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挥官!”医生忙将药放下:“我拿来的药有两种,口服和外用,用法用量都写在瓶身上了。”看来,指挥官是打算亲自给人家姑娘用药了。
原本,听说指挥官“宠幸”了一个女孩,他还有些不相信,要知道,因为指挥官童年时期受到的某些伤害,他对所有的雌性生物都充满了厌恶,更成了洁癖中的洁癖!这么多年,他也一直都是清心寡欲的,怎么可能忽然就对哪个女人有感觉了?
可事实上,他不仅有感觉了,还将人家姑娘做到伤痕累累,并且,亲自打电话咨询他要怎么处理淤青和撕裂?!
听到指挥官严肃认真的询问该怎么处理女人私密处的伤害时,医生只觉得头顶天雷滚滚。
指挥官大人,知道您不拘小节,可您和您女人之间私密的事情,您可不可以表达的婉转一些?
没有办法,他只能硬着头皮支支吾吾说了几句,然后送药过来。
威猛!指挥官太威猛了,从不吃肉,一旦吃肉,就恨不能将肉嚼成沫沫!
可怜的小姑娘,难怪会哭的那么悲惨……
“还不滚?”
医生正在替雷欢妮“可惜”,薄简苍冰冷的声音就压了下来。
他吓得一哆嗦,忙说:“滚!指挥官,我马上就滚!”说完,一溜烟的跑出了房间,好像生怕晚一秒钟,就会尸骨无存似的!
房间里再次只剩下薄简苍和雷欢妮。
“不松手吗?”雷欢妮的视线落到雷欢妮的紧抓着他胳膊的手上。
雷欢妮马上收回了手。
薄简苍嘴角勾了勾,起身,去将门关了,还打了反锁,才返回来。
“哭够了?”
雷欢妮将头偏到一边,不回答。
“把身上的衣服脱了,我给你上药!”
雷欢妮下意识的抓紧了自己的衣服,摇了下头。
“嗯?”男人的声音微扬。
“你把手机还给我,我要给我哥打电话!”雷欢妮鼓起勇气,提出了一个要求。
她没有办法从这野蛮人手里逃走,还不能向自己的大哥求救吗?
除了在霍一航的事情上,从小到大,大哥可都是事事依她的,只要她告诉大哥这野蛮人的真相,大哥肯定会来救她的,还会狠狠的教训教训这野蛮人。
到时候,她也将这野蛮人用铁链子锁起来,喂他吃那种会让男人冲动无比的药,一定不给他女人,让他全身爆裂而死……
死?好像残忍了一点点,那就废掉好了!他这样的野蛮人,断子绝孙活该!
这么一想,雷欢妮好像真的看见自己反压制住了薄简苍似的,眼里还划过一抹得意。
然而,薄简苍只一句话就粉碎了她美好的幻想。
他说:“我已经给你哥打过电话了,说好了,等你怀孕后,就带你回去办婚礼!”
怀……怀孕?
雷欢妮像是被雷击中了,外酥里碎。
——薄简苍,你大爷的!
竟然还想让本小姐给你生孩子?
难怪之前那么多次,你丫的都不用那啥套。
雷欢妮骤然一惊,对啊,他之前那么多次都是直接上<spanid="EQP2yAP4oAW5w8Fv5cn82T1pdvGnk"style='display:none;'>1;151486889128018</span>了,那她的肚子里此时此刻,是不是已经有一颗种子在发芽了?
尼玛!
“我不喜欢孩子!”雷欢妮说:“薄简苍,我非常非常非常的认真且肯定的告诉你,我一点都不喜欢孩子,我也不会带孩子,那种成天淘气哭闹的小祸害,我看到就讨厌!我早就做好决定了,就算以后和谁结婚,也会丁克,丁克你懂吗?”
“不重要。”薄简苍冷声说。
雷欢妮一愣,啥玩意儿又不重要了?
“你不喜欢,不重要!”薄简苍解释:“我喜欢就行了!”
“我薄简苍的孩子,岂是那种普通的只懂的淘气哭闹的小孩?自己生的孩子总是不一样的,等你怀上了,自然就喜欢了,母爱是天性,你不会带孩子,也不重要,我会亲自带。”
雷欢妮顿时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说啥?他要亲自带小孩?
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带?
难不成是将小孩当他手底下的那些雇佣兵,往丛里一扔,自生自灭?
——不得不说,雷欢妮真相了。
后来,孩子刚刚有一点自我生存的能力,薄简苍就这么对待孩子了。
当然,那时候,雷欢妮也算是翻身了,至少不会完完全全的被薄简苍压制,偶尔,也能反压制那么一两次……
这是后话。
此时此刻,薄简苍站在绝对强势的位置上,雷欢妮就算再有愤怒和不甘,也不得不低头。
他只是想给她擦药,她有什么好怕的?
至于羞耻什么的,做都做过那么多次了,脱个衣服算什么?
想到这里,雷欢妮认命的开始脱衣服。
可是,想法很勇敢,真正做起来,还是有些困难的……雷欢妮花了二十多分钟,才终于将自己脱的不挂一丝,然后就往床上一趟,闭紧了眼睛:“擦药吧!”
薄简苍也不啰嗦,看了一下医生拿过来的药,找到外用的那种,拆开,就开始给雷欢妮擦。
他的嘴角,渐渐噙起一抹不明的意味,温热的指腹沾上药膏,反复的在雷欢妮的肌肤上游走……
刚刚,他就是故意的让雷欢妮自己脱衣服的,这女人性子太野,又从小被雷东瀚娇惯坏了,当然没那么容易就服从他。
这不重要。
他有足够的耐心将这女人调教好。
至于为什么认定了要选这女人结婚,只因为,这女人救过他的命。
不是亲自救的,但也差不多。
半年前,他接了一单生意,去常年燃烧着战火的中部国家,生意比较大,他亲自去了,出发之前,雷东瀚来拜访,带来了一张雷欢妮的照片,表达了想要嫁妹的意愿。
他当时看了一眼,只觉得照片里的女孩很阳光,随手,装进了自己衣服的口袋里。
战场上,出现了意外,他为了救属下的一组人,被炮火轰下了山崖。
只是冲击力,没死,但也摔的全身是伤,多处骨折,一旦自行移动,就可能会变成半残废,于是,他只能躺在原地等待救援。
但因为他当时所处的位置比较的隐蔽,救援的人找了好几圈都没有找到,就以为他被河流带走了,顺着河流去下游寻找了,而他就在原地,躺了很多天。
当时的坏境,极其的燥热,白天的温度高的能轻而易举的将鸡蛋煮熟,夜里的温度也比白天低不了几度,没有水,也没有食物,身上的伤口还一直在流血,他很快就撑不下去了。
勉强能活动的手,搜遍所有的口袋,除了枪、刀和子弹,就只剩下那一张雷欢妮的照片。
人在黑暗绝望中,最容易被温暖阳光的东西所打动。
照片上的雷欢妮,很美,充满阳光和活力,皮肤白皙,身材火辣,小脸精致,嘴唇微微张开,像是在和他说话,鼓励他撑下去。
这个女人,忽然就在他的心里鲜活了起来。
他望着头顶的蓝天,像是看到她朝他走过来,告诉他,她将成为他的妻子,成为他此生的温暖和慰藉。
撑下去,活下去!活着回去娶她。
他在心里幻想着,想抚摸着她的肌肤是什么感觉,想亲吻她的唇是什么感觉,想她身上会散发怎样迷人的气息,想和他谈一场恋爱会有怎样的热烈……
过去那些年,除了已经去世的母亲,他憎恶所有的女性,当然,也没有任何和女人相处的经验,但是第一次,在面临死亡的时候,他无比的想要那个女人,以至于想的多了,身下都有了反应……
他从来不怕死,拼了命的站在没人能再欺压他的高度,不过是因为年少时期那些不堪的经历,不过是因为母亲死前告诉他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活的比所有人都强大!
可是强大的背后,却只有孤独和冰冷。
他宁愿死去,反倒是种解脱。
可是这一刻,他忽然就不愿意死了,他还不知道那女人是怎样的滋味,他还没有触及到她的温度和柔情,他不甘心!
欢欢,欢欢……
他在心里喊着她的名字,继续咬牙坚持,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一天,两天……
即便是伤口发炎高烧不退也没有放弃,后来,伤口处的腐肉吸引来鹰,他将鹰杀死,吃掉,恢复一些体力,继续等待,直到,被成功救援……
养好伤后,他本来准备马上去见雷欢妮,却又接了沙利王子的单,耽误了一个多月的时间……雷东瀚再打电话过来,告诉他雷欢妮到了荣城,他一着急,就带着沙利王子来到了荣城。
已经不想再浪费和她认识的时间了。
而现在,她终于变成了他的女人,他一点都不讨厌她,恨不能一口将她吞下去,要不是顾忌着她的身体,他一定缠着她继续疯狂。
这不是他的作风,太过放纵了一些,但是,他的神经已经绷紧了很多年,和自己的女人放纵放纵又有什么关系呢?
或许是薄简苍的动作按摩式的舒服,又或许是挣扎着这么一番后,雷欢妮也累了,她竟然不知不觉得睡着了。
薄简苍擦完药,才发现她的状态,嘴角勾起一抹满意的笑,起身,给她盖好被子,然后,在她的唇上吻了一下:“这才乖!欢欢,你必须早点适应我,早点记清楚,你的男人,只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