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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章 人生在世,哪里都有江湖(1 / 1)

车队渐行渐远,湮没在黑暗之中。

薛猛依然陶醉在那迷人的风姿中。除了那漫天的神佛,寺庙的石像,普通凡人又有哪个可以抵抗少女青春的活力,更何况是精力旺盛的小伙子。

他眼睛依然盯着马车离去的方向,想要透过重重黑暗欣赏已经谢幕的美景。

“哥,那个小姑娘好漂亮啊!可惜没有办法结识!”

美人,若是有幸结识,与她说两句话,做她的朋友,偶尔看一看她的笑靥,那想必也是人生的一件乐事。

只可惜,佳人已去,再见遥遥无期。

薛不语叹口气,心情随着姑娘的离去亦有些失落!

不过,他是个豁达的人。

即便与弟弟年龄相同,他也是兄长。

兄长两个字不仅仅指年龄,也代表着责任,所以人们常说长兄如父。

此刻,他却不想担负这兄长两个字,所以,他开起了玩笑,想用玩笑冲淡女人对自己心智的影响。

“可不!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了!刚才她一出现,我感觉自己心跳都快要停止了!这样的姑娘要是做你嫂嫂你可满意?”

薛猛“嘿然”一笑,说道:“哥,这个姑娘再漂亮也只是个丫头。

哥哥你这样人间少有的美男子,只有身份更高贵的女人才能相配,刚才那个小姑娘还是给你当弟妹吧!”

“哎!你这么说就不对了,众生平等,小姐丫头又有什么不同?

那些只是万恶的社会给人定的阶级,都是妈生爹养的,除了出身,谁又比谁高贵?

但论到出身,王公贵族真的就比寻常百姓高贵吗?

我见过贵族家中余粮囤积如山,宁愿坏点也不愿拿一丁点出来接济别人;

我也见过一个乞丐将辛辛苦苦讨来的半个馒头,分了一半递给了一位带着孩子的母亲。

你觉得那个贵族高贵,还是那个乞丐高贵?”

薛猛沉吟片刻,笑笑,没有正面回答,反而说道:“他们都很可怜。

一个被富贵蒙蔽了双眼,一个连富贵都没有,只能讨别人的残羹冷炙。”

接着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呆呆的脸上一双眼睛变的鲜活起来。

“这又与那位姑娘有什么关系?”

不语皱眉拍拍脑袋,感觉自己刚才的话全白废了。

“不要让世俗的不良观念充斥你的头脑,人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刚才那位姑娘与帝国公主一样高贵,即便她只是一名侍女,她也是高贵的。

不过,人虽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却有长幼之分。所以,还是哥哥先给你找个嫂嫂吧!”

绕了半天,薛猛终于知道哥哥心里打着什么鬼主意了。

“说了半天,你不就是想先下手为强吗?

你都说了,众生平等,那么你和我也是一样平等的。

所以,我们两的起点是一样的!就看咱们两个谁的得到美女的欢心了!”

薛猛不服的顶撞不语,接着说道:“要不咱俩比比,谁赢了到这姑娘就是谁的?”

薛不语捏了捏手指头,坏笑道:“正合我意!”

说罢,亮了个手势,两个人在夜幕中各使神通,两对拳打的是上下翻飞,五花八门的动作层出不穷,花样百出。

闹了一会,两人顿觉无趣,那姑娘以后能不能见到还是两说,何况二人志在修道,成就正果,这男女之情还是靠缘分。

“小猛,走吧,我两身上还有急事,赶路要紧!”

“哎,好烦!那姑娘还不一定能看得上我!”

“别闹了,我们要回山请示观主,前些天挨的揍是不是忘了?”

提起这件事,薛猛心里更来气,本来想好好表现一番,降妖除魔,匡扶正义,救回小福,挽救一个即将离散的家庭。

哪知小福没见到,被一只猴子打了个半死,这口气婶可忍叔不可忍!

想起这些,什么姑娘美女全都被薛猛全部抛到脑后。

一股怒气直窜上脑门,咬了咬牙,说:“哥,走吧,速度回山,这个大亏我必须讨回来。”

薛不语与薛猛虽说是修道之人,现在还未正式踏入修道者的行列,顶多算是在门外晃荡。

两人又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小伙子,对美的追求与常无异,虽说自制力比普通人强上很多,但色字这一关他们还未趟过。

此时对美女的好奇多于本能,待心情平静下来,思虑就会正常。

想起前些天的经历,两人不仅打个寒颤,若不是最后出现的那个白衫人,两人估计已经曝尸荒野,沦为大地的养料了!

这次经历不仅惊醒了两人,更是深深的打击了那颗躁动的心。

平时修炼算的上刻苦,但仍然有漏洞,而漏洞会变成失去性命的暗器,不知不觉中就被夺去生命。

这次回山,既要报告此次经历,更重要的是平静自己的内心,想办法摒除杂念,一心向道,虽然心底依然怀念那一道月光下的白影。

两人沿着车队的道路默然前进,大概行了有十里左右,忽然前面山路转角处传来一阵大笑之声。

“马大元帅,想不到你也有今天吧!”随后又是一阵放肆的大笑。

薛家兄弟对视一眼,以极快的速度跃上山崖,毫无声息的落在一块凸起的巨石之上,目运神光,向前方看去。

这是几个时辰前离去的那个马队。

几百身穿黑色劲装、手持长刀的人将其包围在中间,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一片尸体,到处都是残肢断臂,浓浓的血腥味充斥在空气之中。

劲装黑衣人倒下不少,但身披坚甲的步兵死伤更为惨重,六十人的队伍只剩下二十来人坚守在仅存的一辆马车周围,守御着摇摇欲坠的防线。

有两名仆人打扮的男子手握钢刀,紧紧贴靠在马车车轮上。

但他们明显没见过如此血腥的场面,身体不停颤抖,有一人甚至干呕起来。

五名骑士已有三名战死,脖颈处插着好几根弩箭,头盔滚落在一旁,瞪着不甘的眼睛看着上方黝黑的苍穹。

那名胸口有黑虎胸铠的骑士用手紧紧摁住右腿上的伤口,躺在一旁的地上,几次努力的想站起来,却浑身无力,只能恨恨的盯着对面。

马头领身上虽插着几只利箭,却依然倔强的昂着头,一只手紧握宽背大砍刀,另一只手扶在弯曲的大腿上呼呼喘气。

目露凶光,狠狠的盯着黑衣人群中肆意狂笑的那个人。

那人大笑一会,拍了拍手掌,得意的说道:“不亏是万军从中取敌方上将头颅的飞将马焱,这份气魄,这份身手,这份计谋,的确令人钦佩!

要不是有人将你们的行踪卖给我们,让我们有时间在这里做好埋伏,说不定还真让你们跑掉了!”

随后话锋一转,“能让飞将亲自护送,又走的这么悄无声息的,我想定是大名鼎鼎、位高权重的右相司马胜了。”

马头领怒喝一声,问道:“呔,你们这群卑鄙小人,竟敢追杀老宰相?是谁给了你这么大的胆子?”

场上的局势已经很明显,黑衣人人多势众,双方强弱悬殊,看着插翅难飞的众人,那黑衣首领心中不免有些得意。

一个飞将、一个前朝宰相,都落在自己手中,这两人乃是当今宰相豫亦最痛恨的敌人。

若由自己捧着头颅献上去,那定是前途无量、财源滚滚、一步登天啊!

“咳咳”,一阵咳嗽声从马车中传来,里面缓缓钻出一位老者。

朴素的衣衫挡不住那久居上位的气势,满脸的皱纹和花白的胡须掩盖不了那看透世事、老谋深算的眼神。

老人大约五十来岁,下车后,他推开挡在前面的卫兵,看都不看在周围虎视眈眈的黑衣人。

他缓步来到马头领身边,拍拍他的肩膀,说:“老朋友,看来今天我们要追随先帝而去了!”

马头领看着这位为帝国鞠躬尽瘁,为国家操劳二十四年的老宰相,不仅眼角有些发酸。

此刻已至迟暮之年的老人,可是在先帝手中将帝国实力从羸弱变为强盛的最大功臣,老百姓口中的百年贤相,整个朝廷的中流砥柱。

可叹的是在先帝去世后,无奈被卷入夺嫡这个漩涡中,被当今天子的宠臣陷害。

身败名裂,家破人亡。

如今,想做一名普通百姓苟活下去都做不到。

胸怀满腔悲愤,心恨苍天无眼,朝中小人得道,忠臣流亡,奸佞满堂。

他痛苦的说道:“贤相,能和你一起去见先帝,是卑职的荣幸!可惜,这大好山河,怕是要亡了!”

说罢,两眼潸然泪下,想到家中几代人为了国家前仆后继,无数士兵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无数忠义之士为国家禅精竭虑,如今却换来这种结局。

整个国家几千年的奋斗在这短短的几年里变得面目全非,国力一落千丈。

在国家之间再无以前的一言九鼎的威势,彻底沦为二流角色。

一念至此,悲痛欲绝,为自己,为贤相,更为这个彻底没落的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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