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斯先生冲着托马斯挥了挥手,对方就识趣的退出了房间。
等房间里只剩下他一个人,彻底寂静下来之后。
丹尼尔斯先生轻轻抚摸了一下画上人的脸颊,语气轻柔的念着她的名字,“爱丽丝……”
很快,他就迎来了每天最开心的时间——回忆。
他最喜欢回忆的,就是和爱丽丝初次相见的那段时间。
那是个雨后的清晨。
在毁容之后,治伤花光了他的积蓄。
出于无奈,他只好回到母亲所在的乡村,给农场主做工,换取食物。
小地方的人没什么娱乐活动,因此流言蜚语传得飞快。
村子里的长舌妇们总是半是怜悯半是嘲讽的询问他,“你的脸和手是怎么一回事?”
这样过了一年多,丹尼尔斯先生不胜其烦,只好告别父母,准备去大城市打工。
然而他想错了。
原本他以为像他这样年轻力壮的男人,找工作不成问题。
却没想到,到了温斯特之后,居然一个愿意雇佣他的工厂主也没有。
一段时间后,他就不得不露宿街头了。
而雨天露宿街头,更是格外不好受。
这一天,他裹着半湿又土气的罩衫,蜷缩在街边的长椅下避雨。
却没想到有一个眼尖的警察,过来就发现了他。
“起来!你这乡巴佬!”
警察二话不说就用警棍给了他几下。
丹尼尔斯先生狼狈地爬起来,对方却不打算停手。
正当他咬牙发誓要给对方点颜色看看的时候,空气中突然爆发出一声枪响。
“砰!”
警察惨叫着摔倒在地。
他转头看去,一个娇小的女人,正用她那张樱桃小嘴,对着枪口吹气。
随后,这个小个子用另一只手不雅地掏了掏耳朵,对着警察呵斥道:“我正在练习射击,你这该死的猪猡,居然敢挡我的子弹!”
丹尼尔斯先生简直目瞪口呆,居然有人把开枪伤人说得这么理直气壮!
下一秒,更加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原本嚎叫的警察,在看清对方是谁之后,立刻捂紧了嘴巴,连一声呻吟也不敢发出来了。
丹尼尔斯先生就看着对方挣扎着往后蹭,直到那个小个子女人又一次说话了。
“怎么,打伤了你一条腿你就不能走路了?我给你三秒钟时间,趁我还没打烂你那肮脏的脑子之前,赶紧滚!”
几乎在她话音刚落的同时,之前趾高气昂的警察就弹了起来,一瘸一拐地往前跑。
在他的逃跑路线上,丹尼尔斯先生明显看到他的左腿一落地,就因为疼痛变得僵直一瞬间,然后再猛得弹起,往前一步,然后再次僵直,周而复始。
“喂!丑八怪!你要趴在这挨打吗?”小个子女人的声音可不怎么礼貌。
丹尼尔斯先生还有些没回过神来。
对方冲他伸出一只手,示意他赶紧站起来。
也许是对方的衣着太过华贵,又或者那张青春洋溢的面孔太过骄矜,丹尼尔斯先生手忙脚乱地爬了起来,人生第一次对一个女孩生出些自惭形秽的情感。
“怎么样?爽不爽?”对方问了这么一句没头没尾的话。
“什么?”
“我刚才给了他一枪,你有没有觉得很爽快?”
丹尼尔斯先生在对方直白的询问下,败下阵来,“相比于这个,他刚才逃跑的样子才……”
“哈!没错儿!这些帝国的哈巴狗!”
对方用她手里精致的遮阳伞敲了敲地面,然后说道:“我叫爱丽丝·雪莱,我有个俱乐部,专门收纳跟我一样的人,怎么样?要不要来看看?”
丹尼斯先生想着自己反正也没地方去,又身无分文,对方一个富家小姐,除了要他的命,又能把他怎么样呢?
而且对方行事肆无忌惮,如果想杀他,简直易如反掌。
这样想着,他点了点头,介绍自己,“约瑟夫·丹尼尔斯。”
爱丽丝看了一眼他完好的右脸,啧了一声,说道:“跟我来吧,先过去换件衣服。”
说完,她时不时用遮阳伞的伞尖戳一下地面,哒哒哒地走了起来。
让人疑惑的是,这样一个有钱人,居然不坐马车,而是坚持自己走路。
丹尼尔斯先生跟在她身后,偶尔看到她不太自然的停顿一下,然后对着地面咒骂一句什么,再急匆匆地继续往前走。
总体来说,这是个暴躁又神经质的女人。
他们走了足足三条街,才到了爱丽丝所说的俱乐部。
丹尼尔斯先生很快就明白了,什么叫“跟我一样”的人。
这里的人,都是残疾人。
想到这,丹尼尔斯先生诧异的看了爱丽丝一眼。
爱丽丝弯下腰,掀起了裙子一角。
这个女人怎么这么放荡?
这是他的第一想法。
只不过下一秒,这个想法就荡然无存了。
对方掀起的裙子下面,不是光洁的女人的小腿,而是一个泛着冰冷的金属光泽的义肢。
难怪对方走路的时候,看起来不太自然,原来她是个瘸子!
“好了,现在你也是这里的一员了!不过你看起来可是什么都不会,没关系,不会可以慢慢学。埃德蒙!先带这个傻大个去换套衣服。哦,对了,这家伙叫约瑟夫!”
说罢,爱丽丝拄着她那个充当拐杖的小遮阳伞,一瘸一拐地走去休息区坐下了。
“你不该走这么久的路!”旁边一个女孩儿生气的对她说道。
“别管这个,我也就走路的时候才觉得自己像个人,嘶……你擦药就不能轻点?难怪你这家伙嫁不出去!白长了一张好看脸蛋!”爱丽丝一边任由那个女孩儿擦药,一边还不断抱怨。
丹尼尔斯先生发现,那个女孩儿耳朵上戴着一个什么东西,直到熟悉了之后,他才知道,那个东西叫做“助听器”。
只不过此刻他可不知道这些。
于是他被那个叫埃德蒙的小侏儒催促着,去了另一个房间。
对方用一个为了他的身材特制的小梯子,爬到置物架顶层,找了一套衣服出来。
“快换上!要不是爱丽丝发话,我才不给你这种傻大个儿找衣服!”对方声音带着侏儒特有的尖利,显然非常不喜欢他这个六尺多高的大块头。
丹尼尔斯先生去了有热水的淋浴间,洗干净身体,这才换上那套舒适的衣服。
他身材匀称,又做过许多年的体力活,穿这套黑色礼服很合适。
几乎是出来的一瞬间,他就听见了一个口哨声。
是爱丽丝。
“还不赖嘛!”对方这样点评了一句,随后说道:“跟我来吧!”
她又一次急匆匆地走起路来,身后还伴随着那个美貌女孩的咆哮:“爱丽丝,我刚说过!不要走那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