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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1 / 1)

()如果陆明珠真是她的克星,那她……她的嘴角浮起一丝诡异的笑。【\/本\/文\/来\/自\/八\/戒\/中\/文\/网\/】

忽听屋外人喧马嘶,出得屋来瞧个究竟,会心的一笑。

她的那个不可一世的叔爷正在对母亲打躬作揖,陪不是:“嫂嫂,都是一家人。以前多有得罪,还请嫂嫂原谅。”

朱氏母亲哼的一声,转过身道:“二叔你高高在上,我哪敢说什么原谅。”

朱氏过去拉着母亲的手,摇摇头示意母亲不要与二叔翻脸,笑着对她的好二叔道:“二叔也说了,我们是一家人,一家人不说二家话,二叔说什么陪罪,不是和侄女外道了嘛。”

朱坤一张肥脸笑成一团,讨好的道:“宜君说的是。”对身后小厮一使眼色。

小厮立即提着八色贺礼上来。

朱宜君诧异道:“二叔这是做什么?”

朱坤点头哈腰道:“宜君要是不计前嫌,就收下吧,只是我一点小小心意。”

朱宜君眼波在礼盒上转了转:“那就谢谢二叔了。”

朱坤搓了搓手,又道:“宜君,家里的屋子收拾好了,你和嫂嫂搬回去住吧!”

“好。”

朱坤高兴的要跳起来,说好三日后来接她们母女跳上马车喜滋滋的走了。

朱氏母亲看朱坤的马车走远,消失在林子里,白了朱宜君一眼道:“势利小人,你何必给她好脸子。”

朱宜君明眸善睐,一双秀目说不出的灵动:“母亲,难道不想把他抢去的家产要回来吗?”

“当然想。可只要你成为知府夫人,还怕他不把吃下去的,乖乖吐出来。”

朱宜君笑着摇了摇头,眼中光采流动:“三年后,到我们手里还剩多少家产?二叔可不是善茬。再说了,我要是与娘家关系弄的太僵,嫁过去后会让人以为我娘家没人好欺负。而且我大大方方的原谅了二叔,也能给陆家留一个宽仁贤良的好印象。”

朱氏母亲看着她,点了点头,欣慰道:“你自小就是个有主见的,你嫁过去母亲也不会担心你被人欺负。//百度搜索看最新章节//”说完话,掉起泪来。

朱宜君替母亲拭泪,安慰道:“母亲,你别哭了。上天还是眷顾我们的,我们的苦日子已经到头了。从今以后,没有人再敢欺负你我。”眼中闪过狠戾之色。

朱氏母亲是个没主见的,一贯听女儿的,茫然的点点头。

朱宜君转眸,目光远眺,神情变得凌然而高高在上,点漆般的秀目中遽然闪过一丝精悍敏锐。

这湖洲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名门淑女不胜枚举,怎么也有四个指头的数,陆控颐挑中她亦有其深意:朱宜君年幼家道中落,被叔父夺去家产,与母亲偏居一隅,甚少与人来住,应当是不识不知,为人纯厚质朴。毕竟他不能每日待在内宅,这样的人娶了来他可以稍稍安心些。婚期定在三年后,是因为不想白氏心里不舒服。

陆探颐要是学过现代心理学,就会知道人的心性除了受环境影响,遗传也是至关重要。朱宜君过世的那个父亲是个老谋深算的主,要不是英年早逝,还轮不到朱坤来耀武扬威。朱宜君遗传了其父的心智。单看她心里把这个叔父咒骂过无数遍,面上却是笑容满面,凡事皆留三分情,圆滑的很。

白氏她缠绵病榻,日渐消瘦,每日就是在屋子里做绣活,偶尔到院子里晒一下太阳。除了去看惠姐儿,其他时间就宅在自己的一方天地里,不与外人相见,连陆探颐她也推说怕过了病气给他而避门不见。

白氏有她的小心思:俗话说,自古君王爱美色。其实不然,举凡男子皆是如此。她如今病的病容残损,面黄肌瘦。她原是粉黛不施,亦是雪肤花貌,我见犹怜。但现在再厚重的脂粉也盖不住她灰扑扑的脸。她现在连镜子都不敢照,女子名节重于性命,这相貌亦是如此,要不然现代也不会有那么多人舍生忘死去整容。她一想到自己变得臼头深目的面容,就心有戚戚焉。就她现在的样子,只会让三爷心生嫌恶,怎么能留住三爷的心,怎么能让三爷记住她一辈子,对明珠爱屋及乌,爱护有加,。尽管心中思念,可她仍是避不见面。

陆探颐深知她的心思,心里怅怅的,这么多年了,容儿对他却无多信任,竟然以为他只是贪恋她的美色,学起汉武帝的李夫人来。但她病重体虚,若拂了她的意思于她养病无益,只好压下心中不满。但终牵挂她,每日遣小厮来问她病情。

明珠心知肚明她是一个行将就木的人这么费心思全是为了她,一时也不知是该感激还是怜悯——她这样蜗居一处,虽生若死,没有女儿夫君相伴,也太凄凉了些。

她与于姨娘已经亲近起来了,于姨娘待她是十分的真诚喜爱,她也就慢慢去了对于姨娘的戒心,对她有了孺慕之情。

她与于姨娘亲近起来后,和白氏的见面次数多了起来。看到她时白氏憔悴苍白的脸上才能有几分血色和笑意。

白氏已经是金秋的落叶,没有多少时间了。如今的她面容枯槁,腊黄的脸色泛着几丝青色,眼窝深陷,眼睑下眼袋厚重,围着一圈黛色。哪里还有当年的妩媚灵动。

每当看到她这样子她心里就酸酸的,在心里淌着泪。

寒来署往,捱了三年,白氏撒手人寰。白氏双手合十,平静地躺在床上,脸上照着她的意思盖着白纱。

屋里的下人跪在地上,或真或假的流着眼泪,抽抽搭搭的。

明珠凝望着床上的白氏,泪珠滚滚而下。她对生母没有多少记忆,可白氏却真真切切的让她感觉到母爱的温暖,让她体验到幸福。

于姨娘也在抹着泪。

陆探颐静静地坐在白氏的床沿,目光凝滞默默地凝望着白氏,久久岿然不动。男儿有泪不轻弹,即使心里在泣血也不可以落泪。可他好难受好难受,心中块垒,感觉就要窒息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陆探颐声音嘶哑:“你们下去吧。”

于姨娘擦掉脸上的泪水,牵着明珠的手在前领着一众下人出了屋子。

冬日的阳光清泠泠的照在窗棂上,平白添了萧索凄凉。

陆探颐握紧白氏瘦骨嶙峋的手,紧紧贴着自己的脸,时间就这么一分一秒过去,他静坐着一句话也未说,从日上三更直到月色如练。

霍地他站起身来,从几上寻了把剪刀,剪下自己一撮头发,接着又剪下白氏一撮青丝。将两撮头发系在一起。口中喃喃:“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他虽然不能给她妻子的名分,但是在他的心里只有她一个是他的妻子。

白氏出宾的那天,天下起了漫漫白雪。不同于北方的鹅毛大雪,洋洋洒洒,湖洲的雪是一小片一小片的,像飘絮一样。

明珠抬手接了一片,未几雪便融了,手心凉湿。她的脸颊上两行清泪:白氏的生命就像这飞雪一样短暂。

灵堂里,白障、白花在丫头的手下摆好了。朔风凛冽,白障的一角不住的翻飞,灵堂肃穆哀伤,明珠默默流着泪。

陆探颐站在灵前,一动不动,明珠见他胡子拉杂,眼角略见青黛,晓是一夜未眠。

白氏是妾室,不能算是她的正经母亲,不能披麻戴孝,于氏命人打造了一朵白色珠花,让明珠戴在头上,聊表心意。明珠不胜感激。

停灵七天,白氏就下葬了。白氏是妾室,入不了祖坟。陆探颐若是升迁或改任,白氏坟前就要无人祭扫,杂草蔓生。陆探颐再三思虑下,给她按排了守陵人,当然这事不能宣之于众,不然陆探颐就要落个宠妾太过的罪名。他在白氏坟墓不远的地方建了一桩小木屋,请了一个孤寡老人来住。自然,孤寡老人为白氏守陵不是陆探颐授意,纯粹是老人为了报答他的收留之恩自愿而为之。

白氏死后,陆探颐来内宅的次数就少了些,一个月就来那么几次,宵衣旰食的批示公文。

于姨娘时常摇头叹息,自从白氏死了,她就没见陆探颐笑过。明珠变着法的逗她开心。于姨娘见陆探颐不来,就把时间都花在内宅事物和教导明珠上。

明珠虚岁已经四岁了,再过一年就可以启蒙。不过,明珠她坐不住,从陆探颐书房里掏了本《幼学琼林》看了起来。大周用的是繁体字,有不少字她看那样子大概是什么字,有些字她却完全不认得。业精于勤,荒于嬉,早点学总是好的。不过,于姨娘若是指着书让她认字,她是“十之只认得一二”,她可不想被塑造成神童。斯人无罪,怀壁其罪,她可不想招惹麻烦。人嘛,低调点才好过日子。

再过几日,新夫人就要嫁进来了,于姨娘要张罗一切,忙得脚不沾地,没空管她。

她也早早的搬回了绿韵楼,身在被子里,摆弄那串佛珠(那些杀手也不知道死心了没有,她可不敢随便示于人前)。她试过把佛珠放进水里,以为能显出什么字,却什么异象也没发生。又以为佛珠上有细不可见的细字刻纹,放在沙里摩娑,还是什么也没有。接着她又试过在月光下和太阳光下看会不会有什么影像印在墙壁上,可还是什么也没有。要不是怕把佛珠弄坏,她就把佛珠火烤了。她拿着佛珠,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什么端倪也没看出来。暗道:难道这串佛珠只是个障眼法,郑太医用来引人耳目,其实暗渡陈仓把证据藏在其他地方了。耸了耸肩,把佛珠重新埋到那芭蕉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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