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警察,又称皇家骑警!
于琦看他们全副武装,距离又这么近,就没有轻举妄动。抓就抓呗,他真的不怕这个!
手机是严浩给搞的,刚刚清除了各种数据,是无法恢复的。除此外,身上就只有钱,身份证什么的他早就不用了。
弗洛伊德很精明,每次去旅馆,都会花钱找当地人,用他们身份信息登记。只有盒子带走,于琦就一点不担心,所以老实的举起手来,示意自己绝不反抗。
手铐从背后锁住,被人推攘着往外走,还被警告:“老实点。”
于琦笑嘻嘻的说:“我这不挺老实么!”
“小子,进去后你就不用得意了。”
到了警局,于琦被关进审讯室里,有个穿着黑西服白衬衫,裤腰带把大肚腩勒出一道缝的警探想要问话,被另一人扯住:“咱们最好别过问,直接把他关起来,到时候转移过去就是,别自找麻烦!”
大肚腩不屑的挣脱胳膊:“在加拿大捉拿到的,咱们就必须搞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他走到桌子前,把椅子狠狠地一顿,仰头十分傲慢的说:“我叫曼迪·帕克,知道我们为什么抓你吧?”
于琦茫然摇头:“不知道呀,为什么呢?”
帕克阴笑:“耍花招是吗?如果你老实交代,或许我能不把你交给美国中情局,他们可不是会走正常程序的人!”
于琦恍然:“我想起来了,我今天在路旁捡到一百美元,你们肯定是因为这个抓我的!我可以把钱分给你一半,不,一百美元,我都给你,怎样?”
帕克无声的笑了笑,然后正了正脸色:“名字,性别,国籍,住址。”
于琦说:“我的名字叫于老板,男,加拿大国籍,住在威尔逊街。”
帕克狠狠地拍了下桌子:“好,我有对付你这样人的经验。”
他站起身来,想要去捉于琦的衣领,于琦一推桌子,椅子往后一仰,用两条腿保持平衡,堪堪躲过对方的长满毛的大手:“喂,看不出这衣服是路易威登的么?别踏马给我弄出褶皱,不然你赔不起啊帕克警官!”
帕克大怒,正要继续,审讯室门打开,一个剃着光头,棱角很硬的男人威严的说:“帕克,别问了。把他关起来,这件事不该你管。”
帕克心不甘情不愿的瞪了于琦一眼,转头恭敬的说:“知道了头!”
于琦被关进号子里,除了他还有五个白人大汉,纹龙画虎的,光头、长毛、鼻环,五个人五个风格,一看就不是好人。这五个人分别将两个长椅占据,歪歪斜斜的坐着,那长毛还把鞋踩在长椅上,皆一脸桀骜的看着新人。
于琦瞅了瞅椅子,那光头就恶狠狠地问:“你看什么?没你的位置了!”
于琦看看外面,上面有监控。虽然探不到这里,但在五个人面前他也不好堂而皇之的消失。看来,只能上点手段了。
他冲长头发勾勾手指:“你靠近一点说,我听不清楚。”
长毛豁然站起:“听不懂是吗?那好,我教教你怎么听人说话!”
纹着条形码的小臂十分粗壮,一拳朝于琦脸上捣来。于琦后发先至,四指虚握,指节在他喉咙处狠狠地刮了一把,长毛捂着脖子后退,他抓着长毛头发朝铁栏杆狠狠地撞去,“砰”的巨大的一声,长毛应声而倒,翻着白眼直接昏阙过去。
做完,于琦朝光头大汉勾勾手指:“该你了!”
光头大汉没说话,眼神依然凶悍。见他不过来,于琦就主动走了过去。光头大汉不想坐以待毙,一猫腰想拦腰抱住于琦。
于琦曲起膝盖,猛的撞击,光头大汉鼻口窜血,于琦又一记膝击,光头大汉倒下,也昏了过去。
他不再废话,又朝穿着鼻环把自己搞的妖里妖气的青年走去。
那青年畏缩后退:“不关我的事,椅子你坐,我坐地上就行。”
于琦握拳:“其实不管椅子的事,单纯是我想教教你怎么做人,以后不要穿这些奇怪的鼻环,懂吗?”
说完,一拳捣在他的胃部,又一拳打在耳根……
他快速将五人全部打晕,在狱警未赶到之前传回末世。
大川传来马洪尼的话,他们和一队人马对峙上了。
新地图开启,马洪尼是负责人,郑博源为副手,恰好于琦忙于在温哥华放风,干脆就清闲几天。
新地图中的解放军医院附近,有公安局支队坐落于此。马洪尼打到这个地方时,公安局里周围冲出穿着警服的持械人员,可笑的要求他们交出武器。理由冠冕堂皇:平民不该拥有武器,否则天下就乱了云云。
你踏马是在逗我呢吗?
开着一辆特斯拉model3,抵达公安军支队的时候,双方还在对峙。对方多数只是持手枪,有俩拿着95突击步的,手里还有防爆盾牌……
马洪尼无奈说:“要不是你说过,对幸存者不得随意开枪,就这三瓜俩枣的,早就躺尸了!”
对方借着地形掩护,叫嚣着放下武器,不要暴力抗法之类的话。
于琦拿过扩音器喊道:“踏马有毛病是吗?赶紧滚出来,给你们五分钟投降时间,时间一到我们就强行突击。”
说完,把扩音器一丢,告诉身边人:“狙击手准备,突击手准备,保证自身安全,任何反抗直接击杀。”
只过了两分钟,于琦一摆手,有人开火掩护,马洪尼弯腰前冲,后面跟着一溜战斗组成员。
对方别说开枪,连露头都难。有人把玻璃防爆盾推了出来,步枪几枪就给打碎,吓得再不敢露出一点。
“我们投降,投降!”
在于琦之前接触的任何组织或者势力,只要有人意识到了,世界的格局不可能扭转,那权力就会从金字塔顶端开始跌落,最后谁狠,谁更有手腕,那谁就是话事人!
这些穿制服的还保持惯性思维,听从上级命令。时间久了连自己都麻痹了,忘记这是末世,没人把他那一套当回事了。
国内的警察还是很有威慑力的,犯事了在外面别管怎么叫嚣,进局子里后心中难免胆怯。这是民不与官斗的思想,事实也是如此。如果是美国,那里死刑少,犯罪成本低,为了利益铤而走险的太多了,许多人进去后有恃无恐,嚷着打电话给自己的律师,不将警察放在眼里。如果是纳税大户,是给社会提供大量岗位的那种人,即便知道他犯罪,想抓他都要先掂量掂量。
一共十五个警察,管理着五十多个幸存者,全部举起手被缴械。
副局长很有派头,头发油亮,往一旁梳着,纵欲过度的金鱼眼死死盯着马洪尼。
“老头,别盯着我看,我脾气不好。”马洪尼低下头居高临下的挑衅。
“我有个地方,很适合你们,可惜现在路没打通。”于琦对他说。
他很想知道,将这种人放进星海里,会产生什么化学反应。
副局长大人很不甘心:“你们这是在犯法,现在收手还来得及。”
马洪尼抓着副局长,把他拽的很狼狈,拖到街道指着远方:“看到那里的丧尸了吗?它们才真正无法无天,我建议你把本事都用在那些丧尸身上,就不枉穿着这一身制服了!”
把这些人的武器缴了,带着幸存者回到绿伞基地。大壮见到他,不用招呼就讨好的凑了上来。
马眼神采奕奕,精神头很好,后腿的伤势似乎也好转了,跑起来不再一瘸一拐。
但是它身上有些脏,鬃毛虬结,上面有黏糊糊的草籽似的东西。
于琦找了一把梳子,牵着它去了维多利亚庄园那边。湖水清澈,里面的鱼被幸存者抓着吃的快没了。于琦吃过一回,表示锦鲤不好吃。
日头暖洋洋的,风也不大,于琦就在湖边给马洗刷身上的毛。
看着污水染脏了湖边,于琦嫌弃道:“你这是有多脏啊!”
从头到脚,连尾巴都给它仔细洗刷一遍。鬃毛用梳子轻轻扯开,清洗,理顺,用浴巾一擦,微风拂过,鬃毛飞扬。
于琦一呆,清理后的大壮,简直如同换了一匹马!
它的毛发是浅棕色,脏的话看上去灰不溜秋的,洗干净却闪闪发亮。鬃毛很长,均匀的分布在脖子上,风一吹飘逸的扬起。四蹄有白色的护脚套,好像穿着白色靴子。
于琦退后一步,这样整体看去,大壮依然很瘦,但宽大的骨架,让它看上去像是马中的硬汉。
夸特马和阿拉伯马很漂亮,但在于琦这样的老粗眼里则会觉得这种漂亮阳刚不足。大壮就不会,脖子粗壮,四肢也很粗壮,以后养肥了看着保准更震撼。
大壮用鼻子蹭他,于琦就懂了。丧尸肥在维多利亚庄园有很多,他找了一处,又买了“马低头”种下去。
动物的表情也是能解读的,看着“马低头”长的那么快,大壮马眼里露出的神采,于琦给它定义为“马的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