又来了六名接岗的警察。
这十二名警察轮流换岗,一天二十四小时,几乎没有一刻他们不在的时候。
他们能等得起,鬼飘堂却不能,魏广凌和风真更不能。二人亲自去找马副局长帮忙,结果这位副局长也无能为力,毕竟命令是由正局长孟卫星下达的,他不敢也没有权利私自改变。魏广凌和风真对此一筹莫展。
鬼飘堂不甘心就此放弃。两天后,晚,又由风真带领二百余人来到福运来夜总会,这一次,他们没有一人携带武器的。
巧得很,他们碰上的值班警察还是那位红面的青年。
风真这回主动上前打招呼,对靠在车旁正与同伴聊天的警察笑呵呵道:“朋友,这回我又来了!”
红面警察哼笑一声,没搭理他。
风真回头环视一周,笑道:“这一次,我们身上干干净净,什么都没带,朋友,如果你不相信,可以搜我们的身。”
红面警察道:“我没那个兴趣,你们想进去,就进去吧!”
他这么说,反把风真弄愣了,疑道:“你不拦我们了?”
红面警察笑道:“既然没有带凶器,那么就是正常消费的顾客,你们要到夜总会里玩,我哪有权利阻拦你们?!”
风真仰面笑道:“哈哈!如果你两天前能这么说,我会很感谢你的,也会把你当成朋友!”
“朋友?”红面警察一笑,道:“我似乎没有那个‘福气’了!”
风真狐疑地看了他一眼,没再说话,领人兴冲冲往夜总会大门里进。
不过,没等他们进去,数名青年从夜总会内出来,站在大门口,堵个严严实实。
带头的一位青年二十多岁,相貌英俊刚毅,眼下有道横疤,增添几分粗野凶悍。
青年将手一伸,拦住风真,摇头道:“对不起,这里不欢迎鬼飘堂的人!”
风真脸色微变,笑呵呵问道:“朋友,你是谁啊?”
青年正色道:“无忧社,沈三情!”
沈三情是谁?风真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但一听无忧社这三个字,他眼睛都快红了,咬牙阴笑道:“我找的就是你们!”说着话,他伸手抓住青年的脖领子,抬起拳头,准备要动手开打。他这样,下面那许多人也纷纷拉开架势,大有一拥而上的势头。
那红面警察在后面重重咳嗽了一声,振声喝道:“风真,你要是敢在我面前动手打人,那你最好准备行李卷,到局里的拘留所住上几天吧!”
听到这话,风真一下子冷静下来,放开沈三情的领子,低声对左右的自己人说道:“先不要动手!”说罢,他又对沈三情道:“小子,你他妈给我让开!”
沈三情不为所动,冷冰冰道:“刚才我说了,这里不欢迎鬼飘堂的人,更不欢迎你!”
“哈哈!”红面警察仰面大笑,说道:“风真,这不是我不让你进,而是人家不欢迎你,这我也没有办法了。”
沈三情不让步,风真也没有办法,最后,只好领人走了。就这样,在警察的威慑下,三天之内,鬼飘堂未能踏进夜总会和酒吧一步。出于当初杜小凤与朴兰杰的约定,无忧社在接管零度酒吧的三天后,顺理成章又接管了福运来夜总会,社团由单一的学生组织变成有固定收入的集团性质帮会。
几日来,无忧社名声更大,成员再一次大幅度增长,由沈三情掌管的电组成为没有学生,单由社会无业青年组成的小组,在接管夜总会之后,电组人数暴长至百人,成为无忧社的第一大组,气势如宏,如日中天。这些人,包括沈三情、刘剑冰、庞伟,全部驻进夜总会和酒吧两地。而两地每月的保护费,基本也由杜小凤平分给他们。
电组虽然人数众人,但并不轻松,看管两个场子,时时刻刻都要提防鬼飘堂前来进攻,随时都需要拿起武器和来敌拼杀。
正因为这样,电组成为无忧社内第一个每月可领取到薪水的小组。
钱不是万能的,但无法否认的是,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将人们紧紧团结在一起。
杜小凤深知这一点,所以在钱的方面上,他向来不吝啬,作为老大,他从未拿过社团一分钱,向社团里面贡献倒不少。
这样的为人,让人倾佩,不仅能将周围的人拉拢住,还可以吸引来更多的人加入。
无忧社的崛起之快,比之当年的鬼飘堂有之过,而无不及。
甚至很多人更加看好无忧社,因为,他们的口号很响亮,更得人心,他们的行事作风使愿意与无忧社成为朋友的人越来越多,而鬼飘堂,它赚的钱和它敌人的数量成正比增长,虽然用金钱可以交到的不少朋友,但那只是空中楼阁,经受不住风吹雨打,一旦发生动荡,这座看起来雄伟的楼阁就会发生倒塌。它的保护伞,是用金钱架构起来的。
只不过三天的时间,无忧社在整体实力上与鬼飘堂还存有不小差距,但却隐隐显露出要与之分庭抗礼的势头。
现在,魏广凌终于感觉到无忧社对自己的威胁已严重到帮会的生死存亡。
他感叹,当初自己太小看无忧社,更小看了杜小凤,若那时把他们消灭,根本不费吹灰之力,可是现在,无忧社业已成型,下面有一大群具备相当能力的中坚骨干,而且帮众人数接近三百人,此时再说消灭他们,谈何容易,他也有些力不从心。
世界上没有后悔的药,魏广凌也不可能用眼神将杜小凤干掉,他开始主动找风真,商议对策。
鬼飘堂安静下来,他们在打什么主意,杜小凤想不到,就象他想不到风宁会来找自己一样。
在无忧社接管福运来夜总会的第二天,周日,由于孟卫星安排在夜总会附近监视的警察已全部撤回到局里,杜小凤不放心福运来夜总会的情况,骑上自己的单车,特意过来一趟。
现在夜总会由无忧社看管,而他又是老大,进出时再没有人敢上前拦阻,服务生见到他皆识趣的主动上前打招呼。
杜小凤很容易找到沈三情、庞伟等人,先询问准备工作做得如何,然后又与他们商讨一番需要注意的事项,不知不觉,临近中午。商议结束之后,他没和沈三情等人一起吃午饭,离开夜总会,准备去孟卫星的家里,为老太太做最后一次疗程。
刚走出不远,他一眼便看到站在路旁,想不让人注目都难的风宁。
对她,杜小凤基本上没什么好印象,从认识她的第一天开始。
不过无法否认,风宁是个漂亮的女孩子,特别当她穿上立领的男装时,谁都无法忽视她身上那种迷人夺目的中性美。
杜小凤骑单车,从她眼前行过,没有任何要停下来的意思,而风宁身手灵活,一个跃身,直接跳上他的后车座。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叹口气,苦笑道:“你最好从我车上下去,不然,传到你哥哥耳朵里,他会气疯的!”
“谁管他!”风宁嘟起嘴,接着又笑问道:“你急冲冲的,这是要去哪里?”
杜小凤心思一动,他和孟卫星之间的关系,让鬼飘堂知道的越多对自己越不利,也起不到出奇制胜的效果,他停下车,转头反问道:“你今天是特意来找我的?”
风宁点头道:“是啊!”
杜小凤道:“有什么事吗?”
风宁见他冷着脸,不满道:“本来是有事,不过看你这个态度,我又不想说了。”
杜小凤差点气笑了,有事情来找自己,可见他之后又不说,他摇摇头,想不明白她要干什么,道:“既然不想说,那你就下去,不要耽误我的时间。”
风宁一撇小嘴,问道:“你很忙吗?”
杜小凤道:“至少比你要忙,因为我还没有时间去找别人胡搅蛮缠。”
风宁琢磨他的话好一阵才明白他的意思,不满地从车座跳下来,说道:“你认为我来找你是胡搅蛮缠?”
杜小凤反问道:“难道不是吗?”
风宁气道:“你这个人,简直不可理喻!”
杜小凤推着单车,边走边道:“既然这样,那你还来找我干什么?!”
看他准备离开,风宁哼了一声,说道:“过两天,魏广凌要对你们发动一次全面进攻,到那时,我看你还能不能象今天这样耀武扬威的了。”
哦?杜小凤身子一震,本已骑上车的他,听完风宁这话,马上又下来,回头疑道:“全面进攻?”
“怎么?”风宁撇嘴道:“你不是要走吗?那你走吧,还回来问我干什么?是不是怕了?!”
杜小凤笑道:“怕?如果我怕,就不会与鬼飘堂为敌了,我只是奇怪,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你上次救了我,这次算做回报吧!”风宁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将自己哥哥与魏广凌刚刚商议好的计划告诉杜小凤,说是作为回报,这样的说法连她自己都不相信。她叹了口气,摇摇头,甩掉脑中的混乱,说道:“两天之后,我哥哥会领人来扫荡无忧社在浩阳的学生。”
杜小凤一惊,这几天,他的精力一直放在夜总会和酒吧这两个场子上,认为鬼飘堂即使要动手也只会针对这两处地方,若真按照风宁所说,他们突然偷袭浩阳的学生,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后果恐怕会不堪设想!
杜小凤还在愣神,风宁又道:“先打浩阳,那只是计划中的一部分,并非真打,只是装腔作势的佯攻,目的在于引诱你们接管两个场子的人,引他们出来援助,到那时,两个场子人力空虚,魏广凌就会带领剩下的人乘机全力攻打,一鼓作气把场子夺回来,如果他们不上当,留在原地不为所动,那我哥哥那面的佯攻就会变成真打,干净彻底的扫平无忧社在浩阳的学生,那对无忧社也将是个不小的打击。”
杜小凤倒吸口凉气,陷入沉思,半晌未说话。
风宁走到他面前,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问道:“你被吓傻了?”
杜小凤摇摇头,赞道:“好策略!这是谁想出来的?”
风宁语气不肖,哼道:“当然是魏广凌,还有我哥哥了!”
杜小凤一阵茫然。风宁是鬼飘堂的人,可是说话中,她几次直接称呼老大的名字,似乎有些说不过去,即使有风真这层关系在。而且,从她刚才说话的语气中似乎对魏广凌甚有成见似的,难道,他两人不合?想到这,他心思一转,有意试探地说道:“魏广凌这人的头脑相当厉害啊!”
风宁嗤笑道:“如果没有我哥哥帮他,他现在只不过是个三流小混混呢!那能象今天这样,谁都不放在眼里,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啊?”杜小凤哭笑不得,满有兴趣地看向风宁。
风宁玉面一红,低头嘟囔道:“我是天鹅,他是癞蛤蟆!”
杜小凤听完顿时明白了,原来魏广凌对风宁有爱慕之意。这也难怪,象她这么漂亮的女孩,谁会不喜欢呢?!不过想想魏广凌这个人,杜小凤倒认为风宁的话没有错,他确实有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计划很完美,也相当周到。”杜小凤脸上流露出诚挚,正色道:“谢谢你能来告诉我这些。”
“你不是也同样帮过我吗?”风宁低头说道,同时用脚轻轻踢动地面的小石子。
杜小凤一笑,看起来好心还是会得到好的回报,他心有所感,停顿片刻,说道:“对了,这一阵子怎么没看到你来夜总会唱歌?”
风宁疑道:“你怎么知道我在夜总会唱歌?”
杜小凤笑道:“上次那三个人欺负你,你认为我是碰巧路过的吗?其实,那天我和朋友也在夜总会。”
“哦!”风宁恍然大悟,她正为上次的事奇怪不已,为什么那三个中年人准备强迫自己时,那么巧杜小凤会偏偏在场,原来,他也在夜总会里。她难得地露出小女生的羞涩,柔声问道:“你听见我唱歌了?”
杜小凤点头道:“听到了。”
风宁紧张问道:“好听吗?”
杜小凤实话实说,道:“那是我听过最好听的歌声。”其实,他平时也很少有时间听歌,不过风宁的嗓音实在很动听,娇柔悦耳,充满磁性,即使用天籁之音来形容也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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