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均在女孩的指路下,他将她背到了她的家。
诸葛均刚把女孩背进门,回头又见老妇也跟着进门来。他问老妇说:“你跟进来干什么?”
老妇说:“这是我的家。”
诸葛均回头问女孩说:“你是不是认错了门?”
女孩说:“没错。我和母亲就是住在这屋里的。跟来的就是我的娘。”
女孩一从诸葛均的背上下地来了,就能走路自如,一点也看不出她是脚痛的。
诸葛均问她说:“你怎又不痛了?”
她说:“有你背我`回到家,我就不觉得痛了。”
紧接着,老妇就拿凳子来请诸葛均坐;女孩子又端来茶请他喝。
她们母女俩将诸葛均当作上宾来相待。
诸葛均出于礼节就饮了几口茶,他放下茶晚就要告辞。女孩不让他走,她说:“相公,你不能一走了之,你得为我着想才行。”
诸葛均问她为什么讲这话?
女孩说:“相公你也亲耳听到我在街上对众人讲了,你就是我的未婚夫,现在你就得承认你是我的未婚夫才行,不然我就在你的面前自尽给那看。”
诸葛均说:“婚姻大事,我得和家里人商量了才能决定得了的。”
老妇说:“诸葛公子,你家只有你和二哥,又没有了父母亲了,你回去跟谁商讨?要是你不答应的话,我的小女自尽在你面前,你就是行凶杀人犯的了。”
诸葛均说:“这,这,能行吗?”
老妇说:“行!我当母亲,我就能做得主,我讲同意将女儿嫁给你就行了。”
诸葛均还是犹豫不决。
糜秋说:“相公,你认为我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子,配不上你将来去当官的吗?我可不是普通的女人。我曾学过声乐舞蹈的呀。你不信的,请看我给你唱两曲歌,跳一段舞给你看一下吧。”
糜秋也不等到诸葛均的回话,她就在诸葛军跟前有唱歌有随着歌声跳起舞来了。
她果然常的跳的都比**院里的女子好看。诸葛均完全被糜秋的歌声和舞姿吸引住了,也被她完全征服了。他问她为什么有这样的大本事?
糜秋告诉他说,她还很小的时候,她爹就送她去拜师学歌舞。她爹就是想让她学得艺术表演,练得娴熟之后,就送她去参加选秀,争取成一名能接近皇上的宫女,再图为一个贵妃。可是她刚学成回来不久,她爹就病死了,再加上现在天下`大乱,皇上不能举行普天下来选美,所以她只好像一块金子被埋在泥土里。
诸葛均还是讲要回去跟二哥讲一讲。
老妇说:“你回去跟二哥说了,肯定不行的。因为你的二哥他还没有成家,他怎么让你先结混的呢?”
女孩说:“相公你听我说,我是姓糜,麻字头,底下米字的糜,名叫糜秋。我并不是一个普通的一般女自,我是和刘皇叔的夫人是堂姐妹。你要娶了我,我就去跟堂姐讲一下,让你到刘皇叔手下去当大官。我是在大众面前讲了我是你的未婚妻,我才不得以屈声许配给你的。你想一下,我不但白送给你当老婆,而且还能为你谋到官来当的呢。”
老妇又说了:“诸葛公子你可要考验好,要是你拒绝了我的小女的求婚,她要自绝了,我只有两条路走,一是也跟着死去,二是去向官府报案。”
诸葛均当然也懂得她去报案的最后的结果就是他被官府以谋杀民女的罪名去处置。眼前的就是他要答应糜秋的求婚。再说糜秋又是那样的美丽,做他的夫人也是很合适的。而且她还跟刘备有案可查亲戚关系,和她成亲了,可去找刘备谋一个职位的呢。今天他撞中她也许就是老天有意安排他们两人的缘分相碰头的。
当下,诸葛均就允下了亲事。
为什么会出这样的事呢?
原来,糜秋见到她的堂姐(是她自去认人家是她的堂姐)已嫁给了刘备,她也很想像堂姐能嫁个很有前途的一个男人。她就把心事告诉母亲,叫母亲帮她找个有前途的丈夫,让她也像堂姐的那样能当上高贵的夫人。
她的母亲对她说:“你的堂姐能找到刘备着样的丈夫,全靠她会推销自己的。”
糜秋问母亲说:“堂姐是怎样将自己卖得出去的呢?”
母亲就把那个堂姐自我推销的事说给女儿听。话说,有一天,糜竺要宴请请刘备。糜竺的妹妹就刘备饮得正酣时,她出为刘备唱歌跳舞。刘备被堂姐的美貌和优美的舞姿迷得望了手中杯,从席上站起来为她鼓掌。而糜氏就说:“如果使君认为我唱得好听,跳得好的话,我愿意到营中再为避免君表演。”
散席之后,刘备就带糜氏走了。后来她就成了不起刘备的夫人,又为刘备案声了一个儿子,儿子的乳名叫阿斗。
糜秋说:“娘你只生我一个女儿,我上无兄长下无小弟,那我怎样才能和有才干的男人接触的呢?”
当母亲的说:“那你就得自己想办法的喽。娘去打听过了,现在书院里的荆州书堂考得进去读书的那几个学生都是很优秀的人,你要是嫁给其中一人,你将来就能当上贵夫人了。”
后来糜秋就通过多条渠道,弄懂了荆州书堂考进书院的那几人的情况。她懂得那四人当中最有前途的是蔡瑁,因为蔡瑁他是刘表的小舅,日后刘表一定让蔡瑁当上大将军来掌管兵权的。但是,蔡瑁已经是刚刚结了婚。
另一个是庞统,书院里的老师都往外传说庞统日后是大有前途。但是,她觉察庞统的相貌太丑了,此人不配当她的丈夫。
剩下就还有诸葛家的两兄弟。她就将目标瞄准这两人。可是那个叫诸葛诞的人很少出来玩,只有那个叫诸葛均的人是经常去**院玩。她就琢磨了很久,终于想出了让诸葛均撞中她的计谋来……
后人有诗云;
儿郎登科前程锦,
倩女嫁官享荣华。
敏女许身擒富贵,
胜过苦读费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