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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曹静茹的同学(1 / 1)

第九十五章曹静茹的同学

这一切杨戬并不知晓。刚放下张自强的电话,曹静茹的电话又打了进来。杨戬苦笑着说道:“老婆,你不是也一起凑热闹吧?”

曹静茹一愣:“你都知道啦?嗯?不对,我的同学会你是怎么知道的?”

杨戬松了一口气,还好,总算有一个电话不是关于杨洪俭的,不然都是这种情绪不正常的电话。杨戬怕精神受不了刺激。

“你要参加同学会?”杨戬问道。

“当然,你以为是啥事?”曹静茹问道。

“没事,老婆,那你玩得开心点。”杨戬马上岔开话题。

“不是我玩的开心,是我们玩得开心点。”曹静茹纠正道。

“啥米!”

“我同寝室的胡莎莎过生日,把天凌市附近的几个同学喊到了一起热闹一下。要求参加人员必须带家属。”曹静茹解释道。

“那我用不用穿得正式点,再借辆车给你撑撑场面。”杨戬半开玩笑道。

“不用,我们就是些关系不错的同学,借生日这个机会小聚一下,简单随意就行。”曹静茹说道。“明天咱俩坐火车去,车票我已经买好了。我怕你有别的安排,提前通知你一下。”

“我闲人一个,能有什么安排。再说,老婆的事就是大事,就是真有其它安排我也全部推掉,全身心支持老婆。“杨戬一本正经地拍了个小马屁。

“看你表现不错,今晚回家犒劳你一下。“曹静茹柔声道。

“收到!“已经三四天没有释放内存的杨戬顿时兴奋地像打了鸡血。

一夜无话,两人基本都是沉浸在犒劳和被犒劳的舒爽中。

曹静茹订的是第二天早上八点的火车,毕竟还得做两个多小时的火车,聚会定在十一点,时间也比较紧,所以两人起床很早。

十点过了十多分钟,两人在天凌火车站下车,打了一辆出租车。曹静茹告诉司机去红叶酒店。

“红叶酒店?”杨戬头脑中有些印象,笑着说道:“你这个同学很讲排场啊!”

曹静茹参加工作后一直窝在信丰县城,上学时倒是在天凌市,但那时是学生也没有接触过这类信息,是以问道:“红叶酒店档次很高吗?”

“算是天凌市的顶级酒店之一,里面的客人非富即贵。一盘花生米没有百八十块都下不来,你说档次高低?”

杨戬对曹静茹解释完。心里也犯嘀咕。

曹静茹的大学同学今年也就二十五六岁,这个年纪过生日也算不上作寿。没有大操大办的必要。能把过生日的地点选在这么高档的地方,估计有些炫耀显摆的成分居多。

“你和这个同学的关系怎么样?”杨戬随口问道。

“一个寝室里住了四年,感情很好。不过毕业之后,我听说她当年追求过庞勇,不过当年庞勇主动追求了我。这是大二时候的事,直到毕业他俩都没和我说这事,我也当没发生过。”曹静茹平淡地说道。

“这么回事!”杨戬心里想到,这个胡莎心思不一般。

她被自己喜欢的男人拒绝了倒正常。但这个男人追求了自己的姐妹,按正常人的思维,这对姐妹应该反目成仇。这个胡莎却能忍到毕业。要么她是心胸豁达,要么就是积聚仇恨,伺机报复。看来这次聚会应该有点意思。

火车站距离红叶酒店不过十分钟的车程。到酒店门口时才十点半,在门口迎接的是胡莎和一个富态的中年男人。

出租车停下来,一打开车门,胡莎就迎了上来,拉住曹静茹的手,笑容灿烂,神态热情:“小茹,人都到齐了,就差你了。”

两人又聊了几句,胡莎才把目光移向杨戬:“这是你的那位吧?小茹,不介绍介绍?”

杨戬一直面带微笑,冷眼旁观,胡莎看到自己时,笑容里明显多了一些额外的成分。杨戬不以为意,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杨戬,是静茹的男朋友。”

胡莎看了一眼杨戬身上没有牌子的休闲服,只是稍显冷淡地点了点头,然后马上又笑容满面地挽住身边中年男人的胳膊,介绍道:“这是我男朋友金佰达。”

金佰达一身西装革履戴着一副金边眼镜,很有成功人士的派头。不过那双眼睛却一直色眯眯地盯在曹静茹的身上。一副色眼顿时把成功人士的形象破坏殆尽。

两对男女的对比十分明显。两个男人中,杨戬长得人高马大,肤色偏黑,一身廉价休闲服,给人感觉像个司机或者保镖,而金佰达则是一副老板模样。

胡莎的长相和身材也属上乘,配上一身名牌服装,倒也韵味十足。不过在一袭简单的风衣配毛衫的曹大美女面前仍略逊了几筹。也不怪金佰达那副色眯眯模样,确实有差距。

胡莎发现金佰达的失态,忙抱住他的胳膊,把自己胸前的两个肉弹靠了上去,撒娇道:“老公。”后面的字还拉了一个长音。

金佰达马上回过神来,伸手掏出名片,直接忽略杨戬。把名片双手递给曹静茹:“你好,我叫金佰达,是佰达销售车行的老板,这是我的名片。”递完名片,金佰达又伸出了右手,曹静茹也礼貌性地伸手握了一下。

“常听莎莎提起曹小姐,说你如何漂亮。没想到今天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比传说的更漂亮。”金佰达一边寒暄,一边感受着曹静茹小手的滑腻,不过这种感觉持续了不到三秒,曹静茹便撤回了小手,让金佰达大失所望。

胡莎把这一幕看在眼里,心里极度不爽,不过对于金佰达这个刚傍上的款爷她不敢发火。对于曹静茹二人却不用客气。而且这次让金佰达给自己过生日,也是为在这些同学面前炫耀。

“小茹,怎么不开车过来?从信丰县到市里又是坐火车又是打出租,多麻烦。要不一会儿回去,让我老公开车送你们回去,要是信得过的话,我开车送你们也行。老公刚给我买了一辆宝马小跑。”

曹静茹略带尴尬看向杨戬,胡莎的话里炫耀意味十足,同时也抬高了金佰达,贬低了杨戬。

杨戬不以为意,淡淡地说道:“还没来得及买车。这次到市里就是准备参加你的生日之后就去买一辆。”

“还是有台车方便,这也是成功人士身份的象征。”金佰达说道。“二位如果买车的话,我公司的车行,专营宝马,两位有兴趣的话,我可以给个内部价。”

金佰达在心底绝不相信杨戬是买得起宝马的人,只不过是借机向曹静茹展示一下自己的实力。自从第一眼见到曹静茹,金佰达就有占为己有的欲望。只不过这个胡莎暂时还没玩够,但是这也不影响他提前下好鱼饵。

杨戬点点头没有说话,对于金佰达玩的小技俩没有上心。不过心里却想到是应该买车了,自己虽然极少用到,但是曹静茹和其余各产业的管事,都算得上是场面上的人了。不论是为了工作方便还是为了撑场面,都应该配车了。

杨戬不说话被胡莎二人理解成了示弱。基本达到了二人各自的目的,两人心里都有些小得意。

曹静茹心里也明白其中关窃,身为教师,心理学是必学课程,对人的心理了解透彻。

胡莎和金佰达的言语虽有些炫耀显摆意味,但充其量是占些语言上的小便宜,没有突破曹静茹的底线。曹静茹可以不予理睬。唯一不爽的是两人的矛头指向了杨戬。

杨戬是曹静茹心中的天,不敬自己可以,不敬自己的天可不行。曹静茹见杨戬一副不在乎的表情便也未多说,不过对待胡莎已不复刚见面时的热情。

胡莎对曹静茹的态度犹自不知,或者说根本不在乎。本来这次聚会的主要炫耀打击对象就是曹静茹,曹静茹不爽才是她的目的。

“走吧!你到人就齐了。”胡莎前面引路,边走边说。“噢!对了。忘了通知你,这次庞勇也来了,还把他家那位带来了,庞勇现在混得也不错,才二十六岁就是天丰地产集团的副总,也算是成功人士了。”

胡莎看似无意地谈话,目的在于刺激曹静茹,至于杨戬则彻底被无视。

金佰达也趁机吹嘘道:“听说这个天丰地产的前身是天龙地产。天龙地产背景带点黑白通吃,老板赵天龙犯事进了局子。天龙地产被天丰集团拍卖到手。可见这个天丰的能力强横。

不过他天丰再牛,我也不惧。幸好我没有进军地产业的想法,不然也没有天丰地产,天龙地产肯定变成佰达地产。”说到最后,用眼睛斜了胡莎一眼。

胡莎马上娇嗔道:“老公,还记着呢?不就是庞勇上学时追求过我吗?我不是没答应吗?你也不用针对他呀!他是个副职而且还是依靠他老丈人的提携。不像我们家老金可是实打实的一把手,还是自己的公司。”

几句话连唬带蒙,连吹带捧,把金佰达哄得高兴了。对于庞勇是追求胡莎还被追,曹静茹了解内情。而天龙地产的前后,杨戬更是明了。这两位的顺嘴胡诌只能让曹静茹和杨戬心中无奈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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