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罪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逆世混修 > 第一百一十四章 我若成功 必定归来

第一百一十四章 我若成功 必定归来(1 / 1)

凤铭睁开的眼睛不由一亮:“好漂亮的剑!你从那里弄来的?”只要是女人都喜欢漂亮的东西,那怕是上千岁的女人也不例外,那怕这件东西没有一点作用,她们同样喜欢。一件东西那怕在有用,如果长像太差,也不会有那个女人会用的。

“喜欢的话就送你了!”林破天说着把手中的七星剑向凤铭丢去:“还记得第一间石室我从那具骸骨取下的空间戒指吗?”

“那就谢谢了,我正好缺一件趁手的武器”凤铭接过七星剑仔细打量一番非常满意,不论七星剑的长像还是等级都达到了让凤铭心动的要求。

“好了,我们出去吧!这地方呆的时间够久了。”

“你不说我还真没有觉得,现在想想还真够久的,居然一个多月了”凤铭把七星剑收进空间戒指,并不急着炼化,虽然北漠的空气并不好,比起地下的空气还是要好上无数倍。

林破天走到凤铭跟前,阴阳遁运转把凤铭和自已笼罩起来向着地面遁去,有了第一次的经验,转眼间林破天便带着凤铭回到了地面上。

“好新鲜的空气呀!”回到地面上凤铭贪婪的吸着北漠干燥的空气,相对于地下那股尸体味,凤铭感觉到能呼吸到这种空气简单就是一种享受,林破天虽然没有凤铭那么夸张,但也忍不住多吸了几口,耀眼的太阳光让林破天有些睁不开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适应过来道:“我们终于重见天日了。”

“去你的,什么叫重见天日多难听!不过能看到太阳的日子还真不错。”凤铭望着天空盈盈一笑,突然转过头对林破天说:“你那普通的烈酒真的喝完了吗?如果还有的话就不要小气,拿出来我们来畅饮一番。”

凤铭这些日子喝烈火酒,每次都不能畅饮,这种感觉让凤铭感到无比的憋屈,现在特别的想喝酒,而且是放开手脚畅快喝的那种。

“这个主意不错,我突然想起来,普通的烈酒还剩下那么四坛”林破天呵呵一笑,四个酒坛出现在地面上。

“混蛋,你居然藏私,老实交待你还藏了多少好酒。”凤铭身形一闪出现在林破天一旁,一把揪住林破天的耳朵。

“靠,大意了”林破天那个悔呀,自己咋就一时高兴把私藏拿出来了呢?拿不出来也就算了,居然还没讨好,还被搞了一个严刑逼供。

“没,真的没有了,就剩下这四坛了!”现在自己耳朵在别人手中,只好底声下气的道,总之先保住自己的耳朵才是正道,如果这张英俊的脸要是少了一只耳朵,那可是严重影响自己以后把妹大计。

凤铭用力捏捏了林破天耳朵:“量你也不敢骗我,我三坛你一坛,就这样分了”凤铭说着手一挥直接收走两坛后才松开林破天的耳朵。

林破天见状顿时说不出话来:“这,这!”

“这什么这?如果你一坛都不想喝的话,我不介意帮你全部解决了。”

“土匪!”林破天不由分说的抱起一坛子的酒,说什么也不放开,没想到自己好心拿出自己的私藏,居然还被打劫了,这叫人情何一堪。

“嘻嘻!来,我们干了这一坛,今天实在是太高兴了。”凤铭看着林破天憋屈的样子笑道。

林破天撇了凤铭一眼:“喝就喝,谁怕谁?”单手抓起酒坛跟凤铭的酒坛子轻轻的碰了一下,一手拍开坛口的封泥,仰头手中酒坛直接向嘴中倒去,一坛子的酒一下子去了三分之一。

“爽!”

烈火酒有烈火酒的好处,普通的酒有普通的好处,总之各有各的好,凤铭见状也不甘落后,举起酒坛向玉嘴中倒去,颇有几分精国英雄气概。只是女人毕竟是女人,沾酒之后脸很快红了起来,说不出的明媚动人,林破天不由看的有些发呆。

“混蛋你看什么看,难道你还想吃老娘的豆腐不成!”

回过神来的林破天不由暗骂:“靠,我居然看一个千年老女人看得发呆了,是不是我太久没见过女人了,这眼光都变低了?”

林破天的眼光真的变低了吗?当然没有,凤铭虽说一千多岁了,可是外貌看起来也就十几二十来岁的样子,而且是难得一见的极品美女,林破天正处青春,如果对着一个极品美女还没有半点反应,那就真的有问题了。

林破天和凤铭相对面坐,一人抱着一个酒坛你一口我一口喝了起来,很快两坛酒便被二人喝的干干净净,吭吭几声轻响,两个空酒坛被二人丢的老远,凤铭二话没说从空间戒指中取出刚刚收起来的两坛酒,一人一坛又喝了起来。

这一顿酒喝到半傍才结束,两人平躺在沙地上沉沉的睡去,当然四坛酒远远是不够二人喝的,后来的酒那来的,当然还是林破天的私藏,不过这一顿酒喝完之后,林破天私藏真的所剩无几,谁让两人这一顿喝下了二十坛呢。

蓝蓝的夜空中挂着一轮新月,有人说北漠是离天最近的地方,就连天上的月亮比其实别的地方都要明亮的多,没有风沙的北漠出奇的静,连虫子的声音都没有,凤铭傲人的身姿在月光下拉的老长老长。

凤铭的身形在林破天面前呆立良久,最后似乎下定了决心,身体微微一弯红唇轻轻落在林破天脸上,脸色微红立起身来。

“混蛋便宜你了,我走了,如果我渡劫成功,我会来找你,如果失败了,那么就---,算了”凤铭说完身形一闪直接消失了黑夜之中。

“哎,要走就走罢,还非要亲一下,亲一下就亲一下罢,还非得亲脸,亲脸就亲脸吧,还非要说那么多的话。”一个极其埋怨的声音在黑夜之中响起,林破天身形突然从地上坐了起来,目视凤铭离开的方向。

“不是吧!还真走呀!貌似还真有那么一点舍不得,弄的老子连觉都没法睡了。”林破天晃了晃有些发晕的头,体内元力运转顿时清爽了不少。

“如此晴朗的晚上,走夜路也不错。”林破天站起身一把拍掉身上沾染的黄沙,认准北面的方面,一步步踩着黄沙向北而去。

不知道这去多久,凤铭的身形出现在洼地之中,看着那渐远的单薄身形,努力的动了动嘴最后却没有发出任何一点声音,直到林破天身形消失在漫漫黄沙之中,凤铭才转身疾驰而去。洼地中只剩下那一堆空酒坛印证着曾经有人在这里喝过酒。

烈阳高照,一望无际遍地黄沙,微风轻轻飘过卷起一股股黄浪,一道孤寂的蓝色身影一脚一脚踩在黄沙这中,留下一道足印延伸到远处,微风过后所有的足迹消失的干干净净,就像从来没有人打扰过北漠的宁静。

林破天独自一人在北漠之中行走了近一个月的时间,虽然寂寞了一些,但日子还是过的无比的逍遥快活,时不是咪上一口烈火酒,也不失是一种生活享受,这一个月中林破天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一次遇到上百只的沙虫围攻,要不是那些沙虫不会飞,林破天早就化成北漠中的一粒沙土了。

林破天当然没有不打就逃的习惯,和上百只的几十丈长的沙虫大战一场,沙虫死亡过半,林破天也因元力消耗过半落荒而逃,剩下的沙虫足足追了林破天两天三夜才放弃,从沙虫追击中逃出来后,林破天每每想到那些沙虫就有一种后怕的感觉。尤其是其中的那只上百丈长的沙虫王,就算林破天飞在空中,它在沙中游行的速度也丝毫不比林破天慢。要不是林破天会飞,估计现在就不能这么自在的喝酒了。

入冬的北漠风沙明显变的多了,风沙说来就来完全没有准备,这一个月来林破天已经遇到了十数次风沙,最大的一次风沙是一道龙卷风,要不是林破天反应急时,远远壁开了龙卷风,估计现在都不知道被吹到那里去了。

北漠的冬天很少下雪,但天气却越来越枯冷,每一丝的寒风就像刀子一样打的人生疼,虽然这种疼痛对林破天来说并不算什么,时间一长也会让人心烦意乱,林破天在这种环境下徒步行走,也算是一种不错的修炼方法。

修行先修心,心道成则成大道。

沙丘之上,林破天席地而坐,时不时抬头望望天空,天空一片堪蓝,林破天知道短时间内不会起风沙,如果天空出现黄色,那么风沙可能马上就会迎面扑来,一个月的时间林破天已经习惯看天判别风沙。

这时远处突然传来阵阵马蹄之声,林破天向着马蹄的方向望去,只见自己百里之外突然出现了数百匹颜色不一奔驰中的骏马,有白有黑有大有小,林破天望着越来越近的马群顿时感觉到无比的亲切。

虽然只是一群野马,林破天知道此处不远处一定存在水源,有人也说不定,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惊了野马群,林破天对那个有水的地方还是生出了几分好奇,林破天几个月没有见到水,自从凤铭离开后,林破天在也没有见过除自己之外的其他人,这种感觉并不好受。

野马群似乎发现了林破天的存在,远远避开了林破天向着另一个方向逃去,林破天望着远去的野马群露出一个笑脸站起身来,沿着野马群的足迹疾速而去。

林破天翻过一个又一个沙丘,一个巨大的沙丘出现在林破天面前,巨大的沙丘就像一座高山挡在林破天的面前,林破天发现马群的足迹正是由沙丘之上下来的,林破天轻轻一跃飞到沙丘之上,顿时被眼前的景色惊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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