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论中二期的重要性(1 / 1)

“你在找什么?”阎魔凑过去,蹲在羊绒毯上,在地上的书堆里乱翻,讨好的问他,“我帮你?”

“不用,”纽特言简意赅的拒绝了她,“你只会越帮越忙。”

阎魔不满的“啧”了一声,小声嘟囔:“对了,鸟蛇蛋粉的追踪,显示小吉姆还在伦敦,嗯,伦敦的郊区,大概。”

“大概?”纽特合上手中厚厚的书籍,抬头看阎魔,“什么叫大概?”

“我也不清楚,可能有什么干扰吧,”阎魔坐在羊绒地毯上,双手环在膝盖上,女王大人有些挫败,“反正只能显示到近郊地带,那片区域再往下,就追踪不到了。”

“有意思。”纽特轻笑着摇头,再次继续翻找。

“什么有意思?”阎魔追问。

“没什么。”纽特将手中厚厚的书籍折了页,快速翻完,放到了右边。

“帮我把这些书打包,放进行李箱,我下午带着去霍格沃茨。”

纽特翻完最后一本书,站起身,指着左边的那一堆对阎魔说。

“我好困,不想动弹,中午再弄可以吗?”

藏书室的炉火很旺,阎魔此刻昏昏欲睡,一点儿都不想动弹。

“不行。”纽特面不改色的拒绝她。

“今天上午就放那儿好不好,”阎魔难得的撒了个娇,真难得,纽特心想,也只有这种时候,阎魔才对得起她那一张脸,温柔的显得像个妩媚的女人,“下午我走的时候,会记得帮你带上的。”

阎魔懒懒的打了个哈欠,殷红的嘴唇微启,颇有几分媚态。

“我什么时候说过带你去上学?”

“嗯?”阎魔发了一个浓重的鼻音,揉了揉困的睁不开的眼睛“我是你的式神,难道不应该你去哪里,我也去哪里吗?”

“拜托,”纽特拉长音调,“看在梅林的份上,你昨晚抄了一晚,难道就没能看一眼《阿特密斯家族护卫守则》?”

“哦,”阎魔眯着眼看了一会儿墙壁,那里挂着一整张的《阿特密斯家族护卫守则》,阎魔快速的在那张守则上一扫而过,而后转过头来,打着哈欠问,“看完了。然后呢?”

纽特叹气:“没有然后了。你要呆在这里,守卫庄园。而我,一个人,去上学。”

“哦,”阎魔昏沉沉的点了点头,没有异议的接受了纽特对她的安排。

虽然她也不知道这个庄园有什么好守卫的。

门口立着那么多甲级禁止贸易的神奇动物,难道还有什么东西能偷偷跑进来不成?

“阎魔——”纽特正色。

纽特很少一本正经的跟式神们说些什么,他对待式神一向宽厚,纽特与式神之间的关系,与其说是主仆关系,倒不如说是家长与熊孩子之间的关系,除了昨晚那一通莫名其妙的怒火,这还是第一次纽特用这种十分严肃的语气喊她。

阎魔打了一个激灵,迅速清醒过来。

“是,我的主人。”

“从明天开始,每天把护卫守则抄一百遍。”纽特说,“那足够教会你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管家。”

“是。”阎魔低头应下。

“我让你看着阿特密斯庄园,不是怕有人攻进来,事实上,如果我不在,世上还不会有人,能够活着走到门口,”纽特看着阎魔,一字一句的说道,“我是怕,庄园里面的东西出去。”

阎魔猛的抬头,不可置信的望向纽特。

“除了门口的雕像,庄园里还有什么?”

“什么都有,别看我,”纽特耸肩,“又不是我抓来的。如果里面有一个跑掉了,你最好趁我没回来之前把它抓回来,否则,你大概可以尝尝我最近刚研究的魔药,正好我需要找人试药。”

“我一定会看好庄园的。”阎魔低眉顺眼的应了。

所以,庄园里到底有什么啊?

阎魔悄悄的在心里打了个主意,决定要把这件事情弄清楚,说不定就是她离开的契机呢。

前一天,伦敦市中心。

熙熙攘攘的酒吧,一个靠近吧台的地方,有一大片的绿色盆栽,而在一大堆绿色盆栽的后面,有一张桌子。

那张桌子是特意留给詹姆斯集团的几位心腹用的。

这个酒吧,是詹姆斯势力下的一个据点,他的保镖与心腹们经常在这里消遣,嗯,某种成年人都懂的消遣。

所以,当莫兰带着四五个兄弟,一群人高马大的青壮年吵吵嚷嚷的进门,手里还随身带着刀、具,枪、支的时候,酒吧中负责看场子的老板十分淡定,甚至还能笑嘻嘻的招呼莫兰,并且顺道安抚那些正正经经来找乐子的客人们,一遍又一遍的告诉他们不要害怕,没有发生什么斗殴事件,这个时间的店铺是最安全的,不会发生任何不美好的事情,大家尽可以尽情的享受一个美妙的夜晚。

“他说的倒也没错,”一个高大的壮汉跟在莫兰身后,与同伴小声嘀咕,“鉴于詹姆斯手下的二号心腹莫兰出现在这家店铺,这个时间的店铺的确是最安全的,因为整个伦敦都不会有那么不长眼的人,来这里闹事。”

“你可别瞎说,”另一个强壮的肌肉男打断壮汉的话,“每次你一开口说话,保管就没什么好事。”

酒吧虽然作为詹姆斯集团手下消遣的一个据点,但总体而言,它还是一个酒吧,而且是一个在伦敦十分出名的营业酒吧,所以不少旅客慕名而来,这些客人第一次见到莫兰以及莫兰的手下,慌愣是在所难免的。

不过,酒吧老板的安抚十分到位,再加上莫兰他们也的确没打算干什么残暴的事情,因而过了没多久,这些第一次见到莫兰以及他的手下的人,就都淡定的转过头去,各自寻找各自的美妙与浪漫了。

当然,这家酒吧的客人并不都是那种的慕名而来的旅客,在今天,更多的还是酒吧的常客,这些常客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不论男女,都是莫兰的铁杆粉丝。

詹姆斯集团有两个神话,一个是詹姆斯,毋庸置疑的,这个人从流浪儿童一跃成为英格兰地下三巨头,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彰显着神奇,这个就不需要多说了;另一个就是莫兰,与詹姆斯恰恰相反,莫兰的父亲是一个男爵,莫兰属于典型的叛逆期少年,他因为不满自己父亲花天酒地的生活,在很小的时候就自己闯入社会,误打误撞认识了詹姆斯,当时的詹姆斯已经小有名气,莫兰琢磨詹姆斯日后应该能成就一番大事,于是跟詹姆斯一拍即合,着手打下自己的事业。

简而言之,如果说詹姆斯是一个成年人的励志故事,那么莫兰就是一个叛逆期青少年的中二故事。

中二少年很多,偏偏只有莫兰一个做出了成绩。

但是无论如何,从贵族的背景,到现在一呼百应的地位;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离家出走,在偌大的伦敦里闯荡,最终闯出了现在的成就,这是很多贵族少男少女们梦寐以求的事情,天知道,长期庇护在祖辈父辈的羽翼下的他们,是多么的希望能够像莫兰一样,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出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

在众多中二期少年少女心中,莫兰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在不少有身份有地位的中二期少男少女群体中,莫兰甚至比詹姆斯还要受追捧。

不得不说,莫兰的粉丝群比詹姆斯的粉丝群能闹腾。

当然,这也与莫兰至今仍是少年心性有关,一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是的,莫兰现在只有二十五岁,别看他跟着詹姆斯一起打拼了十多年,莫兰现在只有二十五岁,二十五岁的青年正是喜欢热闹的年纪,莫兰对他的这些铁杆小粉丝们不加约束,这些中二期少男少女们,自然就更不会自己约束自己。

见到莫兰,整个酒吧都沸腾起来,大家开始尖叫起来,有不少客人匆匆站起身来,不管被带倒在地的椅子,彼此拥挤着,拼了命的凑到前头,跟莫兰要签名。

“您需要小弟吗?特别能挨打的那种……”

“您需要暖床的吗?肢体特别柔软的那种……”

“您需要开瓶盖的小弟吗?口(da)活(ma)特别好的那种……”

……

莫兰铁着一张脸,推开拥挤的人群,天知道,他什么时候多了这么多迷弟,看在耶稣的份上,他比较喜欢身体柔软的女性。

莫兰的出现,带起了全场的骚动,这个詹姆斯手下的第一打手,原本也是贵族出身,只不过到了他这里,已经没有了爵位,但他从小受到的,仍旧是老式的贵族教育,举手投足间,全是贵族公子的做派,这在苏格兰三巨头中是很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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