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苏家赘婿
华南市,苏家大宅。
“啪!”
是瓷器坠地破碎的声音。
“你这混吃等死的败家玩意,连个碗都洗不好,你这白痴还能干些什么?”
一位穿的珠光宝气、抹着浓妆的中年贵妇,正指着一个衣着寒酸的年轻人鼻尖破口大骂。
那模样,简直年轻人与她有杀父之仇夺夫之恨一般。
事实上,年轻人确实是抢了她的宝贝,却不是丈夫,而是她最疼爱的二女儿。
年轻人名叫王昆,是苏家的二女婿,不过身份比较尴尬,因为他是入赘的。
当初得知自己最宝贝器重的二女儿苏小禾要招一个一穷二白的外卖送餐员做上门女婿时,谢梅差点没疯掉。
所以自从半年前两人简单办了场婚礼到现在,谢梅一直没给过王昆好脸色看。
王昆倒也光棍,这段时间来,无论谢梅怎么指着自己的鼻子破口大骂,他都默默地受着。
只因他知道,自己这个赘婿的身份的确没有半点含金量。
半年前,他还是个每天为一日三餐奔波的送餐员,因为一次送餐误打误撞碰到苏小禾被一个歹徒抢包而出手相助,于是就被这位苏家千金给选中了做她名誉上的丈夫,并答应每月给他五千的工资作为补偿。
王昆不知道自己与苏小禾的关系该怎么定位,两人说白了更像是合作伙伴!
而他入赘苏家则可以理解为另一种形式的打工。
像今天这样被丈母娘指着鼻子谩骂的现象也不是一次两次,王昆早已习以为常,虽然心里依然有些不舒服,但想想每月月初卡上固定时间的五千块入账,他还是暗暗忍了下来。
拧着一大包垃圾袋,王昆顶着谢梅刀剜般的目光迈步走出了房门。
“嗖!”
望着垃圾袋以一个完美的抛物线落进前面的垃圾箱,王昆深呼一口气,正要转身离开,蓦然脚下一个踉跄,忽听身后传来一人“哎呀”的惊呼,扭头看时,却见一个浑身衣衫褴褛的邋遢乞丐被自己绊倒在地。
“抱歉抱歉,老大爷,你没事吧?”
王昆连忙蹲下扶起那个哼哼唧唧的老乞丐,见对方风烛残年孤独无靠的凄惨模样,王昆心生怜意,从钱包中掏出两张百元红票塞入老乞丐的手中道:“老大爷,这些给你买些吃的去吧!”
“小伙子,你等等!”
就在王昆准备动身的时候,老乞丐突然开口叫住了他,王昆一愣回头,忽觉眼前一黑,一根儿臂粗细的木棒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自己左眼袭来。
王昆直觉老乞丐那张充满诡异的脏脸在自己眼前不断放大,然后就此人事不知。
不知过了多久,王昆终于苏醒了过来。
脑海中闪过那个老乞丐最后用木棍敲击自己左眼的一幕,王昆暗骂一声“这个该死的老混蛋”,好在视力没受影响,身上的钱财也没见少。
左眼眼皮隐隐还有些作痛,他轻轻揉了揉,再睁开时,感觉自己的感官似乎变得清晰了许多。
“叮铃铃!”
突来的一阵手机铃声吓了他一大跳,王昆掏出手机一看,见打过来的正是自己那个疑似处在更年期的丈母娘。
“喂!”
刚按下接听键,对面就传来谢梅吃枪药一般的狂轰滥炸。
“喂什么喂,扔个垃圾都能耽搁这么长时间,我说王昆你个白痴还能干点啥,真不知道小禾是哪根筋搭错,居然看上你这么个混吃等死的窝囊废!我们苏家的脸都让你个败家玩意给丢尽了!”
一通毫不留情的数落之后,谢梅又不含丝毫感情的吩咐了一句。
“中午盼盼想吃糖醋鱼,赶紧去温泉湖菜市场买两条新鲜的活鲤鱼回来,这次限你半个小时时间,半个小时内买不回来你的人也不用回来了!”
说完便“啪”地一声挂断了电话。
温泉湖菜市场距离苏家所在的华南别墅区有十几公里的车程,王昆不敢多耽搁,连忙招手打了辆的士,直奔菜市场方向而去。
眼下这个点已过了上班高feng期,市区堵车情况稍有好转,王昆赶到菜市场时用了十分钟不到,所以稍稍舒了口气。
但当他抬头环顾一圈菜市场的情景时,顿时懵了。
只见整个菜市场来来往往的人无论男女,居然个个都是只穿着贴身衣服在四处走动!
不对!
王昆左眼一痛,下意识伸手揉了揉,接着定睛一看,才发现这些人并非是没有穿衣服,而是自己不知为何突然拥有了透视能力,视线直接透过了他们的外衣而渗透到了内部......
莫非......是自己的这只受伤的左眼?
不过当发现自己已经耗费了十三分钟后,王昆再不敢多待,用最快的速度找到一家卖鱼的摊贩。
王昆挑了两条肥嫩的鲤鱼,强忍着被眼前这个汗满身肥膘的胖老板刺激的想要呕吐的冲动,付完账正打算离开,可就在转身时,突然不经意地瞥见旁边一位年愈花甲的老人心口似乎笼罩着一团黑气。
那团黑气不断侵蚀着老者的心口,看上去隐隐已经有将整个心脏都要包围的趋势。
老者身着一套唐装,身材比较魁梧,国字脸,浓眉,看上去有些威武不凡,但直觉告诉王昆这团黑气绝对不是什么好兆头,觉得还是事先提醒他为妙。
“老先生,我建议你这两天最好抽空去医院检查一下心脏,否则时间耽搁久了,恐怕会产生病变。”
说罢,在老者满怀疑惑的眼神中,王昆迈步离开了。
这时,一名身着黑衣、戴着墨镜的高大青年忽地移步至老者跟前,十分紧张道:“欧老,要不要教训他一顿......”
“无妨,”老者冲青年摆摆手,目光若有所思地盯着王昆逐渐消失的背影,喃喃道:“小六,也许他说的对,最近我确实觉得左侧胸口有些烦闷,躺久了还会出现针刺般的剧痛,这样,上午约见陈区长的行程取消,先送我去趟第一人民医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