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番外四(1 / 1)

喜欢你这件事情。

我只和自己说过。

[一]

江妙费力地将头探到窗户前时,陈皓刚好进了一个三分球。

周围的队友发出一阵热烈的呼声,他伸手打了个响指,笑得十分灿烂。江妙也忍不住跟着咧开嘴,露出两个小虎牙,结果高兴过了头,“嘭”的一声,从椅子上摔了下来。

目及之处立马变得昏暗。

她揉了揉疼痛的屁股,维持着一个艰难的姿势。不知道为什么,刚刚铺天盖地的喜悦好像一瞬间被洪水冲散,疼痛蔓延到心底,变成一滩难以言喻的惆怅。

这是,她躲在这个废弃的工厂看陈皓打篮球的第十九天。

女生揉了揉发红的眼眶,蹲坐在地上发呆,好一会儿才从潮湿的空气里回过神来,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水笔,就像日剧里小清新的情节一样,在发黄的墙壁上写字:

暗恋你的第429天,发现你居然有酒窝,虽然它小的不可思议,但是还是让你笑起来变得很好看。你好像越来越完美。

喂,你这么优秀,而我却这么差劲,所以你,肯定不是我的对吧?

可是我还是喜欢你。喜欢的,自己都要被自己蠢哭了。

江妙凝视着眼前细小的字,墙壁上有水汽,将墨水化开来一点,又克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模糊又清晰的,让她顿时觉得自己的少女情怀很漂亮。

良久。直到工厂后面的露天篮球场又传来一阵欢呼,她才站起身,小心翼翼地再次爬上椅子,捂着屁股偷偷的看着篮球场里奔跑的陈皓,再一次咧开嘴笑了起来。

夕阳的光散漫开,将她的影子拖长,拖长,有些心酸,有些可怜。

从江妙十四岁起,她就知道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能被喜欢的人,中的一个。

陈皓是小说里走出来的男主角。陈皓很高,很英俊。陈皓打篮球打得好。陈皓成绩好。陈皓性格好。陈皓什么都好。

他就像一个巨大的发光体,是她世界里最高级的led灯,而她呢,只是他世界里万千飞蛾中的一只。

不是最起眼的,也不是最不起眼的。

她这样想着,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禁开始挤眉弄眼。

如果……眼睛再大一点,往上挑,眉毛再粗一点,嗯,鼻梁上挺,嘴巴变小......手一松,镜子里的人又变成了那个鹅蛋脸,有几颗小雀斑的普通青春期少女。

普通青春期少女。就是,长相不好不坏,成绩不好不坏,人缘不好不坏,有那么一两样特长,又有那么一两种缺陷的怀有那么一点浅薄的少女情怀的中国青少年最大的一个。比如江妙。

是那种,永远都不会成为偶像剧女主角的路人丁。

[二]

周四的大课间,是最受欢迎的大课间,因为没有课间操。

两个小女生正在叽叽喳喳地说着话:“江妙,我想吃你的栗子。”

江妙权衡了一下啊,“那好吧,你给我两瓣橘子,我给你一个栗子。”

对方果不其然地撇了撇嘴,“小气啦。”却还是拿橘子换了几颗栗子回来,剥着剥着突然冒出一句,“听说陈皓也喜欢吃栗子。”

女生的动作就是一顿,好半晌才露出一个敷衍的笑,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变得揶揄,“哟,知道的这么清楚啊。”

“那当然啦。我哥是他的队员嘛。”对方的表情看上去十分骄傲,“为了他,我已经更新了我的爱好,每个星期吃半个榴莲,看一本莎士比亚的书,买东西通通买绿色,等我学会打篮球,我就去表达我的爱情,成为他那根永远的肋骨!”

“千万别!”江妙下意识地喊了一声,看到对方惊诧的眼神,才尴尬地挠了挠头,“我是说,你别那么轻率嘛。你想喜欢他的人这么多,他怎么可能因为这些…….”就选择你呢。

没说出口的话,不用说她们也心知肚明。这是太真实的真实,江妙却因为自己的心怀鬼胎而觉得异常愧疚。

可是还能怎么样呢。

“你说的对啦。不过总有一天,他一定会被我的努力感动的!”

——还能怎么样呢。

夏柔书最起码还有说出口的勇气,可以光明正大地讨论,可是她,只能默默地暗恋,不动声色地打探他的喜好,在路过他时悄悄地挺直背脊,装作目不斜视,只能在周末跑到阴森黑暗的废弃工厂偷偷看他打篮球,跟着他到图书馆却假装偶遇在书架后手足无措地扯出淡定的微笑。

只能,在心里模拟出了无数场大戏却一个字也不敢说出口。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她喜欢的是自己闺蜜喜欢的人。

从一开始,就是因为闺蜜羞涩的念叨才了解的这个人,被闺蜜硬拽去篮球场看他打篮球、听他的发言演讲、看他在国旗下咧着嘴笑,被分享他的所有爱好和成就,甚至连小动作也知道的一清二楚。

而后日复一日,从一个出谋划策的旁观者,变成了泥足深陷的“第三者”。

因为是暗恋,所以把自己变成了最自私、最虚伪的人,就像荷花池底的淤泥一样,不见天日,暗无声息,悄悄掩盖这个心底最巨大的秘密。

“莳音,陈皓学长找你。”

一个声音在后门口响起。

江妙下意识抬头,就看见走廊上站着的男生,古铜色皮肤,五官俊朗,说话的时候偶尔会笑,一口大白牙衬着肤色分外显目。

“如果我要是有莳音那么好看的话,我就敢直接去表白了。”

身旁传来闺蜜羡慕的叹息。

江妙看着后门口正和莳音交流着学生会事务的男生,顿了顿,没有说话。

......啊。

是的。

在那一瞬间,突然有了想要变得更优秀的强烈念头。

如果,如果我变得更优秀一点,优秀到像他,甚至是比他更耀眼的地步,他怎么样也会注意到我吧?

[三]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高一下学期。

江妙和莳音成了同桌,

莳音是他们年级最出名的女生,因为长得漂亮,成绩性格也好,不管做什么都很出众。就是每次班务出现什么问题,班长第一个想到的不是班主任,而是哭丧着脸来找莳音——的那种出众。

所谓近朱者赤,人在靠近一个发光源的时候,好像莫名其妙的,自己也会跟着变得亮一点。

反正江妙是这样的。

不过半个学期,她的成绩就像正切函数极速上升,不知不觉就交了很多朋友,天生乐天派又豪爽的性格让她能非常自然地跟男生们称兄道弟,还不会让女生觉得“婊”。

就这个问题,江妙曾经奇怪地问过莳音:“你说我这么水性杨花,为什么居然没有女孩子diss我?”

“你哪儿水性杨花了?”

“就,我刚刚突然发现我的好朋友居然百分之八十都是男生欸。”

对方头也没抬,“那大概是因为你太清心寡欲了吧,反正我看你跟谁在一块儿都像在演穆桂英挂帅。”

“喂喂喂!”被说成是穆桂英的小姑娘顿时急了,“我也是有喜欢的人好伐!”

“啊哈?谁啊?”

“就……我家隔壁的王医生。”

陈皓的梦想是成为一个医生。陈皓爱穿黑衬衫。陈皓要考c大。陈皓的女神是王祖贤,因为他觉得女孩子长发飘飘打篮球的样子很漂亮。

于是在她的故事里,慢慢就出现了一个“爱穿黑衬衫、迷恋王祖贤的c大高材生邻家哥哥。”

刚好,她还真的有一个邻家哥哥叫王易盛,谐音巧妙转换,就能肆无忌惮地把自己的少女心事倾诉出来。

那些不敢跟夏柔书说的、怕她一秒就识破的心思,通通都倒给了莳音。

而青春期的少女,在交换了这些秘密之后,忽然就能变得很亲近。

直到有一个周末,她难得跟夏柔书约去买教辅,刚巧在书店碰到了很多认识的学长学姐,打完一圈招呼之后,才看见闺蜜怅然若失的笑。

她说,“妙妙,我要是能像你这样的话,我就敢直接去跟陈皓表白了。”

“......”

半年前还是“莳音”的宾语,现在就变成了“妙妙”。

——直到这时,才忽然发觉,她好像真的已经成长成了一个可以被其他人羡慕的姑娘。

但是陈皓……为什么又会在这种时候突然提到陈皓?

“天哪,他过来了,妙妙!”

袖口被紧紧攥住,女生下意识顺着闺蜜的目光往右侧看去。

果然。

是陈皓。

在心里画过无数遍的硬朗的侧脸轮廓,永远都一个牌子的黑色运动服,抱着篮球,和身旁的朋友说笑。他走过来,无意间扫过来一眼,江妙几乎是本能地,就露出一个微笑。

男生一愣,也笑着点点头。

“又是哪块小甜心?”擦肩而过时,她听见他朋友的玩笑声,带着一点司空见惯的揶揄。

“别闹了。”男生的语气带着无奈的笑,“帮忙编运动会校报的一个小学妹而已。”

编校报。学妹。

手指无意识绕了绕头发,表面上一派淡定,心里却因为他居然记得自己而咕噜咕噜冒起了热气。

直到他们走远,夏柔书才惊疑不定地问,

“你什么时候跟陈皓这么熟了?”

“之前运动会的时候,莳音太忙了,就把校报的工作托付给我,然后他刚好也在负责这个事儿,也不算熟吧,就认识而已。”

“……哦。”

——大概就是从这个节点起,和曾经的闺蜜慢慢疏远了。

不是主动疏远,而是被动地排开。

可是,正是因为心底的心虚和说不清道不明的愁绪,江妙完全没有了想要挽回的力气。

暗恋你的第712天,刚刚好,整整两年。因为你和曾经最好的朋友有了隔阂......我其实明白为什么。听说你喜欢榴莲和莎士比亚,而我刚好讨厌你所喜欢的,先天后天,我好像注定了不能做你的女主角。

喂,你会喜欢上爱吃红色火龙果的我吗?

没有人能够回答她。

[四]

江妙上高二那年,陈皓考上了c大。

然后又过了几个月,传来了他谈恋爱的消息。

很普通的一个女孩子,但据说喜欢他喜欢了很久,为他努力学习考上c大,金诚所至金石为开,最终写就了现实版的相原琴子和入江直树。

那天晚上,刚好是裴时桤的生日,季威和许集安他们开了酒,她就一直喝,喝到整个人都反胃,意识却还是无比清醒,死死保守着那个秘密,把所有的痛苦归咎于王医生要结婚了,抱着莳音嚎啕大哭。

陈皓,我也为你做了很多,高中三年所有的努力都是因为你,把你当成目标和理想,比杉菜还励志,比琴子还努力,可是为什么,你就没有为我金石所开一次呢?

......哦,因为我压根不敢说出口。

从最开始喜欢你,我就感觉自己像一个处心积虑想抢闺蜜男朋友的第三者一样,连偶尔说到你的名字都觉得羞愧和心虚。

我那么卑劣。

江妙后来想了很久,为什么青春时期的自己会对宁词这么反感。

大概就是因为,她把对自己卑劣行为的厌恶,通通都投射到了对方身上。

表面上声讨宁词,其实更多的是在声讨自己,那个求而不得或者压根连求都不敢求的自己。

有时候她真的很羡慕莳音,在最好的年纪,可以遇到一个足够相伴终生的人。

裴时桤这样一个众星捧月长大的男孩子,在看着莳音时,眼里的光比他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还要明亮。

她见过他在月考前几天都顶着一双黑眼圈来学校,从一个连“elephant”都不会拼的偏科生变成英语大神,仅仅只是为了考第一名给莳音留位置。见过他在莳音痛经请假的时候,整整两天都认真记笔记,然后装作一脸随意地丢给对方,用潇洒的嘲笑来掩饰不自然。见过他在午休的时候不睡觉,撑着下颚凝视前桌的女生,用手敛住窗帘不让光照到她的眼睛,眼里全是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笑意。

见过很多很多藏在所谓叛逆不羁之下小心翼翼的喜爱。

她看着看着,忽然就被自己感动了——是的,被自己感动了。

她想,当初那个暗恋着陈皓的自己,应该也就是像这样,诚挚又炽热,浪漫的让旁观者都忍不住流泪吧。

江妙觉得,她还是相信爱情的。

但是这种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恋爱,大概永远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暗恋你的第一千零三天,我在江南小城里吸着油墨味刷题,而你在京城接触更广阔的天空。

差了两年就好像是差了一生,此后不管是好是坏,都不再有交集。

[五]

收到c大录取通知书的那个上去,江家全家都洋溢着一种女儿要进宫做贵妃的喜气。

妈妈抹着眼泪,“说实话妙妙哦,你刚上高一的时候,妈妈真没想到你有一天会这么出息。”

江妙咬着妙脆角,“你以为我就想到了吗。”

其实,她自己倒没有太大的感觉,因为身边的小伙伴们大多都考的比她还好。

莳音稳稳上q大,和她的裴哥哥双宿双飞,令人羡艳。

毕业后的第一个暑假,莳音忽然报了一个画画班,说是现在终于有空开始拾起自己真正的爱好了。

江妙受她影响,莫名其妙也去报了一个街舞班,每天傍晚在舞蹈室扭腰扭胯扭屁股,觉得自己不仅没有变得和女团成员一样性感,反而更像是抽风的杏条干。

但是很神奇的是,大学开学后,辅导员看见她填的兴趣爱好里有街舞这一项,就问她有没有兴趣在新生晚会表演个节目,江妙硬着头皮上了,本以为只是个凑数节目,结果最后反响居然出乎意料的好。

她还因此进了校学生会文艺部,被选中成为了拉拉队成员,而后机缘巧合又成为了校礼仪队的领队,莫名其妙参加了特别多的活动。

到了大一暑假发表总结演讲时,履历吓人的丰富。

对于自己大学的第一年,江妙用“充实”两个字形容。

学分绩不错,朋友很多,追她的男生也很多,其中不乏有特别优秀的,但她压根连谈恋爱的心情都没有。

舍友有天没忍住,说江妙你眼光也太高了吧。

江妙一怔,忽然发现那一瞬间自己脑子里跳出来的第一个人,居然是陈皓。

整整一年,明明都在同一个校区,她居然一次都没有偶遇过陈皓。

想起来,微微有些怅然。

大概是,连老天爷都想让她去遗忘那个占据了她大半青春的少年吧。

后来江妙想开了,也尝试着去和一些条件不错的男孩子相处,但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差一点感觉,让她无法坚持到最后。

她打电话给莳音,惆怅这个世界上怎么就没有好男人了。

莳音笑着问,“你指的是什么程度的好男人?”

“最起码也要达到陈皓的标准吧。”——完全是下意识的脱口而出,话一说出来江妙就愣住了,攥紧手机,被头顶灼热的太阳刺红了眼眶。

对方在那头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想起陈皓究竟是谁。

“......妙妙。”

女生叹息道,“如果真的忘不了,就去见他一面吧,或许你看见他的第一眼,就会发现你牵挂的其实不是这个人,而是自己的青春。”

莳音这么聪慧的女孩儿,寥寥几句就可以猜出所有真相。

她握着手机,沉默了很久,竟不知该说什么。

“同学,小心!”

右边的篮球场忽然传来男生着急的喊声。

江妙还没来及反应,一个篮球就从天而降,精准地砸中了她的脑袋。

“嘭”的一声。

她连带着手机一起摔在了地上。

“那个,同学,你没事吧?”

男生从篮球场里跑出来,无措地蹲在她面前,

“要不要我送你去校医院?咦,江妙?......这是几,你能认得出来吗?”

熟悉的五官轮廓,古铜色皮肤,一口大白牙分外显眼。

连鼻尖的痣都和高中时一模一样。

盛夏烈日,她乱七八糟地摔在地上,看着男生手足无措的模样,眼泪忽然就大颗大颗落下来。

砸在地面、脚踝、他的手臂上,而后逐渐变成嚎啕大哭。

暗恋你的第两千三百四十二天。

我还是忘不了。

我所牵挂的,心心念念的,压根就不是那段苦涩压抑的青春时光。

而是那个在篮球场里灿烂笑着的少年。

少年懊悔地拍了拍脑门,

“江妙,你没事吧?先别哭啊,我送你去校医院......”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你居然还记得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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