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晚饭后聊天时,指导员温秀海无意中听说四班长黄德山在做服装生意。
听到这个消息,温指导员吃惊不小。小黄入伍三年来,表现一直不错,不仅入了党,被评为优秀士兵,还担任了班长,是连队公认的好兵。
这样好的一个兵,怎么会去干这种违纪的事呢?温指导员立即叫来黄德山了解情况。
“黄德山,最近有没有违犯纪律的地方?”温指导员婉转地问道。
“没有。”小黄肯定地答道。
“可是,听人说你在做服装生意。”
“哦,您是指这件事情啊。是这样的:前段日子我老家一位做服装生意的表哥给我来电话,说这边的服装便宜,要我帮他联系一批货。我只是帮他打听了一下价格,没有得一分钱好处。指导员,这也算违犯纪律吗?”
“你真糊涂!《内务条令》明文规定,军人不得私自经商和从事营利性活动,你这种情况虽然不算直接经商,但你从中牵线搭桥,事实上也是参与了经商,怎么不是违犯纪律呢?”听指导员这么一说,小黄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连忙说:“指导员,我错了,我现在就给表哥打电话,讲清部队的纪律规定,今后再不干这种傻事了。”
“知错能改就是好同志。”温指导员和蔼地说。
“至于怎么处理,要经过支部研究。但也不要背包袱。要继续干好工作,以实际行动来改正错误。”事情传开后,连队议论纷纷。
有的说小黄应该受到处分,有的说不应该给处分。支委会上,争论也很激烈:一种意见认为,小黄虽然平时表现一直不错,但这次毕竟违犯了部队纪律,不能以功代过,应该给处分;另一种意见认为,小黄是在无意中违犯了部队纪律,而且不是直接经商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加上认错态度好,能迅速改正错误,可以不给处分。
经过激烈讨论,支部决定对小黄免于处分,但为教育本人和全体同志,责令他在全连军人大会上作检讨,并联系此事给全连进行了条令的学习教育。
(《政治指导员》1998年第3期与刘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