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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逃!逃!逃!(上)(1 / 1)

“隆隆!”

急促的蹄声如同闷雷似的,震得地皮都在颤抖,马蹄踏处,溅起大片大片的烟尘。

一支队伍正在疾驰,他们身着红色的军服,红色的盔甲,是一支赵军。

没错,这就是一支赵军,在大漠中驰骋的赵军!

他们正是李牧率领下的一千精锐,他们完成了挖匈奴祖坟的重任后,悄悄离开龙城,然后,李牧一声令下,让这一千精锐恢复了赵军的打扮。

挖掉匈奴的祖坟仅仅是李牧所要完成的重任之一,他的另一个重任就是要把匈奴引到秦异人预先选好的战场上,不能一走了之,还要留下蛛丝马迹,还要让匈奴不能追丢了,是以,恢复赵军装扮就很有必要了。

果然,李牧他们恢复赵军装扮,匈奴就如同见到臭鸡蛋的绿头苍蝇似的,紧追而来,一副不把李牧他们撕成碎片不罢休的样儿。

在赵军身后不远处,正有一队匈奴在追杀。这队匈奴人数不太多,不过五六百人,却是身材高大,极为壮硕,很是精悍,一瞧便知这是匈奴的精锐。要不是精锐的话,也不可能追上李牧他们了。

“讨厌的匈奴,总是甩不掉。”司马尚眼中如欲喷出火来,扭头打量这支匈奴,大是着恼,忍不住大声咒骂起来。

这支匈奴已经追了他们半天了,总是甩不掉。若是不能甩掉这支匈奴,李牧他们就有危险了。

“这要怎生是好?”

“依我说,我们不如回头干一家伙,把这些讨厌的匈奴干掉再走也不迟。”

“干掉匈奴?你以为那么简单?你不见这支匈奴身后有不少匈奴穷追而来吗?那叫一个多,黑压压一大片,一眼望不到头。一旦我们被拖住了。就是想要脱身都难啊。”

不仅司马尚在着恼,就是一众精锐也在着恼。

他们没有说错,这支匈奴仅仅是匈奴的先锋,冲在最前面的匈奴。在他们身后,有不计其数的匈奴追来,若是他们被缠住了的话,要想脱身几乎是不可能了。

“传令,不要理睬匈奴,给我逃!狠狠的逃!”李牧眼中精光一闪。大声下令。

命令传下,赵军虽然不甘心,却不得不执行,拼命的逃跑。

赵武灵王推行著名的“胡服骑射”,是以赵军都有一身不俗的骑射功夫。这骑马逃命那是驾轻就熟,逃跑起来很是迅速,很快就逃出老远。

回头一望,这支匈奴仍是追在身后,没有被甩掉。

“将军,得想个办法,把这支匈奴甩掉。”司马尚驱马来到李牧身边。提醒一句,道:“我们绝不能让他们追上了。”

要是被这支匈奴追上了,李牧他们就有大麻烦。

“甩掉?何必要甩掉?”李牧却是摇头。

司马尚的建议是眼下最好的决定,李牧竟然不采纳。还真是让人想不到,司马尚忙问道:“将军,这打算怎生做?”

李牧并没有回他的问话,而是一勒马缰。战马嘶鸣一声,猛的停了下来。

“传令。列阵。”李牧眼中精光暴射,大吼一声。

“列阵?”一众精锐个个睁大了眼睛,惊奇不已,眼珠子差点瞪掉了。

他们就是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到,李牧竟然要他们列阵,要不惊奇都不成。

“不会是要我们与匈奴大战一场吧?”

“眼下该当逃命啊,不能停。”

一众精锐万分惊奇,悄声议论。

这支匈奴队伍后面有着大片大片的匈奴,少说也有数十万。若是他们被缠住了,这些匈奴赶来,不要说杀他们,就是一人一口唾沫,也会把他们淹死。

“列阵!”李牧沉喝一声,如同惊雷炸响。

一众精锐不敢不执行,只得停下来,开始列阵。李牧是不世出的军事天才,他的号令极严,他的军令精锐不敢打丝毫折扣,列阵很是迅速,很快的就列成了阵势。

这阵势不错,横成行,竖成列,厚重谨严,而又杀气腾腾,让人心悸。

“将军,你这是……”司马尚很是焦虑。

“甩不掉,那就杀掉!”李牧却是镇定异常。

他的镇定影响了一众精锐,躁动的心平复下来,准备应战。

“兄弟们:我知道你们在担心,在担心匈奴的大队人马,说句实话,我也在担心。”李牧一拉马缰,来到队伍前面,大声训话道:“要不是我担心匈奴的大队人马,我早就把这支讨厌的匈奴干掉了。”

说到这里,微一停顿,道:“这支匈奴追了我们这么久,我们大赵好男儿绝不能咽下这口气,我们一定要把这口怨气撒在匈奴头上。我命令你们,举起手中的剑,把这些讨厌的匈奴劈成碎片!杀!”

右手一挥,手中赵剑幻出一朵漂亮的剑花。

一拍马背,战马嘶鸣一声,转过身,对着匈奴就冲了上去。

“隆隆!”赵人是豪杰性格,性子刚烈,他们被匈奴追了这么久,心里早就着恼了,再被李牧一激,立时热血澎湃,杀气冲天,策马冲来,挥着手中剑,嗷嗷叫。

正在追击的匈奴一见赵军不仅不逃,反而杀了回来,立时大喜,吼得山响:“可恶可恨的赵狗,他们挖了大匈奴勇士的祖坟,大匈奴的勇士绝不能放过他们!大匈奴的勇士们,拿起你们手中的弯刀,砍掉赵狗的狗头!剁碎赵狗的骨头!”

然后,匈奴如同凶神恶煞般,挥着弯刀,杀气腾腾,对着赵军就冲了上来。

祖坟被挖这种事儿,在匈奴历史上就没有出现过,他们早就对赵军恨得入骨,恨不得把赵军撕成碎片。有了这等良机,匈奴岂能错失,岂能不冲上来?

两支队伍都是热血澎湃,誓要把对手斩于马下。谁也不让谁,就象两座大山轰然相撞似的,很快就撞在一起,迸溅出无数的血肉和鲜血。

“啊!啊!啊!”惨叫声此起彼伏,响彻天际,不断有人落马。

匈奴虽然凶狠,想要报仇,想要雪耻,却是无奈他们的装备与赵军差得太远。匈奴只有皮甲、弓箭和弯刀这些兵器。为了保护这一千精锐能够逃回来。秦异人特的命人为他们准备了铁甲和铁兵。

铁甲铁兵,在当时极为金贵,就是秦军也是数量不多,秦异人这是下了血本。

这血本下得值,匈奴的弯刀砍在赵军身上。只能溅起一溜火星,伤不了赵军。而赵军手中的赵剑砍在他们身上,却是实打实的,匈奴死伤不少。

这就是一场屠杀,一边倒的屠杀,匈奴压根儿就不是赵军的对手。

然而,匈奴被仇恨激怒了。虽是处于下风,却是没有逃跑,而是吼得山响,与赵军激战。

“嗯。”李牧眉头一挑。大是讶异。

以李牧对匈奴的了解,匈奴没有什么号令,没有军纪一说,打起仗来是一涌而上。打得赢的话就是越打越狠。若是打不赢的话,马上开溜。绝不恋战。

今日,匈奴却是舍生忘死,非要拼个鱼死网破,李牧还是头一遭遇到。

“原来如此!”随即,李牧就想明白了,他挖了匈奴的祖坟,激怒了匈奴,让匈奴不计代价,舍生忘死了。

挖祖坟会激怒匈奴这是必然,会不会让匈奴不计生死而恶战,李牧没有把握。此时见到,眼中精光一闪,不由得大喜,道:“或许,这可以好好利用利用呢。”

匈奴虽然不计生死,要与赵军拼杀,奈何装备的差距太大,只有被赵军屠杀的份。

很快的,匈奴就被赵军斩杀殆尽,没有一人逃走。

不是匈奴逃不掉,而是他们压根儿就没有逃。今日的匈奴与往昔大为不一样,那就是他们敢打敢拼了,可以舍生忘死,他们宁愿战死,也不愿逃跑。

“走!”战斗一结束,李牧立时下令。

此地绝不能久留,紧随而来的匈奴那是百万之众,要是逃得慢了,被匈奴追上,那就是连渣都不剩,即使李牧不下令,这些精锐也知道该怎么做。无不是一拍马背,再度开始逃命。

李牧他们刚刚离开没多久,就见一队匈奴追到。

这支匈奴人数不少,足有一千四五百人。而且,这支匈奴身材很是高大、健壮,如同铁塔似的,人人透着精悍之气,一瞧便知是匈奴的精锐。

更重要的是,这些匈奴清一色的青铜盔甲,这是匈奴单于的本部精锐。

领头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将军,他是匈奴的左大都尉,是匈奴的高官,很得单于信任。左大都尉来到近前,一拉马缰,战马停了下来,打量一眼战场,道:“血还未冷,赵狗刚刚离去。追!一定追上赵狗!”

一夹马肚,箭一般飞驰而去。

“隆隆!”匈奴紧追而来,溅起大片大片的烟尘。

“李牧,你逃不掉的。”左大都尉大声喝道,道:“追!李牧就在前面,一定要追上他!就算跑断腿,也要追上!”

他对李牧这个胆大妄为到挖匈奴祖坟的仇人是誓在必得,非常追杀李牧不可。

大仇人李牧就在前面,这很能激发匈奴的血性,无不是打马直赶,然而,始终不见李牧他们的身影,这让左大都尉很是惊讶。

再说李牧,率领人马飞奔而去,逃了一阵,李牧一拉马缰,停了下来,道:“后面又有匈奴追来了,我们先把这队匈奴吃掉再说。”

“将军,万万不可呀。”司马尚急了,忙阻止。

“不!就这么做!我们不能就这么逃回来,而是要一路杀回去!”李牧沉声道。

“将军,你不愤匈奴追杀,我们不能还手,只能逃命,这我能理解。可是,千万莫要意气用事啊,眼下我们当以逃命为要。”司马尚苦笑道。

若是可以的话,他也不想逃,想要多打几仗呢,赵人没有孬种。

“我不是意气用事。”李牧摇摇头,道:“你可知我为何如此做?”

“为何?”司马尚还真是想不明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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