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热闹的酒桌
之后的程序就简单了,寿星吹蜡烛许愿,然后宴席正式开始。
虽然只是个小生日会,但只要是有人群的地方,必然会有等级分出三六九等。
一些有成就有地位的,必然被安排到最好的位置。赵迪、庞勇自然是座上客。身为主人的胡莎、金佰达自然要作陪,不过得先去其他桌敬酒,提前在这桌也留了位置。
曹静茹虽然不是成功人士,但是曾是校花,也算是风云人物,因此也被安排到了最好的一桌。杨戬也‘夫凭妻荣’,有幸和成功人士就餐。
酒菜流水似的端了上来。酒不是特别贵,但也算中上档次的好酒。长洲特曲简装版和御鹿精装两种。
菜也不错。杨戬估算了一下,每桌酒菜至少两千元,算是档次不低。毕竟天凌市的人均工资还不到二千元。
“哟!胡莎真找到了个有钱的老公啊!”坐在杨戬身边的一个男人玩笑道,“光看这酒就一叶知秋了。”
“长洲酒是华夏十大名酒前三,这个御鹿酒在凌源省也是后起之秀,相信假以时日也能跻身十大名酒行列。这两种酒可不便宜,今天我可要开怀畅饮,大饱口福了!”男人几句玩笑话,把酒桌气氛带动起来。
杨戬和曹静茹对视一眼,心里暗道:如果知道这两种酒的两个老板就坐在你身边,只要一句话就能管你一辈子有酒喝,你会是何感想?
说话的男人叫梁义,刚才互相介绍时杨戬有些印象。
这人对杨戬的态度完全是平等的,不像其他人面对穿着普通衣服的杨戬时,多少都有些优越感。
杨戬对他印象还不错,举杯和梁义示意,二人喝了一口。
梁义放下酒杯,对桌上众人说道:“开动吧!胡莎到另外几桌敬酒,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咱先吃着。”
杨戬刚要动筷。赵迪忙说道:“各位,先不急动筷,这位帅哥把你们的院花摘了,你们是不是应该敬杨戬几杯,祝福一下他们。”
桌上几个男人马上都举手赞成。杨戬笑而不语。
赵迪在桌子下踢了庞勇一脚。庞勇举起酒杯说道:“我先来。我和静茹以前的事大家都知道。那时候年轻,发生的故事太青涩,不论结果如何,现在我们俩都找到了各自的幸福。我祝福二位!我先走一个。”说完仰脖把酒喝尽,把酒杯倒过来向大家示意。
杨戬看看蠢蠢欲动的众人,知道这事没办法善了,众人准备车轮战看自己和曹静茹出丑。
如果先吃些菜垫底,以杨戬和曹静茹二人的酒量和桌上众人每人喝一杯,才不过二斤酒,完全没有问题。不过看目前的架势,明显是想空腹灌酒,直接放倒。
梁义自然也看出苗头,用公筷给杨戬夹了几口菜放到杨戬的盘子里,圆场道:“我说个情。桌上八个人每人敬一杯,加起来得两斤酒,你们每人才喝二两多。杨戬一个人喝两斤有些太多。我建议先让他俩吃口菜,然后量力而行,怎么样?”
始作俑者赵迪就是想让杨戬曹静茹出丑,根本没理梁义的话。笑着说道:“我老公已经把酒干了,你们俩如果不喝酒,先吃菜有些没礼貌吧?”桌上其余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地附和。
梁义见自己的建议被驳回,也没有生气,笑着摇了摇头。
庞勇则很配合赵迪,手里的酒杯仍然朝下举着,大有杨戬二人不喝就不收手的意思。
杨戬感激地看了梁义一眼,然后有些为难地对赵迪说道:“我和小茹的酒量都不行。但我作为男人不能让我的女人受苦,所以小茹的酒由我代喝。”
赵迪马上接话道:“真是个好男人,不过要挡酒的话可不能以一当一,得罚三杯!以三当一。”
玩人!这是**裸的玩人。
杨戬眼神有些不善地盯着赵迪,把赵迪看得有些不自然,忙改口道:“我老公敬的这杯酒,你要罚三杯。其余人敬酒你就以一当一。”
她是被杨戬的眼神吓得临时改口。不然每人敬酒杨戬都喝四杯,八人敬酒就得喝八斤,有些过分了。不过即便改口,杨戬和八人喝完,也有近五斤酒。
杨戬依次和八人喝完,面色如常地坐下,没有一丝醉意,让桌上众人大跌眼镜。
赵迪未达到目的,心中不爽,只顾低头吃菜。
气氛正有些郁闷,金佰达和胡莎正好敬完酒回来。
金佰达笑着抱拳道:“各位,不好意思,怠慢了!我先自罚一个。”
金佰达喝完一杯后,又倒了一杯。举杯对曹静茹说道:“常听莎莎提起她的好朋友超级美女曹静茹。今天一见,果然闻名不如见面。真是美女!各位,我先和美女喝一个,不介意吧!”
众人都有看热闹的心态,根本没人反对。更何况当事人曹静茹都没有拒绝,其他人就更不想发话了。
曹静茹刚才一口酒没喝,全部由杨戬代劳。心里感动的同时也有夫唱妇随有难同当的想法,所以举起酒杯和金佰达碰了一下,一仰脖二两半白酒全部倒入嘴里。
这一豪爽动作把桌上众人顿时唬得一愣。金佰达也是一惊,不过随即心中暗喜,女人按这个喝法必醉无疑。女人只要喝醉,男人就有机会。
“好!有魄力!就凭这股子魄力,院花当之无愧。”金佰达叫了声好,把杯中酒喝尽。
曹静茹一杯急酒下肚,脸上马上浮起一片红晕,原来秀美的模样又增添了一丝妩媚,越发迷人。
曹静茹一坐下,杨戬马上用自己的筷子夹了几口菜放到盘里递了过去。“吃口菜,压压酒。”
“谢谢老公!我没事!”曹静茹接过菜妩媚笑道。
曹静茹无意间的这一媚笑,杨戬见多了,倒是有了免疫力。但桌上其余男人却是初见,顿时都有些发呆。
就是初恋男友庞勇也未见过曹静茹如此美丽的一面,也有些愣神。
金佰达则更是心痒难止。
众人又闲聊了一会儿,金佰达看似无意问道:“这位杨兄弟家是哪里的?现在在哪高就啊?”
杨戬客气道:“我是信丰县德英镇的农村人。目前还没有正式工作。不过我还年轻,以后机会多的是。再说静茹也不用我担心钱的问题。”
杨戬的几句话里信息量较大。
“哦!”金佰达知道了自己想要的信息。
桌上其余人也从杨戬的几句话里对他有了最终定位:杨戬是一个没钱、没工作、没背景吃软饭的小白脸。
不过看杨戬的肤色和长相根本就不具备小白脸的条件。众人心中只能暗自猜测可能是杨戬年轻、体力好,在床上有过人之处?除此之外,以杨戬的条件实在看不出曹静茹喜欢杨戬的理由。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杨戬是曹静茹临时拉来的箭牌。
毕竟好友胡莎很幸福;前男友庞勇很幸福;曹静茹如果单身前来就会被衬托得很不幸,所以临时拉了个垫背的。
对!事实必然是这样!众人在心中不约而同给出了这个判定。
金佰达有了这个判定,对曹静茹就更加渴望。这么漂亮的女人应该归自己这种成功的男人。至于杨戬则彻底被他无视。
金佰达借着酒意又打量了曹静茹几眼,漂亮、性感、妩媚。但浑身上下的衣服没有一件名牌,身上也不见高档的首饰。
心中不禁惋惜,轻轻叹息了一声。金佰达动情地说道:“静茹,像你这么漂亮的女人,竟然没有名牌衣服,没有名牌包,没有首饰,来一趟省城竟然还要挤火车。
我真为你感到不值。为你的男人感到悲哀。
这么好的女人如果不能给你最好的物质生活,简直是男人的失败。”
这几句话里无视、贬低杨戬的意思十分明确。
曹静茹的脸色顿时黑了下来,桌上众人以为金佰达说到了曹静茹的痛处。只有杨戬知道这是有人侮辱自己,曹静茹要发飙的迹象。
忙伸手从桌下按住曹美女的大腿,把要站起发飙的曹美女按下。然后无所谓笑道:“我个人认为只要两人有感情,物质生活无所谓。不是有句话叫有情饮水饱。
感情好物质匮乏的二人,总胜过物质生活丰富的两人貌合神离,同床异梦吧?
如果两个人在一起过分地追求物质需求和其它东西,而感情基础薄弱,能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可就难说了。”
金佰达和胡莎正是这种无情况,男人看中女人的美貌,女人追求男人提供的物质。此时被杨戬说破,金佰达一时无言以对。
坐在对面的赵迪却不以为然接话道:“你说这话,我不赞成。正因为男女间有感情,所以为了证明这份感情,男人更应该努力赚钱,满足自己心爱女人的物质需求。这是男人的责任。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老祖宗就已经告诉我们,男人要满足女人衣食住行的物质需求。
你现在没工作没钱,只拿感情作拖辞作借口,这属于不负责任的表现。况且你们俩感情真好假好,我们外人不得而知。
我们只能从女人的物质上来判定,男人如果肯舍得为女人花钱,多少能证明这个女人在他心中的地位和重要性。至少比那些没钱没能力或者一毛不拔的男人强。
就像这位金老板和我老公,就用物质证明他们对胡莎和我的感情,你敢说我们之间的感情不真,感情不深吗?“
几句话说得也算合理,让众人纷纷赞同,不过接下来的话就变味了,显摆炫耀意味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