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蒂不知何时出现在了于艮的身后。顶盔掼甲拖长刀,腰背笔直,脸上也恢复了清冷,恢复了酷酷的中性美。
想来温蒂此时现身广场,也是经历了一番思想斗争的。十七岁的少女哦,说不定在温蒂心里,觉得谁都像是窥破了她内心的秘密——到底有啥秘密呢……
于艮出门布道时,并未对温蒂说过什么,也没有想太多。
温蒂终于走出家门,其实是意味深长的,虽然她自己并不一定考虑得那么清楚,只是随心任性而已。
这恰好说明,温蒂毕竟不是金丝雀。还是那位关键时刻能够站出来,振臂一呼,冲锋在前,面对强敌死战不退的大将军。
于艮心疼之余,也是欣慰——愿意做什么,那就做什么吧。哥定不让自己的女人,再次面临生死考验就是!
当然,于艮也是强忍着不去端详温蒂,万一再把大姑娘给看得脸红了呢?
偷看温蒂的当然也有,鲁库就是这么一位大叔——昨晚温迪罕可是和阿布卡赫赫在一起的哦!
鲁库当过德敦的亲兵,算是看着温迪罕长大的吧,甚至是温蒂的师父之一。温迪罕一直跟鲁库很亲,鲁库也一直关照着温迪罕。
原始社会人命贱,能活到五十岁就算是长寿老人了。鲁库虽然脸上沟壑纵横的,其实才不过四十岁出头。搁在后世,正是男人一枝花呢,意气风发,爱上层楼。
鲁库的个人战力并不算突出,壮年时最高的职位也不过是蒲辇,也就是五十夫长。当然,作为存活至今的老兵头,鲁库胜在身经百战,经验丰富,是在血海里游过泳的。
上次战斗中,鲁库等人被胡沙虎所代表的新生代所淘汰,没承想却是因缘际会,在温迪罕的率领下打了一场恶战,打出了一个拯救盆奴里的英雄群体。鲁库手刃两名女真人,再次顽强地存活了下来。当然,阿布卡赫赫也算是鲁库的救命恩人吧。
得温迪罕之推荐,鲁库担任了阿布卡赫赫卫队的常务副总指挥,也就是实际负责人,直接被阿布卡赫赫封为猛安。鲁库的身份骤然提高,自然是压力山大,但也有第二青春降临的感觉——哈哈!再打个十年八年,再活个十几二十年,那都是没有问题的!
鲁库还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嘻嘻哈哈的,和谁都能说得上话,各方面的关系都处理得很好,阿布卡赫赫的指示贯彻得很到位。
现在的鲁库只是衷心地希望,温迪罕早点为阿布卡赫赫生一个大胖小子……
同样偷看温迪罕的还有兀术。昨晚兀术发现了温迪罕的行李,就想着帮忙给送过去。结果却被鲁库坚决地制止了——瞎操心个甚,温迪罕难道不会照顾自己吗?
兀术虽然贵为阿布卡赫赫卫队副总指挥,越里吉酋长,对鲁库却是非常尊重的。兀术进驻军营以后,就一直跟在鲁库后面行走,如饥似渴地学习着各种行伍知识,进境飞速。
鲁库也是真心喜欢这个愣头愣脑却颇具慧根的半大小子,悉心给予指导,虽然明知道兀术是个女真人——生为女真人又不是他的选择,谁又是完美的呢?
按照阿布卡赫赫指示,鲁库和兀术齐心协力,连夜把可堪一战的越里吉人挑了出来,准备狠狠地整训,早日向阿布卡赫赫卫队看齐,至少也要达到盆奴里勇士的水平……
也是,温迪罕会照顾自己。兀术若有所思——昨晚温迪罕借用了阿布卡赫赫的熊皮?好像没着凉的样子。
看着温迪罕冷若冰霜的脸颊,兀术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怪怪的感觉,此前从未有过的……
“越里吉的勇士们,加油!”
“下面由温蒂将军主持选拔整编工作。我不在时,温蒂将军说的话,就是阿布卡赫赫说的话!”
阿布卡赫赫结束布道,给温蒂将军做了背书,就迈着方步返回了酋长府邸。作为精神领袖,是不能事必亲恭的,于艮对此把握得很好——不嫌累的吗?
“将军”这个词,兀术不会翻译。阿布卡赫赫也没给他询问的机会,兀术就直接给音译过去了。嗯,听着就很高大上!可是,温迪罕怎么又变成温蒂了呢?
根据事先规划,越里吉勇士只选一千人。按照阿布卡赫赫卫队进行建制,各级领导暂时由阿布卡赫赫卫队成员兼任。采用赛马的方式选拔人才,逐步任用越里吉人。阿布卡赫赫卫队,其实还兼有教导大队的职能。
当然,这些事情,就不劳于艮操心了——哥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呢……
比如收拾一下战利品啥的。沃淩同学已经开始了,拖着病体,指挥着两个厨娘,把五六十个包裹全都打开了。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沃淩兴奋得大呼小叫的,压根就没注意到于艮归来。两个厨娘倒是看见了,赶紧跪在地上,浑身颤抖。胡里改人倒也有些古怪,男人跪地是单膝,上身挺直。女人跪地则是双膝,五体投地。也可能是吓的?看见了主人家的财富?死罪死罪……
“阿布卡赫赫,这是我的!”
沃淩一溜烟地迎了上来,手里捧着一摞子亮闪闪的小碗——这是银餐具?
“当然是沃淩的,谁都抢不去!”于艮伸手把沃淩抱了起来,顺道又刮了一下小鼻子。呃,有清鼻涕呢,穿得倒也暖和。感冒其实不算什么大事,不发高烧就好。
这一套银碗共有六只,和后世的饭碗差不多大,远小于胡里改人日常所用的木碗。那边还有一堆银盘子和银勺子,不用说这些也都是沃淩的。是该换一换了,于艮用了四十多天的木碗木勺,总有种洗不干净的感觉。
居然还有六双银筷子?看上去崭新的。这个倒是稀罕,胡里改人并没有使用筷子的习惯。于艮初临贵宝地,一切从俗,并没有做出这项伟大的发明。
银餐具很精致,看着很像艺术品,应该是出自大宋的手工艺人吧。也不知道倒了多少次手,辗转数千里,终于到了哥的手里,结束了明珠暗投的凄惨身世……
这一大堆东西,可能是原越里吉酋长的全部财富,甚至是历代积累。塔呼喇那个夯货的地位足够高,而越里吉酋长被迁往阿勒楚喀,显然也没有受到应有的礼遇。
卖身投靠敌人,回头合伙坑昔日战友,拿着滴血的投名状,这种人走到哪里都是受人鄙视的——谁知道下一步会不会被他坑了?有用时用一下,没用时杀了也就杀了。
另外,塔呼喇驻守越里吉的两个月,也没闲着就是了。说不定每家每户都被他搜刮了个遍,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大的民愤。
当然,人口数千,壮丁接近两千的越里吉人,被塔呼喇带着三四十个手下**,这就是另外一个题目了。刚才于艮已经开展了教育活动,越里吉人许是经济发达的缘故,战斗精神比之盆奴里明显不足,还需要长时间的浸淫。
看来,强盗确实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这是女真人乃至游牧民族侵略汉民族的原动力。可是,哥身为汉人,生在红旗下,长在阳光里,又受党教育多年,长期为人民服务,做这种事情还是有心理压力的。
不过,黑吃黑就不同了,嘿嘿!
“这是你俩的,去吧!”于艮捡了两匹绸缎,两匹麻布,递给了两个厨娘。
两个厨娘颤巍巍地双手接过,听沃淩的翻译才知道阿布卡赫赫赐予,又磕了三个头,这才千恩万谢地走了。麻布倒也罢了,两个厨娘还从未拥有过一丝丝绸缎。一匹绸缎其实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可以作为硬通货使用。大宋给大辽岁币,单位就是“两匹”。银子论两,绸缎论匹,两者同价。
地上一共五六十个大包裹,东西全都倒出来了。沃淩指挥着两个厨娘,效率还挺高,菜刀都用上了。
沃淩早就从于艮怀里挣脱着下地了,上了发条一样到处扒拉,不时地爆发一声惊呼,抱着一件宝贝,匆匆地跑到正屋门口,扔进一个条编框子里——进了框子就是我的!然后又脚不沾地奔回,这孩子从小就有逛街淘宝的潜质。
于艮笑吟吟地看着沃淩淘宝,自己也背着手转悠。还别说,也有不小的收获。
东珠两大盒,个头和胡沙虎孝敬的那两枚相仿佛,乒乓球大小,数量十八枚。粗鄙的大木盒里面塞满了草,东珠嵌在里面,保护得还算好吧,却是怎么看怎么别扭。如果运作得好了,一枚东珠说不定能买下一个县的土地呢,怎么就给扔在草里了?
艾玛,这是狗头金?于艮顺手掂了起来,约莫有十几二十斤了吧?整体上颜色暗黄,局部黄橙橙的亮瞎狗眼。表面坑坑洼洼的,形状有点后世的中国地图。
这么大块的黄金,能到买什么就太不清楚,反正很值钱就对了。阿勒楚喀在女真语中,就是“金”的意思,看来盛产黄金之说还真是名不虚传。至于这块黄金是怎么流转的,就不关哥的事了。用沃淩的话说——这是我的,都是我的!
金子有了,银子就更多。于艮找到了一个羊皮口袋,里面全是元宝,金的少,银的多。看上去并没多大体积,于艮一拎之下,却和后世的大桶水差不多沉,应该有三四十斤?
这个口袋很可能属于倒霉的塔呼喇吧?殖民总督果然肥得流油。另外还有好几十个小口袋,三四斤到七八斤不等,应该是属于塔呼喇的手下的。
艾玛,发达了哦!金子银子都是论斤的——这是我的,全都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