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顿时觉得,他的脑海中多了很多的唱歌技巧。
这感觉很奇妙。
就象是本来就有的记忆,一下子被重新找回了,让人的气质,都在不知不觉中升华。
楚歌追求名,追求利,追求真爱,可是那些,都不是最根本的东西。
他最想要的,还是自身能力的提高,这样他就会觉得,是真真正正的有了逼格,而不是强行装逼。
从此以后,我摇身一变,就变成一个歌手了,楚歌差点笑得合不拢嘴。
楚歌毕业于一家三流的传媒学院,学得是主持和表演专业。
当然,楚歌最引以为傲的还是他的唱歌能力,只是他每次在宿舍里唱歌,都会遭到严重抗议。
连那些本来在宿舍里睡懒觉的同学,都会快速地躲出去,使他一直搞不懂为什么。
直到有一天,楚歌试着用录音软件,录了一首他的歌之后,他才总算明白为什么。
那一首歌,令他本人听得都差点没吐了,难怪会遭舍友们如此嫌弃。
一想到以前在班级的联欢晚会上,他还一直沾沾自喜地歌唱,楚歌就觉得一阵阵的脸红。
幸好一切都过去了,从此以后,他就是一个歌手了,货真价实的歌手。
咚!咚!
随着敲门声,杨梅走了进来,略显惊奇地道:“刚才是你在唱歌吗?不错啊!”
楚歌差点感动得热泪盈眶,没想到连他本人都嫌弃的歌声,竟然遭到老妈如此评价,真是世间难得的知音啊。
“没错。”楚歌连忙点头,“刚才就是我在唱歌,要不要我现场再给你来两句。”
杨梅连连地摇头:“打住!打住!我是说歌词不错,从哪里听来的,歌曲的名字叫什么?我到网上去搜就行了。”
楚歌一脸的失望。
沉默了一下,楚歌才道:“想要听歌呢,就由我唱给你听,不想听呢,就算了。”
杨梅想了想,还是拒绝了:“那我就不听了,受不了你的嗓子。真不知道为什么,一点都不随我,枉我给你取名叫楚歌了。”
说完话,杨梅就走了,只留下楚歌一个人,独自在风中凌乱。
“不听就不听,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大吃一惊。”楚歌哼了一声。
“啊啊啊啊!噢噢噢噢!”
楚歌试着练了练嗓子,自从有了汪老师的才华,他觉得不嚎两嗓子实在难受。
“楚歌吧。要嚎就到外面去嚎,别影响大妈休息。”楼上的王大妈从窗户里探出头来,提出严重抗议。
整个居民楼上的人,谁不知道楚歌唱歌难听,一听他唱歌,就唤起了那些痛苦的回忆。
楚歌没有办法,只好收拾衣裳出了家门,整个崇阳区那么大,他不信找不到练歌的地方。
出门不远,就是一处公园,楚歌到了一个树林里边,开始放心地练起声音来。
不得不说,楚歌的底子太差了,他属于那种五音不全的类型。
当年要不是他的嗓子扯后腿,他的专业课成绩不会那么差,好吧,不吹了,只怕仍是那所野鸡大学。
练了一晌的嗓子,楚歌觉得时候到了,于是声情并茂地唱了一首歌。
还别说,真的改善了许多,至少楚歌本人能听得下去了。
楚歌连忙查看他系统中的面板,结果发现他的技能,依旧只是那么两项,其中一项是围棋,另一项是足球。
围棋技能目前到了高级阶段,上升的空间不大,足球技能到了初级阶段,还大有潜力可挖。
只是楚歌的歌唱技能呢,竟然还没有开启,可见他连入门级都没有达到。
看起来,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歌手,他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夜里。
楚歌沉沉地睡了。
睡梦中,突然到了一个极其璀璨的舞台,他坐在高高的转椅上,面向很多热情的观众。
身后,突然传来一阵飘渺的歌声,歌声若有还无,听来却是特别地好听。
“要的就是这种感觉!”
楚歌突然间大吼一声,用力地一拍,椅子自动地转了回来。
“介绍一下你自己吧?”楚歌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说道。
一个梦断断续续。
楚歌突然间醒来,他怀里的选手突然消失不见,触目所及的竟然是一个枕头。
那梦想的海选并不存在,他更不是什么导师,一切只是南柯一梦。
楚歌不由地摇头苦笑,那一天还不知道有多遥远,他未免太心急了。
守得云开见月明。
楚歌一直默默地努力着,到了第三天的时候,他的唱歌技能终于被点亮了,目前他的级别是入门级。
这让楚歌很是欣喜,总算是有了好的开始,他的梦想可以继续。
楚歌能够感受到,每一天他的歌唱技巧,都在快速地进步,让他有一种成长的满足。
电话铃声响了。
竟然是魏索打来的,楚歌的高中同学,一个宿舍里的死党。
“楚歌,最近忙啥呢?”魏索熟悉的声音传来。
“没忙啥,在家宅着呢。”楚歌懒洋洋地道。
两人有很久没联系了,魏索突然打电话来,指定有事。
“老同学聚会呢,张华、陈平都去,我也去,你去吗?”魏索热切地问道。
“没兴趣。”楚歌意兴阑珊地道。
“切!我知道你的心意,还有好多女同学。”魏索不屑地道。
“那我就去吧。”楚歌好似突然来了兴致。
魏索很是鄙夷地哼了一下:“明天上午11时,江浙路中段江南风情园,不见不散。”
楚歌笑了一下。
凡是同学聚会,他一般都会参加,那些往日情怀,他很是珍惜。
只是楚歌是个比较内敛的人,真到了酒席宴上,他说不出让人头皮发麻的客套话。
就在这一晚上,楚歌竟梦到以前上学的时候,那种无忧无虑的年纪,如今是一去不复返了。
到了聚会的日子。
这天的阳光很是灿烂,照在人的身上有着淡淡的温暖,让楚歌心里很是惬意。
楚歌依然骑着他的两轮电动车,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异样,这只是代步的工具罢了。
按说以楚歌此时的收入,买辆一般的好车,那是绰绰有余。
可是楚歌还没有学驾照,就没有买车,他毕竟是一个对生活懒散的人。
到了聚会的地点。
楚歌将电动车停了下来,一看这个酒楼,还真是特别地上档次。
迎面就是一排的假山风景,下面有着清澈流水,里面游鱼相当地活泼。
所有的房间设计,都是仿古式,看上去仿佛让人置身古代的江南。
进门不远处有个亭子,一个身穿古代服饰的白衣少女,正在亭子里面弹琴,相当地清雅。
院子里有不少的孩童奔跑,看来有很多人带孩子来,并不是为了吃饭,而是为了让他们欣赏风景。
楚歌不由地暗自赞叹,在闹市中能做到这一点,怪不得这里的生意兴隆。
“楚歌,你来了!”魏索正在院子里东张西望,看到楚歌不由相当地欢喜。
两个人很长时间没见了,一见面很是亲热,勾肩搭背,特别开心。
“哈哈,你的女神也来了!”魏索兴奋地说道。
“是你的女神吧!”楚歌没好气地说道。
两个人指的是林语晴,她当时不但是班花,而且是校花,时尚的穿着,迷人的笑容,迷到不少人。
说起来,楚歌跟林语晴,还有过一次亲密的接触,那次林语晴崴了脚,是楚歌将她一路扶到校卫生室。
就因为这件事情,还引起校园里的风言风语,说林语晴是楚歌的女朋友。
事后,不少人出面警告楚歌,让他别有非份之想,还有人叫嚣着要揍他。
想到这些如烟往事,楚歌不由地笑了笑,他这次来只为叙旧,可不愿牵涉到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