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4 章(1 / 1)

<>田雪的老公姓郑,名叫郑则,是b市排名前几的装修公司老板,公司名叫‘爱家’。

能把田雪嫁给郑则,是田雪妈妈这两年最为得意的事情,逢人就爱夸两句。

都说一个女婿半个儿,她这个儿可真真是孝顺到到家了!

看到她身上的这项链、这戒指、这手镯没有?这可全都是他这个‘儿’给买的。

有人讽刺她,你就为了这点小恩小惠就把女儿给卖啦!

田雪妈妈当时就不乐意了,这话怎么能这么说呢!她是那种看中钱的人吗!她看中的就是郑则能对她女儿好,你想想,郑则能对她这个丈母娘这么大方,对她如花似玉的女儿还能小气的了吗!她女儿都不用出去工作,过的就是富太太的生活。

还有郑则公司这名,你听听:爱家爱家,一准就是个顾家的好男人。

你也别说郑则年纪大,不就是大她闺女十四岁吗!人家还没到四十呢!

三十八岁可正是男人的黄金年龄,再说年纪大点多好啊,年纪大的知道疼人。

至于人家郑则长的不好看什么的!肤浅!太肤浅了!

男人可不是靠脸吃饭的,长的好看有屁用,她闺女在大学交的那个叫‘什么初’的前男友长的倒是好看了,可是穷光蛋一个有毛用啊,能给她买金项链金手镯金戒指吗!

你也别说人家郑则粗俗,人家以前是叫郑大富,可是现在不是改名叫郑则了吗!

再说文化程度低点又能怎么样,人家郑则有本事,小学毕业也能让一堆大学生给自己打工,听说他公司里还有研究生呢,可见这学不学历的也没所谓,能挣钱才是最重要的道理。

前两天田雪妈妈接到了妹妹的电话,说是她女儿要结婚了,婚礼在a市举行,到时候请她去参加婚礼。

田雪妈妈一阵恭喜,放下电话就直撇嘴,没想到一晃眼她外甥女也要结婚了,还在a市,听说是跟她的同事,难道是嫁了个a市男人?!

啧,小丫头挺有本事啊,这么的也算是跳出中田县那个小县城了,颇有几分她当年死活要嫁b市人的风彩。

就是不知道那a市男人有没有钱,不过想来肯定是穷光蛋一个。

她跟她妹妹从小关系就不太好,苗苗这个外甥女她也只是前两年见过一次,小丫头长的还行,但学历实在是低了点,就她那个专科学历在a市那种遍地是大学生的地方能找到什么好工作!

同事?

田雪妈妈不屑,同事里能出什么‘好’人!估计也就一个a市户口值钱了。

现在看来啊,姐妹里还是她一直过的最好,田雪妈妈洋洋自得。

从小到大她就是最有本事的,她一直觉得自己是高姐妹一等的,只不过是投胎投错了而已,现在看来果然是这样,不说别的,就说她现在可是正经八百的大城市人。

而她的那些姐妹呢,生在小县城、长在小县城、到最后又嫁在了小县城,一辈子都出不了小县城的穷酸命!

她最瞧不起的就是她这个妹妹,明明模样不错,好好拾掇拾掇也不比自已差多少,可偏偏人又笨又木,嫁个男人也没本事的,生个女儿学习也不好,连个大学都考不上。

哪像她闺女啊,随她长的漂亮不说,她也有本事让她闺女受最好的教育,而她闺女也给她争气,考上的可是b大这个名牌大学,现在又嫁了个有钱人,什么都不用做就穿金带银的,谁能比的上。

她小时候跟姐妹比学习,长大了跟姐妹比老公,生子了跟姐妹比孩子,现在孩子长大了就是该比女婿的时候了,哼,她那帮姐妹这辈子就注定低她一头。

过了几天,田雪妈妈就收到了a市寄来的请贴,田雪妈妈嗤之以鼻,随手翻翻就把它丢到了一边,真能装,两个没啥本事的人结婚,到时候能来几个人啊,用个p请帖。

a市的习俗是早上迎亲,因此外地的都是提前一天就到。

夏罗事先把这些外地亲友的到达时间到达人数以及到达车次都列成了个表,租了二十几辆车让他们去车站接人,然后把客人直接送到酒店。

因此田雪妈妈和田雪才一走出出站口,就看到了一个特别醒目的牌子——参加苏初先生和苗苗小姐婚礼的朋友这边请。

田雪当时就愣在了那里,难以置信地看着那块充满着粉红泡泡的大牌子。

苏初,那个午夜梦回时,常在心尖回绕的名字,那个无论绕了多少次都无法说出口的名字,那个想的她喉头发甜,心中发苦的名字,是他吗?他要结婚了?还是……仅仅是重名?

田雪妈妈早就走到了牌子底下,马上有人笑容亲切的问到:“是罗梅女士吗?”

田雪妈妈高傲地点点头,“对,我是。”

“那罗女士这边请,我们为您安排了车,这就送您去酒店。”接待人员很是热情周到。

罗梅对这种被尊敬的状度很满意,点点头就要招呼着田雪一起走,谁想到一回头,田雪却不在自己的身后,罗梅的眉毛瞬间就拧了起来,锐利的眼神在人群中来回寻找,不一会儿就看到了还在出站口傻站着的田雪。

“想什么呢!还不快点走!”罗梅大步走回田雪身边,厉声喝到。

田雪被罗梅的声音一下子就唤回了思绪,第一眼就看到了妈妈暗含不满的眼神,她身子一抖,不敢多想,忙跟上了罗梅的步伐。

来接她们的车子并不是什么太名贵的车子,只是最普通的长安福特而已,罗梅不屑地撇了撇嘴,她女婿开的可是奔驰。

汽车开出停车场,一路向目的地飞奔出去,陌生的建筑飞快地在窗外闪过,田雪看着窗外的景色怔怔出神,又一次陷入了刚才的思绪之中,不会是他的,他怎么可能结婚呢,只是重名而已,重名而已。

“唉,师傅,我们这是去哪啊?”罗梅向司机问到。

“送你们去酒店。”司机目不斜视的回答。

“什么酒店?”罗梅皱眉,“三星以下的我可不去。”苗苗和她老公不会把她们安排进什么小旅馆吧,她可没法住那种不上档次的地方。

“是香格里拉,罗女士。”司机回答到,想了想,司机师傅又补充了一句,“是五星级酒店。”

“噢,那就好。”罗梅放下心来,随即又嗤笑一声,“苗苗这老公为了摆排场还挺豁的出去,不会是把老底都掏空了吧,对了,那男的叫什么来着?”

你太没见过世面了,罗女士,就新郎‘阿苏家’股东的身价,这种排场的婚礼办一百场都不带空的,司机暗中腹诽,不过嘴上却完全不耽误、且非常有礼貌地回答,“是叫苏初,罗女士。”

苏初的名字这么多年第一次听到从别人的嘴中念出,传入田雪的耳中,彷若炸雷,生生地激的田雪一个机灵。

“怎么了你?”罗梅皱眉不满地看着田雪,“怎么这么不庄重!”这孩子好像从出了火车站就不太对劲,真给她丢人。

“对不起,我不会了。”田雪低头。

“嗯。”罗梅哼了一声,不再管她,又回到了刚才的问题,“苏初?”罗梅疑惑,“这名字听起来怎么有点耳熟?”

“不!”田雪刷一下的抬起了头,“也许只是重名而已。”

“???”罗梅愣了一下,你认识?”

田雪苍白着脸摇头。

罗梅这时却也想了起来,“苏初,不是对你死缠烂打的那个穷小子吗?”

田雪脸色更白了,却仍然低声反驳到:“也许只是重名而已。”

“切!”罗梅不屑,“这世上哪来那么多重名,没想到这穷小子还挺痴心,娶不到你就娶你表妹。”

痴心?

田雪眼里一下子放出光芒,是这样吗?

是这样吧!要不然他怎么会娶自己的表妹。

罗梅却突然带着三分嘲讽七分高傲地说到:“苗苗那小县城出来的也就配捡我们不要的,我还当她出息了,能嫁个a市人,没想到越活越回去,直接找了个农村的穷小子。”

贬低完外甥女,罗梅又带着训斥与自得的语气对田雪说到:“你就感谢我吧,要不是我当初强迫你和苏初那穷小子分开,你现在就成农村妇女了,哪还有现在的好日子过。”

好日子……

田雪心中苦涩极了,她现在过的也叫好日子吗!

她和郑则完全没有一点共同语言,郑则又每天忙于工作,很晚才能回家。

她和他唯一的交流就是在床上,毫不怜惜的横冲直撞,只让她觉得犹如受刑一般。

她在家都快憋疯了,她想出去工作,然而郑则却极其大男子主义,他不喜欢自己的老婆出去‘招风引蝶’,只让她在家里呆着,她跟郑则求过好几次,郑则却斥责她不懂事,连她妈也骂她,说她有福不会享。

难道她剩余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守着一个空旷的大屋子,日复一日的等着一个男人每晚对自己施刑吗!

难道她读了将近二十年的书,努力考进名牌大学,就为了当一个又老又丑的男人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吗!

难道没有尊严、没有自主、如行尸走肉般的活着就是所谓的好日子吗!

前方红灯,司机缓缓把车停下,从后视镜里看了眼‘高高在上’的罗女士,嘴角直抽抽。

啥叫败家娘们,这才叫真正的败家老娘们。

他错了,他真的错了,等回家他就跟自家媳妇道歉去,他媳妇不就是没事爱逛个淘宝、天猫、聚美优品啥的么,他怎么可以说她败家呢!

跟这位一脚踢走身价上亿、年轻帅气金龟婿的败家中战斗机比起来,他媳妇一个月败个千八的算个毛啊!

<>

最新小说: 穿越从语文书开始 团宠小祖宗九百岁 谍海偷天 开局签到西游送太乙真人 九零福运小俏媳 从木叶开始的宇智波琴川 炮灰王妃今天洗白了吗 八零好福妻 我靠着茶里茶气嫁给了豪门大佬 成为反派得不到的黑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